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之懒癌福音 完结+番外[穿越重生]——BY:吃肉能瘦

作者:吃肉能瘦  录入:01-31

  “我赌两刻。”
  “我跟……”
  房内却是另一番景象。
  关上门,姚晨刷地就把笑脸收了,往床上一坐,苦大仇深地看着那校尉。
  “这回来又有什么事。”陈述句。
  校尉自己在桌边坐下,从怀里掏出一卷密信,递过去。
  “督主来信。”
  姚晨却是不接,低头玩指甲。染个色吧,曙红还是胭脂好呢?
  校尉觉得自己在哄小孩:“说不定是好事呢?”
  “好事他会想着我?”姚晨觉得认这个便宜义父是自己这辈子做的最不明智的事情,“夜猫子进宅,无事不来。你就是只报丧鸟,每次你来我都要做心理建设,玛格叽还要我笑脸相迎,笑得我脸都抽了。”
  校尉心说你当我想来吗?每次从你这里回去都要被家里那头母老虎打个半死。
  他一边跪搓衣板,一边和媳妇儿解释是公务,可谁他么能信啊?!
  正这么想着,姚晨往他边上的圆凳踢了一脚,凳子咣当一声倒在地上,骨碌骨碌滚了几圈。接着发出老板娘牌叫/春的声音:“啊……哈……用力……”
  校尉一阵脸热,好在肤色比较深看不出来。
  他的清白啊……
  姚晨最后还是把信接了,伸头一刀缩头也是一刀,早死早超生。
  看完了只有他和老不死看得懂的密文,姚晨眉头皱起。
  有人要买银川的城防图。
  姚晨觉得不妙,什么不好偏要涉及军务,一旦和军防有牵扯,八成就是大规模的争斗和混乱,乃至国与国的战争,伤亡成千上万。
  现有情报很少,买主及其动机都一无所知,只知卖家是江湖洛书盟,开价十万白银,这洛书盟是近两年江湖新兴的势力,以贩卖情报为主,偶尔搞封建迷信活动,骗骗无知的愚民村妇。
  校尉为了避嫌,背对着他坐,适时地当瞎子聋子。他无比清楚,干这一行的,知道得越多死得越快。
  不一会儿,老板娘的声音又在背后响了起来,还摇晃了几下床。
  校尉知道姚晨已经看完了,也配合地嚎了几声“宝贝儿心肝儿”,然后收获姚晨的鄙视眼神。
  “你和你媳妇儿办事也这么叫?真敷衍。”
  “……”
  校尉拒绝了姚晨善意的指导,像平时一样双手撑地,做俯卧撑让自己出汗,正想出去。
  姚晨突然拦住他,让他衣服皮甲脱了,在地上滚了滚,再捡起来拍干净,当作办事时候把衣服随地乱扔,又把他头发微微弄乱,理了理,看上去就像运动一番后勉强打理好。
  要不是校尉非常不乐意,姚晨会把他的裤子也扒下来。
  姚晨失望地看着他,太不敬业了。
  “算了,就当你裤子脱一半办的事儿。”
  “……”要不要这么较真?
  姚晨:楼下有锦衣卫,不能被瞧出破绽,为了东厂的骄傲。


第63章 密探不想要情报2
  待校尉办完事,才过了不到两刻钟,士兵互相对视一眼,一切尽在不言中。
  此时天已经黑了,校尉立刻回程率士卒往驻地而去,锦衣卫一行当晚则住在客栈里。
  客栈住宿条件非常差,地上有沙子灰尘,被褥不大干净,有股子霉味,洗漱的热水还要自己烧。因为空房有限,而且出于安全考虑,侍从选了几个大通铺,将就着睡,只有那吴公子住二楼的上房,就在姚晨隔壁。
  姚晨拿出各色染料,打算给自己做个美甲,丰富自己的人设。
  他房间靠走廊的窗开着,等待猎物送上门。
  没一会儿,那吴公子果然来了,隔着窗看他。
  “京城女子在纸片上雕刻,镂空做出各种形状,有动物有花鸟,贴在指甲上印染,待染好了再把纸片除去。听闻花魁还特别设计了一款云纹,十个手指的图案都不一样。”
  他出京的时候,上到王侯公卿,下至平民百姓,都热衷于此,这年头不仅女子美甲,男子也乐衷于追逐风潮,其疯狂程度甚至更甚于女子。而且这也是闺房中的小情趣,夫妻两人用同一款或同一风格的图案,象征琴瑟和谐,夫唱妇随,古有举案齐眉,今有夫妻同款美甲,也是美谈。
  姚晨当然清楚,贵妃娘娘的猫咪指甲图案,还是他亲手设计的呢!他甚至撺掇她给皇帝染同款,也不知道成没成……
  他此举就是故意试探,想弄明白这锦衣卫的来路。听其对京城近年风尚的了解,应该是京城人士,观他的行事不算老道,年轻却身处高位,还经常出入声色场所,出身背景应该很高。
  朴千户还不知道自己的马甲被扒得差不多了,他隔窗看着老板娘纤细修长的手指,嫩葱一样,玉莹莹的,一时挪不开视线。
  “单手不好染,不如你帮我?”老板娘笑着邀请。
  “固所愿也,不敢请尔。”
  门是掩着的,一推就开,他走进去关上门,顺手把窗户也关上了。
  看到他这一番动作,姚晨挑了挑眉,却没说什么,孤男寡女,共处一室,他要是没什么准备,就白活这些年了。
  桌子下贴了一盒唐门名器暴雨梨花针。
  皇宫库房里拿的。
  自称吴公子的锦衣卫是个风流人,不是下流坯子。
  他就真的只是在给他染指甲一般,握着他的手,一丝多余的动作都没有。
  只除了趁机把了把他的脉门,查探他的功夫。
  姚晨:我就是三脚猫的功夫,内力也弱得近乎于无,所以才被挑出来做探子啊!能教你查出来?
  ——功夫弱你到底有什么好骄傲的?
  吴公子的手指又长,又灵活,手上有不少茧子,绝不仅仅只是握笔练的而已,他的手很温暖稳定,干燥没有汗,被这双手伺候着高潮应该很会爽。
  他的心思也巧,在老板娘粉色透明的指甲上作画,弄出新颖可爱的花纹来,居然是小奶狗的形状,活灵活现。正面的,侧面的,趴着的,睡觉的,只露出脑袋的……姚晨最喜欢中指上那只背对着他只露出一个屁股和尾巴的。
  姚晨觉得自己血槽已空。
  但他还是努力露出嫌弃的神色:“怎么不是牡丹月季之类的……不过看着还挺有趣。”
  吴公子笑而不语,看着他两眼放光又勉强忍耐住欢喜的表情,这模样比白天的妖娆娇媚更让人移不开眼睛。
  “十二个时辰里不能沾水,不然会掉色,糊了就不好看了。”他一边嘱咐,一边站起来,似要告辞。
  姚晨嘴里浪来浪去:“这便走了?才玩了没一会儿就让我独守空闺,好狠心的人……”
  “我说的话还算数。”
  姚晨愣了一下:“哪句?”
  “跟我走那句。”
  “……”姚晨低头,装作看指甲,不予回应,心脏却漏跳了一拍。
  当晚除了这件小事,并没有其它意外。
  姚晨来了这边就成了昼伏夜出的夜间动物,他嫌白天热,就躲在屋里不出门,今天接应校尉,已经算起得早了。到了晚上睡不着,就裹着披风,趴在窗边看月亮。
  他没有点蜡烛,月色清凉如水,让干燥昏黄的大漠也显得不那么令人烦躁,他的房间正对着湖泊,俯瞰就能见到那宽阔的湖面,在朦胧的月下泛出幽碧幽碧的光,水很透彻,看着浅,实际却很深,最深处呈深蓝色,不见底,不知深几许。
  他听着耳边的动静,人声越来越少,越来越轻,有的还发出如雷的呼噜声,他隔壁房间也没有声响,姚晨练武是半吊子,不知道那年英俊的锦衣卫首领睡着了没有,但这也不要紧。因为他所在的位置和角度,可以将客栈到无忧湖的全部出口和道路看得一清二楚,想要过去,没人能逃过他的眼睛。
  他就这么守了一夜。
  待鸡鸣三声,账房最先起来,他发出几乎把整个肺都要咳出来的咳嗽声,像破了的风箱一样呼哧呼哧喘气,令人听得难受,担心他下一秒就要死了。这一串动静把同他一个房间的跑堂和厨子都吵醒了。待他好不容易缓过来,他就走到客栈门前,把亮了一夜的灯笼取下来,吹熄了火。
  姚晨见此,才打了个哈欠,去睡了。这是他们的暗号,轮流值守,灯笼灭了,他就下班了。
  他完全不知道有人偷偷瞧了他一晚上。
  朴千户觉得,这个客栈,从上到下都透着古怪。
  边境开客栈,不是脑子太蠢就是胆子太大,也不怕哪天打起仗来先拿他们开刀,即便两国目前勉强维持着和平,附近也有沙漠盗匪,听说这个客栈已经开不少年头,其本身就有古怪。
  他天生五感强于普通人,习武之后更加敏锐,不然指挥使也不会轻易放他离京。他昨晚故意接近,就是要进她的房间探一探。
  那个风骚的老板娘,她身上味道干净,没有其他男人的味道,按道理来说白天她行了房事,必然会留下点什么气息才对,但无论是房间里还是她的身体,没有一丝□□残留的气味,那么她和校尉便是做戏了?他们在遮掩什么?
  为何老板娘夜里要盯着无忧湖?像是防着什么……
  客栈里疑点重重,像是隔了一层迷雾,把一切隐藏在幽幽深处,真相扑朔迷离。
  左右担心他被美色迷惑,纷纷进言:“不要节外生枝。”
  朴千户虽然不乐意,但也知道大局为重,只好暂时放下心中的疑惑。
  他们一大早便离开了,往西而去。
  无忧客栈处于东西往来的要道,附近只有这一个淡水湖,凡穿越沙漠的,必须经过这里,所以,无忧客栈是朝廷天然的暗哨。三教九流,每有路过,都教姚晨筛子一样筛过一遍,搜罗情报,分析形势。
  西北的动向,没有比他更清楚的了。
  客商行人大多只是在客栈歇脚,有的甚至进都不敢进,就怕客栈是黑店,在湖边补充了饮水,稍微歇一歇便匆匆上路。这就很考验探子的能力,能否在匆匆看到的几眼,为数不多的几句交谈中分辨敌我,提取有用的情报。
  旅人只有少部分会留下过夜,这也不代表活儿轻松,就好比昨天入住的是假扮行商的锦衣卫,姚晨就得打点起精神亲自值守,以防万一。
  姚晨一夜未睡,才躺下不到一个时辰,便被闹醒了。
  是账房独特的咳嗽闹铃声。
  他再怎么不愿也只得翻身起来。
  “咳咳咳,咳死你算了,还省了我一笔口粮。”他以老板娘的口吻骂了一声,让楼下全部人都听到。
  上午来客,是件稀罕事儿。
  此处距离银川少说半天旅程,离沙漠中的下个补给点更远,一般商旅都是中午或者下午才到客栈。除非武艺高强一路轻功飘过,或者夜里赶路,后者实在危险,要知道夜间沙匪都不敢单独行动。一是天气寒冷不利于赶路,二是沙漠有无数狼群毒蛇蝎子,三是容易迷路,若是再倒霉一点遇上流沙或者沙暴,真是九死一生。
  姚晨偷偷在二楼从上往下瞧。
  来客是一对年轻男女,男子书生模样,小白脸长相,女子柔柔弱弱的,姿色一般,他们形容狼狈,脸上身上都有灰尘,像是在沙地里滚过,看不出具体表情。
  姚晨补个妆的功夫,跑堂的已经殷勤地把他们迎进来。
  姚晨给跑堂的使了一个颜色,亲自拎了壶茶水过去,与他们攀谈。
  “这一大早的,你们赶路很辛苦罢?”
  女子脚步轻浮,不会武功,她似乎十分害怕,紧紧依靠着那书生,不敢说话。
  那书生先对她温言宽慰:“娘子莫怕,已经没事了。”然后露出一脸逃出生天的庆幸,回答老板娘:“我们本来昨天就该到了,结果路上碰到了沙匪,财物骆驼都被劫走,我与内子见机立刻逃跑,才逃过一劫。”
  女子飞快地看了姚晨一眼,目光惊惶,她咬着嘴唇,仍然不言语。
  “真是可怜……”姚晨没什么诚意地同情了两句,转而提到一个很现实的问题,“你们财物都被劫走……”潜台词:怎么付得起我这茶钱?
  书生暗道,这老板娘果然如传言一般,冷漠无情,钻到钱眼里去了。
  他担心自己二人被赶出去,他们逃亡了一夜,实在迫切需要一个地方歇脚,要是这大漠里日头下没个遮挡的地方,他就要被晒成人干了。他连忙道:“内子衣服里还藏了些银两,足以支付我们这两日的房钱,最快明日最晚后日,就会有亲戚来接我们。”
  “提什么钱不钱的,多外道啊!”
  老板娘闻言,顿时笑得让人如沐春风,那双桃花眼眼角上挑,眼周略带粉晕,眼睛水汪汪的,此时笑起来,像月牙一样下弯,饱含欲说还休的风情。
  这副模样,看得那书生呆了呆,忍不住吞咽了一下。
  “二位好生歇息,奴家就不打扰了。”
  帮他们安排好客房,姚晨就去了后厨。
  跑堂的一溜烟进来,悄无声息,他与姚晨比划几下,姚晨看明白手语,神色凝重起来。
  跑堂的报告,他方才循着二人的痕迹追查,到了三里之外就没了线索。沙漠多风,沙丘多移动,比较难追踪。姚晨根据他找到最远的地方,推算了距离和时间,这二人应该是凌晨从银川出发。
  看来那书生武功极高,不然不能带着一不会武功的女子,还能在这么短的时间里一路狂飙到客栈。
  姚晨又晃悠悠地回到大堂,对着正在发呆的账房说道:“别想你的酸诗了,今晚把这个月的账清一下,对了,记得去城里进些茶叶,捡便宜的买,越多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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