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科学渣的古代种田生活完本[穿越耽美]—— by:月寂烟雨

作者:月寂烟雨  录入:05-11

沈歌这般亲昵,吴师娘受用中有些不好意思,脸上带着一抹薄红,她转过头来招呼荀飞光与胡青言。
荀飞光给她行了半礼,喊一声,“师娘。”
吴师娘有些手足无措,忙应下。
沈歌扶着她的肩,“师娘,这个是我舅舅。”
胡青言站出来,“沈歌这些年有劳您照顾。”
“应当的应当的,不必客气。”吴师娘到底是小县城的女娘,她热情地招呼过后,有些局促地朝屋里喊:“老头子,你徒弟来了。还不出来作甚,躲屋里孵蛋呐?”
沈歌忍不住笑,招呼荀飞光将礼物提进来,“外头还有一些,师兄跟我去拿吧。”
“你这孩子,怎么还是这么客气?”
吴师娘见他们大篮小篮地往屋里提东西,禁不住亲热地埋怨一声。
沈歌知她为自己着想,忙揽着她往屋里推,不叫她推拒,“当弟子的出息了买礼物孝敬夫子师娘乃天经地义,师娘你们可不能不收。”
吴师娘被他逗得开颜,“是出息了,我们歌儿已经考上了状元。”
荀飞光与吴时予将马车里的礼提进来,吴夫子在厅里待了好半天,听他们在屋子里说话愣是不进去,忍不住哼一声,走出来没好气地看沈歌与荀飞光一样,“在外头磨磨蹭蹭的作甚?”
沈歌摸摸鼻子,拉着荀飞光与胡青言进去。
走到吴夫子跟前,沈歌率先介绍他舅舅,“夫子,我这次上京不仅考到了功名,还见着了我舅舅,这是我舅舅胡青言。”
吴夫子对胡青言印象不错,他与胡青言互相见礼。
胡青言道:“我这舅舅当得不称职,这些年多亏有您教导。”
吴夫子也客气,“都是他自己争气,我也没教什么。”
话题打开后,气氛热络许多。
吴师娘与冉素萱在厨房里忙活,出嫁的吴秋也被叫了回来,后头跟着她夫君萧思远,反正两家住得近,走动起来极方便。
大伙热热闹闹地聊着天,麦儿与柳儿两个小家伙分别倚在吴时予和沈歌怀里,边吃零嘴边听大人们说话。
喝过一轮茶,沈歌道:“夫子,我与荀飞光六月十六成婚,到时您和师娘可得来给我们撑场。”
吴夫子鼻子出气,“先前也不说一声,就这么通知你夫子就完了?”
“哪里?”沈歌殷勤地给他筛茶,笑道:“我过来就是想请您同意。”
“我若不同意,你该如何?”
“那我就来这里求到您同意为止。”沈歌摇头,一本正经道:“不过这不可能,您这么通情达理的人,哪能不同意?”
“合着我若不同意,就不通情达理是罢?”
吴夫子说归说,喝口茶,却无真为难他的打算。圣旨都下了,他一糟老头子不同意也无甚用。
胡青言给吴夫子筛茶,叹口气道:“我先前听到这消息时,心中也不好受,不瞒您说,我当时差点连睡都睡不着,您跟着受累。若我小妹与妹夫还在世,得过来敬茶感激您。现在他们不在,我这当哥的代劳,您莫嫌弃。”
吴夫子面色缓和许多,他也想到他那早逝的好友。
荀飞光给在场几位长辈保证,“您二位放心,我与歌儿两情相悦,今生必不负他。”
荀飞光这等身份之人,在这铁口铜牙说下这些话,自然不能同市井之人一般说过就忘,吴夫子与胡青言信他。
吴夫子心中对这事还是有些疙瘩,不过经过女婿儿子几轮劝解,已经接受事实。
沈歌与吴夫子说好,到时请夫子与师娘到沈家村帮忙筹办婚礼。
吴夫子一口答应下来。
吴夫子同意后,沈歌这头算是再无阻碍。至于荀飞光,荀家现如今由他当家做主,老太太早已被他挡回去,一切他说了算。
大红的绸子一车一车运到沈家村,成婚的各类喜器也一一送到。
这日,荀管事来报,说是百里宜已到。
荀飞光让人进来。
沈歌一瞧,却是一名白皙的俊朗男子,他进来时带着微笑,极具亲和力,令人一望之下便心生亲近。
“老爷,夫人。”
“叫二老爷。”荀飞光纠正他。
沈歌虽名义上作为男妻与他成亲,但两人都是男子,权宜之下外人叫一叫夫人便作罢,荀飞光心中并不乐意人将沈歌放到他附庸之位。
百里宜从善如流地改口,“老爷,二老爷。”
“从关外赶来,一路辛苦。”
“不辛苦。今年自年后到本月,半年时间,商队有二十万两纯利,有钱挣,不辛苦。”百里宜一笑,“账本我已让人给您送过去了。”
百里宜的爱好便是挣钱,有银钱挣他从不觉得辛苦。
荀飞光点头,问:“县城那些动静可是你弄出来的?”
坤究县短短五日内一连开了五家客栈,每一家都是尽善尽美的新客栈,与坤究县本地的小破客栈形成非常明显的对比,荀飞光一看便知是百里宜的手笔。
百里宜点头,“这都是新租下来的客栈,其中四间到时会用来做其他,二老爷的饰物店也可在这开一家。”
沈歌有些好奇,“坤究县就这么大,开那么多客栈能挣钱么?”
百里宜微笑,“能的,过几日二老爷您便知晓了。”
第63章 银楼
百里宜的推算并没有错, 接下来十日, 坤究县内人来人往, 忽然涌进一大批非富即贵的人。
这批人对坤究县本地的小破客栈无半分兴趣,哪怕百里宜开的新客栈价格乃这些客栈的十倍有余, 绝大多数来客也宁愿选择新客栈,直到新客栈实在住不下, 这些人方不得不选其余客栈。
舍得出大价钱的来客只要一住进来便知道他们的选择有多明智,干净的被褥, 美观的设置以及机灵的小二们那口标准的官话都让来客倍觉物超所值。
无论如何, 住在这些新客栈里起码没有跳蚤爬上身的风险。
来客的满意意味着银钱哗哗不断涌来。
沈歌看着新客栈的账册,短短几日, 对百里宜的经商才能彻底心服口服。许多人一辈子都挣不到的银钱, 百里宜区区几日便能赚得盆满钵满,实在令人敬佩。
韶信暗地里表示, “沈歌儿你可别看他这斯文模样, 实际上这厮白面皮底下满腹黑水,一不小心可就容易着道。”
韶信与百里宜有些不大对付, 沈歌发现后对两人之间的相互评价通常一只耳朵进一只耳朵出, 向来不大当回事。
听闻韶信的吐槽,沈歌唯有笑笑,不过他确实相信百里宜不如他表面这般热情纯善,不然他也不可能成为这等大商人。
沈歌晚间时与荀飞光说这事,荀飞光不在意,“他二人自小一起长大, 一直这般说话,你听听就过。”
“啊,他们两人年纪差不多么?看起来百里宜比韶大哥年轻不少。”
“百里宜占个面皮白的便宜,两人同年。”
沈歌当真未看出来,心头不由有些惊讶。
荀飞光顺势与他说手下的一些事情,包括韶信麾下的清凌卫,百里宜组建的商队,荀九负责的情报等。
“我给你一枚印鉴,日后你直接调动他们便是。”
沈歌推拒,“算了罢,我什么都不知,有你在给我印鉴做甚?我不懂这些还容易误事。”
沈歌颇有自知之明。
荀飞光没答他这话,转头将一枚印鉴给他送来。
那是一枚拇指大小的和田玉印鉴,与荀飞光手上的那枚印出来的图章正好成阴阳关系,一阴一阳,恰好相配。
沈歌拿到手,什么都没说,只是慎重地将它塞进锦囊挂到脖子下,日夜不离身地怀揣着。
百里宜不仅经商经得好,他方方面面都极有条理,有他与荀管事在,沈歌两人几乎没操心过婚礼事宜。
四海来客渐渐汇聚于坤究县,做官的官员多半从京都内来,从商的则来自五湖四海。尽管荀飞光并未朝外头广发请帖,大燕朝一干人精却谁也未忽视他的婚礼。
许多官员不能亲自到,便遣仆从带来厚礼。
从商的来客则大多把生意放到一头,千里迢迢地赶过来。
沈歌看着明显是外地人的那些陌生面孔,心中有些感慨。
百里宜道:“人向来无利不起早,二爷只看他们赶得辛苦,却不知许多人即使再辛苦,也想要一个能赶过来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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