薄命(穿越时空)————fishfishing

作者:fishfishing  录入:12-20

那人虽是极美,可惜他对美丽的男子没有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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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人显然是讨厌薄皑皑的,自他们打照面以来,他就没有笑过。当然,他不笑的样子仍然是美的。因为他是宁碧水。
薄皑皑也不乐意见到他,特别是在自己心情很烂的时候,比如现在。他现在需要的是自由的空间,可以任他躺倒在任何地方任意的大叫"白云好好啊!"。宁碧水似乎是不看人脸色行事的。
当然,他人长的美,眼睛又没坏,不懂看人脸色,不肯看人脸色,也是正常。他薄皑皑冶国区区一个小果农(?),哪敢跟纵横两国无敌双面大间谍较量。
薄皑皑以他最平静的表情面对宁碧水,淡道:"我这里不卖果子,你得问你的‘王'讨去。"
宁碧水气急败坏,尖利的叫道:"是你吧!你把我们的行踪跟王说了!"
薄皑皑一头雾水发楞,宁碧水怒喝:"我就知道是你!你......你......够狠!"他更糊涂,好容易冒出一句"啊",马上又被打断。"他......他是......不是......"他似乎不忍说出下面的话,立即逆转语气,"不管怎样,你是凶手!"
"有病!"这是宁碧水气冲冲走後,薄皑皑所能反应的第一句话。莫名其妙的冲来强加些莫名其妙的罪名给他,什麽......什麽玩意儿!
薄皑皑很有些愤慨,他虽然是在吃软饭,凭什麽宁碧水对他吼来吼去?正心中骂的痛快,远远的瞧见一人一狗行近。薄皑皑真诚的惊喜,果然是福不双至,还好有转机。
那狗瘸了一腿,倒是"急了也能跑"的类型,兴冲冲的狂吠著向薄皑皑冲刺。他的内心有一刻的火热,抱起小狗的时候,他几乎有种埋首痛哭的冲动。
"一边玩去。"小狗被随即而至的主人扯著尾巴拉开,薄皑皑皱眉,刚想说"小狗不爱被扯尾巴"。狗主人晚云很严肃的看著他,沈声道:"是你泄漏了希王和宁碧水的行踪?"
薄皑皑继续他的招牌发楞。原来大家都是为了这事儿而来啊,心中大是失落,笑道:"就算是我说出去的又怎麽了?一个亡国之王......"
眼前一花,薄皑皑感到身体剧烈的震动,被重重的推撞在身後的果树上,不怎麽长果子的树上居然掉下一个果实,砸在他身边,陷入泥中,看来果实颇重。
"你知道不知道有多可怕的後果?"薄皑皑傻笑,想说,小公子你说话真有穷摇阿姨之风。"你会害死宁碧水,害死希王的!"
人人都关心宁碧水和希王呢!薄皑皑冷笑,"那你还不快去救他们?你不是最爱助人为乐的麽?连我都救了......"
薄皑皑料想自己会挨拳头,坦然送上左边脸给晚云打,反正眼睛早已废,索性半边脸都废了,省了不少哀悼的时间。小公子的一拳果然打下来,却是先重後轻,最後成了非典型的拍灰。
小公子颓然道:"怪我没跟你说清楚。"凭著多年来和异世界人民打交道的经验,薄皑皑知道,下面是"故事大王"时间了。
小公子一急起来,说话就特别的麻利特别的通顺,当然,大部分正常人都有这个本事,不会像薄皑皑,急起来说话都不利索。
他用了15分锺又46秒说了一段故事,薄皑皑花了32分锺又62秒才理解了故事的内容。这个感天动地凄美的(爱情?)故事是这样的。从前有个小王子甲,他遇上了另一位小王子乙(听到这里的时候,薄皑皑冷笑打断晚云:这故事我听的多了,不就是灰姑娘嘛//),小王子甲觉得小王子乙很可爱要和他玩,小王子乙说小王子甲很凶不肯跟他玩。小王子甲拼命追著小王子乙逼他跟自己玩,小王子乙拼命躲著小王子甲不想跟他玩。後来,小王子甲对小王子乙说,你要是不跟我玩,我长大就灭了你的国家,让你住到我的宫殿来。小王子乙回答,你敢就试试看!再後来,小王子甲和小王子乙都长大了。小王子乙早就忘了小时候的事情,小王子甲还念念不忘当年的承诺。於是,两个国家打起仗来了。小王子甲派了个人去小王子乙身边,博得他的信任,窃取他的机密,最後毫不费力的灭了小王子乙的国家。但是小王子乙很狡猾,国家虽然灭了,他却自己躲了起来,而那被小王子甲派去安置在他身边的人真正喜欢上了小王子乙,一心一意要跟随他。
注:小王子甲和小王子乙是晚云的原话。
薄皑皑舒口长气,苦笑道:"你不是非要用甲乙丙丁来代替吧,是人都知道你在说谁哪!唉,听的那个费劲啊!"晚云哂道:"你自己不仔细听,还怪我没说好。"
"所以呢?不就是你家甲大王喜欢上了乙大王,而宁美人就......嘿......一会喜欢这个一会喜欢那个。"
晚云歪头沈吟:"宁碧水喜欢他们俩?这我倒不知。"肃然一凛,喝道:"你不要转移话题。"薄皑皑暗暗叫苦,心想分明是你自己东想西想的,还怪起我来。
"你还不明白阿夺的心思麽──"为什麽要明白──"他是势在必得,他宣战就是为了希王──"见薄皑皑一脸痴懵,急叫:"你这笨蛋,希王落到他手上会死的啊!"
"为什麽大家都这麽紧张这个希王?"薄皑皑惊讶著自己竟能问出如此冷血的话来。
晚云一怔,哑了声。片晌,轻声喃喃:"不是紧张他吧......大概。可是有了他,阿夺就不会理我了......"
薄皑皑呆呆盯著他看了很久,突然爆出一串可怕的尖笑。"大家......哈哈......原来大家都差不多嘛。哈哈哈哈......"
我不甚明白薄皑皑嘴里的"差不多"所形容的谓语是什麽,但我听的出来,那是幸灾乐祸,乐见人伤的笑。
小公子何时离去,他不记得了。他也不关心。他後来笑的累了,自己也觉无趣,便又开始了源源不绝的发呆。有时候,薄皑皑觉得,发呆真是一种最方便最快捷的逃避现实的法子。

第三章
总39节
薄皑皑最近又开始梦见弟弟了。他渐渐判定自己是天生的不做梦,或只做恶梦的,悲哀的人呢,他想。小学时有个老师说,如果你们的梦是彩色的,说明你们有做小说家的潜质。薄皑皑现在想问他,如果他的梦尽是彩色的恶梦,是否说明他有恐怖小说家的潜质?
日有所思,夜有所梦。心里有个声音笑说,你是真爱上弟弟了,在他简单的思维当中,他总结出,爱上一个人就会无时不刻的想著他。可笑他做的梦全是"薄皑皑和弟弟的幸福生活",不偏不倚的证明了自己的论点。薄皑皑很苦恼,但不单单是恶梦引起的。
他一直没有想通为什麽宁碧水和晚云都把泄漏希王的行踪的账算在他脑袋上。按照他正常的逻辑思维,他是不会做这种损人不利己的事的。或许,他曾以"非常"的思维做了这件事?这就是薄皑皑想不通的地方,因为他从来不记得自己说出过此事,甚至可以说,他几乎不记得曾在赞国遇到宁碧水的事。
难道他们都在说谎?不,即使宁碧水不能信任,晚云却是不会诓他。就好像晚云从来没有瞒过他喜欢阿夺的事实。薄皑皑可以欣然理解。人的一生精力有限,若是一门心思的扑在一个人一件事上面,未免太过浪费。
何况,世上真的有那麽个人、那麽件事,能使人魂为之夺,心为之虏?薄皑皑的心里许多个声音一齐呐喊:没有!
三心二意是人的通性,朝三暮四是人的喜好。
晚云一面喜欢著阿夺,一面和自己沾染关系。
宁碧水一会叫著阿夺"王",一会哭著跟随另一位王。
阿夺嘴上说著发动战争只为爱人,其实心不在焉,看著好玩的就想要。
他薄皑皑是天性凉薄之人,那也不必多说。
好像只有......只有......
薄皑皑不愿往下想,因为已接近触及他心中的禁区。反正,反正,人是不会死心塌地为一样东西丧失心智的。他冷漠的靠在果树树干上,痴愣的看著不好看的天空──不是蓝色、没有白云的天空,真的不够好看呢。
这种日子何时是个头儿!
*
故事说到这里,其实已经可以打上个"完"宣告结束了。哦,还差一点,差一点点就可以......嘿,就可以去掉那个没用的废物,让我"转正"取而代之结束故事了。诶?你问我是谁?哎呀,说了这麽久的故事,你们还不知道我是谁?
我是薄皑皑啊,有人叫我小薄,有人叫我皑皑,也有人叫我薄皑皑。糊涂了?不用糊涂,他是薄皑皑,我也是薄皑皑。要不是他成天拦在我面前,我早就乘风破浪开辟天地蕴育新时代了。他很没用,我很有用。就像我之前说过的,这个故事若是我来演绎,进度要比现在快的多,也生动的多。他呀,实在不是个吸引眼球的人。
一不美貌,二无才艺,三没家势,四没性格......总之就是那种放在人群中如海里捞针,再也找不出的那一型人。我很鄙夷他,他的懦弱无能退缩犹豫什麽都让我鄙夷。所以,有时候我会忍不住帮他做些他心里想做却碍於诸多外因不敢做的事。
别怪我多事,这是推动剧情的好办法嘛!
再说,我乐意。
我很喜欢我的弟弟,他是个可爱的小孩。他和我同母异父,应该算是亲兄弟吧。他的父亲在他出生前就死了,因为他是个强盗。他强奸了我的妈妈,37分锺後死在我爸的菜刀下。我一直也没明白为什麽那时妈妈没把朗朗人流掉,因此也不明白後来她怎麽能堂而皇之的骂朗朗"野种"。
全家只有我,只有一个见不到阳光的我,疼爱著朗朗。那个有头有脸的笨蛋,只会假惺惺笑呵呵的对朗朗说一句不咸不淡的"跟著我就好咯!"然後一溜烟跑去跟其他小孩儿玩。可恨!
朗朗真的很可爱!他喜欢跟在我屁股後面喋喋不休的报告他一天的"战绩";他喜欢在午睡时,不怕长痱子的紧紧抱著我睡;他喜欢粘著我缠著我要我说保护他喜欢他的话。而我真心的喜欢他,即便他是我的弟弟,我喜欢他。
既然男男相恋已是人神共愤的罪过,何妨多加些筹码,索**上自己的弟弟,在审判之日坦然笑嘲上帝。
我喜欢著他,所以我亲他抱他。依他的要求,顺自己的心意,说著"我来保护你"、"我喜欢你"的话。可恨的是"他"!他跟我同心同身,而不敢爱朗朗,却要占据著身体,不肯让给我。
你猜对了。最恨他的不是朗朗,是我。朗朗的力量很强大,这我早就知道了。可是他太单纯,若是告诉他真相,他一定会傻傻的去跟那笨蛋说。那岂不是要我的命?最好的办法是气他,让朗朗恨我们,然後......呵呵,事情比我预想的顺利多了,不过也差点真的要了我的命。
那笨蛋浑浑噩噩的被送来这里,大约是途中受了刺激,在来到这里的好长一段时间里,我死活也出不来。我几乎绝望了,如果日子依旧是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平静,我恐怕再无翻身之日。
好在,打起仗来了。薄皑皑那个胆小鬼,杀个人都吓的失禁手软,差点毁掉我的身体。我当机立断冲破禁崮逃出生天,替他做了他不敢做的事。杀人的感觉真不错!而最妙的是,每回杀完杀够了,我就悄悄的隐起身,看著那笨蛋在屠戮场中央发呆发呆,直至崩溃......
可气!他是个小强,绝对的小强!每回临近崩溃边缘时,他总能自我安慰自我调解的放松紧绷的弦绳。有时我真怀疑他是否知道我的存在,他虽然笨极,却有著异常敏锐的第六感。以至於我的计划被屡屡拖滞。
*
宁碧水是个不错的人。我当然不是指的道德上的"不错",他这种政治妓女──妓男,呵呵──的道德水准我实在不敢恭维。但他帮了我大忙。没有他,那笨蛋不会崩溃的那麽快。
其实宁美人也是个可怜人,先是被冶王利用他来算计希王,再又被希王利用来应付战事,嘿,如今还被我这无名小卒利用来......对付我自己。
他的那套下三烂读心术,大约是从赞国偷学的,半通不通,整死不少人。那笨蛋之所以没被整死,还是多得我在。事情总是很矛盾,我一方面非常想他赶快完蛋,一方面又因为我的存在而使他得以苟延残喘。
然後嘛,大家也知道了,薄皑皑去了冶国。至此,我知道了,他不但是个小强,而且幸运的要死。谁说他薄命了,他的命好著呢!只差一微米我就可以钻出牢笼,重见天日,却又遇到了晚云和狗,也就是他口中的小公子和白薯。
接下来将近半年的时间,我挣脱不出他加於我身的桎梏。这都怪他遇上的人!晚云和狗自不必多说,两个多管闲事的东西。还有那个小褐,革竭,可恨非常!若非他们阻挠,我早就解脱了。哈哈,死的好,全都死的好!
你以为朗朗为什麽会对他们起杀心?呵呵,他是个单纯的小孩,我稍微一撩拨,他就听话的从命。我只是在跟革竭的旅途中稍稍引导那笨蛋对那堆人渣表现出些许温情,悄悄跟踪我们的朗朗见了,就大受刺激,一忽儿的跑了。很快传来好消息,山上讨厌的家夥全都死光光!
再後来的事情就越来越顺利,我的体魄渐渐增强,已能隔三差五的出来和大家说说话,占据身体到处逛。不过,那笨蛋真是个可耻的家夥,那麽多朋友亲人死了,他居然无动於衷的继续活著。埋葬革竭的时候,我都甩了几把泪呢,他竟然哭也不哭。我替革竭他们心寒。
当然,心寒归心寒,该做的事情还是得做,比如除掉晚云和他的臭狗。那条狗的命比他还大,名副其实的小强!我几次三番要把它干掉,它三番几次冤魂不散的再度出现。後来,我也疲了,反正瘸了它一条腿,它也没做太过讨厌的事,决定饶它一命。
事实证明我不该心软。这笨狗的功用可大了。不但让那笨蛋有东西可寄托心灵,而且为他指引了找回晚云的路。我不喜欢晚云,因为那笨蛋和他一起的时候会开心。这不是好现象。
但上帝毕竟站在我这一边,让我发现了晚云心里头的魔。嘿,竟也是个喜欢上哥哥的家夥!我引导那笨蛋诱惑他──了解一个陌生人最快捷的方法就是和他做爱,因为所有动物在高潮时最无防备。
晚云毫无经验,和他做的感觉糟透了。好在我们在上,不然我肯定会恶心的去吐,可笑那笨蛋刚开始居然主动要求在下,何等懦弱卑怯!
了解到晚云一半的心思喜欢著那笨蛋,我有点不爽。那种笨蛋蠢瓜合该被世人唾弃,怎麽会有人喜欢他呢?!我想不通。
即便是朗朗,喜欢的也是我。因为只有我,才能给他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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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我说了,我正在等待"最後一著",一旦"最後一著"成功,这个故事也就真正结束了。当然,因为是所谓的"最後一著",等起来还真不容易。对於那笨蛋,日子是一样糊里糊涂的过,每天看果园,看著果子长大落下,在土里腐烂化作肥料回哺养育它们的果树。这种无聊的日子,他过的不觉得很累麽?
也许是我在殷切期盼著"最後一著"的来临,以至於觉得日子流失之慢──简直是度日如年!天天扳著指头算,当我数到第一百十一天的时候,我敏锐的灵觉发现了空气中的异样,那是弥漫飘浮的哀思织成的心网。我高兴得想大叫,总算没叫我白等!
那笨蛋──为了说故事方便,姑且就叫他"薄皑皑"吧──看到他最不想见到的美人身影,下意识的捂上他的盲眼。我感觉到他的痛楚,心中冷笑,人家不过是弄瞎了你的一只眼睛,就如此记恨,对他死去朋友的思念也不过如此吧。
薄皑皑远远瞅见宁碧水急步走近,并不阻挡心中的冷嘲浮现在脸上。他就是不喜欢宁碧水,难道他要勉强自己去喜欢一个弄瞎自己一只眼睛的可恨的娘娘腔?隔著老远,他已看出宁碧水的不悦,不,应该说是恨。宁碧水明亮如星的眸子里明明白白射出的是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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