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主他病得不轻[穿书][穿越重生]——BY:长乐思央

作者:长乐思央  录入:09-24

  现在网络那么发达,新剧数量呈现几何倍数螺旋爆炸上涨,追星女孩们平均三个月换个“老公”,记忆力也就比金鱼好上那么一丢丢。
  如果没有不断产出的作品来刷存在感,余屿秋通过电视剧攒下的人气很快就会消耗干净。
  打完了大棒,她又给个甜枣:“昨天晚上的事情,我可以不跟你计较。你只要肯听话,后续资源少不了你的,凭借你的资质,还有我的人脉和规划,过个三五年拿到影帝奖杯不是问题。”
  这话当然是在给小年轻画大饼,事实上,因为余屿秋的不配合,王馨已经在心里彻底放弃了他。
  不过这个时候余屿秋还有电视剧带来的人气,正好趁着这个时候圈一波钱,把他的利用价值完全榨干了,她才会丢弃他。
  余屿秋盯着对方的眼睛,语气带了几分讽刺:“王姐,这话您自己听了信吗?”
  王馨有些恼怒:“你什么意思?!”
  “就是字面上那个意思,昨天晚上的时候你带我去的那个宴会,和你当初说的似乎不是一样吧。”
  他握紧了拳头,年轻漂亮的面孔浮现愤怒带起的青筋,声音气得发抖:“要不是我昨天运气好,我的人生就被你毁了!”
  余屿秋到底还年轻,没有真正经历过社会的毒打,碰到这种令人觉得恶心的事情,他不会为了所谓的钱财或者荣耀忍气吞声。
  现在暂时撕破脸也是件好事,这样对方不过是利用手里的权利冷藏他。
  一向和小绵羊一般温顺听话的余屿秋露出了相当强硬的姿态:“我不会随便和公司解约,你想冷藏我,那也无所谓,但是如果你非要逼我去做那种违背良心道德的事情,我绝对不会去做!再有下次,我会去警察局举报你!”
  老实人发飙也是蛮吓人的,而且王馨自己难道不知道她做的并不是什么光明正大的事情。
  算了,这家伙这么不知好歹,她懒得再和他计较,她冷哼一声:“真是好心当成驴肝肺,你以为这个圈子里这么好混,行啊,你给我等着,老娘等你跪下来求我!”
  说完之后,王馨把方方正正的小皮包往背后一甩,踩着那双恨天高蹭蹭蹭地从下去,回应她的是身后砰的一声的关门声。
  余屿秋坐在出租屋的床上,然后嘶地一声又翻了个身,背对着床,脸搁在柔软的枕头上。
  先前和王姐对峙的时候,他其实痛得很,完全是拿出了自己全部的演技在硬撑,避免她看出什么端倪。
  毕竟王馨游走于那个场所,很容易就能看清楚他身上的不对劲。
  等到疼痛缓过劲来,余屿秋才缓缓舒了一口气。
  他把手机连上电脑,将一段音频封存到电脑里,并且上传云盘,还在移动硬盘做了备份。
  不知道是不是个人体质的缘故,他一直都挺倒霉的,念书的时候也被人欺负。王姐作为经纪人,一直对他非常好,平常的时候简直是个和蔼可亲的大姐姐。
  他被这份温情蒙蔽,昨天吃了亏,上了当,所以在和对方说话的时候,他刻意引导,还偷偷地按下了手机的录音键。
  确认了音频没有问题之后,他才消除相关痕迹,稍微松了口气。
  然而电脑的屏幕刚暗下去,手机铃声又响起来了。
  把脸埋在枕头上的余屿秋把震动不停的手机捞了起来,一看来电显示,本来就苍白的脸色变得更难看了。
  他接通电话,对面那边和往常一样开门见山:“哥,我没钱用了。”
  也只有要钱的时候,他才会打电话过来,也只有问他要钱的时候,余家宝才会用那种甜得发腻的腔调喊哥。
  余屿秋的一颗心像是浸透在冰水里,他哑着嗓子问:“你要多少?”
  “就给个一万吧,你最近不是成了大明星嘛,我们学校要交掉大几千,老豆腰病又犯了……”
  对不了这行的人来说,大明星等于挣钱多,从指缝里掉点钱,都不止这个数。
  余屿秋深吸一口气:“你把电话给老豆。”
  后者唉哟了几声,然后吞吞吐吐地说:“前段时间给你妈看病花了钱,家里是有些困难。”
  “我知道了,待会我会把钱打过去,你省着点花。”
  余屿秋其实并没有多少钱,一个是因为他是新人,片酬不多,还有就是他要为自己攒学费,生活费。
  在他没有演这部简陋的片子出名之前,公司是不提供食宿的,而且出门在外,不管是衣服,化妆品,等等,都要大量的支出。
  就算现在有了点名气,他其实也只能算是一个小演员,走在大街上,一百个人里也不见得有一个认识他。
  他大学还没念完,为了挣钱,休学一年出来到娱乐圈打拼,刚刚打电话的时候,他的嗓子哑成那样,也没得到一句关心。
  做了这么多的父子,又在娱乐圈摸爬滚打了一段时间,余屿秋并不是听不出来对方心中的心虚。
  只是从小到大,他并没有被父母打过,该上的学,该念的书,家里都让他念了。
  弟弟不懂事,父母也老了,他的心又不是石头做的,哪里能随随便便地说割舍就割舍。
  算了算自己的存款,他咬了咬牙,取出一万汇了回去。
  当然,他解释了自己的处境,并且强调过,这个是几个月的钱,再有下次,就是开学过去,他会承担一点学费,其他也无能为力。
  打完家里的电话,手机就没电自动关了机。
  祸不单行,他刚去超市买了挂面和鸡蛋,出门天色骤变,兜头就是一阵瓢泼大雨,瞬间把没有带伞的余屿秋浇成了一只落汤鸡。
  从小到大,好像他的运气一直都不太好,余屿秋没有太伤悲春秋,观望了一阵,见雨水没有停歇的意思,拿外衣包住食物,闷着头往前冲。
  走到一半的时候,他停下来歇了两口气,毕竟过马路不能乱跑,就算不提安全问题,新时代的优质偶像也不能公然违法交通法。
  虽然他能不能继续演艺事业还是个未知数,余屿秋自嘲地笑了笑,越下越大的雨,突然停住了。
  咦?余屿秋惊异地抬头,然后发现自己脑袋上“乌云”罩顶,那是一把黑色的大雨伞。
  撑着伞的男人,好心地替他挡去了风雨。
  红绿灯从红色转成了一闪一闪的黄色,卫空青把视线收回来,冲着这个看起来有点呆的年轻男孩点了点头:“马上绿灯了,我送你过去吧。”
  他处理了一些原主遗留的麻烦事,结果打算回去的时候,就看到可怜兮兮站在马路上余屿秋。
  就算是并不亲近的同事,他也不太可能看到认识的人傻乎乎地在那里淋雨。
  更何况对方现在身体状态极差,淋一场雨回去,搞不好就会转成高热。
  等过了马路,卫空青问他:“你家在这附近吗?”
  他顿了顿:“我的意思是,在附近的话,我送你回去,要是远一点,我开车送你。”
  作为最后港湾的家人只会给他捅刀,萍水相逢的陌生人却能给予温柔的善意。
  卫空青的出身显然很好,长得也十分俊美,这样一个有钱人显然不可能是为了从他身上捞好处。
  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身体虚弱,他的心情也变得脆弱娇气起来。
  余屿秋的心脏像是泡在那种温热的酸水里,有些暖,又有些酸胀。
  卫空青看到余屿秋眨了眨眼睛,用手抹掉脸颊上和长睫的雨水,男孩的声音小小的,听起来带着些小心翼翼的惶恐:“就在附近。”
  身体颀长的俊秀青年一手撑着伞,一手提着余屿秋买的鸡蛋。
  等到破旧的楼下的时候,卫空青停下脚步问他:“我的鞋子打湿了,介意的话,我可以暂时上去休息一下吗?”
  虽然这样听起来很失礼,不过他希望能够看到余屿秋得到妥善的照顾,而不是像剧情里那样,因为无人看顾,情绪失控,稀里糊涂烧得进了医院,而且还差点变成个傻子。
  虽然最后人没事,但因为这次的高烧,被带回家的余屿秋身体因此留下了后遗症。
  “不……”男孩苍白的脸被冰冷的雨水冻出了异样的红晕,他有些激动,磕磕绊绊地说,“不……不介意!”


第4章
  上楼梯的时候,余屿秋心情激荡,他感觉自己晕晕醺醺,像是飘在云朵上,有点头重脚轻。
  但是离他租住的房间还有不到三十米的时候,余屿秋突然感到了后悔。
  他今天回去到现在,因为身心俱疲,家里乱七八糟的都没有收拾。
  乱糟糟的屋子要是给客人看了,卫空青肯定会认为他是个邋里邋遢不知道收拾的人吧!
  这么一想,他一着急,脚底下差点踩空。
  还是卫空青注意到余屿秋心思有点飘,眼疾手快地捞了他一把:“小心一点。”
  余屿秋本来就带着红晕的脸颊更红了,他忙站稳,然后毫不犹豫地把黑锅甩给了今天的大雨:“都是因为下雨了,楼梯上滑,你也小心脚下。”
  卫空青低头看了眼脚下,因为是刚下的大雨,楼道还是相当干燥的,往后面看,甚至可以看到他们两个人留下的脚印,还有收拢的雨伞一路滴落的水。
  行吧,年轻男孩的自尊心值得呵护,他很贴心地没有戳穿他:“你说的对,的确要小心一点。”
  余屿秋租的房间在长走廊的尽头,他率先冲了过去,然后拿钥匙开门,迅速地钻进去,又立马把房门关好,一下子把跟在后面的卫空青关在了门外。
  卫空青不急不缓地走了过去,就看余屿秋再次开了门,从里面挤出一个脑袋,怕李卫空青多想,他急忙给自己找了个听起来合理的借口:“你稍微等一下,房间有点小,我换下衣服,马上就让你进来。”
  好在余屿秋平常就比较爱收拾东西,绝大部分物品都摆放的比较整齐。
  被子没时间折了,直接一抖铺好。
  乱叠放的衣服,一股脑塞进那个小小的木头柜子。再把碗筷什么的泡在水里,倒上一点洗洁精和泡沫。
  对了,余屿秋看着镜子里的自己,因为被雨水打湿,头发都贴在了脸上,质量不太好的衣服也贴在肉上,看起来狼狈极了。
  衣服马上换!头发用干发帽先裹着,收拾完吹风机再吹两下。
  卫空青等了几分钟,一身清清爽爽的余屿秋把门从里面打开:“我之前回来没有来得及收拾,屋子里可能有点乱,希望不要介意。”
  卫空青看了眼眼前的屋子,不算特别大的房间,但东西都摆放得整整齐齐,堪称强迫症患者的福音。
  屋子里还撒了一点清幽的香水,说不上什么高端大气上档次,富有生活设计美,但无论如何都和乱字沾不上关系。
  “你已经收拾得很好了。”
  余屿秋得到夸赞,便舒了一口气,秀丽的眉眼都舒展开,似乎很为卫空青的随口赞美开心。
  伞柄还在往下滴水,卫空青把湿漉漉的雨伞搁在外面,又被余屿秋提醒:“把伞放进来吧,放在外面的走廊上,会有人拿走。”
  因为是老小区,相对来说隐私性就没有那么强,而且卫空青拿的这把伞看起来虽然只是把朴素的老式大黑伞,但是仔细一看,就会发现制作非常精良,材料要比超市里那种二三十块钱一把的好很多。
  这么一说,感觉自己住的好像是什么乱糟糟的地方了,余屿秋连忙补救:“当然,通常情况下是不会发生这种事情的,就是防人之心不可无,我觉得放在屋内更好。”
  真要说起防人之心的话,余屿秋就不应该这么放任还很陌生的他进来。
  不过这话要是说出口,他就显得比较杠精了。
  “我知道的。”卫空青挑了把干净的椅子坐下,他倒没有忘记自己是用什么借口上来的,进来之后,就把被雨水打湿的裤脚挽了起来,然后处理湿透的袜子。
  余屿秋立马把雪白的干毛巾捧了过来:“你拿这个擦一下,等雨小一点再出去吧。”
  卫空青接了过来,表现得相当客气讲礼貌:“谢谢。”
  作为艺人,余屿秋的东西不少,要是全部都堆在狭窄的空间里,他可能挪脚都困难,而且为了隐私问题,他当时选的是单人整租。
  在这个寸土寸金的城市,想要一个人低价租到一整套房子,肯定要放弃一些东西。
  这里已经是他精心挑选对比之后性价比最高的租房了。大概三十年前的老小区,治安和维护都还可以,而且因为都是老人和小孩,会认出他是演员的人几乎没有。
  就是地段相对来说偏远一些,不管是大型商场,新型的娱乐设施数量都是0,而且离地铁站之类也比较远。
  想到这一点,余屿秋忍不住问卫空青:“你怎么会到这里来?”
  他不爱奢侈品,不过进入这个圈子里之后,他就对各种牌子和相关知识都做了功课,避免招惹上什么他惹不起的人。
  他不知道卫空青的真实身份是什么,但他从头到脚的一身行头都很贵。
  卫空青朋友给他随手买的一套运动装,也是他曾经绝对不会踏进店里的牌子货,一套衣服就抵他一个月的房租。
  至于卫空青身上的,那就更贵了,可能抵得上他一整年的房租。
  先前他都没有注意看,现在卫空青坐在那里,他才注意到,对方修长如玉的手上戴了一块相当精美漂亮的表。
  如果他没有记错的话,那块表可以买下他租的这套房。
  这种金玉雕刻的公子哥,怎么看都和这个地方格格不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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