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后陈醉,南部财阀的儿子,娇生惯养,就算是接受过高等教育,见识和修养,又怎么能和他比。
所以他对陈醉是很轻视的。
这样问题就来了,一个乍然爬上高位的男人,德不配位,孤立无依,又生的美貌多情,面对这样一个人,很容易就激发萧文园的复杂情绪。
按理说,萧文园都四十多了,这种类似大内总管的身份,读者不应该给他拉郎配的,可是在皇后初入宫的“受训课”上,俩人碰撞出来的火花,实在让人遐想。
他对于新皇后的掌控,像极了那些霸道总裁爱上我的戏码,打一巴掌给一个甜枣,曾让陈醉崩溃大哭,又曾将陈醉揽在怀里,轻声安慰,抹去他的眼泪。
“你现在是想干什么?”他冷着眼问陈醉。
陈醉心跳有些快,可他知道,萧文园已经是众多男配中,攻克难度最低的一个了,他如果连萧文园都拿不下,那于怀庸,赵准他们,他就更连面对的勇气恐怕都没有了。
“我倒要问问你,你想干什么?”
“你如果觉得压力大,你承受不住了,行,我可以帮你去找医生,你现在装作性情大变的样子,是想怎么样?你看看你现在的样子,还有没有一点皇后该有的尊贵。”
陈醉用大拇指蹭一把嘴角,紫红色的汁液沾染到他指腹上,他伸出舌尖来舔了一下,然后问:“你是说这样么?”
萧文园的脸色更难看:“殿下!”
陈醉看见桌子上的雪茄盒子和火柴盒,就用手指捞了过来。
他抽了一只雪茄,噙在嘴里,然后划着了火柴,在带着香柏味的火焰中,看向萧文园。
萧文园目瞪口呆。
陈醉吸了一口,火柴快要燃尽,他丢进了烟灰缸里,然后往桌子上一靠,穿着华美百服,相貌那么清亮美貌的年轻男人,此刻却露出一副挑衅的模样来:“还是说这样 ?”
喝酒,抽烟,他样样都会,原来的陈醉也会,男皇后久在宫中,压抑过度,寝殿里藏了许多香烟,在夜深人静的时候变成一个吞云吐雾的烟鬼。
男皇后的日子不是人过的,他才不要过那么憋屈的日子。他又不是自愿穿过来成为男皇后的,他又为什么委屈自己。
他是金银世界蜜罐子里长大的富二代何酒酒,抽烟打架喝酒全都会的何酒酒,礼堂上拉过小提琴,午夜长街上飚过车。
雪茄的味道进入肺腑的一刹那,冲劲很大,灵魂都跟着身体通了电,身体有些不适应,眼睛被那股冲劲刺激出薄薄的一层水雾,湿漉漉地看着萧文园。
他看起来格外柔弱,清纯,那么粗的雪茄,深褐色的,噙在红润的嘴里,或者夹在白皙纤长的手指上,有一种极不和谐的,诡异的冲击力。
“不要在背后搞小动作,也不要再试图掌控我。”陈醉将只抽了几口的雪茄放到烟灰缸上,看向萧文园,目光坚定:“我已经不再是那个哭泣的时候需要你在身边的人,我流的眼泪,我会自己擦。”
百服上的梅花金线织就,灯光下熠熠生辉,萧文园从未见过他这样自信英挺的模样,不像一个皇后,倒像是一个年轻的帝王。
作者有话要说:皇后会越来越强,这次的受比较刚,可能最后会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
第九章
陈醉打开房门从房间里出来,就看见秋华两只眼畏惧又放光地看着他。
他冲着秋华挑了挑眉毛,秋华小心翼翼地说:“殿下没事吧?”
“都听到了?”
秋华点点头。
陈醉就说:“那你以后跟着我,心里就有数了。你是我的侍从女官,以后也不要任人欺负了。”
秋华眼眶微微湿润,又有些畏惧和迷惑,点了点头。
“饿了。”陈醉说。
秋华就领着他朝宴席上走,他们俩穿过悠长的走廊,秋华一边走一边小声说:“于大元帅这府邸修这么大,恐怕已经超过亲王的规制了吧?”
“他有钱。”陈醉说。
于怀庸在海上的时候,仗着海军统帅的权力,干过类似海盗的勾当,家里金银堆满山,《百万雄兵》里这些都说过。
走到走廊尽头的时候,他忽然停了下来,看见那上头有洗手间的标识,便转头朝洗手间走了过去,秋华却叫住了他:“里头有贵宾间。”
秋华说着便引着他往里头去,穿过一个小院子,感觉一下子安静了下来,几乎一个人都没有。秋华给他指了指男厕的位置,便在走廊口站定:“我在这里等着。”
他应该找个男性的侍从官了,秋华跟着,确实很多地方都不方便。
陈醉一边想着一边进了洗手间,谁知道刚走到门口,就听见了一阵诡异的响动传过来。
他愣了一下,就站住了,只听见有清脆的男声说:“不行,不行……”
“装什么纯,骚货,下头的小嘴可不是这么说的吧?”
“哥哥,哥哥饶我这一回,等会我还得上台表演呢,下次,下次我上你家,让你弄个够……”
接着便是撞到门的声音,夹杂着男人的嬉笑和挣扎。
这是……碰上活春宫了吧!
陈醉大窘,刚要回身,就见隔间的门被人撞开了,从里头跑出来一个身穿百服的年轻男人,衣衫凌乱,露着半边光裸的肩,他一边扯着衣服一边朝外头走,身后一个三四十岁的男人,手里还拎着个酒瓶子,追了出来。
陈醉赶紧躲闪到了外头,看到一个身穿百服的年轻男人跑了出去,他似乎发现了他,一边跑一边回头看了过来,头发略有些凌乱,红色的衣袍几乎垂地,委实一个古装的美男子。
他并没有跑向秋华那边,而是往南一拐,消失在长廊里。后头的男人醉醺醺地追了上来,却看见了躲在门外的陈醉。
“咿,这……这又是谁,我……我怎么从来没见过你。”
陈醉见他醉醺醺地看向自己,便站直了身体,对方是个腆着大肚子的醉汉,笑眯眯地盯着他的脸看,陈醉见他要伸手,眉头一皱,有些嫌恶他浑身酒气:“我可不是你随便能碰的人,你看清楚了。”
那人似乎有些醉了,听了也没什么反应,只眼睛看到他腰间金梅映日的图纹的时候愣了一下,然后后退了一步,像是要给他行礼,又好像醉的有些不听使唤,踉踉跄跄便跑出去了。
陈醉吁了一口气,赶紧进去方便,里头有个隔间的门还在晃荡,头顶一盏黄色的灯,有淡淡的消毒水的味道。
百服繁琐,小便都很麻烦,他忙活了半天才出来。秋华说:“刚才有个男人跑出来,没冲撞到殿下吧,我看他喝多了酒。”
“没有。”陈醉脸上微有些热,跟着秋华回到了前厅。准备入座的时候,陈醉忽然又看见了不久前从洗手间跑出来的那个古装美男。
今日于怀庸大宴宾客,自然不只是喝酒吃饭,还请了许多艺人过来,那边表演完的歌剧演员刚下去,屏风后面已经有一堆穿传统百服的艺人准备上场了。
刚踏上舞台的那个男子仿佛有察觉一般,回头看了他一眼。
这一次头发没有遮住脸,却是一张极妖媚的脸,雌雄莫辩的美貌,巴掌大的小脸,额头扣着一张面具。
陈醉愣了一下。
外头音乐已经响了起来,是陈醉从来没有听过的丝竹管弦,他问秋华:“这是什么乐器?”
“百戏三管呀。”秋华说。
百戏,是百花联邦的国剧,是演唱合一的曲目。这是现实世界没有的一种曲目,陈醉好奇的很。
小说里的世界具象化了,那这小说世界里的戏曲具象化以后,又是怎样的腔调韵致呢?
他从宾客之间穿过去,原本已经落座的宾客此刻全都站了起来,陈醉在众人的瞩目之下坐到了最中间的位置,看到席上又多了几个陌生面孔,其他的就还罢了,其中有个鹰钩鼻的中年男人,气度威严,位置紧靠着他。
是首相卫戎。
奸臣于怀庸,权臣郁戎,加上远在菊芋群岛的赵准,百花联邦如今最有权势的三个男人。
陈醉朝郁戎点头致意,他对郁戎极为钦佩,这是比他儿子郁铖还值得敬仰的一个男人。
舞台的灯光已经暗了下去,于怀庸倾过身来,说:“皇后殿下还没看过文良辰的百戏吧?”
陈醉朝舞台看去,心中微微一动。
啊,原来是他。
文良辰。
这个不输于陈醉的美男子,在陈皇后没有被啪啪啪以前,基本负责了《百万雄兵》的所有床戏。
欲有两种,一种是看起来就很骚的,直接刺激人的视觉和欲望,一种是看起来特别禁欲特别纯,但是特别想让人推倒的。
陈醉属于第二种。
文良辰就属于第一种。
文良辰是于怀庸手中最重要的一颗棋子,但表面上两个人并没有任何关系。文良辰擅长百戏,是百花联邦最知名的戏曲大师,也是京城的交际花,但凡是贵族聚会娱乐,几乎必定要请他去唱一段。文良辰就是靠着这个为于怀庸搜取情报,出卖肉体和美色于他而言简直是家常便饭。
这个设定最有意思的地方就在于,百戏是面具戏,演唱的人通常一人分饰数角,在台上不断地变幻面具,永远不会以真面目示人,但作者偏偏给予了文良辰最出众的相貌,最美的外貌却遮掩在最丑陋夸张的面具之下,实在是耐人寻味的很。
于怀庸有钱,这舞台搭的也很好,建立在一个月牙形状的小湖中央,天上一轮圆月映在水面上,周围摆满了香气袭人的梅花,中间是一道近乎透明的屏风,屏风后面的灯一亮,就有个人影出现在屏风上面。
“咿呦喂……”
“咚咚咚”三声鼓响,干脆豪壮。
“咿呦喂……”
“咚咚咚”,又是三声鼓响。
鼓声干脆,人声也是铿锵有力,让陈醉吃了一惊。他看文良辰那么柔媚,舞台又搭的这样精美,还以为这百戏像昆曲一样精致,谁曾想一嗓子吼出来,竟是质朴绵长的类型。
“天上明月圆如盘,高朋贵客坐在前,这样的好日子,谁人在此高声喧?”
“在下于六郎。”
“哪个于六郎?”
“ 皇廷西北七百里,七百里外有个于家庄,从南往北数过去,不多不少正是第七家。”
“原来是个外乡人,那我要告诉你,这里满座都是贵客,不是你能高声喧哗的地方,还不速速离开!”
“心中有苦,身上有冤,明公细听我言!”
“呔!还不快快停下脚步!”
“咚咚咚”又是几声鼓响,屏风后头后来忽然走出一个身穿百服的男人,手里拎着一把宝剑。后头几个戴着黑色面具的男人紧追在后,到了舞台中央,便以剑相击,虽然是表演,却招招凶险利落。被追击的那人身形窈窕,舞起剑来却是虎虎生威,雷雳飒爽,衣袍带起簌簌风声,面上夸张的面具看起来粗粝又诡异。而后宝剑落地,他双膝跪地,随着鼓点以膝盖在地上挪动,退无可退之时,一甩头发,随着鼓声“咚”的一声,仰坐在地上。
“咿呦喂……”
“咚咚咚”三声鼓响
“咿呦喂……”
“咚咚咚”又是三声。
我靠,看的陈醉心神肃立,好带感的表演!
陈醉第一次看百戏,就被吸引住了。论精美,它和昆曲、曲剧等他以前见过的剧目根本没法比,服饰也很简单,就是传统百服配画法粗糙的面具,戏词也很简单,多是白话,韵脚也很随便。所配音乐,也不过是大鼓为主,三管为辅,说唱结合,说的时候声音雄壮嘹亮,韵腔清爽,唱的时候绵长悠扬,尾音的拖腔极有特色,特别容易感染人。
这段戏并不长,加起来也就十几分钟的样子,明明是一唱三叹的戏曲,节奏感却好的很,特别紧凑,讲了一对兄弟伸冤的故事。
这于六郎有一个同胞哥哥,两兄弟自幼丧父,从小由母亲养大,谁知道养到十四岁的时候,正赶上大灾之年,他们家乡桂花州一带闹灾荒,山上的野草都挖光了,冬日里一场大雪,饿死冻死的人不计其数,其中就包括这俩男孩的母亲。
原来这母亲为了省下一口饭,总骗两个儿子说自己已经吃过,最后自己活活饿死了。
母亲死了,两兄弟却熬过了那个吃人的冬天。
虽然是双胞胎兄弟,但兄弟俩性格却南辕北辙,哥哥五郎稳重懂事,弟弟于六郎却从小生性顽皮。于六郎可怜母亲成了个饿死鬼,发誓要在母亲的坟头里埋一把粮食,便去村中豪绅家里偷盗,结果被抓了个正着。豪绅姓谭,人称谭老爷,是最十恶不赦的反派,明明家中酒肉臭,却一把粟米都不肯施舍,反倒看上了这于六郎的皮相,要他进家里伺候他,才肯赏他一把米,要不然就要把他送到警察局去。
这实在是丑陋淫邪至极了。
五郎为了去救弟弟,结果被折磨成了废人。这就发生了开头的一幕,于六郎闯进官家的宴会上,要为哥哥讨公道。
只可惜没人理会他,听说了他的遭遇以后,那扮演官家的演员一个穿黑衣戴白面具,一个穿白衣戴黑面具,倒像是黑白无常,取笑说:“来来来,我看看。果然是草窝窝里养出来的金凤凰,难怪那谭老爷会看上眼。去吧去吧,这天上明月圆如盘,高朋贵客把酒欢,半只羊腿赏给你,马路牙子坐一边!”
旁边的演员也哄笑成一团,文良辰跪在地上,唱道:“富人的极乐世界,穷人的阿鼻地狱,你们要逼人做恶鬼,我也不怕来世有轮回,天上的明月圆如盘,我却漆黑一片看不见,看不见,看不见,原来是鲜血迷了我的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