宇文珣找了个欲盖弥彰的借口。
进屋的一刹那,他清楚地看到青丝在看见自己后,本来微笑的脸庞有些僵住,虽然那张笑脸随即向他重新绽放,但傻瓜都看得出那是种完全不同的笑。
心竟莫名其妙的有些微恼。
「今天的伤药是青丝自己敷的,很聪明的一个孩子,他身上的伤很快就能复原,问题是这里。」
桑辕跟宇文珣来到二楼的会客厅,跟他讲道。
他今天为青丝做了精密检查,结果跟他推想的一样,青丝的听觉和发音器官完全没有问题,他无法说话,只是因为潜意识的不想去说,通过聊天,他得知青丝的失声是因为幼年时亲眼目睹全家葬身火海,从而落下的病症,这是过度刺激造成的语言障碍,只要对他加以引导并进行心理治疗,说话功能完全可以恢复。
从他人口中得知有关青丝的事,这让宇文珣有些沮丧,他故作随意道:「青丝还有说其它的事吗?」
「也没什么,就是闲聊,那孩子的戒心很强,一提到有关过去的事,他就停笔,不过我看他以前过的一定是种跟现代人脱轨的生活,他居然问梁婶电视是什么机关,怎么可能把人装进去,哈哈……」
和宇文珣说明了情况后,桑辕便告辞离开,梁婶跟着也离开了,青丝很不舍得她走,梁婶笑着安慰道:「我明天再来看你,阿珣人很好,乖乖的听话知道吗?」
青丝看了宇文珣一眼,点了点头。
接下来是两人小世界。
宇文珣把梁婶做好的晚饭摆上桌,青丝则规规矩矩坐在一边。
昨晚在二楼小餐厅吃的饭,宇文珣还不觉怎样,今天换成了大餐厅,偌大的地方只坐了两个人便显得有些冶清,宇文珣便将饭菜都移到了青丝的面前,他也凑过去坐了下来。
桑辕说青丝有心理障碍,最好的办法就是多跟他沟通,让他放下戒心,心病才会慢慢复原,可这是个闷葫芦的主儿,那他只好主动一些了。
「伤口还疼吗?」
摇头。
「头呢,你额头撞得不轻啊。」
摇头。
「那肚子呢?瘀青消下了吗?」
这次是点头。
完全冷场,如此谈话让本来就不善聊侃的宇文珣有些犯难,他努力想了好半天,才想到下面的话题。
「这睡衣很漂亮。」
青丝穿了件印着淡黄月亮的深蓝色睡衣,月牙上还靠了只卡通小兔,穿在青丝身上,显得可爱俏皮,他的长发用条亮蓝色的丝带随意束起,想来这也是粱婶的杰作。
梁婶走之前跟宇文珣讲过她趁桑辕为青丝做检查时,特意出去给他买了些换洗的衣物,可是让他替换时,这孩子却一直在拒绝,好说歹说才将衣服换下了,似乎没得到他的同意,青丝不敢要他人的东西。
看来这孩子还真把他当成主人了,这样想来,青丝似乎又像是那种被饲养的宠物。
见青丝亮亮的黑瞳诧异地看向自己,宇文珣连忙又道:「很可爱,很配你。」
黑瞳里的光芒因为宇文珣的称赞柔和下来,跟着多了些羞怯,青丝用唇语道:『谢谢。』
看到青丝害羞的模样,宇文珣竟然有些移不开目光,他说道:「以后梁婶和桑叔叔他们送你的东西你收下就好了,他们都是我的长辈,不需要跟他们见外。」
见宇文珣没有生气,青丝心里的石头这才落地,他点了点头。
今天实在拗不过固执的梁婶,再加上他自己也很喜欢,所以就收了,这里的人穿衣服都很古怪,但容易穿,印花也好可爱,他好喜欢。
粱婶和桑辕教了他不少东西,他看得出他们是好人,对他也很和善,不像宫主以往的那些朋友,看他的眼神除了猥亵轻佻外,就是不屑。
所以才会向他们轻易吐露自己的童年往事,不过被卖进男娼馆的事青丝没说,他没有隐瞒的意思,而是担心如果他们知道了他只是个出身卑贱的小倌后,还会不会对他这么好?
总之这一天他都过得很愉快,这种感觉一直持续到宇文珣回来为止,在看到这张冷峻淡然的脸庞时,青丝这才记起自己的身分。
如果宫主也能像梁婶和桑叔叔那么容易相处就好了。
「在想什么?」
淡淡的问话打断了青丝的沉思,他对上宇文珣投来的探寻目光,连忙摇头。
「多吃菜身子才能壮实,病才能好得快。」
宇文珣夹了些菜放进青丝碗里,这孩子又在神游太虚,吃的饭比小猫多不了多少,难怪会长得这么纤细。
青丝乖巧地点了下头,其实他心里很清楚,不管怎么吃,他都永远不可能长胖,男娼馆的老板从他们小时起就给他们服用特殊的药物,使他们的身形肌肤即使成/人后也可以保持女子般的柔软。
但这并不代表他虚弱啊,宫主宠爱他的时候,也曾教过他一些武功,凌霄宫宫主的武功绝世无双,便只学些皮毛,也可在江湖上立足了,那段日子里,宫主对他真的很好、很好,让他曾一度以为自己找到了天堂的方向……
眼角一凉,却是宇文珣的手指滑过他的脸庞,将不知何时落下的泪珠抚了下去。
「忘掉以前那些不开心的事吧,日子会一天天变好的。」
宇文珣的软语安慰让青丝心头一暖,他看着这张再熟悉不过的面孔,觉得宫主跟以前似乎很不一样。
如果练功走火入魔能改变一个人的性格的话,那希望宫主永远不要把以前的事记起来。
虽然猜不透青丝此刻的心思,但看着他颇为削瘦的双肩和小猫食量,宇文珣心里就又是担心又是怜惜,原本对他抱有的那点儿疑惑和探寻也都消失得无影无踪。
桑辕走之前还问过他,青丝病好之后要如何安置,他当时没有回答,现在他心里已经有了答案。
如果青丝喜欢这里,那他会让他一直住下去。
手机响了起来,宇文珣刚一接通,就听到乔焱响亮的笑声。
「那个受伤的女孩还在吗?搞清楚她是谁送给你的宝贝了?」
「没有,不过我想,他应该是上天送给我的礼物。」宇文珣看着青丝,若有所思地道。
「噢,听起来你对这份礼物很满意啊,那我一定要去看看,能让你看上眼的必是上好佳品。」
这种好友间的打趣话此刻听来竟分外刺耳,宇文珣冷冷回复了几句,便挂了手机。
混蛋乔焱,敢这样说青丝,回头好好修理他。
恼怒完,宇文珣才想到青丝就在身边,生怕自己的表情吓着他,但他随即就发现青丝的注意力完全放在自己的手机上面,一脸孩童见到稀奇宝贝后的神情,便笑道:「别眼馋了,回头我买一个给你,到时候就算粱婶和桑伯伯不在,你也可以跟他们通话。」
话音刚落,宇文珣才想起一个很重要的问题——青丝根本无法讲话。
果然,青丝在听到这话后立刻低下了头。
「抱歉抱歉……我不是有意的,其实你不必担心,桑叔叔说你的发音功能没问题,只是有心理障碍,所以只要你有心想说话,实际上是可以说的……」
呃,这话听起来好像不是在劝慰,倒像是在指责青丝有意不说话。
宇文珣发觉自己的语病,忙又解释道:「我没有勉强你的意思,我只是想说,如果你能说话该多好,那我们就可以随意交谈了,我想你的声音一定很动听……」
听着宇文珣结结巴巴的解释,青丝不由莞尔,他早就习惯了不开口的感觉,根本没有伤心啊,刚才低头只是个自然动作,毕竟一直盯着人看是不礼貌的。
第四章
宇文珣的卧室正式归青丝所有,他这个正主儿去了别间,因为照桑辕的说法,最开始住进的房间会给人安全感,就像在陌生的地方最开始见到的人会被视为最亲密的人一样,所以对于青丝的鹊巢鸠占宇文珣倒没什么意见。
青丝就这样住进了宇文珣的家,他发现宇文珣白天几乎都不在,陪他的只有粱婶,桑辕偶尔会过来看望他,还带些稀奇古怪的小东西逗他开心,桑辕说话很风趣,不像师傅总是冷着一张脸,青丝很快就习惯了跟他们相处。
令青丝最为惶惑的是这里人的衣着打扮和风土人情,似乎大家都没有留长发的习惯,连宫主也把一头秀发剪成了短发,他很想问原因,也想知道自己是否也要入乡随俗,剪短头发,但是在看到宇文珣似乎对打理他的头发很上心,还有些乐此不疲后,他也就不再多问了。
看着青丝一天天精神起来,宇文珣觉得自己的心情也轻松了许多,他没有再去查青丝的来历,因为对他来说,那已经不再重要,重要的是他每天下班后,可以看到这张清雅的脸庞,他甚至觉得教青丝习惯各种事物也是件开心的事,看着那秀气的眉头因为难解而微蹙的样子,他就觉得这时的青丝可爱极了。
一周下来,青丝身上的伤已经好得差不多了。
伤痊愈了,自然可以沐浴,宇文珣将青丝带进浴室,本想教他喷水器的用法,谁知青丝进了浴室后,立刻三下五除二将衣服脱了个精光,然后面对着他,看着那乌黑密发盘绕在青丝轻柔纤细的躯体上,精灵般的亮丽空灵,宇文珣只觉一阵眩目,他心跳得厉害,也不知自己都说了些什么,便推门夺路而逃。
宇文珣前言不搭后语的解释让青丝似懂非懂,他只来得及听明白最后一句话——不要泡澡。
他跟随了宫主一年多,彼此什么地方没见过?此刻若还推托避讳倒显得矫情了,而且他的伤已痊愈,被宠幸也很正常,所以宇文珣仓皇离去的举动让他莫名其妙。
一周的相处,青丝总觉得这个人有时跟宇文俊很相似,有时却又完全不像,他从小在欢场过活,自然熟悉男人那种热切的目光,他知道对方有要他的意思,却不明白为何他要临阵脱逃?
满腹疑惑的青丝很快就发现了另外一件奇怪的事。
一晚宇文珣在泡澡,青丝闲着无聊,信步来到二楼的书斋,没想到那里居然摆着文房四宝,这对于青丝来说,无疑是件很开心的事。
当看到上好的徽墨,玉版宣纸笺和歙砚蒙了一层灰时,他可惜地摇摇头,这等的好纸笔似乎从未用过呢,宫主现在比较喜欢用十根手指在方盒子前面打呀打,都不用文房四宝了。
好久没握毛笔,青丝有些手痒,想到宇文珣曾说过他可以随意使用家里的东西,于是便取来清水滴进砚台里,又将墨锭磨匀称了,提笔握腕,在纸上慢慢写起来。
正写得兴起,忽听身边有人叫道:「老天,你居然会写毛笔字?」
青丝没防备,手一抖,一点墨汁便落到了纸上,他抬起头,见宇文珣一脸吃惊地立在桌前。
宇文珣泡完澡,来到二楼,见书房里亮着灯,便走了进来,没想到竟然看到青丝端坐桌前,手下笔走游龙,正写得起劲,那管玉杆狼毫握在他的纤指间,透出一股浑然天成的和谐,而那专致的神情中揉合着自信和静雅,跟平时青丝给他的感觉全然不同。
桑辕说得一点都不错,这个男孩自身就是一幅质朴温文的古画卷。
见到宇文珣讶然,青丝慌忙放下笔,立身退到了一边。
青丝的拘谨谦恭让宇文珣有些泄气,他温言道:「青丝,没想到你的毛笔字写得这么好。」
可能是最初青丝握笔的笨拙样子给宇文珣的印象太过深刻,再加上平时青丝写的字也很简洁,宇文珣自然而然便认为他并不怎么认字。
这套文房四宝是朋友的赠物,宇文珣用不着便摆在书房权作装饰。他知道这种玉版宣虽然名贵,墨韵丰富,但极为吸水,不惯用毛笔的人用它写字,不仅费神费力,而且难显字迹神韵,所以当看到青丝笔下隽秀清雅的蝇头小楷时,他才会这么吃惊,而让他愕然的还有纸中的内容。
金刚经。
没想到青丝的古文修养竟然这么高,如此繁琐难懂的古字经文他也信手拈来,这让宇文珣肃然起敬,他现在才明白青丝不仅会写字,而且笔功深涵,他只是不惯用圆珠笔而已。
「写得很好,真得很好。」
被宇文珣连声称赞,青丝柔和如水的亮眸里发出喜悦的光芒。不管怎样,被人称赞都是件值得高兴的事,他问,真的吗?
读懂了他的唇语,宇文珣很肯定地道:「当然是真的,我敢保证现代人没几个能写出这么漂亮的毛笔字了。」
他也提笔在纸上写了几个字,因为平时不用毛笔,握笔的手便有些发颤,好不容易写出自己的名字,却因笔势太慢,墨迹晕开了许多,跟青丝的字迹相比,便如幼童耍字。
「咳咳,好多年没拿毛笔了,没想到会写得这么差,如果被爷爷见到,一定会被他骂死。」
看着自己的涂鸦,宇文珣自嘲了一声,又对青丝道:「这是我的名字。」
最初以为青丝不怎么识字,宇文珣也没特意写自己的名字给他看,现在正好有这个机会,所以便第一时间告诉他了。
他没看到青丝在看了这三个字后,神色一变,在好一阵疑惑不解后才归于平静。
宇文珣?
不是宇文俊吗?
古里古怪的服装打扮,能把人关进去的小匣子,还有,完全不一样的时间计算……
青丝皱起秀眉,突然弄明白了其中的原由。
看来凌霄宫主宇文俊是彻底失忆了,而且在某个机缘巧合下,带自己来到了他的故乡。
不知宫主以后是否会重拾记忆,再带自己回去呢?
其实比起以前在凌霄宫的生活,青丝更喜欢现在这个地方,没有勾心斗角,争风吃醋,宫主的故乡人对他都不错,虽然他必须要去熟悉适应很多稀奇古怪的东西。
既来之,则安之,青丝是个随遇而安的人,所以虽然知道了这里并非他的故乡,他也完全没起思乡的念头。
周末宇文珣放假,粱婶便没有过来,这对于已经习惯了有梁婶相陪的青丝来说,是件很糟糕的事,毕竟以前有凌霄宫主严肃冷峻的形象在那里摆着,即使宇文珣现在对他很关爱照顾,但对青丝而言,和他相处还是有些拘谨,尤其不久前他还被暴力惩戒过,这让青丝对宇文珣从心底有种惧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