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放改造[种田] 完结+番外[穿越重生]——BY:爱吃羊角蜜

作者:爱吃羊角蜜  录入:12-06


说是这么说,看着沈余手里的箱子却有点羡慕,三百多两,以前谁敢想?

晚上,沈宋氏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的睡不着,沈老二被她吵着也睡不着,不大高兴的,问,“你半夜不睡,摸鱼啊。”

“我说,你就没点儿想法?三百多两啊,我滴个乖乖。”

“想啥,快睡,想了你也得不着。”沈老二没想法吗?那是不可能的,三百多两,能够干什么的?够修一座漂漂亮亮的青砖大瓦房,再送惊蛰和清明去镇上上学,甚至买上十亩水田,然后过上四五年,就给惊蛰清明娶个持家有道的好媳妇。

“不是,那小弟都说要交一半给家里了,为啥爹要反对啊?要是不反对,明年就该能盖新房子了。”

“去去,就知道钻钱眼了,老五上个月才拿了500两,爹和娘怎么都不会再让他往外拿钱,不然我们几兄弟在老五面前还有什么脸?”

沈宋氏有些叻叻,“这,小弟多挣点,多拿点不是应该的吗?”

“要你挣这么多,叫你拿出来,你干吗?”

沈宋氏赶紧闭嘴,她才不干。

“所以,这种话就不要说了,让娘听见,你少不得挨一顿训,小弟是有本事儿的,跟着他混,总归不会吃亏。”

沈宋氏心里虽然还惦记着那银子,却乖乖闭了嘴。

这种事儿不光发生在沈老二身上,其他几房也都有说起。

沈老四问沈江氏,“媳妇,我们还有多少钱?”

沈江氏把装银子的箱子拿出来,把今天分的六两三钱五十文当了进去,又重新倒了出来,“我再数数。”

“一共是十六两三钱九十一文。”沈江氏数完,又不高兴了,“你说你,你没跑那一趟家里还有三十两银子的,结果倒好,跑了一趟回来,就还只有十六两了。”

“嘿嘿,媳妇,不亏,等明年开春我再跑一趟回来,你就赚大发了,到时候给你打个金镯子。”

“去,谁要你的金镯子?那什么话本子再给我带两本回来就成。”

沈老四又想起来了那什么方脸大汉来报恩的事情,一时间,觉得赚钱也不那么美好了。

“媳妇,睡吧,明天团年,天儿一早该得跟着去集市买东西去。”

“哦。”沈江氏应了一声,吹灭了油灯。

沈余不知道几房的小九九,哪怕知道了也不以为意。

腊月二十八,这天是沈余他们团年,一早沈老大跟着沈老四就赶着驴车去了镇上,今天要买两个大蹄子,四条活鱼,糖糕,四只鸡,两只大鹅,还要买肉和小排骨。

沈老大跟沈老四都是干活儿麻利的,分了工,哪个买什么,那个买什么?

然后约在哪里等人。

驴车快,两人回到家的时候才八点多的样子,正赶上沈余起来。

“嘿,老五,你咋这时候才起来?看看,谷雨都比你勤快。”

沈余有点尴尬,昨天抱着银子想了半天这银子用来干什么,但是他要干的事儿挺多的,一时间不知道该干沈才好。

索性把所有想要做的事儿都一一想了一遍,看看可行性,结果真一想,很快就到了半晚,今天直接就睡晚了。

“你们买了菜回来了?都买了些什么?”沈余往驴车里凑,结果正跟一只大鹅对了个脸对脸。



一人一鹅同时行动,一个是伸了脖子要啄人,一个是反射性后退。

鹅子啊,这种听说比狗都不遑多让的凶残动物,沈余他自觉不是对手。

“哈哈,老五,你这反应倒是快,我跟大哥都着了道,你看我这手。”沈老四拿出手,手背上赫然有一团红彤彤的。

然后从车厢里拿出鸡和大鹅,递了两只给沈余,自己也提了两只。

“哎,老四,你咋这么坏心眼儿呢,自己被啄了还不得提醒下兄弟,还来看兄弟热闹,我们还能不能好好的做兄弟了?”

“嘿嘿,两兄弟就得有福同享有难同当,这不怎么能叫好兄弟?”

沈余有心想朝沈老四比了个大拇指,结果想到手里还有两只鸡,也就算了,“老四,总有一天,我们要共苦一次的。”

“这不,已经共苦了,快走吧,还等着杀了炖上呢。”

沈家的人着实不少的,等到了灶房那边,发现慕景居然来了,正跟着沈老头在围土灶台。

所谓土灶台,那就是搭了临时充当灶台用的,用石头随意搭的,毕竟只用一次,也不用那么精细就是了。

沈老头做为一个十分优秀的火头军,这种基本活儿是难不着他的,很快,一个土灶台就被他搭好了。

“来来来,把陶锅放上,加点水,看看能不能成?”

很快就有人放了一个陶锅上去,又往里面加水,然后又才引火过来。

沈余和沈老四才一出现,就被慕景发现了,他接过沈余手里的鸡,“醒了?”

好嘛,睡懒觉居然被对象知道了,这种尴尬的事情居然被他遇见了。

好在,沈余他脸皮还是有点厚的,脸不红心不跳的来了一句,“醒了,你什么时候来的?”

“才来没多久。”

沈老二在一边看得有点牙疼,看他们有点还要继续的样子,终于忍不住了,“鸡拿来,我杀了再说。”

慕景把鸡递给沈老二,问沈余,“还有没有?”

沈余听懂了他什么意思,点头,“应该是还有的。”

“没了,没了,我跟老大都提了过来了。”

沈老四手里提了两个猪腿,沈老大手里提了一个木桶。

沈余举目望去,杀鸡的杀鸡,杀鹅的杀鹅,就是沈雨水他们都在帮忙洗葱剥蒜的,就他跟慕景两个是闲人。

于是,拉着慕景,“来,我们去拔鸡毛去。”

慕景是个猎户,褪毛杀鸡杀猪,这行可能沈家没一个有他行的,压根就不用沈余动手,去锅里打了开水,知道鸡毛烫多少时间好拔,又不会把皮烫坏。

“你可算是个十项全能了。”沈余对慕景算得上很满意了,腿长腰细,长得也好,求生技能也是满满的。

“练的,以前我也不会拔鸡毛的。”

章节目录 第 97 章

人多, 活儿干起来都快,沈三婶和沈大伯媳妇也带着儿媳妇也来帮忙, 是以没多大会儿带回来的活鸡大鹅、活鱼都处理了出来。

刚收拾完, 刘二郎就带着沈鱼过来了。这时候沈鱼的肚子已经超过六个月, 还有几天就是七个月了,看起来很大了, 像揣了个篮球似的。

沈鱼整个人都胖了一圈儿, 本就是鹅蛋脸,现在倒是在像大饼子脸的趋势进发了。

“回来了?二郎, 屋里坐,你爹和几个堂兄都在那里聊天,你也去。”沈老娘将沈鱼扶住, “你这做哥哥的怎么当的,看见你妹子这样,都不知道扶一扶。”

沈余反而后退了两步,“别了,看见了我麻爪。”

沈老娘被他这话逗乐了, 正想说他以后媳妇怀了看他麻不麻爪?回头就看见慕景正给小儿子整理弄乱的头发。

得, 怀屁的怀。

这里吃团年饭那才叫真正的团圆饭, 要从中午一直吃到下午, 以前都是用荤油,吃到一半菜就凝固了,炖菜倒是可以放炉子上煨着,但是整个席面, 他不可能都上炖菜吧?现在就没有这个担心了,沈老娘做主,炒菜就用豆油,炖菜倒是一直放在炉子上用炭火煨着。

沈余觉得,这样子整,还都不如烫火锅呢,就是没有辣椒,着实不太方便。

其实,清汤的也是好吃的。沈余这样子想着。

沈余就跟慕景说了,慕景听了倒是若有所思,“这种吃法,我曾见过,外面的人都称古董羹,以骨汤为底,加食材,熟之即食。”

“对对,汤底还能加干枸杞和红枣,等煮沸了,再把切得薄薄的羊肉片下去,不用不多就,两息时间不到,就夹出来,蘸点芝麻花生酱,这滋味……嘶”沈余说到这里,吸溜了一下口水,好怀念羊肉火锅的味道呀!

慕景在一边偷笑,这贪吃的样子,也是没谁了,明明都是没吃过的,也能馋成这样。

“好是好,可是我家没有大骨棒子了。”沈余暗自觉得有点丢人,扯开话题。

沈老头在后面听了个大概,问,“别的骨头成不成?”

沈余回头,看见他,“爹,你怎么站在后面?”

“站了有一会儿了,你说说,刚才那火锅真这么好?”

沈余点头,“我还能骗你不成?”

“那好,今年我们家就吃火锅。”

沈余有一瞬间的心动,然后不得不给他爹泼冷水,“爹,咱们家没有锅。”

“咱们家那么多口锅,你还说没有锅?”

“我说的过不是我们炒菜用的大锅,而是火锅专门用的那种小锅,我们人这么多,起码得要四五个锅了吧?这么多锅,要上哪里去弄?”

沈老头想在兄弟面前出风头的愿望落空了,背着手又走了。

沈余等他爹一走就笑了出来,“你说老年人的思想我怎么这么不懂呢?”

慕景摸摸沈余的头,示意他别太做得明显,不然又要给爹训了。

嗯,还是这么好摸。

沈余往外偏了偏,“你别摸我的头发,没听说过男人头女人腰不能摸的吗?”

“咳咳,余哥儿,你才十七,还不算男人。”话一说完,慕景都觉得不好意思了,哎自己居然对一个被十七的人下手,是不是太禽兽了点?

上辈子才满了二十一的某人,哼笑了两声,然后溜溜哒哒的走了。

慕景被沈余的哼笑弄得莫名其妙,感觉那里面仿佛藏着什么他不知道的大秘密。

沈家的桌子是没有四五张桌子的,他们加就两张,男人用一张,女人用一张,缺的只能去借。

隔壁祥子家借了一张,又去附近相熟的两家借了两张,这才凑齐五张桌子。

“等明天,就再去谭木匠那里再打三张桌子,这样以后有点什么事儿就不必再去借了。”

沈老娘慢悠悠的说,“你打那么多做什么?有地儿放?这桌子打了不用就是糟蹋,你个老头子有两个钱了就知道瞎花。”

沈余倒是听进了心里,他在古代其实适应得挺好的,就是每次吃饭这桌子高了点儿,雨水还好,清明他们吃饭因为太矮了夹不到菜,都是跪在凳子上吃的,这有点不太好。

吃饭的时候,沈余终于见着了他们老沈家的读书人,沈望书童靴。

沈望书长年在镇上读书,少有回来,以往都是沈大伯偶尔会去看看他,或者有节假日他自己回来。

人倒是都随了沈家的长相,沈家的人长得都不差,只是当年下地干活,难免的会晒黑。沈望书倒是不黑,不过也不是那种长年不见阳光的苍白。

这是沈余第一次见到沈望书,但是原主并不是啊,甚至,原主跟沈望书的关系还不错。

沈望书一看见沈余就走了过来,甚至还有点风风火火的样子,跟那什么都讲究斯文的读书人有点不一样。

“望书哥,你什么时候回来的?”

沈望书过来,就在沈余肩上拍了两下,“行啊,你小子。”

这两下着实不轻,疼得沈余龇牙咧嘴,“望书哥,你亏了,你该考武状元的。”

咳,沈望书讪讪收回手,看见小堂弟一时间没有忍住,忘记自己有一把大力了。

“我其实也觉得有点亏,你哥我其实也挺想考,但是你大伯我爹他不干啊。”

沈余想了起来,是有这么一回事儿的,沈望书天生气力就比寻常人要大,从小到大的梦想就是当个威武霸气的将军,但是被沈大伯一力镇压,十岁就给送进了桃李村的私塾,十二岁就送去了镇上学堂。

今年第一次参加科考,就考了个童生回来。

沈余想想他的年纪,今年也才十八。他觉得,像沈望书这样的才是人生赢家。如果是放到殷实人家,定得是个文武双全的人物。

慕景老远的就看见沈余正在跟一个青年说话,没说一会儿居然就笑了起来,他心中疑惑,这是谁?

“余哥儿,这是?”

慕景打量着眼前的青年,说是青年,不如说是少年更加恰当,脸上虽有些稚气,给人的感觉却挺沉稳的。

他在打量沈望书的时候,沈望书就在打量着他,这人看着很陌生,不像是家里的亲戚啊?突然,他想起了了一则消息,他早就听他爹说了,二叔家的小堂弟似乎跟村里的猎户定契了。难道这就是那传说中的那猎户?听说在边关待了近十年无事,那是不是武艺特别好?

沈余看是慕景,赶紧帮忙介绍,“慕景,这是我大伯家的望舒哥,他都在镇上书院读书,你可能没怎么见过。望舒哥,这是慕景,是我……对象。”沈余实在没有想到什么好的介绍词,干脆把□□十年代特殊的称呼给叫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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