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风和日暖, 是个外出玩耍的好日子,林绪去某山庄泡温泉。
看见前面两道人影走过,定睛一看, 居然是主角受和于绍承。
什么时候两人关系那么好了?居然一起来泡温泉。
林绪站的位置在视角盲点, 两人没看见他。
林绪没看见黎越宵, 他们两个人,和同一个男人纠缠,互为竞争者, 居然甩开黎越宵来泡温泉。
林绪想到什么。
莫非两人相爱相杀, 居然杀出爱情来了?背着黎越宵搞到了一起?
林绪好奇的跟上去,进入他们隔壁房间,舒服的泡着温泉,一边叫123转播隔壁情况。
林绪眼看前方, 面前有一只有他才能看见的屏幕,屏幕上出现于绍承和主角受两人。
【宿主,我给你转播画面, 可是要消耗不少能量的。】
【嗯,辛苦了。】林绪随口一说。
123受宠若惊, 想说什么,见宿主那么认真,把话吞回肚子里,也目不转睛看着屏幕。
林绪不光能看见两人做什么,还能听见两人说什么。
“崔沈宁, 你找我做什么?直说吧,别打扰我泡温泉。”于绍承一脸不耐烦,他本来是邀请黎越宵一起来的,黎越宵却说有事,说要是他实在想泡温泉,叫和崔沈宁和他一起。
和崔沈宁这个替身上位的主角受一起泡温泉,简直比吞了只苍蝇还恶心。
崔沈宁是于绍承穿越那本书里,替身上位的主角受的名字,林绪懒得记他名字,想起他的时候,只有主角受这统一代号。
至于于绍承,一个穿书者而已,都不是这个世界的人,世界意识怎么会承认他是这个世界的主角,正因为世界意识不承认于绍承这个遮掩了主角光环的异界人,导致这个依托小说而生世界不稳,才有他驱逐穿书者的任务。
林绪接受的剧情里,穿书者最后和原身he,那本书里的主角受崔沈宁,最后和书里的剧情一样,和黎越宵这个主角攻在一起。
在一起是在一起了,却因为于绍承,活成一对恨不得对方去死的怨偶。
“于绍承,你不要纠缠黎越宵了好不好?”在于绍承蛮不讲理气场下,原主角受崔沈宁弱弱说道,就是要用这种语气恶心死你。
“他不会喜欢一个婚内出轨的人,脏死了,他不会想得病的。”崔沈宁说,漂亮怯懦的表情,眼里闪着恶意。
于绍承嗤笑一声,“怎么,终于不装了,这样多好,每天看你装装装,简直恶心死我了,你不脏,黎越宵还不是为了我不碰你,他看中,只是你那张和我相似的脸而已。”
崔沈宁脸色狰狞一瞬,又很快收敛,又是那个内向漂亮,安静,惹人亲近,笑了笑:“你误会我了,我没有装,我平常就是那个样子。”
于绍承翻了个白眼儿,表示不屑,反正他是不会放过黎越宵这张金卡的,退出,以后谁养他。
他才不会出去辛辛苦苦打工。
“行了,没什么事我就走了,简直浪费我时间。”不在这个房间泡温泉了,崔沈宁呼吸过的空气,令人作呕。
见主角受欲言又止,于绍承轻蔑,“别说让我离开黎越宵,你这个的被包养的小情人,有什么资格,我才是他爱的人。”
他可是他白月光,虽然白月光已经变成风干了的白饭粒。
先捞点好处,等黎越宵实在厌恶他不行了,让他滚在说。
于绍承之所以像小说里的原主那样作死,是因为他发现,主角受在黎越宵眼里,现阶段根本就是可有可无的情人,一个玩意儿而已。
不,玩意儿都算不上。
于绍承离开那间房间,崔沈宁看着他嚣张不屑背影,神色不明。
于绍承又开了一间温泉房,反正不是用他的钱,既然来了一趟,那就泡个温泉吧。
而主角受,在他走后,就离开了山庄。
林绪看见于绍承泡着温泉,慢慢睡着,然后滑落水里。
林绪分出精神力,让人睡得更香,无知无觉,梦中死去那种。
听说于绍承死了,林绪听到这个消息,眼皮都没抬一下。
人死了,他没立即离开这个世界,想看看于绍承会不会又借尸还魂。
于绍承骨灰被黎越宵送回于家,让他家人处理身后事,没有伤心之意,相反还松了一口气,暗地高兴。
也不看看自己什么德行,真以为自己会像林绪那傻叉似的爱他不行,非他不可。
黎越宵笑容讽刺,心心恋恋只是别人脑补能力太强而已,还脑补错了对象。
于家连墓都没给于绍承一个,骨灰被撒入湖里,开玩笑,S城公墓的一个墓地可是要许多钱的,几万十几万几百万不等。
几万,那点钱对于以前的于家来说,是毛毛雨,可现在,对于于家,真的是很大一笔钱了,怎么会拿出来给于绍承这个间接让于家破产的人买墓地。
要不是于绍承出轨,林家也不会见死不救,要不是于绍承嫁人后还不安分,林家肯定会扶持一下于家,那样最后就算破产,也能衣食无忧。
可是现在。
破产后,于家几人被巨大落差,磋磨得对于绍承没有亲情,最后甚至是隐隐带恨,他们本来就是自私自利的人。
可骨灰摆在不大的家里不好啊,于是创业失败的老大做主,把于绍承骨灰洒入某公园湖泊里。
瞧,多么浪漫诗意的葬法,重要的是,还不花钱。
两老口也同意,到底是亲儿子,于绍承死了,他们也是难过的,也不可能真的因为钱,不让他下葬。
这个办法真的很好,不用花钱,于绍承以最自然的方式回归天地。
一间咖啡厅里,林绪西装革履,气势强大,加上他没有表情就显冷酷的脸,霸道总裁气质不要太很显。
旁边是拿着合同文件的助理。
最近林氏谈了一新项目,就差签合同了,今天在这的目的,是签合同。
按道理,合同应该在公司签的,那样才显得庄重,但双方都是年轻人,也不必那么一板一眼。
所以双方约在这有格调的咖啡厅。
林绪抬手看表,时间马上到了。
这时推门进来两人,径直朝这边走来,领头的是黎越宵。
还真是踩着点到。
“林总,我没迟到吧。”黎越宵一本正经的问,带着点歉意,装模作样看了看表,笑道:“还好,还差两秒钟才迟到。”
林绪旁边的助理:“……”
林绪看他演完,才示意者助理拿出合同,说了几句商业客套话。
表现出十分重视这次签约样子,黎越宵却从其中体味到轻描淡写的味道,又找不出来轻视的地方,心里憋了一口气。
签约很顺利。
再怎么看不惯对方,黎越宵也不会搞破坏,这可是他兼职张家继承人的首次作为,答应就不能马虎,他不会公私不分,让私影响到公。
他掐着点到,也不是真故意的,而是路上堵车了。
按传统流程,成为合作对象,生意谈成了,肯定要上酒桌文化,以示庆祝满意这次合作,双方满意。
他们也不例外。
林氏集团作为掌握主动权的那方,林绪完全可以说几句话客套话,合作愉快之类的,然后走人。
可林绪就想看人憋屈,又不得不忍着,皮笑面不笑应付的滑稽样。
也不知道于绍承死干净没有,要是死干净了,今天膈应完黎越宵,他就走了。
【123你看看任务完成没有。】虽然于绍承看似死了,任务却没提示完成,于绍承可能还没死透,要是回到系统空间,最后任务没完成,他可回不了这个世界亡羊补牢。
【没有。】
听说于绍承死了的消息后,林绪和私人贴身助理解除了劳动关系,对方沉默片刻后,说了一个“好”。
酒桌上,黎越宵不停给林绪敬酒,仿佛杠上了似的,喝到深夜,林绪一点事也没有,黎越宵吐了两回。
林绪醒来,难得有些发懵。
我是谁,我在哪儿,我要做什么?
123回答他,【你是林绪,现在至尊vip房里,现在睡了主角攻,也就是黎越宵,嘿嘿哈嘿。】123笑声总有两分猥琐感。
怎么会?!
他怎么会去睡黎越宵?
转头,映入眼帘的人熟悉非常,不是黎越宵又是谁,黎越宵睡的很沉,从薄被里露出的上半身痕迹斑驳,昭示着睡前的不单纯。
林绪终于想起来了,喝了许多酒的黎越宵,神志不清发怒,想不开想睡他。
反到被他上了。
酒精对林绪毫无影响,可能是修炼原因,也可能是因为他是任务者?
林绪突然忧郁起来,和男主攻发生了不正当的关系,剧情更歪了,和本该发生的剧情,和现在已经是两个平行世界,会不会影响他的任务完成度啊?
扣积分啥的。
仔细想想,他的任务好像没有具体到拯救世界这项,林绪又放下心来。
【宿主,检测到于绍承没死,灵魂附另一具躯体里了,咋办?】
【还能咋办,直接杀了就是。】林绪已经在这个世界待腻了,完成任务就走。
【……宿主,这个世界随便杀人犯法的。】
【我杀人,保证不犯法。】
123:???
为什么别人杀人都犯法,你杀人就不犯法,是因为永远不会有人发现吗,就像上次泡温泉泡死的那样。
没过两天,黎越宵居然找上门来让林绪负责。
林绪:“………??”
怎么负责?
负责以后在和他和谐几次吗?
作者有话要说: 92章前面还有一章,当时失误以为发出来了,后来发现放存稿箱里没发出来,晋江净网停更新,也发不了,只能等过了净网时间再发,抱歉。
这是最后一个世界了,没有固定的受,这个故事完就全文完结啦,后面作者几乎不看评论,怕影响后续剧情方向,如果没有及时回复小天使的问题,还请见谅。
感谢一路支持正版,正版读者在我眼里真的都是小天使,么么哒。
感谢为我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
参商不复见 5瓶;安静的美男子 1瓶
第9494章
他不过是泡个温泉, 怎么醒来子, 他就不是他了呢。
于绍承在搞清楚这具身体记忆,了解到他的新身份多么得天独厚后,当即乐得差点仰天大笑三声。
果然老天是厚爱他的, 死了能穿越, 不满意穿越的身份后, 又换了一个条件优越的身份。
不是这个世界的亲儿子,就是这个世界的私生子,谁能有这样的机缘?
他还在那本看过的书里, 这具身体出生李家 , 李家是京城排得上号的豪门,不是快破产那种。
原主名叫李司,是家里人含在手心的幺儿,上有两个哥哥, 也对原身生十分宠爱,以至于原身不学无术,成了玩天嗨地的纨绔。
李家对原身要求低, 只要不沾毒,不犯法, 随他折腾。
这样的家庭,完全满足于绍承想做一个米虫的愿望,他也不会和两个哥哥争夺继承权什么的,只要一点红利就行,他就不搞事, 乖乖当米虫。
于绍承穿越前就想当一只无忧无虑的米虫,实际上就是懒,要不然穿越前,也不会在家啃老了。
但是啃老压力大,他没有强大的心脏,面对别人的指指点点,啃老也良心不安,他都想着出去找工作了,却没想到,老天都不想让他上进,意外死亡,穿进看过的书里。
于绍承完全没有障碍的带入原身,接手这个满意的不行的身份,入戏很快,和原身家人相处也很和谐。
一切那么自然,仿佛成为这具身体主人,理所当然的,就该享受这具身体的一切。
一个晚宴里,林绪见到换了崭新皮囊的于绍承,一身得体着装,是带着痞意的俊帅,和于绍承原来那具身体,是截然不同的风格。
看见林绪,于绍承也就是李司一顿,若无其事转开目光,反派就是反派,冷帅冷酷,那独特的气质,在一众“凡人”中,格外突出亮眼,周围的人目光,总是控制不住扫向他,特别是白富美们。
谁说于家的破产,和林绪没有关系,只要林绪放出一点和于家划清界限的意思,或者是隐隐不满于家的意思,就够风雨飘摇的于家吃一壶,时间积累下,破产是早晚的事。
林绪这个商场里如鱼得水的人,怎么会不知道这点厉害。
人说爱一个人,就会忍不住爱屋及乌。
眼睁睁看着于家破产,无动于衷,可见林绪并不是多爱原身。
搞什么深情人设!
但他看的那本小说,于绍承向林绪求助,黑化的想利用他打压主角攻黎越宵,小说里的林绪没有犹豫的答应了。
和黎越宵对上,黎越宵本来就看不惯林绪,反派怎么可能干倒主角,就算主角开始暂处于弱势,结局总是反派被主角炮灰,成为主角脚下炮灰渣渣。
可是现在,小说毕竟是小说。
他被现实一阵毒打,还信小说剧情,他就不信于。
于绍承转了一圈,却没有一个人有黎越宵那种主角的魅力气质,以及林绪那种,让人目光忍不住为他驻足的特别。
于绍承看见不远处的黎越宵。
突然想到,他已经不是那个什么人都得罪不起的于绍承了,而是生在豪门世家的李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