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皇上剥削的那些年[穿书]完本[穿越]—— BY:温风如旧

作者:温风如旧  录入:05-20

小剧场:
系统:恭喜您获得“本书中所有人都想日的男人”光环×1
沈初:请告诉我为什么一个男频爽文里会有男人被日的设定,你不觉得很奇怪吗?
萧煜:日你就日你,还分在什么书里吗?
沈初:我觉得我不能深入的去解析这个事儿
防崩皮任务的意思是,做一点稍微ooc的任务来改变男主对沈雁初的印象,从而使ooc成立。如果一点都不能ooc,那就没办法改变结局了。
本文有很多私设,作者对古代礼仪这些都不是很熟,有很多情节已经定下来所以很难改。毕竟是架空,请大家不要带入其他的知识或者什么来看,谢谢大家。

第2章 任务
看那只大狼狗进来,就连沈初都有些惊讶,没想到皇宫里还饲养着这样的大狗。那狼狗有半人多高,毛色鲜亮,只有脖子上拴着一根细细的链条,被饲养的宫人牵着还算是听话。狼狗眼神凶恶,透着一股令人惧怕的光,呼哧呼哧呼吸的时候会亮出湿润的牙齿来,仿佛下一口就会咬在人身上。
五皇子萧烁应该是见过这条狼狗,所以稍显镇定一些,或许是想到大狗扑上萧煜吓得他屁滚尿流的场景,甚至眼神里还流露出一丝兴奋。
其余的搁在现代都是一群孩子,也不曾见过这样的大狼狗,一个个吓得脸都白了,纷纷往后退,不敢靠近。
尤其是那个去叫下人牵狗过来的那个浅棕色衣衫的少年,跑的最远,躲在众人后边,一点儿嚣张劲儿都没有了。
沈初心中虽然没那么害怕,但是为了不崩皮,他也跟着众人往后退了几步,缩在人群的后边,装成一副哆哆嗦嗦被吓到的模样。结果身后的几个少年很不讲义气,又把他推到了前边。
“七弟怎么不吃饭?”萧烁望了一眼狼狗,脸上露出一个阴测测的笑容,明显是不怀好意。
这是要让萧煜当着众人的面和畜生抢地上的饭,其侮辱意味不言而喻。
萧煜虽然是七皇子,但是母亲只是一个不受宠的嫔,娘家虽然是将门世家谢家,但是手却伸不到后宫里来。皇帝也不喜欢七皇子,常年搁置着不管不问,他母亲也是个不理世事的。于是这皇宫里,就算是个太监宫女都能肆意欺负萧煜。
蹲坐在墙角的萧煜还是低着头,没有理会萧烁的刁难,头顶的汤汁顺着头发往下流,一滴一滴的掉在冰冷的地板上。萧烁生得高大威猛一些,所以越发显得萧煜清瘦弱小,蹲在一旁看起来十分可怜。
“既然不吃就不要浪费了。”萧烁背着手冲下人点点头。他年纪不大,脸上还藏不住东西,很是得意的吩咐道:“那就让饕餮吃了吧。”
那大狗的名字竟是叫饕餮。
沈初心里不由得捏了一把汗,按理说萧煜是这本书的主角,应该没那么容易死,但是眼看着一只大狗去抢一个人的吃的确实是难以接受。搁在现实世界这就是家庭暴力混着校园暴力,这狗万一狼性大发一口咬下去,他以后抱谁的大腿?
只是沈初慢了半拍,他刚犹豫着开口说了一个“还是不要……”就被萧烁一声令下打断,那大狼狗已经被松开,得了指令便扑到了萧煜身上。
那狼狗身体巨大,张开獠牙便扑了上去,被狼狗一挡几乎看不到萧煜的身影,整个身子都被狼狗压在地砖上。
旁观的那群孩子们不由得发出一声声惊呼,得了萧烁一声嗤笑和一个白眼。
“你有何话想说?”萧烁一扭头,眼神凶恶,满脸戾气的质问着沈初,仿佛沈初敢顶他的嘴便要将沈初喂狗一样。他身旁的几个跟班也都适应过来,没有那么害怕,也一起冷眼旁观着沈初。
“我……我只是怕闹的太大怕是会让圣上知道,会责备殿下罢了。”因为不能崩皮,沈初还要绞尽脑汁的思考书中沈雁初应该如何说话,怎样说话才能拦下萧烁。
他感觉按原著里沈雁初是不敢忤逆萧烁的,只会助纣为虐,所以他只能装作胆小,用为萧烁考虑的语气说话。“时辰差不多了,淑贵妃在等着您用膳,还是不要和他计较了,莫让娘娘久等才是。”
这么一段话,沈初已经感觉到自己脑细胞不够用了。古代人遣词用句都要文邹邹的,还不能伤害他们易碎的玻璃心。
“把饕餮送回去吧。”萧烁有些不甘愿的挥了挥手,下人立马把狗叫了回来再次系上铁链。其实他心中也觉得有些过火了,不过就算是伤了萧煜也不会有人责怪他,顶多是父皇批评两句罢了。耽误母妃用膳引得母妃生气才是大错,萧烁向沈初投去一个赞赏的眼神。
萧烁瞥了一眼躺在墙角的萧煜,心中半分愧疚都没有,扭头又向几个跟班道:“你们先回去吧,明日休沐,你们今晚也可出宫回家。”
身后几个跟班一听说可以回家都喜形于色,连忙向萧烁行礼感谢,等萧烁带着下人离开这才纷纷结伴离开。
许是沈雁初平日里人缘就不大好,也无人愿意和他一起走,便只剩下他在最后。
被欺负的惨兮兮的少年傻愣愣的躺在地砖上,身上乱七八糟脏兮兮的,看起来叫人心疼。不过也是这时候,沈初才堪堪看清楚男主是个什么模样。
原著里说男主萧煜俊眉修目,斜飞入鬓,平时气质温润谦和,若是有谁想对付他便阴狠凌厉,手腕铁血。如今一看萧煜确实是有这样的好底子,现在的萧煜应该是十六七岁。却已经是一个清秀少年,肌肤白皙,五官清秀,因为有些瘦弱,所以脸显得有些尖。想来萧煜的生母怡嫔也是国色天香的美人。
只是略微垂下的目光,黑润的眸子里流转着黯淡的光泽,里面透露出一个不像十六岁少年应有的……麻木的情绪。
果然是男主,小小年纪,就算是被欺负成这样至少表面也格外的淡定从容。
就是让人有些心疼他。
沈初想着这时候没什么人了,不如去抱一抱大腿,谁知脚还没动便又收到了管理员的消息。

“那我现在是多少?”沈初没想到这也算ooc,那岂不是他以后根本没办法抱大腿,只能成为反派被萧煜千刀万剐日穿床板?那他还心疼萧煜个毛,他自己都要挂掉了!
系统回复的很快。
“……”合着他现在只要做了ooc的事情就会死?沈初对自己的未来感到很不乐观。
他明明长了一颗建设社会主义的心,现在却要干反派的活计。
就在沈初和系统对话的时候,躺在地上的萧煜慢慢的爬了起来。大约是被欺负狠了,小孩儿的动作有些迟缓,动作也不够利索,光是起身就费了好些时候。爬起来的时候看到了沈初还现在原地也没有说话,冷冷的望了沈初一眼便进了内殿。
行吧,这下把主角得罪惨了不说,还因为走的太慢还让主角记住了。
沈初仿佛已经看到了自己未来在牢狱中,外边像是大拍卖一样等着拍卖他。
“我出一百两日沈雁初一次!”
“我出五百两日沈雁初五次!”
“我出一千两日沈雁初十次!”
临死还拉动了GDP,想到这里沈初不禁打了个哆嗦,不敢继续深思,连忙摒弃杂念回了皇子伴读住的地方。
一路上沈初也没敢好好看看整个皇宫,一直在研究这个系统世界。
管理员的声音听起来还算年轻,但是毫无活力,像是毫无感情的照着念的,丧丧的语气听起来还挺萌的。
听了管理员的描述,沈初大概明白了是怎么一回事。系统管理员就是本书作者一朵小菊花,因为当初《谋断天下》的成绩不够好,所以作者一时想不开烂尾了。没想到完结之后这本书突然火了,可结局是男主萧煜最爱的那个女人死了,男主崩溃就……自杀了。
一本男频爽文……男主为爱自杀……
于是骂作者的评论盖了十万多层。
还有一部分是腐女读者。本来这本书分类在男频爽文里,后来火起来之后被一众腐女发现,并且强行萌起了初遇cp,还写了无数同人文。
一个是文弱美人反派,全世界都想日的男人,一个是吊炸天腹黑霸道皇帝,两个人你死我活,强强争斗,相爱相杀,这就是传说中的社会主义兄弟情啊!
但是结局萧煜居然派别人把沈雁初给强行睡了!既然要睡你亲自上!为什么要让别人代劳!
所以广大腐女妹子认为主角可能是阳痿。所以阴鸷阳痿受和文弱美人攻的大楼也刷了起来。
因为收到以上读者的怨念,因为车祸死亡的沈初被拉入了系统世界,要求改变本书结局。作者也被拉入系统,作为管理员服务沈初作为惩罚。
其实还有一条支线任务一朵小菊花根本没敢说。因为腐女的怨念,他还需要撮合沈初和他的男主在一起。
让两个喜欢女人的直男一起在男频爽文里谈恋爱,这是人性的扭曲还是道德的沦丧?
一朵小菊花:我表示这本书已经没救了,为什么不放弃治疗。
然而沈初还不知道自己将来的命运,他仔细想想觉得自己还能抢救一下。
“那我不能一直防崩皮下去吧。”沈初终于找到了系统的漏洞,“那样的话岂不是继续按照你写的原著走,结局也不会改变。”
这样他穿过来也没用啊?就是为了让他体验一下被日穿和千刀万剐的感觉吗?
辣鸡系统,毁我青春!
“所以系统给您设置了五个防崩皮任务,每个任务都有相应的分值,达到满分您就可以自主完成剩下的任务不用再担心崩皮问题。”管理员,也就原著作者慢吞吞的说。

沈初眼前出现了一个白色半透明的屏幕,上边慢慢显现出几行黑色的字。

底下还有一个补充:这是第一个任务,不允许有任何的ooc,请谨慎对待,如果发生ooc情节您将会直接被销毁。
看到这里沈初只想吐血三升。
作者有话要说:小剧场,任务1:让男主吃上饭
沈初:小宝贝儿快来吃饭饭鸭!
萧煜:想吃你,想尝尝你这个全世界都想日的人什么味道
作者:渴望着评论和白色的液体[营养液]
因为在晋江年龄太小不能谈恋爱,所以改了年龄设定,大家就当现代年龄来看吧。
第3章 回家
接受完防崩皮任务之后沈初先是熟悉了一下给皇子伴读安排的房间。一般的皇子伴读都是高官的孩子,所以住的也不差,都是单独一个小院落,屋里精致却不奢华,院子里还有一些盆景,显得很是舒适。
不过沈雁初作为沈候府的嫡子,却和这些皇子伴读们的待遇也差不多。
说起来沈雁初也是个可怜人。沈初还记得沈雁初的身世。他本是沈侯爷的儿子,只是他的母亲地位低,母家又是富商,所以不受沈侯爷的喜欢,只能小心翼翼的活着。
后来淑贵妃带着五皇子得了宠,沈雁初的母亲与淑贵妃是姐妹,所以在临死前向淑贵妃求情,让沈雁初投靠了五皇子,和五皇子一同受教于太傅,这才让沈雁初免于被家人欺负。
可惜沈雁初从一开始便帮错了人,最后被萧煜给折磨致死。
沈初坐在床畔长叹一声,感觉他前路漫漫,甚是难行,一不小心就会被千刀万剐。
刚才听萧烁说明天休沐,皇子伴读是可以回家的。原著里对沈雁初的身世说的并不多,所以沈初决定回家看一看探一探底,或许什么时候还可以用上沈家。
至于防崩皮任务,他还是先熟悉一下沈雁初的性格再作打算。
沈初收拾了些必备的东西,拿上出宫的腰牌便往外走。
皇子伴读的住所离后宫较远,离宫门口较近。不过沈初也是询问了一个洒扫太监才找到了宫门口。
果然是皇宫的门口,即便是侧门也看起来霸气磅礴,门外的两尊石狮子高大威猛,上边狮子的鬃毛都栩栩如生,仿佛要仰天长啸一般。石狮子旁站着两队侍卫,正精神抖擞的监察着每一个进出宫的人员。
“谢将军!”打头的那个棕色衣服的侍卫喊道。从沈初这里看不清侍卫以及来人的容貌,所以并不清楚来的到底是谁。
不过谢将军,他倒是有些印象。
将军世家谢家谢饮歌,也是萧煜的小舅,今年不过才二十一。
谢家一门三代都是国家忠烈,如今到了这一代只剩下了谢饮歌一个男丁。他十六岁上战场,带着仅仅三万兵马在青门关守住敌方八万兵马的强攻。十七岁带领十万大军西行讨伐西域各国,大获全胜,不过三年便凯旋归来。
只要有谢饮歌在的战场,就没有输过。
不过谢饮歌的姐姐姐便是宫里萧煜的母亲怡嫔,这个怡嫔算得上是国色天香,倾国倾城,只是心属他人,惹了皇帝不喜。
谢饮歌是忠臣之后,管不到后宫来,所以并不能护佑到萧煜。不过在萧煜决心夺嫡之时,谢饮歌是他最大的助力。
所以,此人大腿可抱。
这就是沈初思考良久得出来的结论。男主有主角光环,大腿要抱。帮助主角的牛x人物的大腿,该抱也要抱。
他的目标是:不错过任何一个大腿!
谢将军大概只是过来巡查一下,很快便进入了宫门,?2 页, 坎恍笔拥拇由虺跖员咦吖?br /> 二十一正是美好的年华,更何况他的姐姐生得貌美,这个谢饮歌的容貌也生得不错,虽然征战沙场,谢将军反而有一种温润如玉的感觉,常年练习战斗的身体挺拔丰盈,像是刚从画中走出来的美人。
这个时候沈初还没打算上去直接抱大腿,他和谢饮歌不熟,容易崩皮还无法取得谢饮歌的信任,所以只能按下不提。
走出宫门口约两三里地便有一处歇脚的驿站,里边便有租赁马车和轿子的地方。沈初倒是不怎么缺钱,再加上沈母母家留给沈雁初的一些钱,他当个阔少爷是没什么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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