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琢玉 完结+番外完本[宅斗重生]—— BY:金家懒洋洋

作者:金家懒洋洋  录入:12-26

元珩本也打算回宫了,一来现在梁州情况基本已经稳定,二来现在已经十一月,再不回去连新年都要在路上过了,他不希望玉黎嫁给自己的第一个新年还要在外面风餐露宿。三来今日玉黎又受到了刺杀,这梁州城实在是太不安全了,常启山的人也不知道还有没有了……他们要尽快隐藏身份,乔装打扮回京了。
不过由霍璋提出来,更合适一些,既然谢寻没有意见,他也就准备和玉黎一起启程回京了。
第125章 启程回京(上)
既然打定主意先启程回京,元珩便收拾了东西准备和玉黎在十一月三日这一日启程。梁州刺史田锡文知道这个消息之后,窃喜不已,只道“九皇子”回去了,自己逃过一劫,便天欢喜地地为玉黎践行,心中想着赶紧把这尊“瘟神”送走。
玉黎和元珩自然知道他的心思,不过也不点破,照样和他虚以委蛇。
不过得知玉黎一行人要走,凤歌却是不太高兴……玉黎和元珩的意思,是给他盘缠送他走,但是他还不想回去,又觉得玉黎元珩等人有趣得很,因此并不想离开他们。
“不行,我不走!”凤歌听霍璋“赶人”的意思,非常不高兴,指着霍璋的鼻子凶恶道,“你撞伤了我,我的脚还未完全养好呢,你现在就想不负责任的跑掉?我决不允许!”
幸好凤歌现在戴着人皮面具,掩藏了他的美貌,否则霍璋必定要不敢看他,如今霍璋光明正大地瞪着他,道:“你这个人不要这么不讲道理好不好?你的脚不过崴了一下,早就好了,什么叫我不想负责任?你又不是黄花大闺女,难不成还想赖上我?”
“哈,我就算是黄花大闺女,也不会赖上你这种又丑又蠢的木头!”凤歌叉着腰义愤填膺,“不过是因为我的脚还未完全养好,否则谁要和你一起?而且我又不赖你,我想跟的是九皇子好不好?你少自作多情了!”他说着,故意从他身边走过,走向玉黎,路过他时还故意撞了他一下,以表示对他的不屑。
“你……”霍璋说又说不过他,被他气死了。
玉黎在一旁看两人斗嘴一边和元珩吃花生,看到精彩处,还忍不住笑着插嘴道:“你俩每次见面每次都要吵嘴,真是斗气冤家。”
“谁和他是冤家!”两人异口同声地说。
元珩一边给自家皇子妃剥花生,一边嫌弃地说:“都这么默契了,我看不是斗气冤家,是欢喜冤家吧?”
“谁和他欢喜冤家!”凤歌极度嫌弃霍璋,“他长得傻头傻脑的,我跟他‘欢喜冤家’,岂不是比傻子还要傻?”
“喂,你再这么说我就要打你了!”霍璋龇牙咧嘴地朝他扬起拳头。
“你打啊,打啊,你要是不怕被安上‘欺负弱小’的名声,你就打。”凤歌仰起脸一副认他打的嚣张模样。
“你!”霍璋恨恨收了拳头,“算了,不和你计较。”
一旁的玉黎看不下去了,道:“凤歌,你要是想跟着我们,倒也不是不可以……”
“黎儿!”元珩嗔怪似的叫了他一句。
凤歌实在是太烦了,脾气还很臭,关键是老爱在玉黎身边叽叽喳喳的,严重影响了他的地位,所以他恨不得凤歌离得远远的。
玉黎安抚似的摸摸他的手,道:“不过我们也许要乔装打扮,风餐露宿,到时候让你乔装打扮,你肯吗?”
他们还要顺路去千门寨一探虚实,自然是需要乔装打扮的。
凤歌想了想,狠了狠心,道:“打扮就打扮!”
“打扮成女人呢?”
“也没问题!”
玉黎微笑着斜睨他:“打扮成璋大哥的妻子呢?”
凤歌:……
元珩:皇子妃高明,高明。
霍璋刚要说话,就见凤歌一咬牙,一狠心,说:“也没问题!吃亏是福!”
霍璋:……
“打扮成我妻子,是我吃亏好吗?!”霍璋忍怒道。
“我吃亏!”
“我吃亏!”
“你讨厌!”凤歌生气地一脚踢在霍璋小腿上,“你气死我了!在我们那,你敢这样气我,你坟头草都三丈高了!”
“那是在你们那,在我们京都,你个小乞丐敢这么跟将军说话,你早就被掌嘴了你知道吗?!”霍璋不甘示弱。
玉黎在一旁听着,是时候地插嘴,道:“不过,凤歌,你知道我们的底细,我们却不知道你的底细,你要是跟随在我们身边,我们也不放心啊。”
凤歌闻言,一下子没了声音,沉默了半响,这才抬起头来,信誓旦旦地说:“我不能说,但是我可以发誓,我绝不会害你们的。”
玉黎34" 重生之琢玉0 ">首页                  36 页, 虽没什么通鬼神的本事,但是也有几分看人的能力,凤歌的样子,确实不像是在说谎,他若真要隐瞒,大可以编一些假话,而他现在说不能说,那么大约是有什么苦衷吧。更何况他能在人毫无察觉的时候下蛊,如果要害他们,早就可以下手了。
“好吧,那你就跟着我们吧。”玉黎说着,给了身旁的元珩一个安抚的眼神,道,“既然你是我们的一份子,那么我想你有必要知道我们的行程……我们不是直接回京,在回去的路上,还要顺便去千门寨,如果可以的话,我们要一举捣毁千门寨。”
凤歌有些听不懂:“啊?千门寨是什么地方?为什么要捣毁千门寨?”
“到时候你就知道了。”玉黎笑了笑,“好了,我们各自准备行李,明日一早出发吧。”
“哦。”凤歌挠了挠脖子,刚想走,又转身回来,目光在玉黎和元珩之间来回逡巡,“那个,九皇子,他到底是什么人?为什么他叫你‘黎儿’?”
而且你俩之间的气氛一直都很奇怪,这才是最重要的!
玉黎愣了愣,随即看向元珩,露出意味深长的笑容:“你说呢?”
元珩立刻伸手抱住玉黎的腰身,把整个人都赖在他身上,对凤歌宣誓所有权:“哼,说出来吓死你,我是黎儿的男宠!”
“噗!”玉黎忍不住笑出声来。
一旁的霍璋捂住自己的额头,觉得自己根本没眼看。
凤歌在一旁脸都红了,但是很快又露出鄙夷的眼神:“哼,你一个男宠,有什么好得意的!看你长得也不怎么样,九皇子你的眼光真不怎么样!”虽然他有点意外,但他也听说过大祈人好男风,这个九皇子喜欢男人倒也不是什么了不得的事,就是这个男宠的长相……实在是不怎么样。
他一脸不能忍的模样,又说:“你要是喜欢男子,我可以给你介绍,我的家乡有好多漂亮的男孩子,保证比他漂亮又比他乖巧懂礼貌,怎么样?”
元珩和霍璋:……
元珩握拳:“黎儿你别拉着我,我要杀了他……”
玉黎笑得打跌,拉住元珩,又对凤歌说:“凤歌你以后可别再说这种话了,我家小奶狗容易失控疯魔。”
于是凤歌得意洋洋地对元珩说:“哈哈,你怕了吧,所以你以后最好对我客气点,否则我就给九皇子介绍漂亮男孩子。”
元珩表示自己有点手痒,好想杀个人,怎么办?
第126章 启程回京(下)
元珩一行人回去时,自然是惊动了梁州城的百姓,梁州城的百姓对元珩感恩戴德,尤其是齐安府的百姓,目睹他捉拿贪官唐有为,还受到他的赈济,因此他们对元珩一行人几乎是夹道欢送,老老少少男男女女皆是感激涕零,大呼“九皇子千岁千岁千千岁”。
玉黎坐在马车里,将马车帘缓缓放下,面上带着欣慰的表情。
凤歌坐在一边,带着些疑惑地问他道:“你们国家难道没人吗?要派你堂堂皇子来赈灾?”
“不是没人,而是真正可用的人不多。”玉黎朝他笑了笑,又缓缓道,“而且,能为生民请命,难道不是一件很有价值的事吗?”
凤歌想了想,说:“有没有价值我不知道,但是听外面百姓们对你感恩戴德的,这种感觉应该不错吧?”
玉黎闻言,有些无奈地笑着摇了摇头:“人很容易为名利所累,你想,如果九皇子在民间声望大涨,谁会最不愿看到这件事?”
凤歌转了转眼珠子,随即眼中放出光芒:“太子?你的哥哥们?”
玉黎点了点头。其实民望大涨,有利也有弊,利在于积累声望,得道者必定多助,章武帝说不定也会提前为元珩封王,但是另一方面,元珩如此高调,一定会惹来太子的忌恨……
想到这里,他对凤歌道:“等出了城,到了无人的地方,我们就要趁机将装束都换去,乔装打扮成普通人,否则太过招摇,会引来刺客。”
“啊?”凤歌吃了一惊,“真的还会有刺客?”
“对啊。”玉黎笑得无奈,道,“你以为我们是与你说笑?我们来时有一拨刺客,是太子的人,先前在城中的应该是常启山的人,而静王的人还未出现过,说不定就在暗处等着我们呢。”
“好复杂,你们皇宫里的人尔虞我诈得真厉害。”凤歌叹道。
“嗯,你若是要跟我们回京都,到时候就能见识到了。”
凤歌又问道:“那这么多士兵怎么办?”
“你说呢?”玉黎反问。
“哦,你的意思是,让他们继续陪着这辆马车往前走,而我们则和他们分开走?”凤歌恍然大悟。
“正是,此乃‘金蝉脱壳’之计也。”玉黎笑道。
凤歌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明白了。”
等马车行了一个多时辰,到了一个密林中的时候,一行人便停下来休息。
元珩进了马车,将水囊给玉黎:“黎儿,时机差不多了,你把衣服换一换。”
“好。”玉黎喝了一口水,用袖子抹去口边的水渍,道,“你先出去吧。”
元珩装作没听到,转头对一旁的凤歌说:“听到没?叫你先出去,我家黎儿要换衣服了,你难不成还想看不成?”
凤歌甚是不情愿,当然他也不是想看玉黎换衣服,纯粹是不想听元珩的话,但毕竟对方是情人,而自己确实不方便,只好没好气道:“出去就出去,凶什么凶!”
玉黎见凤歌弯腰出去了,忍不住点了点他的额头:“我是叫你出去,我只是换外衣,你怕什么?”
“外衣也不行啊!万一露出点什么来怎么办?”元珩挑眉,随即又伸手去脱他的衣服,“我给你换,我伺候你。”
玉黎无法,只好随他去。
等玉黎和元珩出来时,只见元珩仍是先前的妆扮,而玉黎已经换成了相当普通的装束,连脸都换了一张,那脸十分平凡,就跟元珩的脸一样,放在人群中立刻就会淹没再也认不出来的那种。
已经见识过易容术之厉害的凤歌仍是忍不住惊叹:“真厉害,只有眼睛还有几分相像,其他完全不像了。”
元珩也有点郁闷,方才他要玉黎戴一张相对而言比较清秀的人皮,但是玉黎非要一张特别男人的,对着这样一张脸,他即便想亲,也得先有个心理准备……
一切准备完毕,四人就准备上路。乌夜啼和水龙吟目标太明显,因此就留在大部队中,保护空空如也的马车,以吸引迷惑刺客。不过他们也并不是没有侍卫,毕竟玉黎和元珩身边跟着大量的暗卫。
大部队是往大路回京都,而他们四人则是抄小路去兖州找千门寨。
刚开始上路的时候因为没有马车,所以不会骑马的玉黎和凤歌便各自坐在元珩和霍璋的马上,玉黎和元珩这边是浓情蜜意,霍璋和凤歌那边则是吵嘴斗气声不断,好在后来路过一个小镇,买了一辆马车,这才解决了这个问题。
晚上的时候,四人便在这个小镇子上的客栈里歇下。
掌灯时分,元珩从外面推门进来,对正在铺床的玉黎说:“黎儿,我带你出去走走。”
“啊?”玉黎疑惑的问道,“去哪里走?”
“去了就知道了。”元珩朝他神秘一笑,又放低了声音说,“嘘,咱们悄悄出去,不要让阿璋和凤歌发现。”
玉黎便也放低了声音,任由他拉着自己的手出门,问道:“为何?”
元珩笑而不语,带着他下了楼。
虽然已经是掌灯时分,但是这个小客栈居然还很热闹,大约是因为这个小镇是交通要道,因此人来车往,各行各业的人都有。
两人出了客栈,走在石子铺就的并不宽阔的街道上,玉黎又忍不住问道:“咱们到底要去做什么?”
“带你去吃好吃的。”元珩笑着捏捏玉黎的脸颊,“黎儿赶路赶得辛苦,一定要好好犒劳黎儿。”
“你怎么知道哪里有好吃的?”玉黎睁大了眼睛,纳闷道,“难不成你来过?”
元珩摇了摇头,道:“我不知道,但是有人会为咱们准备的。”
玉黎愈发好奇:“你在这有认识的人?”
“也不算认识,不过是个可靠的人。”元珩说着,带着玉黎拐进了一个小胡同里,走到一扇不大的朱门前,轻轻敲了敲门,里面很快便传来应答声:
“谁啊,这么晚了?”
“九爷的人,来送灯笼。”元珩沉声道。
门果然很快开了,开门的是个瘸腿的老者,他提着灯笼,放在元珩跟玉黎跟前照了照,问道:“白日里传信的人是你吗?”
“是我,叫你家主子出来迎接贵客。”元珩说着,朝着那老者亮了亮手里的令牌。
那瘸腿的老者见了,说了声“稍等”便忙进去了,没一会儿,又出来了,身后跟着一个白衣男子,那男子身形修长挺拔,一手背在身后,黑暗中看不太清楚长相,但隐隐可见气质甚是出众。
那白衣男子走到二人面前,愣了一愣,随即躬身行礼道:“白参见过九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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