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渣师兄终成受 完结+番外[穿越重生]——BY:余梦丹华

作者:余梦丹华  录入:05-22

  杀戮的滋味,不令人恐惧,反而…
  有一丝…愉悦?
  陆清远立在原地,沉默不语。此时沈孟庄从混沌中醒来,一睁眼便瞧见满地尸体,血溅四方,不禁眉头紧皱,看着浑身是血的陆清远,问道:“是你干的?”
  微弱的声音将陆清远的思绪拉回来,转头看见沈孟庄神情严肃地盯着自己,随即低下头,眼神慌乱,仿佛一个做错事的小孩被抓了现行。
  “他们想伤害师兄…”
  沈孟庄看着他怔怔地站在原地,垂在身侧的双手抓着衣角,鼓着腮帮子试图找理由开脱,心里莫名有一股怒气,语气也变得严厉,冷声道:“所以你就把他们都杀了?”
  陆清远第一次听到师兄这么严肃的语气,抬头看见他眉头紧锁,目光威严。心里觉得委屈,低头四下乱瞄,随后走上前,伸出手试图抓住他的袖子,试图撒娇蒙混过关,噘着嘴嘤咛唤道:“师兄…”
  沈孟庄冷哼一声,猛地甩开他的手,从床上起来拿起桌上的安世剑,大步离开,将他远远甩在身后。


第28章 脑瓜子疼
  沈孟庄捂着伤口,拖着受伤的身体一瘸一拐地走着。陆清远低着头跟在身后,不敢靠太近又不想被丢下,只能时不时瞄一眼,走得近了便停下,离得远了迅速跟上。
  幸好现阶段的沈孟庄修为不低,外伤渐渐恢复,但是体内仍然残留着忘忧剑的剑气,灵气受损无法运气。
  这是什么自愈药丸?自愈没见着,要完倒是真的!
  突然体内一股力量逆流而上,沈孟庄捂着胸口身体摇摇晃晃。陆清远见状忙跑上前扶住他,说道:“师兄不要逞强了,让我扶着你吧。”
  沈孟庄甩开他的手,方才的事他还生着气,还没好好和这小子算账,不能便宜了他。
  甫一撒手,沈孟庄重心不稳往后一个趔趄,陆清远迅速搂着他,语气近乎讨好,轻声道:“师兄要打我骂我都凭师兄喜欢,只是可不可以先让我找一间客栈给师兄养伤?师兄不要不理我,即使师兄厌烦,我还是会跟在师兄身边的,甩不掉了…”
  可怜巴巴的样子看在眼里,沈孟庄差一点就心软了,还好及时打住骂醒了自己,忍着不去摸他的脑袋,死撑着脸面别过头不再吭声。
  陆清远抬头看了看沉默不语的沈孟庄,便当他是默许了,扶着他缓缓前行。一路上,两人并未说话,也无眼神交流,一个低着头,一个别过脸,沉默地走了一段路,随后找了一家客栈。
  开了两间房,沈孟庄刚一进门,就将房门重重摔上。跟在身后的陆清远被关在外面,看着紧闭的木门低着头不敢出声打扰。
  师兄,生我气了…
  我惹师兄生气了…
  沈孟庄站在屋内踱来踱去,满腹心思,身上的伤也顾不得,满脑子想着今日发生的事。
  血魔死印出现之前,陆清远还是个心思单纯不敢杀生,修为尚浅的小弟子。今日在白塔内看他剑法掌劲,内力虽算不上深厚,但也能和周不凡打个平手。
  还有今日在赵家,他居然屠杀了一群手无缚鸡之力的老百姓。
  果然是死印影响了他的心性,魔界一族嗜血成性,以杀戮为乐。陆清远虽修炼苍玄心法,但今日之举…
  难道真的天性难改吗?真的再无转圜之地?
  沈孟庄站在窗边,看着案桌上的盆栽,轻声叹息。
  多年以后,陆清远如何恨他怨他,他都认了,终究是他愧对于他。只是暗境那么多无辜百姓,怎么能坐视不管,这是他的罪孽,不该殃及苍生。
  临风窗下,沈孟庄盯着盆栽出神,恍惚间突然想起原著中,作者仓皇结尾,最后的万字章节至少不下百出都是“横尸遍野”“血流成河”“满地残骸”这种字眼。
  如果真按剧情走,那岂不是每一处都要过一遍?
  沈孟庄猛然一惊,忽然间,那些曾经看过的文字在他脑中重现,一遍又一遍,字字诛心,却无法逆转。那是遥远的以后,是陌生的陆清远,是灾祸横行的暗境——
  “……白骨累累的上空,那男子头戴华冠,身着黑氅,蹲在屋檐一角,撑着下巴,睥睨脚下众生,嘴角轻笑。仿佛底下生杀掠夺哀嚎遍野的好戏,在他眼里,还没有捅了蚂蚁窝有趣。命如草芥,人如蝼蚁,真是无聊……”
  “……只见他仰首大步前行,尊贵的身躯不染浮尘,只轻轻一挥袖,身后众人顷刻间身首异处,血肉横飞,尸体堆积如山。然而取乐的男子隐匿在黑雾中渐渐远去,此后世人便得知了他的名号,提及闻声丧胆,敢怒不敢言……”
  字字句句,如今回想起来,沈孟庄只觉心如刀割,那是他亲手养大的陆清远,也是他造的孽。
  沈孟庄无奈地摇摇头,负手而立,思绪万千,沉默良久。脑中浮现诸多文字和场景,一时之间五味杂陈。原来身负重任的滋味是如此沉重,更何况天下苍生的性命与处境都压在他身上,如今想来,突然觉得喘不过气。
  请问有比我还惨的反派吗?!我只是一个小小的读者,我做错了什么?死我一个就算了,为什么要我帮主角黑化最后死一窝?NPC 也是有灵魂的!NPC 做错了什么?这是什么狗鸡穿书任务?为什么不是人渣自救?为什么我要走这么没有人性的剧情?
  沈孟庄心里憋着一口气,此刻无处宣泄。
  我错了,系统大哥,能不能让我回去?咱商量商量换本书行不行?
  【系统:请宿主端正态度,否则将会扣除好感度和人渣值!】
  【沈孟庄:没天理啊!没人性啊!】
  沈孟庄摇头连连叹气,突然缓缓开口,轻声呢喃,“负我者,天地不容。”
  嗯?
  负我者,天地不容。这话怎么那么熟悉?好像在哪见过?怎么一时半会想不起来?
  沈孟庄眉头紧锁,心中反复思量这句话,脑中忽而再次闪过那些文字——
  “……一名黑衣华冠男子,周身黑雾缭绕,立于吾道门之上,仰头垂眼,俯视脚下众人,昔日同门师兄弟,如今皆为掌中玩物,快哉快哉……
  乌云遮天蔽日,雷电交加,狂风大作,那男子盯着人群中熟悉的身影,嘴角扬起一抹浅笑,黑雾掩面,看不清是轻蔑还是讥讽,语气仿佛是久别重逢的愉悦,缓缓道:
  ‘负我者,天地不容。’
  ……”
  沈孟庄此刻只觉脑袋疼,原著结尾的这种情节越想越多,作者倒是爽,怎么黑化不写,黑化后的屠戮倒是写得跟裹脚布一样。
  我他妈!别等我出去,不然我一定拿刀架他脖子上逼他修文,不知道血腥场面少儿不宜啊!不知道会教坏未成年啊,是不是想被举报!
  沈孟庄一手叉腰,一手揉着太阳穴,感觉脑袋都要被气得爆炸了。黑心作者,害人不浅!
  正当他在心里痛骂作者时,腰间忽而闪着若隐若现的光。沈孟庄低头看,只见应觉仪此时柔光乍现,随即掏出来,还未凑近,突然传来委屈满满的声音,仿佛一个犯错的小孩,娇声软语道:
  “师兄,你已经一个时辰没有理我了……”


第29章 怦然心动
  沈孟庄方才还凝神苦思,沉浸在自己的胡思乱想里,突然耳边响起稚嫩的声音,在向他撒娇讨好,禁不住转悲为喜,笑出声来。
  这小子还真会招人注意,想生他气都难。
  沈孟庄拿起应觉仪正欲回应,心思一转,又将东西放下。不能这么没骨气,给个台阶就下,哄狗呢!
  狠下心决定晾他一会儿,沈孟庄仰躺在床上,盯着头顶的天花板,试图努力回想书中情节,看看是否有何应对之策。
  然而左思右想也没找出法子,都他娘的是狗血剧情!全是陆清远黑化后的戏份,关键是……他还不在身边!也对,原著中陆清远入魔后正是与沈孟庄水火不容不共戴天的时候,哪会天天将他带在身边,两人一见面不打起来就算菩萨保佑了。
  但是现在不同了,他一直在矜矜业业完成系统的好感任务,如果在陆清远黑化前能把好感度刷满,那到时候……
  也不对啊,不是还有人渣值这个狗鸡玩意吗?!要是最后陆清远得知了一切事情的真相,那会如何?好感度还有用吗?
  一个原以为是真心爱护自己的人,却伤害自己最深,还是一切阴谋诡计的幕后主使。这要换作是他,绝对扛刀灭了那个狗贼!
  但是以他对陆清远的了解……如果现在好好待他,说不定最后真能以情动之。就算已经成为魔界至高无上,手握生杀大权,事隔经年,若再回想起来,总能念他一点好吧。
  若日后他能陪在陆清远身边,必要极力阻止无畏的杀戮。
  只是,不知最后能否改变结局……
  正当沈孟庄搜肠刮肚深思熟虑时,枕边的应觉仪忽而又闪着微弱的光,熟悉的声音再次响起,不同方才的委屈,而略有一丝娇嗔,轻声道:“师兄,已经一个多时辰啦!”
  沈孟庄闻声轻笑,脸上藏不住的笑意,拿起耳边的应觉仪仔细端详,摩挲上面的每一条纹路。
  “陆清远……”
  沈孟庄轻声唤着这个名字,一字一顿,那么熟悉又那么陌生,一时之间,他竟无法发觉,身边这个会朝他撒娇认错的陆清远是否仍是从前心思单纯的师弟,还是说,已经魔化,只是在他面前仍是一副人畜无害的模样……
  然而不管怎样,他始终觉得这还是他的小九。
  世人厌之,怒之,唾弃之,那便他来热爱。
  是小九的话,有他就够了。
  “师兄,一个半时辰了,你还是没有理我……”
  沈孟庄翻了个身盖好被子,继续不理不睬,然而应觉仪却紧紧握在手中,等着陆清远的下一句。
  “师兄,又多了三刻钟呀!”
  才多了三刻钟而已,果然毛小子就是急躁。
  “师兄,快两个时辰啦!”
  沈孟庄再度忍俊不禁,端着应觉仪傻傻笑,这个小子,真是傻得可爱。不过是两个时辰没理会他而已,跟个报时器一样,反反复复在耳边唠叨。
  不过如此被人惦记的滋味,沈孟庄,不,沈梦还是第一次体会。
  现实生活中,沈梦是一个死宅,在家里排行老大,有一个尚一岁的妹妹,父母的重心都在妹妹身上。在家里得不到关注,在学校里也是如此,独来独往,不参加集体活动,没什么存在感,如果拿出毕业照,同学或许都要指着他问这是谁。
  没有人会记得他去哪了,心情如何。或许别说记得了,是根本就不会留意的吧。长这么大,反正糟糕的情绪都是自己咽下去,没人会留意他是否生气了,更不用提费心思哄他。
  反正一路走来,都是这么过来的。没有朋友,没有谈过恋爱,与父母的关系不亲密,是平平无奇,普普通通的一生。
  然而,在这里,在身为沈孟庄的日子里,那个名叫陆清远的少年,会像一条跟屁虫一样跟在他身边,片刻不离。会向他撒娇要奖励,会惦记着他的喜好,会比他还要最先发觉自己的情绪变化,然后想尽办法来哄他。
  到底是谁宠谁啊!
  思量间,沈孟庄盯着天花板出神,如果没有这些任务,只是安安心心地做个苍玄弟子,做陆清远的师兄,好好待他,好好护他,这日子想必也是快活的。
  应觉仪仍旧闪着微光,依旧的熟悉且轻声细语。
  “师兄,我去买菜了,你不要偷跑哦!”
  客栈的菜肴都偏辣,沈孟庄口味一向清淡。陆清远知道他不爱吃,所以特地亲自去买菜下厨。以前在安虚峰,清晨都是他亲自给师兄熬粥。如今下山,他也偷偷学了几道菜,等着回去做给师兄尝尝。
  在床上躺了半天,陆清远说去买菜后已经过了半个时辰,怎么也没一点消息,买个菜需要这么久的吗?
  沈孟庄捧着应觉仪等着,天可怜见,终于再次闪着光,总算是有消息了。
  “师兄,我买菜回来了,是你爱吃的土豆。”
  明明你也爱吃。
  沈孟庄一面嘴硬,一面又觉得心里暖暖的,仿佛心头最柔软的一角被渐渐融化,塌了一方。
  “师兄,我打碎了一个盘子,你会怪我吗?”
  当然会怪你,打碎盘子是要赔钱的,但是怪你会心疼,所以暂且先记下。
  “师兄,我把盘子粘好了,虽然有点丑,但是你能不能不要怪我。”
  晚了,已经记下了。
  “师兄,油温好高呀。”
  烫到了吗?
  “菜马上就好了,再等等哦。”
  嗯,在等你。
  “师兄,晚饭做好了,我放在门口,你赶紧出来拿吧!”
  沈孟庄闻声赶紧起身,饿了一天,可算能吃到饭了。
  陆清远将食案放在门口的地上,随后走到一侧靠着墙壁坐下。没过多久,房门缓缓打开,发出“吱呀”一声,只见一只手从狭窄的门缝里伸出来,慢慢往下摸,终于摸到地上的食案,随后迅速端进去猛地关上门,装作一切无事发生。
  陆清远目睹了一只猫爪偷食的全过程,禁不住抱着膝盖偷笑,师兄有时候比他还孩子气,真是可爱呀!
  沈孟庄端着食案坐到桌前,四溢的香气钻进鼻子里,早就垂涎三尺,迫不及待地拿起筷子狼吞虎咽。
  放在手边的应觉仪闪闪发光,陆清远的声音略带些得意。
  “师兄,今天的菜是土豆烧肉,我第一次做,不知道好不好吃。我先将土豆切成块,然后再炖肉,等肉熟了再炒土豆,只放了一勺盐,没有加糖,你不爱吃甜。如果师兄喜欢的话,我还可以做土豆饼,好像是先将土豆蒸熟剥皮,然后打成酱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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