骷髅之王[穿书] 金推完结+番外[穿越重生]——BY:leonie

作者:leonie  录入:06-28

  自从上记魔法攻击结束后,艾斯没有再发动攻击,因为他要吟唱的这个咒语太长了。
  有黑色的雾气缠绕在白骨法杖上,一圈一圈的,像是斑马的条纹。艾斯再次用白骨法杖指向缪斯公主,黑色的雾气化作乌云,出现在缪斯公主头上。
  这正是亡灵法师最擅长的诅咒。
  “啊。”缪斯公主一声闷哼。
  缪斯公主感到手脚软弱无力,连斗气的运转都受到了限制。哪怕缪斯公主中断攻击,离开她刚才站立的地方,她头上的那朵乌云继续跟着她,飘在她的头顶。
  这个时候,艾斯已经走到塔楼的底层。
  塔楼的大门早已关上,门上甚至挂着黑色的大锁。艾斯确定刚才塔楼里只有缪斯公主与他两个人,不可能有其他人给门上锁,但这个塔楼处处透着诡异,发生什么样的事,艾斯都不会纠结。
  艾斯用手扯了扯,这个黑锁是精钢铸成的,除非剑圣亲至,不可能用蛮力破除。
  对着黑锁,艾斯的白骨法杖连续吐了几道腐蚀性的魔法,论破坏,再没有什么魔法师比亡灵法师更擅长的。可腐蚀魔法完全化去黑锁,至少需要一刻钟的时间。可惜,艾斯现在最缺的就是时间。
  果然,很快,缪斯公主又出现在艾斯的身后。
  缪斯公主慢慢地从塔楼上走下来,她身上布满了金色的斗气,头顶上的那朵乌云虽然还在,但诅咒的效果已经被斗气抵挡在了身体外面。
  塔楼的楼梯上,缪斯公主走过的地方留下了一个又一个的脚印。
  芬格王宫塔楼的楼梯可不是木头做的,看着黑色石头上整整齐齐、清清楚楚的脚印,艾斯感到阵阵胆寒。艾斯毫不犹豫道:“美丽的缪斯公主,就是在遥远的三色堇帝国,我都有听到您的美名,您是高贵与典雅的化身……”
  艾斯话还没说完,缪斯公主又甩了道鞭子过来。
  缪斯公主挥动鞭子的时候,有头雄狮立于鞭头,鞭声混杂着雄狮的怒吼,极其骇人。
  缪斯公主的斗气是芬格家族的天赋斗气,被芬格家族称为芬格斗气,但有另外个名字更广为流传——金狮斗气。
  其声如狮吼,其形如狮王。
  乃东方万兽之王。
  “可您现在完全没有淑女风度,就像个丑陋的女战士!女屠夫!”艾斯喘着粗气,绞尽脑汁想着可以中伤缪斯公主的话,那些贵族小姐最讨厌、最不喜欢的形容词。
  可让艾斯绝望的是,这对缪斯公主毫无用处。
  缪斯公主的嘴角甚至挂上了讽刺的笑容。
  缪斯公主往前走,她距离艾斯越来越近了,可她没有继续出手。艾斯对她还有别的用处,她可不想伤了他,特别是艾斯那张英俊的脸蛋。
  可艾斯并没有像缪斯公主想象得那样吓得涕泗横流,他的表情更多的是无奈。
  “公主殿下,我们非得闹成现在这个局面吗?”艾斯说完,还把两手摊开,他手上的法杖也自然地握着,完全不像要进攻的样子。
  缪斯公主没有说话,再艾斯落到她手上后,他们有的是说话的时间。
  艾斯看缪斯公主没有回答,又道:“公主殿下,塔楼里还有其他人您知道吗?可能也不能称之为人。他来找您了,您看看您身后。”
  缪斯公主完全不相信艾斯的话。
  可艾斯的姿态更放松了,在她面前,艾斯甚至是毫无防备的。
  缪斯公主心下狐疑,她盯着艾斯的眼睛,然后,缪斯公主在艾斯的眼睛里看到她,还有她身后穿着白色衬衣、黑色马甲的人。
  缪斯公主大惊,没有人比她更清楚,塔楼里只有她与艾斯。
  难道人的眼睛也会骗人?
  可是看着艾斯无所谓的眼睛,缪斯公主不敢大意,常年的政客经历让缪斯公主比绝大多数人更有耐心,她确定艾斯在她精神力笼罩的范围内,她退到边上,转过身去。
  缪斯公主的心理活动虽多,但这个过程只有短短的一瞬。
  缪斯公主瞳孔微张。
  塔楼的楼梯口,竟真的有人站着。
  他就穿着缪斯公主刚才在艾斯眼睛里看到的衣服,手上拿着把尺子,柔软的、充满艺术气质的褐色鬈发披散在头上,无论是双脚站立的姿势,还是挺直的背脊都像是个训练有素的管家。
  比尔对着缪斯公主、艾斯鞠躬,“艾斯少爷,请问你有什么吩咐?”
  ……
  芬格王宫的门口,不知何时停了辆黑色的马车,马车车厢上是布莱克家族的族徽。
  血月出现的时候,芬格王宫里曾经出现短暂的骚动。
  今年正是芬格家族的多事之秋,先是年初巴塞洛缪王子迎娶三色堇帝国的芬芙儿·科奥瑟,再是芬芙儿·科奥瑟毒杀巴塞洛缪王子和国王陛下,再是缪斯公主主政。
  芬格王宫里简直每天都在变天,难免人心惶惶。
  好在血月出现后,金狮剑圣很快出来巡视,他是芬格帝国的战神,守护帝国一百多年,威望素来极高。
  芬格王宫里的骑士看到他就感觉安心。
  他们觉得,只要金狮剑圣在,帝国就是坚不可破的。
  很快,王宫里又恢复了平静。
  不过在芬格王宫的门口,金狮剑圣发现了那辆看似平淡无奇的马车。
  马车前,车夫的位置坐着个身量高挑、身形瘦削的年轻人,年轻人后背还背着柄重剑,重剑只是普通精钢制成,也不是什么魔法道具,却隐隐传来嗜血的杀气。
  金狮剑圣走到那辆马车边上,静静注视着“车夫”,问道:“来者何人?”
  “阿尔特,菲尔·布莱克公爵的侍从,我在这个等公爵阁下回去。”阿尔特靠在马车车厢上,微闭着眼睛,的确像是个疲惫的、困倦的车夫。
  金狮剑圣掷地有声道:“布莱克公爵不会再回去了。”
  阿尔特睁开眼睛,他的目光平静,一双眼睛却是少见的清明锐利,若不是金狮剑圣心志坚定,定不敢直视阿尔特的眼睛。
  阿尔特话语平缓,其语气坚定却犹如磐石,“少爷会回去的。少爷不喜欢骑马,我得在这里等他。”
  金狮剑圣双目直视阿尔特,道:“我看你骨龄不过30,却是九级剑士。我惜你天赋出众,给你个机会,留在芬格王宫,宣誓效忠缪斯公主,我会亲自教导你,直到你突破剑圣。”
  阿尔特从马车上跳下来,把后背上的重剑拿到手上,他已经用行动告诉金狮剑圣他的选择。
  早在很多年前,在那个平凡的村庄,他已经找到他此生效忠的君主。
  阿尔特看着手上的重剑,自言自语道:“少爷跟我说过,九级剑士突破剑圣有条捷径,拿位剑圣做磨刀石。”


第142章 阿尔特VS金狮剑圣
  芬格王宫的塔楼不大, 相对其它地方,它甚至是狭窄的。
  缪斯公主很小的时候,从她听到父王与光明魔导士说话后,她就常常来这里, 走过长长的楼梯, 到达塔楼的顶层。她比巴塞洛缪王子更早知道他注定的命运, 可她没有办法告诉巴塞洛缪王子真相, 或者说她选择了另条路, 与她父王共同给她的弟弟筑造他梦中的乌托邦。
  可许多年后, 缪斯公主却觉得, 芬格王宫的塔楼真大。它像个巨大无比的迷宫, 把芬格家族世世代代都束缚在了这里。
  比尔站在缪斯公主身前, 他手上拿着长尺,在格林公爵的府邸、在布莱克家族的府邸,侍者们摆放好刀叉餐盘后, 比尔会用手上的长尺校对餐具间的位置,让所有餐具的间距完全相同。所有人都觉得, 他是个完美的管家。
  艾斯站在缪斯公主的身后,他的边上就是塔楼的大门。黑锁被亡灵魔法侵蚀了不少, 很快就会脱落了。
  缪斯公主脸上没有任何惊慌失措的表情, 在很久前, 她决定肩负起这一切的时候,她就已经是独自一人了。不管是在芬格王宫的塔楼外, 还是在芬格王宫的塔楼里。
  不知道缪斯公主、比尔哪个先出的手, 来自亡界的黑色雾气从阴冷潮湿的石墙里渗透出来, 弥漫在整个塔楼里。
  寻常人沾染上半点这样的雾气,肉身就会被腐蚀, 变成粼粼白骨。
  可在这黑暗的雾气里,有金光闪现,缪斯公主手腕扭转间长鞭就绕住了比尔的手腕,直接把他扯到塔楼大门边上。同时,比尔手上的长尺犹如毒蛇吐信,打向缪斯公主的长鞭,长尺只是碰过金色长鞭,长鞭被比尔长尺碰到的地方就开始染上黑色,并且逐渐向其它地方蔓延过去。
  缪斯公主下意识地松开长鞭,鞭子掉落到地上,化作点点金光消失了。
  因为大量斗气的消耗,缪斯公主的脸色变得有些苍白。此时,她与比尔已经换了位置。缪斯公主站在楼梯边上,比尔以保护者的姿态护在艾斯身前。
  缪斯公主的目光透过比尔,看向艾斯,她银牙轻咬,恨声道:“巫妖!”
  缪斯公主的声音里充斥着懊恼、遗憾、悔恨,还有许多艾斯听不出来的情绪。
  此刻,艾斯已经无意知晓缪斯公主在想什么。虽然他们现在占尽优势,但他们还在芬格王宫里,要是时间拖得太长,被黄金狮子骑士团发现异样,就算他们能逃回亡界,也会被整个大陆通缉。
  缪斯公主知道艾斯的身份,那诺依曼家族、格林家族,所有与艾斯有过牵扯的人都会被影响。这并不是艾斯希望的。
  缪斯公主不再管艾斯,往塔楼上走去。
  艾斯对比尔道:“拦住她!”
  ……
  芬格王宫的门口,血色的月亮染红了大地,王宫也变得妖异与美丽。
  艾斯担心的黄金狮子骑士团的骑士并没有围住塔楼,守卫他们的公主,他们除了少数还在王宫里巡视,多数人正站在王宫的门口,围观一场战斗。
  要不是这会儿是深夜,芬格帝国的帝都又有宵禁,可能整个城市的剑士都会围到这里来。
  金狮剑圣的手上是把金色的弯刀,他不记得他上次拿出武器是什么时候,反正现在在黄金狮子骑士团的骑士大多都没有见过。
  而史书上有记载的,是数十年前,在普林峡谷战场上,金狮剑圣手持圆月弯刀屠杀了三色堇帝国的一个骑士团。直到魔法岛插手,两大帝国才勉强了解这件事。那一战给普林峡谷带来了十数年的平静,直到路德维希四世陛下登基后,三色堇帝国的骑士团才又冲动起来。
  不同于金狮剑圣身上的铠甲、狮子头盔,站在他对面的年轻人只是寻常布衣,和芬格帝国帝都每日的赶集人差不多。
  唯独年轻人手上那柄黑色的重剑,让他显得有些不同寻常。
  可黄金狮子骑士团里,没有任何人敢小觑这个陌生的年轻人。就在刚刚,他们亲眼目睹,年轻人用手上的重剑敲碎了金狮剑圣的肩甲,才使金狮剑圣拿出他尘封的武器。
  阿尔特微微喘着气,刚才的那击,已经消耗了他六成斗气。
  明面上,刚才阿尔特甚至占据上风,可只有阿尔特自己清楚,方才金狮剑圣的肩甲虽然被敲碎,但金狮剑圣的实力完全没有受损。
  阿尔额只是抓住了金狮剑圣大意的机会,而这样的机会也不会再有了。
  阿尔特的斗气是很普通的玄色,他出身巴特索登村庄,是村庄里再普通不过的铁匠的孩子。父母早亡后,他靠着给村民修补农具勉强过日子,还给自己铸了柄重剑,有空的时候就去后山练剑。
  后来阿尔特到了威斯特法伦行省骑士团的训练营,觉醒的斗气也非常普通。不像骑士团训练营里许多年轻剑士,他们从小就有名师教导,用最好的魔法药剂炼化身体里的杂质,在武器铺里挑选最好的兵器。
  阿尔特有的从来只有他的誓言和他手上的重剑。
  阿尔特看着金狮剑圣,想起他走过的25年光阴。
  事实上,阿尔特从未得到过太多,却也从没有缺少过什么。
  童年时,作为家中的独子,他备受父母关心;少年时,他铸成重剑,已经明确他此生的追求;青年时,他向艾斯宣誓,不仅找到了效忠的君主,修炼上也不再缺少什么。
  阿尔特把手上的重剑指向金狮剑圣。
  终于,他走到这步。
  他已经有了让圣阶取出兵器对战的资格。
  不管他凭借此战晋级剑圣,还是成为金狮剑圣刀下的亡魂,他此生不仅没有辜负心中的信仰,也没有亏欠任何人。少年时帮助过他的村民,在骑士团训练营教导过他的团长,他都已经回报他们了。
  生,他是在追求武道的道路上;死,他也是死在这条道路上。
  若说遗憾,阿尔特想,那就是没有追随他的君主到这个大陆的尽头吧。
  金狮剑圣拿着金色的弯刀走向阿尔特,“如果你执意求死,我会成全你。”
  “不。”阿尔特道:“我还有心愿未成,我不会现在死。”
  金狮剑圣没有再与阿尔特多话,没多拖延一分钟,阿尔特的斗气恢复就会加快些,金色的龙卷风从弯刀的刀刃卷出,袭向阿尔特。
  血月高悬夜空,金风卷席大地。
  许多年前,金狮剑圣在普林峡谷挡住了三色堇帝国的骑士团,保证了芬格帝国这数十年的和平。当时芬格帝国的君王,缪斯公主与巴塞洛缪王子的曾祖父,为了感谢他,赐予他金狮封号。
  这个封号原本只属于芬格家族。
  只有芬格家族最强大的剑圣才能得到这个封号。
  可惜金狮剑圣出世前快300年,芬格家族都没有再出剑圣。现在的金狮剑圣是芬格帝国建国以来,唯一得到这个封号的非芬格家族、非芬格斗气的持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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