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凌睁开眼,对金凤凰点点头,展颜一笑。
金凤凰却眼含热泪自责道:“都怪我,要是我不那么贪玩就好了。”在郑凌坐车的时候,金凤凰闲着无聊,跑去游览这个城市去了。
恢复如初的郑凌好言安抚:“你可千万别哭,否则外面又得下雨。”
“我才没哭”金凤凰嘴犟道,又见郑凌扑哧一声笑了起来,金凤凰忙板着脸凶道:“你还笑。”
郑凌双手捂嘴,摇摇头说:“我没笑。”
“哼”金凤凰扭头冷哼一声。
就在郑凌准备悄悄溜出去时,金凤凰眼尖地发现了,让他滚进来,说:“就算我与你相隔再远,有什么事你都可以传音给我啊,你为什么没有传音给我?”最后一句,金凤凰是吼出来的。
郑凌往后仰了仰,待音波褪去,他这才小声说道:“我以为我可以。”
金凤凰啜着郑凌的额头:“很多人失败的原因就是以为我可以,你要吸取这次教训,以后别逞强,知道不?”
郑凌对着手指,低声道:“知道了”
见郑凌一副受了委屈的小媳妇样,金凤凰的气不多时就消了,总结道:“也怪我,低估了邹申的意志力。”
郑凌瞄了金凤凰一眼,问:“那邹申……?”
金凤凰知道郑凌问什么,冷冷说道:“放心,他好着呢,只是让他暂时睡一阵子,待此间事了,他会跟奚卿他们一样重新回来。”
郑凌暗自松了口气,那就好。下楼吃饭前,郑凌把从学校带来的衣服书本一一放好。
对着三菜一汤,郑凌一个人坐在桌子旁安静吃饭。跟往常一样,邹申的父母依旧不在家里用餐,每天早出晚归的。郑凌看了眼时间,刚到七点,他们此刻应该还没吃饭。
饭后,为了消食,郑凌开始闲情逸致地参观这栋别墅。
别墅总共有三层,地上两层,地下一层,主体是轻法式风格,精心定制的家具和窗帘搭配上随处可见的镀金装饰与绿色植物,使得整栋别墅精致而优雅,奢华又浪漫。别墅的一楼主要是客厅、餐厅、保姆房、花园、车库,二楼除了书房外,多是卧房,底楼是供娱乐休闲用的,有游泳池,桌球房、影音房等。
其中最吸引郑凌目光的则是客厅里那挑空位置上方挂着的巨大的豪华水晶吊灯,晶莹剔透璀璨夺目。
趴在二楼栏杆上,郑凌盯着吊灯欣赏了许久,最后难掩激动地跑回房间,踢掉拖鞋,扑在大床上来回打滚。哎呀,住别墅啦!
金凤凰落在床尾凳上,翻了个白眼:“能有点出息吗?好歹你也是住过相府的人,那造价可比这贵多了,亏我之前还觉得你成熟许多。”
郑凌咧嘴一笑:“嘿嘿,不同体验嘛。”
住了几日,郑凌的兴奋劲儿这下渐渐淡去。
大学的日子没那么多新鲜事,郑凌每天忙着功课。有一晚上,当他翻出邹申过往所获得的那厚厚一沓的证书后,郑凌自惭形秽,发奋图强,努力不让自己拖邹申的后腿。课堂上,郑凌认真听课做笔记,课下,他也不怎么说话,陈慕宇好几回望着他欲言又止,但郑凌全当没看见。
若是陈慕宇没有喜欢的人,郑凌不介意帮助邹申去追求,但既然陈慕宇有喜欢的人了,而且是个钢铁直男,郑凌就没打算去掰弯他,毕竟强扭的瓜不甜。
久而久之,陈慕宇开始把空下来的时间彻底花在花慕云身上,每天找各种由头约花慕云出来,就连上课时,整个人的心思也都不在课堂上。陈慕宇的持之以恒终于还是打动了花慕云,两人就这样在一起了。
夜深人静,郑凌躺在床上,再一次追问自己这么做到底是对是错,因为有徐渊跟妃雪的前车之鉴。郑凌翻了个身,想着事已至此,已容不得他后悔了。
星期天清晨,郑凌绕着别墅区里的沧禾湖畔散步,远处迎面走来两人,郑凌起初也没在意,瞥了一眼就移开视线,倒是金凤凰诧异地嚷道:“郑凌你看,那不是花慕云吗?”
听到花慕云,郑凌不由得定睛看去,细细打量一番后,才艰难地认出来。这也不怪他,因为平时在学校里,花慕云给人的形象很清纯,穿的衣服也都是普通大学生穿的那种,而今天,花慕云浓妆艳抹,烈焰红唇涂抹得嘴唇饱满,充满诱惑,一头乌黑亮丽的直发也被烫成大波浪卷,有几缕染成红色,一袭黑色露肩紧身包臀蕾丝裙更是衬托得身材凹凸有致。
比起这个,更令郑凌感到不可思议的是,此刻的花慕云正与一位中年男人当众搂搂抱抱,亲亲我我。
同住在别墅区里,而且两家离得不远,郑凌自是认识这个男人,姓张,个子不到一米七,身材发福,是两家公司的老板,资产上亿,前不久刚与老婆离婚。
男人对着花慕云的红唇亲了一口,抬起头见郑凌走来,主动笑着说道:“小申啊,散步啊!”
郑凌礼貌问好:“早上好张叔叔”
郑凌发现花慕云身体一颤,脸上的表情笑得很僵,显然她也认出他了。
第107章
见郑凌看过来,花慕云做贼心虚地撇过头,垂发遮挡住了她的花容与不安。
张总并未注意这些,在和郑凌简单地寒暄了几句后,就笑搂着花慕云准备离开。
此时阵阵晨风吹过湖岸的垂柳,像拨动竖琴的乐手,郑凌云淡风轻地说道:“张叔叔,您身边的这位看着很是面熟,像是我学校的一位同学”
张总驻足,侧目瞥了眼缩在自己怀里的人,手依旧搭在她的腰肢上,笑道:“是吗,没想到小云居然还是个高才生啊!”
花慕云见避无可避,只得硬着头皮抬起头,强自镇定地微笑着看向郑凌:“这位先生你认错人了。”
郑凌双手插兜,悠悠地说道:“我那同学姓花。”
郑凌的这一句话看似轻飘飘,可落在花慕云耳中,却犹如惊涛骇浪般滚滚袭来,她万万没想到自己打扮成这样,居然还能有人认出。
郑凌未再多说,他主要是给花慕云提个醒,用以警告对方,她若聪明就应该知道怎么做。
直到远离郑凌,花慕云的心绪还是久久不平,她颤抖着,害怕郑凌把她干这行的事说出来,那她以后在学校还如何与人相处?那些同学又将会如何看她?
但任她怎么想,事情都已经不在她的控制范围内了,她原本还心存侥幸,想着在这别墅群里应该会很安全,毕竟这里可是沧禾市鼎鼎有名的富人区,能够住在这里的,身价可都是上亿。但她还是算漏了一着,哪知这邹申是个平时不显山不露水的富二代,而且好巧不巧的他还是自己男友的好友。
想到这里,花慕云又是一阵恼恨。早知这样,她就去勾搭这个既长得帅又年轻的邹申了,哪还用得着费尽心思去结识这些中年发福的有钱人。
见花慕云花容失色,张总轻轻地拍了拍她的肩膀,貌似温柔地安抚:“以后啊,就乖乖呆在我身边,我会护着你的。”
花慕云浑身一惊,随后垮下肩膀,愣愣地点了点头。她知道张总的言下之意,这是让她不要再接外面的单子了,看来她在明面上作为挡箭牌的男友也得分了。
花慕云的听话,令张总大悦,放在她腰肢上的手开始不规矩地下滑。
“张总,回别墅。”这里毕竟是外面,花慕云怕再遇见熟人,忙制止道。
张总盯着花慕云看了许久,才朗笑道:“听你的”
次日郑凌刚来到教室,还未坐下,就听宿舍的人告诉他,陈慕宇失恋了27" 快穿之奇妙世界奇葩人0 ">首页29 页, 。
郑凌瞧过去,见陈慕宇趴在桌子上,手里捧着手机,不断地翻看短信,显然还未接受自己失恋这一事实。
上课老师点名,喊了他好几声,他也没吱声,一个劲儿地盯着手机瞧,最后还是郑凌提醒,他才反应过来,忙把手机扣在桌上,大声喊到,惹得班里人纷纷扭头看他,他也没在意。
“我耳朵又不聋,没必要喊这么大声”任课老师瞥了一眼陈慕宇后,又开始点下一个人的名字。
陈慕宇继续趴在桌子上,这次没再翻看手机,只是精神有些萎靡,双眼无神。
下了课,大家热热闹闹地说着话,有人经过过道时,不小心碰了一下陈慕宇,陈慕宇吼道:“别烦我”
周围的人全部噤声,被吼的那人拉不下脸,嚷道:“冲我发什么脾气,不就失恋了嘛,又不是我让你失恋的”
经他这一嗓子,全班人都知道陈慕宇失恋了。
陈慕宇一气之下跑了出去,郑凌忙站起身,刚张嘴,名字还未喊出口,陈慕宇转眼就不见了,恰在此时,上课铃响了,郑凌犹豫了一下,最后还是追了出去,一面让金凤凰把陈慕宇所在的位置告诉他。
班里,跟陈慕宇同一宿舍的人皱眉说道:“早知道就不跟老秦说了,这下好了,大家都知道了。”
外号叫老秦的人,也就是刚才被陈慕宇吼的人,此刻心里也有些后悔。
有人说道:“快回位子坐下吧,老师来了。”
等郑凌找到陈慕宇时,他正坐在学校的一处长满藤蔓的过道亭子里一动不动,郑凌站在陈慕宇看不见的地方,静静陪他,不忘打电话给辅导员请个假。
又是一节课下课,附近有人抱书路过,郑凌终是走过去,轻声说道:“回去吧。”
陈慕宇低着头,闷声道:“你别管我。”
郑凌看了他几秒,转身走了。
听到脚步声渐行渐远,陈慕宇扭过头,盯着郑凌的背影,忽然见郑凌停了下来,回过头问他:“走不走?”
陈慕宇定定地看着郑凌,好半晌才站起身,慢慢跟上。
之后的一段日子里,陈慕宇好几次见到花慕云都是欲言又止,而花慕云则在看到郑凌的那一瞬,就像老鼠见到猫似的,有多远躲多远。
十一放假第一天,郑凌应着金凤凰的要求多出去走走,于是他便斜挎一条米色男士单肩包,坐车来到繁华的市中心。鳞次栉比的高楼构成了无数条街道,郑凌无所事事地在一条条街道上闲逛,偶尔会进到店里去看看,遇到自己感兴趣的东西也会买下。
人群中,有人一眼就看见了他。
“邹申邹申”
郑凌寻声望过去,只见一位穿着蓝色T恤黑色长裤的青年在向他挥手,郑凌想起来来人是邹申的高中同学兼好友,由于后来上了不同的大学,有了各自的朋友圈,而且这位好友又在其他城市读书,联系就逐渐少了,没想到今天会在这茫茫人海里遇见。
郑凌笑着迎上去:“张登”
张登轻轻捶了下郑凌的肩膀:“这么长时间你也不联系我。”
郑凌笑道:“你回来怎么也不打电话给我?”
这时跟张登一起的两名同伴走到他们身旁,张登揽过郑凌,介绍道:“这是邹申,我高中同学兼好哥们”随后又介绍这两人给郑凌认识,体形健壮的叫周冠,另一位皮肤黝黑的叫林征,这两位都是张登的大学同学,趁着十一来沧禾市旅游。
知道郑凌是独自一人逛街后,张登大手一提,便把郑凌拉入了他们的队伍。
第108章
这一天郑凌过得很充实,直到晚上八点多,整座城市灯火璀璨时,他才与张登他们三人分别,坐上回家的公交车,手里提着几个购物袋。
由于十一,很多商场都在做活动,张登他们本来就是来买衣服的,而起初只想凑凑热闹的郑凌结果还是忍不住被这些物美价廉的衣服所吸引,也买了几件,为此还被金凤凰唠叨了好一阵子,说他都穿成了有钱人,可这抠门的性子却还是一点没变。
车里人头攒动,每个人都紧紧挨着,郑凌勉强挤了进去,抓着扶手稳住身子。
人虽多,但说话的人很少,大多数都是逛了一天,有些累,很多女生坐在位子上抱着包包闭眼小憩,窗外的霓虹映照在她们的睡脸上。
有一女生正在埋头玩手机,无意间瞥见郑凌,忙不动声色地偷偷把手机对准他,镜头里的郑凌戴着耳机,五官清俊,轮廓分明,鼻梁高挺,皮肤白皙的毫无瑕疵,此刻正垂眸看向窗外。
半个多小时后,郑凌下了车,在路灯的照明下,不紧不慢地走向别墅区。
月光下,清风掠过,夜凉如水,本来这里就地属郊区,除了偶尔行驶过的车辆,只有夏夜里的虫蛙在肆无忌惮地秉着星烛夜谈,沧禾湖畔的幽静使得郑凌放缓了脚步,就连平日里喜欢闲聊的金凤凰也在这时消了声。
步行了一段路,倏忽,一大群鸟乱叫着从附近的小树林里窜出,还有一坨鸟屎恰好落在郑凌跟前,倘若郑凌再往前走一步必中。
郑凌险险避开鸟屎,望向黑黢黢的小树林,嘀咕道:“不会有人在偷偷猎鸟吧”
金凤凰看得很清楚:“不是猎鸟,是有人在打架,而且各个都下狠手”
听到打架,郑凌眉毛一挑,想凑过去远远瞄一眼,可能是上一世穿到奚卿身上,对打架这种事他莫名地感到亲切,兴许他过去还可以充当和事老,制止这种粗暴的不利于社会和谐的行为,但刚迈出一步,郑凌就又退了回来。还是算了吧,这一世他毕竟是邹申,是个良民,而不再是奚卿了,这种事还是少沾惹的好。
见郑凌拎着袋子加快步伐逃离这里,金凤凰心知他很想去围观,便劝道:“你胆子放大点,这不还有我嘛,想看就去看呗。”
郑凌瞥它一眼,走路的速度丝毫不减:“你?还是算了吧,关键时候一点都不顶用。”
“哼,真是好心当成驴肝肺,看我以后还理不理你了”金凤凰气得背过身,决定先冷落郑凌一段时间,可是等了几十秒,仍不见郑凌过来哄它,金凤凰终是按捺不住回过头,却见郑凌悠哉游哉地越走越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