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科学渣的古代种田生活完本[穿越耽美]—— by:月寂烟雨

作者:月寂烟雨  录入:05-11

胡青言对沈歌这些观念颇为欣赏,他朝沈歌笑道:“这样便很好,不必套那些陈腐之念,你唯一差的便是严谨干练,还有两月,再练一练就好。”
胡青言说着指导沈歌写起文章来。
胡青言的风格与荀飞光截然不同。
荀飞光本身天资聪颖,别人抓耳挠腮想破脑袋都想不出的文章,他只要提起笔,文章自能流露出来,一句接一句,仿佛江河之水滔滔不绝。
荀飞光有踏步成文的本事,沈歌比他差得远了去了,自是不行。不过荀飞光高屋建瓴,沈歌从他笔下学到的那股大气壮阔与别出心裁已足够令人惊喜。
胡青言天资比荀飞光略差些,不过他自小便在最正统的书院中学习,法度严密,对于文章信手拈来,颇有随心所欲不逾矩之感。
沈歌跟他一学,便隐隐觉得摸着了科考文章的点边。
沈歌心中暗自感叹,无怪乎官家子弟与书院学生容易考上进士,有人指点比一个人蒙头乱撞要强太多。若无荀哥与舅舅,怕他就是考到三十岁,也考不上举人。
沈歌每日上午过来胡青言这边跟他学写文章,荀飞光日日过来接送。
这日胡青言见沈歌下马车时顺势揽着荀飞光的脖颈在他脸上亲了亲,眸子不由一深。
沈歌这些日子心情极好,整个人透着一股难得的精气神。
他亲完人后还说了句话,不知荀飞光回了什么,他笑起来,眼睛微弯,整个人清俊得令人移不开眼。
胡青言指导他写完文章后,状似不经意地问:“你与国公在一起了?”
沈歌当时正在收拾,闻言笑着回头,大方承认道:“是,我与荀哥约好待我春闱后便成婚。”
胡青言早有猜测,闻言还是不禁心底一沉,“他家没意见?”
“荀哥便是国公,荀家由他做主,他都无意见,还有谁能有意见。”
这倒是大实话,胡青言手指不由曲起,声音有些涩,“若要成婚,你?0 当前是第: 22 页,当前每页显示 10000字 似癫皇俏拮铀茫俊?br /> 男子与男子成婚本就不易为世俗所接受,哪怕律法允许,有诸多前例,也改不了许多人心中的偏见,尤其许多人还分外看中家族传承。
沈歌心中理解他舅舅的想法,因此挺腰坐直,格外郑重地与胡青言声明:“舅舅,我二人约定不再找人生子。子嗣虽重要,却不及我二人的人生。”
“若我为子嗣而放弃荀哥另外成婚,恐怕我这一生世都难再有欢颜。我恋慕他,话乃我先说,荀哥曾让我考虑好再想想是否要走这条路,我考虑了好几个月,最终还是确定,我此生最大的心愿便是与他在一起,其余都可往后排。”
沈歌态度十分坚决,半点都未说笑。
胡青言心中暗叹一声,却也知道他现如今与荀飞光情正浓,恐怕说什么他都听不进去,便不再劝。
到他这个地位,嫁娶已不是什么难事。反正外甥还年轻,过几年再劝也不迟。
胡青言与荀飞光都是朝廷命官,年初八一过,两人便要上朝。
荀飞光有爵无官,其实不大管事。他原先回道宁府隐居,皇帝碍于种种原因,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便放过去了,现下他在京都,无论如何也不能不去上朝。
荀飞光寅时便会起床,官街鼓敲起时,他已洗漱好,准备出门。其余官员也大抵如此,“五鼓初起,列火满门,将欲趋朝,轩盖如市。”
沈歌这些日子与他共寝,沈歌向来睡得极熟,不过是心中为荀飞光留了一丝意识,方能在他起床时醒来。
荀飞光见他勉强睁开眼睛,仍是睡眼朦胧哈欠连天,转头将他按在被子里,仔细掖好被角,拍拍他的背,“你莫起,再睡一会儿。”
沈歌在被子里头动了动,“我陪你用早点。”
荀飞光亲亲他的额头,又亲亲他的耳朵,低声道:“不必,陪我用午饭便成。”
沈歌实在起不来,听荀飞光这么说,恋恋不舍地回亲了下,又睡了过去。
荀飞光早上要练武,常年起得这么早,也不觉有什么。
他在绿枝的伺候下洗漱好后交代绿枝别让人过来打扰沈歌。
绿枝应下,“是,老爷。”
荀飞光习惯骑马上朝,杜辛早已套好马鞍在外头等着,见到他来,这匹神俊黑马往前哒哒走几步,往荀飞光跟前凑。
许是闻到荀飞光身上有沈歌的味道,杜辛还伸出舌头想舔。
荀飞光面无表情地揪住它的辔头,将它脑袋挪到一边。
杜辛无辜地眨眨它那双大眼睛,静立一旁等荀飞光翻身上马。
这一府之人中,除荀飞光外,杜辛与沈歌混得最好,皆因沈歌每次来看它时都会悄悄与它带些零食。
杜辛本就喜欢沈歌,吃人嘴短后,更是对沈歌黏糊得不行,压根看不出这还是一匹爱撅蹄子的烈马。
荀飞光要上朝,沈歌有时呆闷了,也会出门寻吴师兄。
吴予时三月要春闱,国子监那头放了他的假,让他专心在家温书,故他一般都在家。
同为举子,沈歌有时会带文章出门与他探讨,彼此印证双方的水平。
这才刚过完年,便有天南海北的举子陆陆续续地上京来,一时京都极为热闹。
哪怕天气仍十分寒冷,也能看出长身玉立的年轻举子们格外英挺的身姿,连带京都的女娘们都爱出门一些。
沈歌上街,常能看到各式各样的女娘或结伴而行,或带着家仆出来闲逛。
本朝风气还算开放,一般人家并不拘着自家女娘,女娘们上街游玩乃是常事。
沈歌这天上街未坐马车,而是走路去,小武小文两个跟在他身后,一路上没少受人瞩目。
吴予时家有两个孩子,沈歌自己喜欢吃些小点心,去看师兄时没忘给小麦儿与柳儿带上点心与年货等物。
小麦儿与柳儿年纪小,本就喜欢长得好的人,沈歌每次来从不空手,每次都带着食物过来,由此更受欢迎。
开门的麦儿一见是沈歌,有模有样地朝他作了个揖,奶声奶气地问候,“叔父好。”
沈歌摸摸他的小脑袋,“麦儿也好。”
麦儿最近仍在开门,他爹整日在家,时间多得很,最近没少教他礼仪。
麦儿一个嫩生生的小孩儿,被教得一板一眼,看着倒格外可爱。
麦儿守礼,柳儿方三岁,性情纯真,见到沈歌,她扑闪扑闪格外黑亮的大眼睛,颠颠跑过来抱住沈歌的腿,“叔父!”
沈歌弯腰将她抱起来往里走,麦儿跟在后头。
吴予时听到动静走出来,笑道:“阿弟。”
冉素萱出来带孩子,沈歌将点心匣子递给她,“带了些点心给麦儿与柳儿吃。”
冉素萱擦擦手接下,“阿弟也太过客气,下次莫带了。”
“我就这么个侄儿侄女,不给他们带给谁带?”
沈歌说着用脑袋蹭蹭柳儿的脑袋,逗得她咯咯笑起来。低头见麦儿小脸严肃,目光中却带着羡慕,沈歌心中暗笑,伸出手也揉揉他的脑袋。
几人说了一会闲话,冉素萱去买菜,小武与小文两个在院内哄两个孩子玩,沈歌与吴予时到书房内温书。
照例抽了个句子出来作文章,沈歌与吴予时先后提笔蘸墨笔走龙蛇。
两刻钟后,沈歌先写完,活动活动手腕与脖子,吴予时又写了一会儿,方完成笔下的文章。
两人交换文章看,吴予时的文章照例缜密流畅,老练非常,一见文章便知这文章出自一名稳重的文士之手。
吴予时的文章风格较为固定,无甚好说,短时间内也看不出有何进步。
吴予时看到沈歌的文章却十分惊艳,他文章那股灵气还在,读起来照例如珠落玉盘般极为上口,气势蓬勃。
然而比起年前来,沈歌今日写的这片文章又多了几分缜密与老辣,锋芒毕露的同时将每一条可能被人驳斥的道路都封死。
吴予时面露欣赏,抚掌赞叹道:“阿弟你文章又有进益,当真一日千里。”
现今距年前那次比试不过差半个多月,沈歌能有这份进步,着实令人心惊。
沈歌朝吴予时笑笑,“我觉着我已经摸到一点写科考文章的门,故而与之前有些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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