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之黎锦的农家日常完本[种田甜文]—— BY:回眸已半夏

作者:回眸已半夏  录入:05-18

他最近没时间烙饼或者蒸馒头,要不然黎锦的伙食还可以更丰盛一点。
黎锦笑道:“先生的课只有早上,中午就会下课,不用准备这么多。”
不过,交通不便利,全靠人两条腿走,他就算回来也已经是午后了。
黎锦又说,“昨天说的,今天下午给你做红烧肉,等我回来。”
少年唇角扬起,酒窝浅浅。
有这句‘等我回来’,他才觉得自己这真的像个家了。
黎锦背篓里又装了十张竹叶纸、毛笔和墨块出门了。
只有在长假归来后或者初拜师的时候给先生束脩礼,此后去先生家里,并不需要每次都带着礼。
黎锦这回没去买素馅儿包子,而是径直走到先生家里。
那七岁的小孩子给黎锦开了大门,应该提前被吩咐过,直接带着黎锦去了宋先生的书房。
“这些书是我爹爹挑出来的,你可以在这里抄。
爹爹说你要准备童生试,上课就可以先缓缓。他等你抄完这些书,会给你一个人单独讲考试相关。”
黎锦应下了,那孩子守礼的出去,顺便还给他带上门。
黎锦想,幸好宋先生这里学生流动的快,原主又经常翘课,没什么关系好的人。
要不然面对自己的同窗,他还真担心自己漏出马脚。
因为黎锦起得早,清晨路上凉快,他也走得快,这会儿还不到巳时(上午九点),满打满算,他有两个时辰来抄书。
竹叶纸表面光滑,着墨显色度高,唯一的缺点就是吸收缓慢。
黎锦写完一张,得平铺在地上晾好久,才能保证那字不会被一蹭就花。
宋先生的书房和平时教学生的偏房不在同一边,但巳时刚过,黎锦还是能听到偏房那边传来朗朗的读书声。
那些声音不用一一分辨,就知道念书的都是年轻人。
这让黎锦有种紧迫感,他本来就得养家、种地,读书时间没有其他人多,那就得更加的努力才行。
先考个秀才,就可以免交田赋,还能提升自己的社会地位,连带着少年在村子里也会好过很多。
至于能不能继续考举人、贡元、进士,黎锦觉得难度很大。
越往上考,就越考验一个人对时政的把握。他一个穿越者,在心里还是适应没有王权的社会。
黎锦根本没有对当今陛下发自内心的尊崇。
他觉得自己越往上面考,如果真的有殿试那一天,说不定自己的态度被人察觉出来,那就真的要出大事。
况且,他现在这家里太穷,考中举人后还得入京参加会试,他总不能把夫郎和孩子都留在村子,这样他放心不下。
不知不觉中,黎锦就抄完了一张纸,晾在地面上,开始抄第二张。
四尺的竹叶纸,黎锦6" 穿越之黎锦的农家日常0 ">首页8 页, 字写的偏小,两个时辰才抄了七张。
宋先生进来书房的时候,地上已经满满当当铺满了黎锦抄的书,能看出他前几张的字还不能很好的控制大小均匀。
但写到后面,一个个工整、干净的字从他笔尖落下,宋远越看越满意。
等到黎锦抄完一张,准备晾干的时候,才看到宋远站在自己身后。
他赶紧作揖:“先生。”
宋远说:“你这柳体写的大有长进,不错、不错。”
他连说了两个不错,心情十分愉悦。
随即他又问黎锦抄到哪儿了,黎锦有些惭愧:“刚抄完《圣谕广训》。”
宋远想到黎锦和自己的出身,都是寒门子弟,他就问:“重农桑以足衣食,出自哪一章?”
抄书的意义,不仅仅在于抄了之后回去看。
抄的过程,就是一种博闻强记。
黎锦想,幸好自己不是普通的十几岁少年,作为医学生,大学八年背了无数循环、无数名词解释,他早已习惯在抄的同时尽力理解并背诵。
当然,古文理解起来还是有难度,但他也把不会的都做了记号,不懂就问。
宋远的这个问题比较贴近实际,黎锦很快就回答上来。
宋远当下对黎锦大加赞赏:“善!”
之后宋远给黎锦把《圣谕广训》传达的主要宗旨讲了一遍,让他今天回去背完,明天早点来默写。
黎锦:“……”虽然已经有心理准备,但还是觉得头皮发麻。
不过,考科举哪是说考就考的?
不付出努力,一辈子都别想考上。
宋远看到黎锦背篓里的土豆,一时惜才,问黎锦要留饭否。
黎锦却摆手婉拒了:“夫郎和孩子还在家里,学生担心。”
等到黎锦回家,又是下午四点过。
他其实早已饥肠辘辘,在路上吃完了土豆和鸡蛋,打算回去给少年做红烧肉。
结果这会儿从镇子上回村的人还不少,如今黎锦风评好了,他们也乐意跟黎锦打招呼。
“黎锦啊,你怎么又吃土豆?
不如晚上带着夫郎孩子去我家吃饭?”
黎锦:“……”那是你们没看到我刚刚吃鸡蛋啊。
第21章
黎锦知道村里人也只是客气一下,他要真的拖家带口去吃饭,这家人就要吃不饱了。
虽然村里米价便宜,一斗只要五文。
可一斗米,只有十升,十二点五斤,六千克多一点。
只够一个成年男人吃十天左右。
当然,古时的庄家汉只有中午才会偶尔吃米饭,其他时候吃的都是稀粥,顾名思义,很稀很稀的米粥。
至于为什么不一天三顿都是稀粥,那是因为庄家汉还得干体力活,若是一直都吃不饱,还怎么卖力气养家糊口。
几人一道走到村口,黎锦跟他们道别,看着不远处的家,他脚步都轻快了一些。
他不知道,此刻自己家里还有好几个哥儿在。
秦慕文把荷包和手帕从背篓里挑出来,很不好意地说:“我缝好了该主动去找你们的。”
那三个哥儿就是上次来帮少年接活儿的人。
其中一个听到秦慕文这么说,淡淡的回应道:“反正就算你给我们送过去,也得我们自己送到镇子上。”
秦慕文更不好意思了。
“谢谢你们啊。”
不过荷包这种东西又不沉,他们几个接活儿的哥儿都是每次轮流派一个人去接,再派一个人去送。
之前,少年为了赚钱,甚至还拖着不那么沉重的身子走走停停许久,到镇子上送针线活。
后来他肚子实在大了,站在地上低头都看不到自己的脚。
他才跟这些人说自己最近不做针线活了。
少年很看重肚子里的孩子,拼了命也要好好保护自己的孩子。
等到顺利生完孩子,几个哥儿吃过黎锦做的鸡蛋饼,才给少年送了这些荷包过来。
一方面是听说黎锦最近变化很大,想来瞧瞧;另一方面就是看少年过的好不好。
大家同为哥儿,他们以前都是带着怜悯的心思跟秦慕文打交道。
嘴上说着‘可怜阿文’,但却不会在行动上、吃食上多照顾他分毫。
就好像,看着少年在泥潭里挣扎,他们就觉得自己日子过的挺幸福的。
可他们做梦都没想到,少年只不过生了个孩子。
那黎锦居然就浪子回头,亲手把他从泥潭里抱出来,又小心翼翼地帮他洗干净所有脏污。
今天,那个叫小安的少年(第三章出常,一直在哭)没来,他年纪最小,长相又清秀,虽然是妾室,但他家男人还是挺喜欢留宿在他那儿的。
小安或许是少数能真心对待少年的人了。
另外一个脸型瘦小的哥儿看到床头矮几上的油纸包,三步并作两步走过去,说:“这是什么?黎锦那只会打人的窝囊废居然给你买饴糖、蜜饯这种零嘴!”
这些钱用来买米面,足够一家人吃十天!
他觉得自己嫁的人已经算不错了,可前几天正房的孩子哭闹想吃蜜饯,自家男人不仅不给买,还打了孩子一顿。
黎锦居然给阿文买饴糖和蜜饯!
秦慕文完全没想到这些平日里只打过很少交道,除了分配针线活之外并无更多交流的哥儿会翻看自己的东西。
而且,更重要的是他们还口出恶语,谩骂自己的夫君。
秦慕文虽然性格软,但却不代表他被人欺负了还忍气吞声。
他把自己的东西拿回来,放在桌子上,生气又委屈的时候眼尾都多了一抹绯红。
他从没与人吵过架,把东西拿回来后,一时间居然不知道该如何开口。
但秦慕文想,自己一定不能放任这些人诋毁阿锦。
他不喜欢这些人。
“呵,自己发达了,就这么快想跟我们撇清关系。”
秦慕文紧抿着唇,把自己的荷包全拿回来:“这些针线活我自己去送。”
顿了顿,他又给每人分了两个荷包,这些荷包他两个时辰,也就是四个小时才能缝出来六个。
而且他还是拖着自己刚生完孩子,这么虚弱的身体一针一线缝好的。
“这些是之前你们分我针线活儿的谢礼。”
一个荷包一文钱,他给这三个人每人两文,已经算出手大方了。
他做完这一切,直起身子看着这三个人,说“你们污蔑我夫君,我不屑与你们为伍,以后不要再踏入我家门一步!”
之前随手翻黎锦东西的那个哥儿被气地胸口不断起伏,怒道:“你生了孩子就当自己金贵起来了,也不看看自己生的是个什么玩意儿?
头胎就是个哥儿,黎锦真是瞎了眼才对你好,他怎么不跟以前一样天天打你呢?”
秦慕文心头猛地一揪,他、他也想头胎生个男孩啊。
大概是观音娘娘没听到他的祈祷罢了。
其他两个人显然维护的是自己身边的哥儿,而不是秦慕文。
他们看着秦慕文脸色一白,还想再说些讽刺的话,反正脸皮已经撕破了,就不在乎撕得更多。
就在这时,院门被推开,黎锦清朗中略带磁性的声音传来:“文文,我回来了。”
那三个人的话卡在嗓子眼儿,一个字都不敢多说。
黎锦这人最近虽然风评好了,但别忘了他以前是怎么打秦慕文的!
以前,秦慕文一动作,就能看到手腕或者脖子上的青紫,真是骇人。
黎锦进入院子,刚把背篓放下,就看到三个哥儿从里屋鱼贯而出。
这几个人都很面生,大概都住在村另外一边。
外男不便与哥儿随意搭讪,黎锦净了手,擦干之后把自己今日抄的纸卷抱回去。
也没多看着几个人,放任他们走了。
他进屋后,少年已经躺在床上,脸朝着墙壁,假装自己在睡觉。
黎锦:“…………”这崽是有多傻。
刚刚出去了几个哥儿,如果相谈甚欢,少年肯定很开心,唇角抿出两个乖巧的酒窝,就连眉梢的朱砂痣都好像更靓丽了。
这会儿他居然直接假装自己睡了……
那肯定是被欺负了,却还强忍着不说。
黎锦今日打算给少年做红烧肉,所以就没买肉包。
他把刚出生才几天的崽往外挪了挪,自己俯下身去,凑到少年耳边:“睡了?”
少年闭着眼睛,哼都不敢哼出口,因为他怕自己一旦开了口,就带上哭腔。
他没有这么懦弱的,一个人撑着虚弱的身体煮饭、做家务、带孩子,甚至还得抽时间做针线,他一点都不觉得累。
秦慕文想,阿锦现在多好啊,白天下地割草、上山采药、去镇上念书,晚上还睡得浅带孩子。
那些人凭什么说阿锦是窝囊废?
就在这时,秦慕文突然觉得身上一轻,他赶紧睁开双眼。
原来黎锦把他连着被子囫囵抱起来。
秦慕文不知道,自己此刻眼尾的绯红有多招人。
黎锦说:“包子哭的时候我就这么抱着他哄,如今包子的哥哥哭了,是不是也得这么哄?”
秦慕文只觉得满身的热血都往脑袋上涌。
这会儿他哪还有心思顾及刚刚那些人说的话,只觉得黎锦这人真、真……胡闹。
他分明是包子的阿爹,哪里是哥哥啊!
黎锦跟少年对视,一本正经的解释:“你这年纪,给包子当哥哥正好。”
少年眼睛瞪圆,看样子很想解释包子真的是从他肚子里生出来的。
黎锦像晃包子那样抱着少年晃了几下,说:“现在还难过吗?”
少年晃了一下神,这才发现原来自己已经一点都不想哭了。
他乖巧又诚实的摇头,“不难过了。”
随后黎锦看日头不早,把包子放在床内测,以免他跌下去。
自己则拉着少年去厨房。
案板下面简直就是个百宝箱,黎锦从里面翻出一个凳子,让少年坐在一边。
“我在这儿给你做红烧肉,你如果觉得心情还不好,就把刚刚发生的事告诉我,说出来,我帮你分担。”
黎锦想,以少年的性格,哪会主动与人结仇。
但少年大概也不是个忍气吞声的小怂包,他只是觉得很多事情没必要争,所以根本不放在心上。
别人说他可怜,他觉得自己比起这些人来确实可怜,坦荡安然,心里一点也不难过。
毕竟这就是事实,不需要争。
别人家里都是男人种地,但是到了少年这里,就得种地和针线活两手抓,喂养原主这个巨婴。
可少年不仅没有微词,甚至还在黎锦穿过来主动割草的时候,想要拦着黎锦。
随后,又在黎锦对他一点点、一点点好的时候,把全身心的信任交给他。
这样的人,把自己看得太轻。
但却又不抱怨世俗,反而每一天都积极的,努力的活着。
这样的少年,让人无比的心疼。
黎锦不再说话,把肉拿出来开始切小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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