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前寡兽求生记[种田][穿越重生]——BY:鬼酉蜡烛

作者:鬼酉蜡烛  录入:05-08

  他们开始了制造同化神罚废土的工程。
  生命之力这边,陆迩已经把人工肥的制造总结出了快速的流程,角最近半年积攒下来的毛毛派上了用场,一把毛毛放在一大缸水里煮,蕴含的生命之力便已经足够。
  种子这方面,陆迩考虑再三,决定先用自己带过来的红木种子,把自己的主要精力都放在培育水稻上。
  正好借水稻把种植的概念和流程传递出去。
  野生水稻的品种缺点和之前的粟、小麦一样,都是产穗率不高,种粒偏小。在灵水的帮助下,陆迩用了大概四五天的时间,把这种野生水稻改良成相对高产的品种。
  初步改良后的水稻虽然达不到现代社会杂交水稻的高度,但产量已经足以满足这个世界的粮食需求。
  神坛部落之前种植失败的原因除了品种,其实还有种植方法不对。
  最效率的种植方法,应该是前期高密度种苗,之后间隔插秧。通过移栽可以让水稻的根系更发达,还能减少生长周期,提高水稻的产量。
  水稻的种植在陆迩的知识里是基础中的基础,很快就带着培育好的种子找到了首领,请他安排人学习。
  神坛部落气候类似于热带地区,种植水稻有天然的优势,第一批灵水孕育出的种子生长周期很快,刚好方便陆迩教导他们开垦土地和耕种的流程。
  至于节气判断这种进阶科目,还是等他们种几茬粮食再说吧。
  手把手教导了一遍水稻的种植流程,听课的学生除了神坛部落分配的兽人,还有红木部落来的实和隼。
  实旁听是为了之后承担“助教”的工作——陆迩要去探索神坛部落周围的新植物,普通的种植问题统统都丢给实来处理;
  隼旁听则是为了记住之后传达给红木部落的兽人。
  上课之前,陆迩先把一大包水稻的种子装在兽皮口袋里,慎重地交给隼:“回去把水稻的种植方法教给部落里的人,此外还要通知一下他们纳塔逃离的事情,让他们小心。”
  隼点点头:“好。”
  “此外还有我说的信鸽计划……”陆迩捧出几个鸽子蛋,“你把它们孵化,然后带它们飞行。”
  这些鸽子蛋是陆迩找神坛部落的首领特意讨要来的,据说不论飞出去多远都能归巢。
  隼盯着那些洁白的鸽子蛋,艰难地吐出几个字:“绿耳,我是……兽人。”
  不是母鸟……
  “知道,你可以学习一下如何抱窝。”陆迩小心地把鸽子蛋放在隼的手中,“这次水稻种植的周期大概是一个月,应该足够你孵化它们之后再养育它们到可飞行的程度。”
  角辨认过这种鸽子,告诉陆迩它们的孵化期和幼年期都很短,擅长长途跋涉,非常适合做信鸽。
  缺点就是寿命不太长,此外非常排外,雏鸟情节十分严重,只认第一眼看到的“母亲”。
  隼抱着这几只鸽子蛋,欲哭无泪——他还是个单身呢!这就多了几个幼崽?这让他怎么找亚兽!
  ……
  每天给神坛部落的兽人们上农学课之外,陆迩还经常去部落附近转悠。
  神坛部落附近的植被与红木部落附近差异极大,还让他找到不少有价值的东西。
  同化神罚废土最合适的植物其实是树,所以陆迩格外注意那些稀奇古怪的树木,还请教老祭祀不少相关的知识。
  神坛部落在这个地方已经驻扎了多年,哪怕不懂人工培育,对大自然的利用经验也比他自己瞎转要强得多。
  在老祭祀的指点下,陆迩找到了茶树、棕榈、香蕉等植物,甚至还发现了橡胶和棉花。
  棉花!
  陆迩捧着那些微微发黄的小棉絮,内心充满了惊喜。
  红木部落以前只能用动物皮毛制作衣物,天然的棉麻桑都没找到。他之前正犯愁部落里衣物的制造太过粗糙简略呢!


第90章 晋江独发(90)
  棉麻纺织业一直是农业经济中极为重要的组成部分。
  衣、食、住、行四大基础需求中的“衣”, 最普及大众的就是棉花纺织业, 麻布、丝绸、皮草反倒是少数群体才会用到的原料。
  陆迩来到这个世界之后, 在衣饰上的创新不多, 主要问题就是他一直都没找到合适的材料。
  棉花、亚麻、桑树,这几种植物之前都没有任何踪迹,因此制作衣物的原料不得不采用兽人和野兽身上的毛毛。
  尽管这些毛毛制作的衣服更加保暖, 但原材料来之不易, 加上兽毛并不适合制作暖季节里的衣物, 还是让陆迩颇为头疼。
  现在在神坛部落这里发现了棉花, 意味着以后兽人们拥有了高效、可持续的衣物原料来源!
  相比之下的橡胶和漆树反而没有那么吸引陆迩注意了。
  送隼离开神坛部落时,陆迩又嘱咐了一下:“隼,你叫两个擅长纺织的兽人过来。”
  神坛部落这里的兽人对纺织业都没什么研究, 还得调派红木部落经验丰富的人。
  隼已经得知陆迩找到了兽毛的替代品,把肩膀上的小鸽子推开一些, 点点头:“好。”
  尽管觉得兽人孵蛋的行为很玄幻, 最终隼还是学着野外母鸟抱窝的方式,用兽形把几只鸽子孵了出来。
  现在这些小鸽子已经可以跟着他一起飞行, 每天都盘旋在他身边。
  隼变成黑翅的雄鹰,惊得身上的几只小鸽子“呼啦啦”地飞起来。雄鹰利爪抓起地上的兽皮包袱,拍动了几下翅膀,展翅飞向天际。
  那几只小鸽子在地上盘旋犹豫了一下, 也跟着飞了过去。
  陆迩送别了隼,一边琢磨着棉花的培育计划一边往回走,走着走着忽然被人拦住。
  拦住他的人是个眉眼精致的亚兽, 有些怯生生地站在他面前:“你就是绿耳吗?”
  陆迩怔了下,回答:“对,你是哪位?”
  来到神坛部落一个月,他每天都在帐篷和农田两点一线地行动,对兽人、亚兽们之间的交际没什么兴趣,因此认识的人不多。
  这个亚兽咬了咬下唇,低声自我介绍:“我叫木光……就是想来看看角的伴侣是什么样的……”
  他抬起头,眼眸中似乎有些水意,有些哀怨地看了陆迩一眼。
  陆迩愣过之后反应过来,微微皱起了眉——这是角的桃花?
  他倒是不怀疑角会背叛他们的感情。他的伴侣是什么样的人他再清楚不过。
  木光看陆迩皱眉,心里暗暗叫了一声“糟糕”:这个绿耳该不会因此对角产生什么不满吧?
  他们的目的是把角和陆迩留在神坛部落,可不是要拆散他们啊!
  想到这里,木光连忙补救了一句:“角在聚会的时候一直在夸赞他的伴侣,所以我就想来看看让角一心一意的亚兽是什么样子。”
  陆迩微微挑了一下眉,点点头只吐出一个字:“嗯。”
  他刚才看到木光的眼神时就感觉不太对,现在听木光这么一解释,心里更觉得怀疑。
  在红木部落,最初几乎所有的单身亚兽都爱慕着角,作为角的亚兽,陆迩穿过来之后不知面对了多少羡慕嫉妒恨的眼神。
  有花尾那种恶意妒忌的、也有其他亚兽单纯羡慕的。
  而眼前这个亚兽看他的眼神几乎看不到那种感觉,倒是好奇占了绝大部分,完全不像角的爱慕者。
  ——再说角回到神坛部落也才一个月,又已经带着亚兽和幼崽了,陆迩觉得一般也不会有亚兽这样自贬身价。
  兽人世界虽然没有绝对的一夫一妻制,但在神与天地佐证下结成的伴侣只有一个,“离婚”这种事陆迩都没听说过,一个兽人拥有多个亚兽基本只出现在奴隶的身上。
  这个亚兽身材不错、身上装饰着不少精致的饰品,显然并非奴隶。
  如果不是角的桃花,那他找过来干什么?
  陆迩不动声色地看着木光:“现在看过了,还有什么事吗?没事我去种地了。”
  木光等着陆迩询问一些关于角在亚兽中的行为、人气等问题,自己也好“不经意”透露他们在神坛部落享受的万众瞩目……没想到陆迩完全不感兴趣。
  眼看陆迩要抬脚走人,木光一急,连忙道:“我和你一起去!”
  对上陆迩有些疑惑的眼神,木光暗地里咬咬牙,重新放柔了声音:“我对你们带来的农业也很感兴趣,能一起教教我吗?”
  陆迩想了想,竟然出乎意料地点点头:“可以。来吧。”
  神坛部落虽然很富足,但部落中的精神建设似乎也不太好,这些亚兽游手好闲,不务正业。还是让他们也一起来接受劳动与汗水的洗礼吧。
  ……
  晚上木光回到自己的帐篷时眼神中尽是一片迷茫震惊。
  典过来打探情况时吓了一跳:“木光,你怎么了?”
  木光回过神来,拍了拍脑袋,有些迟疑地道:“我感觉绿耳好像跟我们知道的亚兽不太一样。”
  “绿耳时那个小部落的巫医,当然不一样。”典坐在桌子上,放下一个圆溜溜的橙色果子,关心地问,“怎么样,有没有让绿耳感受到神坛部落对他的羡慕?”
  木光回想起今天在田地里插秧的一整日,有些沮丧:“没有,他把我丢给了从他们部落来的兽人身边,自己不知道去哪了。”
  那个叫实的兽人一看就是个死心眼,居然真的在认认真真教自己插秧……
  他问过实绿耳去哪里了,实告诉他绿耳自己培养作物的时候只让角靠近,其他人一律不能接近。
  “这个先不说,你刚才插秧的手势有点不对。来,跟我再做一次……”
  想起自己居然认认真真干了一天农活,木光就觉得这个世界有些虚幻:他到底是去干嘛的?
  ——最可怕的是,最后他看着一大块插秧完成、有些歪歪扭扭的水稻田,竟然还真的感受到了一丝满足感,甚至在实说出“明天再来”的时候点头同意了!
  这个红木部落的农业有毒吧!
  典听得有些迷幻:“这个什么农业……这么厉害?”
  首领吩咐了一批兽人和亚兽去跟着陆迩学耕种,准备先种植第一茬,看效果再推广到全部兽人家庭。典和木光一家不在首批吃螃蟹的人家队列中,因此也不清楚农业究竟是什么情况。
  木光眼光微微转了转:“哥,明天跟我一起去看看?”
  今天他插秧的时候,被实批评好几次手法不对、插秧不齐,正好让典也一起去试试,他也可以看典出糗。
  典哪会不清楚自家弟弟打的什么主意,不过他确实对农业产生了一丝好奇,点点头答应下来:“好。”
  ……
  陆迩在忙着培育棉花品种的时候,角和战在忙着教导另一批兽人烧砖。
  见识过红木部落的高墙坚房之后,神坛部落也打算把他们的帐篷换成砖房。
  这里的雨水量比较大,气候也比较热,因此陆迩设计房型的时候刻意参考了地球上的热带建筑。
  实负责农业相关的活,隼飞回去报信,能指导建造房子的就只有角了。
  红木部落一开始因为人数太少,大部分兽人几乎所有的工种都要干——他们就那么几个人,烧砖砌墙这种体力活更不用说,轮也轮的上。
  角虽然不主要干这些工作,需要的时候也绝对能胜任,教导神坛部落的兽人们不在话下。
  一开始还有一些桀骜不驯的兽人觉得用泥土做的房子很不靠谱,故意想给角找麻烦,最后被角直接暴力折服。
  哪怕在外流浪多年,论战力,他仍然可以吊打神坛部落的这些兽人们!
  战都不是他的对手,其他人更不用提,给他留下伤痕都很难。
  但偶尔还是会有些擦伤扭伤,晚上陆迩给他擦药的时候十分心疼:“你们打架都这么凶吗?”
  角微微咧了一下嘴,扯到伤口,抽疼了一下,又笑了起来:“不狠一点他们没那么快听话。”
  神坛部落兽人们的幕强心理极重,角越展现自己碾压的战力,越能快速让他们折服。
  陆迩也知道兽人世界自有自己一套行事准则,所以没有劝阻什么。只是自己伴侣身上的伤只有自己心疼。
  他小心翼翼把消炎的药草汁涂在角肩膀上的创口,心疼地在角耳朵上吻了一下:“疼不疼?”
  这点小伤对于角来说简直像在挠痒痒。以前狩猎的时候受伤也是家常便饭——生命之心虽然赋予了他的血液强大的治愈能力,但这种能力却没有完全作用在他自己身上,只让他恢复起来比一般兽人稍快罢了。
  不过耳边感受着陆迩的温热触感,在外面威风凛凛、不可一世的狮子兽人皱起了眉,声音脆弱易碎:“疼。”
  他转过身抱住陆迩,蹭了蹭,“要你就不疼了。”
  陆迩倒也不是不知道角没那么脆弱,只是伤口就在手下面,哪怕知道角这个家伙是故意占便宜,还是不忍心强硬拒绝,只推了推角的胸膛:“伤还没好呢!孩子们还在……”
  “没事,我们拉着帘子,他们看不见。”
  为了方便,角和陆迩搬进来之后不久,就用兽皮把他们的兽皮床围了起来,保证在里面做什么都不会被外面的人看到。
  “声音、声音……”
  “没事他们睡了。”
  “唔……”
  因为角身上有些伤口,陆迩拒绝时也不敢用力去推,顺利被角得寸进尺,扑倒在柔软的兽皮床塌上。
  外头三个幼崽趴在自己的小床上,听到父亲和姆父那边又传来奇怪的声音,见怪不怪地打了个哈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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