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扔了妹妹的书后穿越了 完结+番外完本[穿书耽美]—— BY:何书

作者:何书  录入:11-10

如果是活泼的孩子,相对来说可以让老师没那么辛苦。
这边俏俏适应的还可以,郑之南则也在忙自己的事情,但他也在看着时间,现在的幼儿园不分时间放学,小中大全部一个时间放学,都是五点半。
郑之南记得在现实世界,现代社会,很多幼儿园都是分阶段然后排不同的时间来分流。
现实生活里,小班好像是4点半左右就放学了。
郑之南今天只走访参观了三家工作室,看看时间快到5点了,立即找公交车往小区的放学走。
幼儿园离郑之南住的地方不远。
郑之南不喜欢失望的感觉,自然也不想俏俏去体验失望,答应了第一个去接他,他就要第一个到幼儿园。
郑之南有接送孩子上下学的习惯,等他到了幼儿园发现,接孩子的家长并不多,一开始以为是他来的太早的缘故,结果到点,也还是那么几个人。
大部分是接小班孩子的家长,中班和大班的小朋友竟然自己背着耽美文库就走了。
等到他抱着看到他露出笑容的俏俏往外走,走在回小区的路上时,他忽然想通了。
这个时期,因为经济原因,发展原因,风气相对来说比较淳朴,单纯,大部分人都不富裕,不是那个家家户户都有车的时代,大街上没有什么车来车往,条件好一点的基本上都是骑自行车,也没有什么公然抢孩子拐走孩子的事件。
加上都是周边的居民,大家还没有必须来接孩子上学放学的意识,基本上刚开学送一阵,孩子知道路了,就让他们自己回家了。
而且在这一辈的家长眼里,大概觉得只是上下学,又不是多重要的事情,让孩子自己上学放学,不需要太担心,就当锻炼他了。
虽然是时代原因,但郑之南并不会随大流真的等俏俏熟悉了后让她自己去上学放学。
他的危机意识要比现在的家长大多了,现在这个时期,消息闭塞,很多事情都不知道,也不了解,他却是个见多了许多恶心案列的现代人。
虽然大多数都没有坏心思,可也不能保证一个坏心眼的都没有。
俏俏这么小,他不管什么思想单纯,为人淳朴,亲眼看着她走进幼儿园,他才能放下心来。
第165章
俏俏看到郑之南站在班门口的时候立即从椅子上站起来往郑之南身边跑。
他的小丫头啊, 连路都走的不稳当呢,跑这么快也不怕摔倒了,
老师笑着跟在她身后走到郑之南面前和他说俏俏今天在幼儿园的情况。
“你走的时候哭了一会儿, 后来和小朋友玩在一处就好多了,中午午休的时候估计是又想起来你了,自己偷偷掉了会儿眼泪, 下午比上午适应的更好,彻底的玩在一起了,也有了小伙伴,不过呢,这才是第一天, 估计这段时间早上来都会哭, 这是正常现象, 不用担心, 慢慢就会适应的。”
听到老师这么说,郑之南特别开心,本以为会哭一天,没想到只是掉了两次眼泪, 俏俏看着柔弱,其实还蛮坚强的。
郑之南拎着装有裤子和衣服的耽美文库, 装衣服是因为怕俏俏不敢和老师说上厕所的事情, 一不留神尿裤子了, 这样不用他过来, 老师也可以给俏俏换衣服。
但是俏俏出乎意料的话不多, 但该明白的都明白,想上厕所也会和老师主动说。
有时候郑之南常在想,如果俏俏从小泡在蜜罐里长大,是不是也会撒娇,会因为觉得不如意而发脾气,而不是现在这样,什么事情都说好,什么事情都听他的。
所以俏俏这样乖巧听话,郑之南其实开心不起来,他总觉得是因为过得不如意,太小心才会这样小心翼翼的面对他人。
像郑家隔壁葛大叔家的小孙子,和俏俏差不多大,一有什么不如意的就哭嚎着不依,敢摔摔打打,这样固然不好,但他这样也说明一个问题,家里把他当成一个宝贝蛋子,无法无天的宠着。
而俏俏呢?
他从这具身体里醒过来,就没见到过她撒过娇,也没有主动问他要一样东西,除了上幼儿园这次看到了她的眼泪,第一次见到她眼中有泪是他刚从床上醒过来,她的眼神中都是无助和惊恐,眼眶里的泪水甚至都没敢掉下来。
大抵是知道,掉眼泪也没有人哄一下她,甚至可能会被嫌弃,所以才不会去哭着表达自己的不愿意,不开心,不舒服。
所以养成了不轻易流泪。
而上学让她无法控制自己的泪水,所以才难过的哭了。
想到这里,郑之南觉得自己平时还要注意培养一下孩子的自信心,让她知道,她是很棒的,而不是会被嫌弃的对象。
如果连家人都对她无法重视起来,她自己都会看轻自己,觉得自己是卑微的,在与人交往之中也无法建立起平等的关系。
家人不重视她,造成她自己看不起自己,那么别人会如何在意?
不爱自己的人,怎么会有人真心相待。
他希望俏俏能够自信活泼起来,知道她是他郑之南的宝贝女儿,他会力所能及的满足她的所有愿望。
郑之南抱着俏俏走路回去,幼儿园离他住的地方很近。
回去的路上,郑之南还给她买了一根棉花糖,然后细细的和她说今天他都做了什么事情。
他也不管俏俏能听懂多少,但和她说说话,她总是开心的。
“爸爸今天去见了几个叔叔,他们都很好,过段时间爸爸就会和他们一起合作,你呢?在幼儿园有没有认识新朋友?”
俏俏闻言拿着棉花糖歪头想了想说:“哥哥。”意思是认识了一个哥哥。
“哥哥?”
俏俏舔了一口棉花糖点点头。
郑之南说:“哥哥?”
“是。”特别坚定的一个回答,郑之南看她的眼神就知道,那个哥哥应该就是俏俏认识的新朋友,和她一起玩的小朋友。
“明天我们带一盒糖果和班里的小朋友分享好吗?还有那个哥哥。”
“恩啊!”
两人聊着聊着就回到了家。
把俏俏安顿下来,等她适应后,郑之南也正式决定了投资哪家工作室。
他对未来的互联网发展有太多想法,能够清晰地甄别出什么研究方向是可持续发展,能够得到国家支持的开发,投资这样的工作室,现在不赚,未来也是会有赚头的。
只是近两年大概只有投进去给他们开发的钱,想要获利还太早,这是个长远规划,前期就是烧钱的玩意儿。
不过没关系,郑之南还在继续炒股,然后用炒股的钱经营自己投资的工作室。
因为他的加入,工作室已经正式提高注册资金,成为了一家公司。
郑之南是资金入股的头号大股东。
他的出现对于这些急需资金搞研发的创业者来说,就是沙漠旅人遇到的甘泉,他们很感激郑之南。
如果不是因为郑之南,他们其实都在想,拉不到投资就只能解散。
没想到这个时候出现了资金支持者,要加入他们的行列,资金入股,成为他们的大股东。
忙忙碌碌中,不知不觉时间就滑向了1月。
临近过年之前,郑之南给家里转账了两万块。
其实他可以转更多,但在郑大福的眼里,郑之南只是去当老师,老师福利再好,也不可能短短几个月就积攒下来比两万还要多的钱。
为了不让家里怀疑,郑之南打电话的时候说了一部分是工资,一部分是之前没用完的钱,留在身边用不上,就都和一部分工资转回去了。
郑大福了解郑之南的性格,知道他比较实诚,因此没想到他是在说谎,也就接受了这个借口。
“工作稳定了吧?”聊完钱的事儿,郑大福跟郑之南聊工作的事儿。
郑之南面不改色地说:“这个月才稳定下来,之前要忙的事情太多了。”
“你刚到京都,肯定要忙的事情比较多,俏俏呢?”
“送走了。”的确送走了,送到幼儿园了啊,他刚送过去的。
郑大福听到送走了,大大的松了口气说:“那你不缺钱吧?缺钱了跟家里说,好好考在编是正经事,在编我问了,好像是过完年的7月份?暑假?”
“是的。”
“你有几分信心?”
“其实没想那么多,顺其自然吧。”
郑大福闻言皱起了眉头,但想到他好不容易放下心结去了京都,不能太急躁,反正还有时间,就和气地说:“你自己心里有数就行,好好干,争取留在京都。”
郑之南说:“好。”
过年的时候,按照吴宴之前说的,郑之南带着俏俏去了吴家和吴宴的爷爷奶奶一起过。
吴宴的爷爷奶奶很喜欢小孩,但是吴宴一心扑在工作上,都毕业多少年了,到现在还不着急成家,家里都好久没有见到像俏俏这么小的宝宝了。
看到俏俏的第一眼就喜欢的不行,吴宴的奶奶更是抱着不撒手。
因为临近过年的缘故,因为家里还却几样装饰用的年货,吴宴的奶奶就叫吴宴去买。
郑之南不好意思干坐着,就和俏俏交代了两句,和吴宴一起往小区外面走。
吴宴和爷爷奶奶住的不是一个地方,他爷爷奶奶住的是老小区,但并不旧,修建风格挺像洋房,应该是蛮久之前的老房子,不过被保养的很好。
郑之南问了吴宴的父母什么时候回国,然后两人又聊了聊彼此的工作,因为已经稳定下来在,郑之南就没再瞒着吴宴,坦白了他加入了一家互联网公司,是里面的大股东。
“其实也没花多少钱,钱是我炒股赚得,你没想到我还会炒股吧?”
这个吴宴倒真没想到。
他说:“虽然没想到,但看你现在的状态,应该一切都在你的掌握中?”
“被你看出来了,是啊,都挺好的,你不用担心,之前没和你说就是怕你操心,现在稳定了就不怕你说了。”
“你心里有主意,我就不多说什么了,你能重振旗鼓,我就很开心了。”
“谢谢学长。”
就是在这个时候,走到商场门口的时候,郑之南和渣男陆知易狭路相逢了。
陆知易和一个女人走在一起。
应该是刚从车里下来,身上穿着呢子大衣,一看就价值不菲,风度翩翩的领着面容姣好的女人准备往商场里走,一抬眸就看到了郑之南。
这个时候的郑之南已经和在学校时期的郑之南大不相同。
褪去在学校时的青涩拘谨和腼腆,气度从容的站在旁边一个男人的旁边,眼神淡淡的,不冷,正因为不冷淡,带上了一丝藐视。
就像是不认识他一样。
从前陆知易就贪郑之南颜色好,如今的颜色和气质更是千差万别,怎么会心里不突突几下。
只是陆知易还没做出什么,郑之南就收回了淡淡的眼神,继续和旁边的轻声说着什么,率先走进了商场。
旁边的女人是陆知易的未婚妻,看到陆知易没动静了,扭头看着他说:“知易,怎么了?不舒服吗?”
第166章
陆知易已经两年没见过郑之南了,准确的说两年半, 大四和他分开后就再也没见过了。
有的说他毕业后回了老家, 而他毕业后忙着自家公司的事情, 其他时间又忙着笼络白毓,没多去在意那个乡下小子。
白毓就是陆知易现在的未婚妻。
和陆知易门当户对,家里都是开公司,也有生意往来。
白毓没有在国内上大学, 在外留学,毕业后才回来,那个时候陆知易得知消息后,听了家里的建议, 就甩了郑之南, 迅速对刚回国什么都还不了解的白毓展开追求, 用了一年的时间, 成功将白毓追到了手,两人已经订了婚, 婚礼就定在过完年后的10月。
两年多没见郑之南,他没想到对方变化这么大,令人惊艳。
和从前那个眼神里常常有不自信的人完全是两个人,他目光从容,甚至带着一丝冷若冰霜, 按说给人冷若冰霜的人称不上有多优雅, 大多数会觉得没礼貌, 但他就是觉得郑之南淡淡的从容步伐特别优雅, 就像是湖水中最漂亮的那只白天鹅,不自觉吸引了人们的目光。
短短两年,发生了什么,会让你一个人变化这么大?
事业有成?
郑之南现在在做什么?他的好奇心像是一颗种子种在了心上,开始生根发芽,疯狂生长。
陆知易记得很清楚,郑之南是学文的,他当初为了把他骗到手,特意装了几天离不开他,去听了他几节课。
学文的,毕业后大多数都是从事文化方面的工作,就算转行也和文化事业沾边,不会转的多离谱,郑之南当初和他说,他想当老师,如果当老师,工资又不高,没有钱的衬托,日子苦哈哈的有这么好的仪态气度?
这种仪态和自若的气度倒像是用金钱堆起来的,因为有权有势,才有底气对所有人都不屑一顾,。
可是郑之南只是个乡下小子,难道是他旁边的人将他培养成了现在的模样?
正胡思乱想的陆知易就听到白毓的声音,他下意识露出个完美无瑕的温柔笑容,不假思索地拉起她的手说:“像是看到了老同学,所以愣了一下。”
白毓刚刚没注意看周围,所以并没有看到郑之南,就算看到了她也不会去在意。
因为她根本不知道郑之南的存在。
当初陆知易和她说过,他谈过两次恋爱,不过已经因为性格原因分开了,白毓被他的坦率感动,为了表示信任,并没有过多追问细节,而陆知易的朋友自然是帮着他遮掩,为陆知易打掩护,塑造温柔好男人的人设。
所以陆知易说遇到了老同学,她就以为真的只是单纯的遇到了老同学,没有去想,那个人会不会是陆知易的旧情人什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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