骷髅之王[穿书] 金推完结+番外[穿越重生]——BY:leonie

作者:leonie  录入:06-28

  艾斯听八卦本来听得津津有味,突然,他的表情僵住了。
  红玫瑰。
  艾斯突然想起子爵夫人去世后,巴特索登偶尔收到的信,抬头都是“致美丽的红玫瑰卡洛琳夫人”,甚至在葬礼上,诺依曼子爵还让他献一朵红玫瑰给子爵夫人。
  难道艾斯的母亲,诺依曼子爵夫人当年在帝都的时候,也常常待在玫瑰城堡?
  是了,哪怕在病中都美得惊心动魄的容貌,整天不着家、流连在各个宴会中的性子,诺依曼子爵夫人若是玫瑰城堡的红玫瑰,艾斯一点都不会意外。
  诺欧·格林:“叔叔他在玫瑰城堡待了六年,直到父亲去世,他才回了路易斯安那行省的东部平原。”
  艾斯:“他来夺你权的?”
  诺欧·格林:“不是,他是被玛丽公主赶出来的。”
  艾斯:……
  诺欧·格林:“只是一些捕风捉影的小道消息,白玫瑰回玫瑰庄园看望玛丽公主,然后遇上了叔叔……就在花园里,被玛丽公主抓了正着……白玫瑰现在也是一位侯爵的夫人,玛丽公主不能拿她怎么样,就把气全部撒在了叔叔头上。”
  艾斯:“活该,在别人的庄园里勾引别人的男宠。”
  艾斯感觉到有一道凌厉的视线瞧了过来。
  艾斯傻笑了两声,他一随意起来就管不住自己。
  诺欧·格林道:“若是原本我还会生气,现在……”现在,诺欧·格林宁愿叔叔是一个真的男宠了,至少不会找人把他关到这里来。
  艾斯:“听你的描述,你叔叔不像一个想争权夺利的人。”
  诺欧·格林:“人都是会变的,况且,他不是一个人离开玫瑰城堡的。”然而,很多事,非要沦为阶下囚才能想明白。
  “还能有谁?不是吧?!”艾斯道。
  “加布里埃尔·格林,我叔叔与玛丽公主的孩子,也是我的堂弟。”诺欧·格林道。
  成为一位贵夫人的入幕之宾和让一位贵夫人为他生下孩子,其中的距离差不多有平民到伯爵那么远了。艾斯也有点惊讶:“可是,那个孩子怎么姓的格林?”
  诺欧·格林的叔叔还不知道姓什么呢,怎么隔代反倒能入族谱了。
  “陛下赐姓,加布里埃尔也的确是格林家族的血脉,从礼法上讲,他就是格林公爵爵位第三顺位的继承人。”诺欧·格林道:“玛丽公主对加布里埃尔的感情一般,不然也不至于让我叔叔带走孩子,但如果我死了,玛丽公主和安德烈亚斯亲王肯定是乐意加布里埃尔继承爵位的。”
  “贵圈真乱。”艾斯道:“你叔叔回来的时候,就没有人提醒你吗?”
  诺欧·格林:“老师跟我说过,叔叔对于不能冠以家族之姓的事,一直耿耿于怀。我也是前些时候才知道,祖父刚把叔叔带回来的时候,是动过这个心思的,只是祖母坚决不同意。老师担心,叔叔会趁着这几年,把格林家族的封地掏空。我已经做好了最坏的打算,没想到……”
  没想到,自己以为的亲情在别人那里根本不值一提。
  艾斯:“小心竹篮打水一场空。加布里埃尔的姓氏来的容易,可这太急躁了,只借了陛下一句话。以后,若是陛下夺去他继承爵位的资格,也没有人会站在他这一边的。你要真的死在这里,我看陛下收回格林家族爵位和封地的可能性,比换一个更好操纵的继承人的可能性大多了。”
  “路易斯安那行省东部平原是帝国最大的粮仓之一,帝都对它未必没有想法。而且,加布里埃尔出身本身有瑕,从他手上夺去爵位,其他贵族也不会感到唇亡齿寒。”
  诺欧·格林从未想过这个,他本来也只是十二岁大的少年,格林家族的事尚未理清呢,又哪里能从整个帝国的宏观角度去思考问题。
  只是想到格林家族的传承有可能断在他手上,诺欧·格林的心就有些钝钝地疼。
  有多少人知道,为了这片土地,格林家族的先辈流了多少鲜血。
  艾斯完全没有感受到诺欧·格林的情绪,在他看来,人死灯灭,活着都不能够,又何必去忧愁死后的事呢?
  当然,艾斯最大的底牌就是他亡灵法师的身份,就凭黑袍人刚来魔法帐篷,诺欧·格林毫不犹豫地站出来。诺欧·格林去了亡界后,艾斯肯定会罩着他的。
  艾斯问道:“那传奇法杖呢,是怎么回事?”
  艾斯平静的语气,把死生置之度外的气度,不仅让诺欧·格林稍减心中的愧疚,还舒缓了他原本浮躁的心绪。
  诺欧·格林:“格林家族传下来的最古老的一件魔法物品,一直封存在格林家族的城堡里。父亲还没来得及告诉我它在哪里就离世了,也不知道叔叔是怎么找到的。”
  艾斯好奇道:“一般比较好的法杖都会有特定的属性,更别提传奇法杖了。你们家的法杖是什么属性的?”
  “是水属性。”又有人不请自到了。
  艾斯和诺欧·格林不约而同地从地上站起来,本来一片漆黑的密室有淡淡的光亮起,一个棕色中长发的青年笑着看着他们俩,他身上穿着一件艾斯怎么也不会忘掉的黑袍。


第25章 魔法药剂
  诺欧·格林:“你已经拿到法杖了?”
  诺欧·格林在家都没有见过传奇法杖, 更不知道它是什么属性,如今黑袍人如此肯定,传奇法杖多半已经到手了。
  黑袍人闲适道:“是的。在你失踪以后你叔叔就奉上了。”
  他懒懒散散地看着诺欧·格林和艾斯,嘴角挂着一丝不经意的笑。不同于艾斯最初的设想的头发掉光、皮肤干瘪的老头, 艾斯面前的青年有一头浓密的褐色中长发, 眉毛稀疏, 皮肤苍白, 就像是吟游诗人口中病弱的贵公子。
  不过, 魔法师真实的年龄是无法从他的外貌看出的, 指不定面前的人已经有一百多岁了。
  一个在肉票面前露出真容的绑匪会做什么?他肯定会撕票, 以免他面前的小肉票活着出去, 把他的画像贴遍帝国的大街小巷。
  艾斯又是好奇又是不满道:“魔法师大人, 您为什么要把我也抓来?”
  黑袍人似笑非笑地看着艾斯:“不装啦?这会儿不躲在墙角瑟瑟发抖啦?”
  艾斯在心里叹了一口气,黑袍人来得突然,也不知道他的目的为何, 艾斯也就没有提前准备人设。艾斯凉凉地看了黑袍人一眼,“您也不装啦?”不装神弄鬼浑身罩着黑袍, 声音伪装得嘶哑难听,简直让人想马上捂住耳朵。
  黑袍人望向艾斯, 两个人都嗅到一点同类的味道。
  黑袍人对艾斯道:“我原本还以为你才是诺欧·格林, 他只是出来顶你的, 以防万一才把你们都抓了。”
  艾斯这才知道他自作聪明了。黑袍人可能听了他们的交谈,也可能有了别的发现, 这时已经确定哪个是诺欧·格林了。
  艾斯不抱希望道:“那您可以把我放了吗?反正我也不是您要抓的那个。”
  黑袍人望了一眼艾斯:“你很聪明, 应该心里有数。”
  艾斯坐到地上, 也懒得伪装,反正他已经凉凉了。
  诺欧·格林:“我没有想到叔叔会出这么大的代价要我性命, 更没有想到有人有胆量面对林家族的怒火。格林家族于帝国数百年的威名,若你们真的能保守秘密就罢了,若不能,你早晚会为此付出代价!”
  黑袍人不置可否,格林家族骑士团的确有无上威名,但他要是担心这个,也不会抓走格林公爵唯一的儿子了。
  诺欧·格林的威胁,在黑袍人看来,像是一只蚂蚁在大象面前挥舞他的细胳膊细腿,得拿个放大镜才能看见。他把艾斯和诺欧·格林抓来,连绳子都没有绑,就是自信他们不可能从他手上逃掉。
  黑袍人把两块面包和一袋水丢到艾斯和诺欧·格林脚边,“我原本是打算杀了你的。你叔叔甚至以为你已经死了,不过,我见到你的时候,又改了主意。”
  在诺欧·格林凛冽的眼神下,黑袍人道:“你快突破四级了吧,天赋斗气即将觉醒。我的实验室里,正缺一个海澜斗气的实验品呢。”
  黑袍人说完后,转身离开了密室,艾斯和诺欧·格林又什么也看不见了。
  过了一会儿,艾斯悄声问:“海澜斗气是什么?格林,是你家族的天赋斗气吗?”
  “嗯。”诺欧·格林沉默地应了一声,又说道:“诺依曼,如果有机会,不用管我,尽可能地活下去吧。”
  艾斯把一块面包从地上捡了起来,扯掉外面脏的部分,啃了一口,道:“格林,不要怕,死亡未必不是新的开始。”
  艾斯把另一块面包递给诺欧·格林。
  诺欧·格林本不想吃,但耳朵里不断地传来艾斯咀嚼的声音,他想了想,也开始吃了。万一可以逃跑,他不希望因为体力不支,断送最后一丝机会。
  艾斯吃完面包,又和诺欧·格林分了那袋水,开始闲聊,在密室待了这些天,如果不是身边有个人可以讲话,他们两个都要疯了,“这一届参加骑士团试炼的剑士,大多只有一级二级的水平,最多也就三级出头,没有想到,你都快四级了。”
  三级剑士是初级剑士,四级剑士是中级剑士,这可是两种截然不同的境界。只要智商正常,体质不太差,大多数人都能成为一级剑士,修炼刻苦的,则有希望成为三级剑士,而大多数人一生的成就也仅限于此了。
  比如诺依曼子爵,他当初在骑士团就是三级剑士的实力,到现在,二十年过去了,依旧如此。
  三级到四级是一道分水岭。
  在很多人眼里,剑士斗气外放,才是真正的入流了。
  诺欧·格林:“我在格林城堡的时候,我的叔叔对我很好,他送给我最好的马车,最华美的衣服,最可人的侍女,我不想读书修炼武技的时候,他也由着我。那个时候,老师去了帝都,城堡里少有人敢忤逆叔叔,我过的还是挺顺遂的。”
  “后来,老师从帝都回来,他不仅带回陛下的旨意,还狠狠地训斥了叔叔。老师是在整个三色堇帝国都有名的学者,在城堡里也很有威望,他在所有人面前驳了叔叔的面子,说叔叔,‘你就是不怀好意,想养废格林家族最后的继承人!’”
  艾斯:“你在心里是明白你老师说的话是对的吧。”不然不可能记的那么清楚。
  诺欧·格林有些迟疑,“大概是吧。不过,我那个时候,才十岁出头一点,叔叔是我最亲近的长辈。我不愿意相信他要害我。老师说,叔叔会掏空格林家族。我也觉得没什么。只要家族的爵位和封地还在,这一切,我都能挣回来。我甚至告诉了叔叔我的想法。”
  艾斯皱了下眉头。
  诺欧·格林:“叔叔说,他不是不想我优秀。他说他很自卑,因为我的父亲像一座不可逾越的高山档在他面前,父亲无论做什么都很优秀,他怎么也比不上。他不希望,加布里埃尔以后也有那样的心情。他不想困扰他的一切,再困扰加布里埃尔。”
  艾斯轻声道:“你信了?”
  在艾斯看来,这简直是无稽之谈。因为担心自己儿子自卑,就让侄子不学习修炼。
  诺欧·格林的后背靠到密室的墙上,他嘲讽道:“我信了,叔叔当时还留了几滴鳄鱼泪。”
  艾斯:“你这样不修炼武技,都快到四级剑士了。所以你叔叔坐不住了,找了那个魔法师吗?”
  诺欧·格林:“叔叔他根本不知道我修炼的情况。我当时想不要给加布里埃尔太多压力,除了很少的例行修炼,大多时间都在跟老师学习管理封地。老师说,管理封地、行军打仗什么时候学都不晚,但骨骼长成了,再开始修炼武技,并有大成就的人,万中无一。”
  “后来,我白天跟着老师学习,有时候陪叔叔他们去打猎。只有叔叔不在城堡的时候,我才修炼武技。大约是那个时候我心态不错,虽然修炼武技的时间没有原来长,但修炼的效果事半功倍。现在想想,其实我潜意识里也有在防着叔叔。”
  艾斯:“所以到佐治亚骑士团别院的时候,你还坐着马车?”
  诺欧·格林笑了一下,道:“是啊,贵族,特别是我们这个年纪的少年,都是觉得骑在马上威风。所以在别院门口见了你,我还以为你和我境遇一样呢。”
  艾斯干笑了两声。
  诺欧·格林:“其实,叔叔应该以为他把我养废了。没想到,就这样,他还不放过我。不仅是格林家族的爵位、封地,他还想要我的命。一个人竟能变的如此可怕。”
  艾斯:“可能他原本就是这样的。”
  诺欧·格林摇摇头,“有时候,我很羡慕你,知道自己想做什么。”
  艾斯:“如果你能活着出去,你想做什么?会杀了你的叔叔和堂弟吗?”
  密室了安静了许久。
  “我不知道。”诺欧·格林道。
  艾斯和诺欧·格林也不知道他们在密室里待了多久。直到黑袍人第六次给他们送面包和水的时候,艾斯决定不再坐以待毙。
  艾斯:“白薇花、永香果、唧唧的魔晶粉末……”
  黑袍人有些惊讶,“你闻得出来?”
  艾斯:“这并不难,你的袖口亮晶晶的,白色里夹杂着一点红色,很明显是唧唧的魔晶粉末。而白薇花、永香果,少量可用作麻药,但它在你身上留有那么强烈的味道,你至少用了2盎司。至于这些东西混在一起,你要做什么,我就不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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