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非过去发生巨大改变,否则英灵是不变的。
第104章 番外,征服王的手札
假如,咳咳,假如有一天,考古学家和他的助手,同时发现了古埃及文明,最具有传奇色彩的法老王约法尔.孟菲斯的私.密手札。
考古学家以及他的助手激动无比,戴上手套工具,双手颤抖迫不及待的翻开了两本手札。
那么。
第一页:
【啊,
我喜欢它的毛。
嗯,
我摸到了,两条小鱼干。】
第一页完。
考古学家:“……”
助手:“……”
“我眼花啦?”考古学家擦了擦眼镜又快速戴上:“没有啊。”
助手:“咳咳,教授,您先看看下一页,没准是能连上的呢,毕竟是私.密手札,也许有文字暗号密码之类的。”
“对对对!”
两人赶紧翻开第二页。
第二页:
【唔,
我把它带到了王宫
嗯?
它说我是屌毛,什么是屌毛?也是黑色的毛吗?】
考古学家:“……”
助手:“……”
“咳咳咳,下一页,下一页!”
“哦,好、好。”
第三页:
【贝斯特很聪明。
但是我不会对它例外。
我没收了它的垫子,它竟然敢利用毛色隐藏在地毯了,该死的!还没找到它——为什么贝斯特这么黑?!】
第三页完。
考古学家:“……呃,我觉得……”
助手捂住双眼:“还是下一页吧”
第四页:
【我做了噩梦
那些阴暗的过去,我不愿提及的事。
我从噩梦中醒来,以为看见了深渊。
唔……
但深渊对我‘喵’了一声。】
第五页:
【我收回前言
我喜欢这个小混蛋
贝斯特的毛,真的很柔软,比轻纱、水流,都让我舒适。
重点,隔空撸猫不错。】
第六页:
【今天是我扫清那群违背我的老臣的日子
它很害怕
我知道。
它在颤抖,而我抱着它,仿佛抱着我最后的理智。】
第七页:
【我担忧它会跑
我不希望它跑
它永远都是我的。】
第八页:
【我们和好了,它真可爱,唔,我喜欢它。】
第九页:
【嗤,这个小东西,今天把脑袋卡在了我的酒杯里。】
第十页:
【每天早晨醒来,我都看见它蹲在我胸口,而奇怪的是,过敏症让我除了抚摸过贝斯特的手痒外,我的**竟然也再痒,这个小东西——或许我应该穿睡衣。】
第十一页:
【我今天发了好大的火,我控制不住自己想要杀人的欲望
然后,贝斯特舔了我的手指……
唰地一下。
我的世界,除了它舌头的柔软热度,再无其他。】
……
第十七页:
【我带它去了下埃及
我想我疯了
我想抱着它,除了亲吻它的鼻头,还吻些别的位置。】
第十八页:
【我的贝斯特!
它被别的猫欺负了!
是公猫,竟然是公猫!
——呵呵,我要阉割了那只愚蠢恶心、该死的公猫!】
第十九页:
【贝斯特突然袭击了我,我们吵架了,我让人把它关了起来。
我很不愉快。】
第二十页:
【……】
嗯?
空白的?这些小墨点是怎么回事,好似犹豫不决,任由羽毛笔上吸饱的墨水掉落下来一般。
“怎么不写了?”
看上瘾,忘记自己是为了发现关于征服王生平重要资料的考古学家皱眉,助手焦急地翻页,“下一集呢?”
第二十三页:
【我失去它了。】
“失去它了?贝斯特?那只猫,快!翻!”
第二十四页:
【房间空了,不会有喵喵的叫声了,不会了。
我的头很痛,比怒火更烦人的东西扰乱了我的思考,我想见到它。
贝斯特……
在我心中我以为我们会一直在一起。
我并没有这样的诉求,但从今天之前,我也许内心是那么想的。
你怨恨我吗?
像曾经的我怨恨整个埃及那样。
在死亡之前,你是不是等了我很久,我并没有想要将你饿死在荒芜的房间,让你在绝望中死去……
我会带你回来。】
“饿死生命力顽强的猫,太残忍了,可惜我们不能回到过去阻止,只能看见手札的主人,征服约法尔.孟菲斯似乎也不知道会发生这样的事情。”助手暂时放下手札。
考古学家:“猫……饿死了啊。”他叹口气,对着文字琢磨出来点意思,不由得想起自己和老妻养的缅甸猫,叫翠西。
小家伙从来没挨过饿,受过最大的委屈,就是吃兽医先生给它做的减肥餐。
“我们继续。”
“嗯。”
……
第二十五页:
【我重新找回了它!
不,是他!
贝斯特重新回到了我身边。
亡灵之书上的死者复苏——我从来没有感谢过诸神,这是唯一一次。】
第二十五页完。
“死者复苏!”“亡灵之书!”
两人对视一眼,看见了彼此眼中兴奋的光芒。在古埃及传说中,亡灵之书属于冥神奥里西斯,有很深的宗教神话意义,更在这手札上明明白白牵扯上了复活!
复活啊!
如果能通过血腥残暴、憎恶神学宗教的征服王约法尔.孟菲斯留下的记载中,得到准确记录,那比他们无中生有乱七八糟的构想,和编辑本子上东扯西扯没有根据的胡乱猜测,更有证明意义!
也许这只猫,对法老王有着特殊意义。
法老王为了复活他的猫,做出了一些事情,得到了亡灵之书,用神奇的力量复活了他的猫。
又或者,转移灵魂,或者神迹等等其他什么。
只要手札上在稍微描述一下,他们肯定就能得到震惊古今的大消息!从此作为第一发现者名留青史!!!
“哦,神啊,这、这太棒了!”学家拉住助理的胳膊,脑袋往手札前伸,“继续翻译,不要停!我拿录音笔。”
“好!”
助手重重点头。
两人激动到手都在颤抖,白皮下,面堂发红,两双眼睛唰唰放光,连空气都好似咕嘟嘟在热烈的冒泡。
就在这种环境下,两人翻开了皮制手札的下一页。
上面写着:
【我恋爱了。】
完毕。
完毕……
毕……
考古学家:“……”
助手:“……”
名垂千史的篝火,‘噗’地一声,灭了。
考古学家and助手:握书的手,微微颤抖。
果然,知识都是力量。
砸的人一愣一愣的。
这些字分开他们理解,合在一起他们就完全不理解了呢,呵呵。
不能让大好机会就这么在眼前溜走,两人加快速度,小心翼翼又急迫翻动皮子手札。
第三十页:
【他的味道很香。】
第三十一页:
【我们接吻了。】
第三十二页:
【我们每天都在拥抱,狂欢。】
第三十三页:
【我无法在吻他时,不去拽他黑黑的卷发,嗯……我坚持。】
考古学家:“……”
助手:“……”
第三十四页至,第三十六页:
【我喜欢他的毛。】
【唔,收回前言,他的每一个位置我都喜欢。】
【他是我的过敏症。】
“……”
“……”
助手面无表情的合上手札,僵硬的转头看向教授,他扯起嘴角,道:“不是没有好消息,起码我们可以猜测征服王约法尔.孟菲斯的王后,可能是只猫,公的那种。”
还能巴拉拉,变人的辣种。
老教授:“……”
老教授默默滴、默默滴摘下了眼镜。
【作者有话说:【小剧场】
老教授摘下眼镜,失望叹息:这是一本小黄书啊……
【咳咳,番外还有一个。】
第105章 番外,为什么我长得不像爸爸妈妈?
现埃及的唯一的王子。
年仅五岁的伊比斯.孟菲斯,一直有个疑问。
那就是:为什么我跟我父王和母后,长的一丁点都不像?
曾经还是个宝宝的伊比斯从来没有关心过这件事,直到他慢慢长大,开始懂事,跟着老师学会了很多道理知识。
并且在宫中侍女跟陪读大臣孩子不经意疑惑的言语中,伊比斯开始在意起这些来。
五岁年纪,对于贵族孩子来说,已经很大了。
他们逐渐了解美丽和丑陋,并且把它当成衡量一个人的第一步。
尤其是作为王子,从小被人关注的伊比斯。
五岁小萝卜头,就早早有了高贵血统受人朝拜的威严。
冷着脸的伊比斯沉默上完了今天的课程,心情不快的走出大门。他挥开包围上来的大臣之子们,迈开并不怎么修长的腿,板着脸往某个方向快步走着,身后的侍女跟保护他的侍从看出主人恐怕心情恶劣,不敢上前触霉头,不远不近的坠在他背后。
边走,伊比斯边想。
我到底像谁呢?
我是浅褐色皮肤,可父王是冷白肤色,整个人宛如月光落尽池水,银白的没有半点稍微重一些的颜色。
母后呢?
母后贝斯特的肤色也不是浅褐,是更温柔些的暖白,唔……好似他今天早上喝的奶。
伊比斯吧嗒吧嗒嘴,有些想念母后贝斯特了。
肤色对不上就算了,大概是我晒黑了,没准儿我出生时也很白。伊比斯撅着嘴巴安慰自己。
心里名为理智的小人,却靠近他耳朵,嘀咕:皮肤就算了,你眼睛也不像啊,五官也不像,哪里都不像!
伊比斯:“……”泥奏凯!
理智小人嘲笑:你看看你的眼睛,征服王约法尔的眼睛是罕见的蓝色,你母亲贝斯特瞳色更少见,是金绿的,而你呢?全埃及烂大街的黑呀!
伊比斯:“……”
理智小人抱着膀挑剔:你是栗色头发,父王后母是铂金纯黑,尤其你这脸,啧啧,有棱有角……你以后绝对是阿贝琉将军那样糙男人,母亲和父亲才不跟你一样呢!
伊比斯:“……”
理智小人:父王多么的英俊,母后也是,你连他们半分都没有,你就是个假的!假的!你才不是埃及的王子,你是捡来的野孩子!等母后有了其他孩子,你就———
伊比斯骤然发怒,“闭嘴!”他攥紧小拳头,停下脚步冲面前的空地喊。
后面的侍从侍女你看看我,我看看你,不知道尊贵的小王子怎么了。
脑海里吵闹讨厌的声音不见。
伊比斯大步走向水池,自上而下盯着水面自己的倒影。
沉思片刻,伊比斯头上栗色呆毛一下垂下去,蔫了。
这么一看,他并不相似父王和母后任何一个。
孩子,小时候总是崇拜父亲,粘着母亲。
尤其在父亲是赫赫有名的征服王的前提下。
思想比同龄人更为成熟的伊比斯也希望自己能成为父王约法尔那样强大的王,成为国民的支柱,名留青史,伟大而骄傲。
可别人落在他身上的目光只有猜疑,就连夸奖的话,也下意识避开‘肖像其父’这样的词汇。
伊比斯难过着,心里又有点压不住的气恼暴躁,尤其是当他想起侍女大臣对他的容貌议论纷纷,他们都说——都说,他不是征服王约法尔.孟菲斯殿下的亲子……
可父王跟母后明明非常恩爱,我怎么可能不是他们的孩子呢?!
母亲一定不会做出对不起父王的事!
皮肤不像罢了,也许是隔代问题,据说他父王约法尔的容貌也是随了他祖母。
对!
一定是这样。
自我安慰的话,无力苍白。
伊比斯勉强扯起唇角,但那些眼神密密麻麻聚集起来,变成阴影,遮挡在小伊比斯心头。
黑白分明的眼睛,晦暗难明。
……
心事重重的伊比斯来到了他的目的地——王宫花园。
王之亲卫们高大雄壮,威风凛凛的隔三米而站,戒备重重。
花园中心,侍女们铺好毯子,摆好点心水果和酒杯,垂首站在一旁。
结束了一天公务的法老王,约法尔.孟菲斯就坐在毯子上,铂金长发蜿蜒,发间那穿过的金链荷鲁斯额饰闪闪发光。映照在伊比斯视野中的,小部分侧脸俊美温柔,冰蓝双眼遥遥注视某只在花园中扑打蝴蝶的黑猫。
明明这位埃及史上有名的王者,背影并不是那种夸张的、强壮的肌肉将布料撑得满满的模样。
可那种仿佛若有若无,萦绕在他周围的气场,和单肩白袍暴露出的一边手臂肩膀,却依旧令人察觉到他的凶悍。
强大,并不看肌肉和体格。
这是伊比斯在猎场,见到父王轻松用手扼死一只雄狮后,得出的判断。
“王子殿下。”
亲兵向小小的伊比斯行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