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之黎锦的农家日常完本[种田甜文]—— BY:回眸已半夏

作者:回眸已半夏  录入:05-18

秦慕文天生敏感,自从赵双开始刻意的学男人走路,他就察觉出了不对劲。但是那会儿正好是赵双夫君罹难三年的日子,秦慕文便没开口。
后来再问,赵双便说这样走路方便。
秦慕文自然不信,但也知道自己问不出什么来。
后来一拖就是半年,过年期间,赵双母亲给秦慕文说了那些话后,果然管着赵双,不让他在黎锦在家的时候去找秦慕文。
元月、二月期间黎锦都在准备院试,秦慕文也无暇顾及其他。
真的要算起来,秦慕文都有三个月没跟赵双好好的说话吃饭了。
赵双这次能主动来找他,肯定不是简单的叙旧。
果然,被秦慕文这么一问,赵双就泄了气,“还是瞒不过你,阿文。我、我想趁着自己还能走的动路,去他走过的地方,都去看看。我想去看他说过的蜃景,看那些好山好水。他还说自己在山脚的石头上刻了我俩的名字,我们一生一世都要在一起的。”
秦慕文后退一步,小腿撞在椅子腿上,一下坐了回去。
“你一个人吗?”
赵双听到秦慕文的话,瞪大眼睛,“阿文,你不觉得我这是大逆不道,你……”只是在担心我。
秦慕文只是为人善良,他又不傻,认识赵双这么久来,他发现赵双只对那些各地的奇观异景感兴趣。
再联系赵双刻意的模仿男子的动作,不难猜到他想做什么。
秦慕文没看他,也没说话。
赵双凑近他耳边,说:“阿文是我真正的朋友,这件事我就只告诉你一人知晓。我的夫君,他还活着……”
秦慕文再次站起来,这回他看向了赵双,眼眸里全都是愤怒。
——既然赵双的夫君还活着,为什么不来找他?就算过去这么久想毁亲,也得当面说清楚!
赵双一看秦慕文的眼神,就知道他想说什么。
他笑了笑,眼眸里神采飞扬:“别担心,他不是抛弃我了。只是那次他大难不死,但也受了很严重的伤……”
赵双依然笑着,说:“阿文,你还记得我说过我小时候胆子特别小,见到有人胳膊断了都能哭一天么?”
秦慕文张了张口,却没来得及说话,就听到赵双的嗓音传来,“他整个右臂都没了,整个人变化很大,我、我其实见过他好多次,但都没认出来。之所以能认出他来,还是去年夏天,我去出事的那里找他,结果我一脚踩空落水了,是他救我上去的。”
秦慕文已经被震惊到,完全不知道该说什么话好。
原来,赵双的夫君就这么一直陪在他身边,但却担心吓到他,又因为自己身体残缺,所以只选择默默地守着。
“他在水里抱着我的时候,我就知道是他了。这个混蛋在我上岸后,却跑的比谁都快,我追都追不上他。我当时哪还有心思害怕和嫌弃,只要他回来我就嫁给他!”赵双越说越气,“后来他确实来见我了,但只肯跟我隔着帘子,说什么授受不亲,世人当他死了,婚约满三年也就解除了。他跟我确实没什么关系了。”
秦慕文见赵双虽然气愤,但眼睛却是亮的,只是后面这段有点悲怆。
“我起初也是放不下我爹娘,他们为我操心这么多,我却想跟一个男人……私奔。但后来,我发现爹娘其实没有我想的那么疼爱我,他们只是为了成全自己仁善的名头,才不介意我一直在家里。他们说只要我不胡乱勾勾搭搭,几十年后就可以给我立个贞洁牌坊。”
秦慕文很是震惊:“贞洁牌坊?”
赵双笑了,十分坦率,“对,所以我决定跟他私奔了。我跟我爹娘说了,打算回乡下的祖屋修养,途中就悄悄的带他走。到时候再有什么困难,我们一起解决。”
秦慕文从来都是一个很好的倾听者,他不会干扰别人的想法,也不会把别人的私事随便说出去。
这一点,很招人疼。
赵双说:“你是我最好的朋友,我们以后会回来看你的,到时候我再把他仔细的介绍给你认识。说不定,还有机会把我们旅途中的所感所见都讲述给你,你就可以写出让更多人喜欢的游记。”
秦慕文没有问赵双什么时候走,他们只约了下次见面的时间。
他说:“说好了,你可一定得按着时间回来,我才会给你把游记都写出来。”
赵双笑道:“当然了,到时候我继续和小包子坐一起,听你念游记。”
最后,赵双走的时候,没去看秦慕文的眼睛,小声说:“那个……我不识字的,只是那些书他都给我讲过好多遍,我才记住了。”
说完,他快步地往出走,“我、我走了。”
秦慕文看着他落荒而逃的背影,小声说:“我其实猜到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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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锦这边,一大早到了书院后,教谕给他重新分到秀才的甲班。
陆长冬还是他的同窗。
讲郎还没来,黎锦见讲堂里大家的神色都很激动,一时有些疑惑。
陆长冬立马过来,说:“庞老爷子今日下午要来书院了。”
庞?
黎锦对这个时代的知名度高的人已经有所了解,再加上他也喜欢练字,所以对‘庞老’这个称呼更是熟悉。
“书法大家,庞老?”
陆长冬立马点头,悄声说,“前几日在书院都传遍了,只是你回乡去了,才不知道。庞老要来是铁板钉钉的事情,但其中原因是我道听途说。据说庞老看书院这边景色好,打算来小住一段时间。”
说完,陆长冬就给黎锦挤眉弄眼。庞老来小住,那不就意味着大家可以前去刷存在感么?
就算庞老早就说了自己不收徒的话,但所有人也都兴致高涨,毕竟那可是在京城都顶顶厉害的书法大家!
只要庞老随便指点一两句,都会让人受益匪浅。
第104章
早上的课程结束,所有的学生都没急着去公厨吃饭,而是站在书院门口翘首以盼。
以前都是邹秀杰跟在黎锦身边,偶尔还会多上一个陈西然。
陆长冬想跟黎锦深交已久,却一直没这个机会。
如今,邹秀杰和陈西然都因为考中秀才回家去了,也不知道下次什么时候再来书院,陆长冬可是很会把握机会的。
他跟黎锦年岁差不多大,看着大家都跑出去,占个好位子,打算瞻仰庞老爷子的风姿。
陆长冬也随大流飞快的冲出去,留个黎锦一句,“我帮你占位。”
说完,也不管黎锦是否同意,他就跑的没影了。
黎锦走出讲堂,能看到站在人群前面很醒目的陆长冬,因为他叉开大腿,占了很大地儿。正好他也看到黎锦,对黎锦挥手。
高呼:“我在这儿!有位子!”
黎锦沉默着,他想,幸好陆长冬没有喊出他的名字,要不然这就太丢人了。
黎锦走过去,对他说:“我打算先吃饭。”
他到底住在内城,每次走到书院得花费小半个时辰,早上吃的那点东西完全不足以支撑他学到下午。
陆长冬说:“你、你不是也很敬仰庞老先生吗?”
黎锦点头:“是啊,但据说庞老下午才到,这得站到什么时候去。”
陆长冬一时间居然无法反驳,然后默默收回自己岔开的腿,“那、我们一起去吃饭?”
黎锦:“也行。”
黎锦买了叫花鸡和素饼,陆长冬则口味偏甜,买了蒸南瓜和玉米烙。
黎锦看着他那边清淡的吃食,跟自己的一对比,感觉陆长冬就好像不食人间烟火一样。
他突然有些怀念陈西然了,至少两人能一起吃肉。
不过,陈西然最近在说亲,大概不会很快回来书院了。
吃完后,书院的抄手游廊边上已经围了一圈又一圈的学生,两人再去的话,就站不到前面了。
黎锦想,与其在这儿干等,还不如先去算学部看研读更高级的算经。
作为算学部的助教,度过了算学部刚开那段最忙的半年,最近就能清闲下来。
黎锦跟潘又丰两人分了工,单数日子黎锦当值,双数日子潘又丰当值。
这么算来,黎锦其实比潘又丰多当值一天,毕竟休沐日都在双数。
潘又丰有些不好意思,黎锦却不打算把半天的当值再掰开来算。
“就这么定了,总归是我研究算经的时间多,多在这里当值一天也不算什么。”
潘又丰这才答应下来,看样子还是觉得这样占了黎锦便宜。
他说:“改日我请你喝酒。”
很难想象,去年五月那会儿,潘又丰还各种耍小聪明、投机取巧,为的就是让自己轻松一点。
在双数不用当值的时间,黎锦也没有急着回家,反而会去经论部看书,经常一坐就是一下午。
黎锦不打算急着参加秋闱,他穿越而来才不到两年,虽然期间背了许多科举用书,又学着吟诗作对,但真正的文学底蕴终究不够。
不说其他人,单单是他家小夫郎读过的各种杂记、游记、野史都比他读的要多。
所以,黎锦打算让自己多沉淀几年。
好让时间把自己身上这微微有些急功近利的浮躁气息打磨掉。
在考科举这条路上,虽说黎锦现在势头很好,但秋闱考的东西更加详细深奥,与之前的县试、府试、院试甚至都不是一个体系了。
黎锦有摘得解元桂冠的野心,所以他不会打没准备的仗。
都说学习讲究厚积而勃发。
真要去参加秋闱的话,黎锦也打算参加四年后那一场,虽说期间隔得有点久,但这却是最稳妥的决定。
若是参加明年那场,现在距离明年八月只剩下一年零五个月的时间,就算黎锦一心只为科举考试做准备,时间恐怕都不够。
更别说他还打算用空闲时间练字、多看些扩展自己知识面的书籍。
黎锦到了算学部,陆长冬对此兴趣不大,36" 穿越之黎锦的农家日常0 ">首页38 页, 脚步一拐去了隔壁经论部。
黎锦去的时候,算学部的教谕们都没到,他算了两道题后,万云才匆匆赶来。
万云肤色偏白,这会儿太阳不毒,他额头都被晒红了。
“阿锦,给我倒杯茶来。等庞老等了这么久,简直要被晒脱皮。”
外面依然没有多大声音,那就证明庞老还没来,万云喝了茶,说:“我这是站不住了,幸好科举考试都有号房,有棚。不然我这解元还不知道能不能拿到。”
他话音还没落下,外面骤然想起一阵欢呼声:“庞老!”
黎锦沉默了,万云气地捏紧手中茶杯:“我前脚刚回来,庞老就到了!”
黎锦说:“教谕想要瞻仰庞老的风姿,站在算学部门口,也是看得清的。”
万云当然知道这是黎锦在安慰他,毕竟他若是可以多坚持一会儿,那就能在书院大门外一点迎接庞老了。
黎锦见他唉声叹气,说:“教谕志不在写字,为何对庞老如此执迷?”
万云再次叹息:“你不懂。”
他看着老爷子从文庙穿过,去了后院,说:“庞老是咱们府城最有名气的人了,我身为咱们府城的人,见到他我能不激动吗?”
黎锦一脸正色的颔首,假装万教谕说的很有道理。
过了会儿,一个穿着灰布短打的小斯跑来,躬了躬身,问道:“两位先生,庞老说要找个力气大的人帮忙抬箱笼,请问两位可有时间?”
这会儿谁会拒绝?
黎锦的心都剧烈的跳了两下,感觉幸福来得太突然了。
主要是大部分学生都在外面,庞老居住的内院与算学部不过一墙之隔,这也难怪他的小厮会来这里请人了。
真到了庞老的院子里,黎锦连老人家的面都没见到,就跟着小斯把五个箱笼抬下来。
小厮继续躬身说:“多谢先生施以援手,庞老箱笼里的东西都很珍贵,我担心自己一个人抬得时候磕到哪儿,那就得不偿失。”
万云站在一边,他也就是给两人打打下手,提醒脚下有台阶之类的。
等到黎锦跟万云走后,那小厮腰杆儿挺得笔直,直接进入院子,坐在庞老对面的石凳上,哪还有刚刚躬身弯腰的怯懦?
这人名叫陈亦鼎,正是那作主给黎锦递了拜帖的人。
他累的直喘气儿,倒了庞老一杯好茶,才渐渐缓过来:“我说庞老,您既然不愿意收他为徒,怎么又折腾到书院来?”
庞老爷子心疼自己的茶,说:“牛嚼牡丹!”
但他也不忘回答,“老夫岂是那等食言而肥之人?但想当我徒弟,得先过了我这一关才行。”
陈亦鼎说:“您老可真有原则,既然您让我装小斯,那我也就直说。黎锦刚刚对我没有一点轻蔑,抬东西的时候也刻意的压低手,不仅是为了稳妥,更是自己那边承受了更多重量。”
说到这里,陈亦鼎道:“庞老,你这箱子里到底装了什么?说真的,要不是黎锦刚刚主动照顾我,我这老腰都要折了。”
庞老见他准备去前面打开箱子,脸上高冷的表情立马就绷不住了,从石凳上站起来,跑的比陈亦鼎还快。
“老夫什么时候准你翻箱子?”
陈亦鼎狐疑道:“您不会真的在箱子里装了石头吧?”
庞老:“老夫会是那等无聊之人?”
陈亦鼎见他言之凿凿,也感觉自己想多了。
他说:“今儿下午还有一场诗会我得去主持,我先走了,真希望万云那小子刚刚没认出我来。”
万云确实没认出来,毕竟他见过的陈先生从来都是风度翩翩,行为举止都是府城读书人的典范。
哪里会把一个灰头土脸、弯腰弓背的小厮认成陈亦鼎啊。
再说了,他跟陈先生又不是很熟,最多也就是参加诗会的时候遥遥见过几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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