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死后变成你心里的白月光 完结+番外[穿越重生]——BY:无边客

作者:无边客  录入:09-09

  源于占有的感情不能否认它是假的,不喜欢怎么会想强占拥有,江叙本身就不是个慈善家,他的目标很明确,要什么夺什么,天生具备猎性和征服的欲.望,否则偌大的江家怎会被他一点一点蚕食,变成他的掌中之物。
  江叙翻开雁回的手机,认识雁回的时候他都还只是个小孩子,哪怕进了大城市,依然坚守本心,没去学那些花花手段,说雁回单纯干净,有时候又像个可爱的老古董。出于私心,江叙想保留雁回这份干净,又怕他学坏,给他编排了人生的轨迹。
  江叙至今都不相信自己替他安排的人生把雁回害了,那么听话的人怎么就不听话了一次选择自杀呢。
  白天江叙恢复了他的自信和风度,发小们设的局江叙过去了,一个多月没现身,他们惊讶地都没说话,毕竟谁都听说跟在江叙身边好多年的小情儿死了,还是自杀的。
  像他们这样的身份多少都会要面子,一个捧在手心对待的人因为想要逃避而选择死亡,那不是活脱脱扇了自己的脸么。又想着雁回实在好看,死了怪可惜,于是各个都没怎么敢主动招江叙说话,更没往他身边塞人。
  倒是徐崇明,最近一个月不见人影,年后还天天跟他们鬼混,雁回出事后音序全无,据说好像去了国外哪里。
  江叙懒懒的抬起眼:“怎么不继续叫人进来。”
  他心情显然不是很好,脸上带笑,眼底的情绪却让人看不清。
  发小说:“这不是怕吵着你就没让人进来。”
  江叙嘴角一扯:“都叫进来。”
  不就是身边没了一个人,江叙无往不胜,他不信少了雁回后会对他实际的生活产生什么影响。
  江叙好久没喝醉过,这晚他醉得一塌糊涂,被司机扶进别墅后,立在玄关看了几眼地方,发现是市里的房子,就又重新叫停司机,让他送自己到郊区的农庄。
  司机说:“先生,您现在需要早点休息。”
  江叙眉骨微微红,扯了扯领口尽量维持理智:“送我过去。”
  市区的别墅半分人气都没有,江叙常年在外工作,居住的高档场所很多,多数住不久就换了,还没这么讲究过。如今倒是计较起来,不管从哪忙回家,都只回庄园里休息,还只睡雁回的房间。
  老人是有些忌讳的,老太太依稀知道一些,按她的想法其实不乐意江叙睡雁回那一屋,雁回是自杀的,穿成那样,她感觉有晦气。跟江叙稍微提过几嘴,江叙依然我行我素,浑然不把老太太的话听在心上。
  江老太太跟最爱管教江叙的江明月看不明白江叙怎么如此执着,要说他难过,表面看不出多伤心,说他不在乎,偏偏就认定那间晦气屋子。
  老太太说:“算了,放他一段时间,人死都死了,再过三两个月有什么不能忘记的,他也到成家的年纪了,到时候再给他安排人早晚会走出来。”
  江明月不置可否,觉得事情不会那么简单。
  “我之前听说阿叙准备带他到国外领证的。”
  江老太太诧异:“还要跟个男的领证不成,也不怕闹笑话,让他进门已经是我们最大的宽限了。”
  今时今日老太太说再多都无异,毕竟雁回已经走了,她不会跟一个死人计较,人活着才是实实在在的,虽然有句话叫活人争不过死人,可现实道理确是死人争不过活人,没有机会争。
  江叙洗完澡出来跟国外的朋友联系,让对方帮忙取消办理结婚证的流程预约。结束通话后他靠在床头有一瞬间的出神,雁回坐在他旁边的空位,原以为江叙当时承诺的结婚只是嘴上说说,未想到真的提前约好日期。
  不过就算江叙做了这些,都不足以弥补他对雁回造成的伤害,这些伤害包括他身边的人。江叙太过自以为是,把雁回当成私人物品操.控那么久,哪里只是一桩婚姻说谅解就谅解的。
  江叙在农庄待了一个月,那之后恢复往日的姿态沉心事业,旁观者清,跟在江叙身边的人都觉得他有了变化,短时间说不上来,直到三个月后江叙因为高强度的工作导致胃溃疡入院,大家才反应过来他的事业已经到了那样的高度,怎么还拼了命一样连轴转的加班加了三个月。
  病房里江叙醒了之后见到徐崇明,有点无可奈何的问了一句:“你说忘不掉一个人究竟是为什么,是因为寂寞想起他,还是想起他才觉得寂寞。”
  像江叙这样的人无论遭受哪种打击,一下子叫他感知到抽离的疼不是可能的,随着时间越长,他才意识到失去之后牵扯出来丝丝缕缕的煎熬。


第29章
  (上)
  江南的水乡养人, 青鲤湾一个小地方就养出了一个戏班子, 班子虽然小, 里头各个人都生的水灵灵,班主底气足, 逢人就说他们班子里将来一定会出名角儿。
  青鲤湾小地方娱乐设施稀少, 看戏的人倒还有,居民除了出海就是在小乡镇里看戏,可出了这么个小地方, 通过网络和电视不难了解到, 外面的世界那么广阔, 要当名角儿,想被更多的人知晓, 不都得走出青鲤湾,去外面的世界发展。
  班主想这一天都想得疯魔了,所以他干出一件蠢事。贷款借钱,不小心借到高利贷, 班子还没走出去, 就被要债的人讨上门。
  周末的上午一群穿着黑衣的催债打手直接把小院的门揣烂了,劲头跟气势把正在练功练气的小年轻们吓得聚在一起不敢吭声,班主还没到,倒是个在后园打杂的少年出来发声。
  “你们找谁,有什么事。”
  音色清冷, 带了一点变声期独有的沙哑, 听出几分奇异的韵味。
  领头的黑衣人面目不善的说了一句:“欠债还钱。”
  少年倒没露出惧怕的神色, 这些黑衣人剔的平头发根几乎贴在头皮,身材高壮,整出这么一副姿态其实都是为了好讨债,先从形象气势上唬人。
  可惜少年见识过比他们都恐怖手段高明的人,因此他还挺淡定。
  “冤有头债有主,谁欠你们钱就找谁去,没必要把我们院门都踢坏了。”
  黑衣人开口:“找你们班主,吴有为。”
  少年沉默,不光是他,身后聚在一起的小年轻都不知道他们班主居然在外面欠了钱。
  少年又问:“欠了多少。”
  黑衣人说了个数字,院子里的人集体噤声,这钱数他们活到现在别说见,听都没听过这么多的钱。
  有人慌了,就跟在前面和黑衣人交涉的少年说:“叶悄,你赶紧出去把班主叫回来吧。”
  他们没一个人能主事,叶悄还是园子里唯一一个干杂活的,差遣他出去找人再合适不过,毕竟其余人都有可能成为将来的名角儿。
  叶悄让黑衣人们等,外出穿过几条巷子很快出现在班主的家门口,门院窄小,墙瓦久经年月都被雨水冲刷成灰白色,不久前还下过一场暴雨,角落发散出青苔的气息幽幽飘在鼻间。
  叶悄抬手扣门:“班主在吗。”
  等了又等,没有人回应。
  叶悄隐约有了点预感,门从外面推不开,到隔壁找人问,才知道班主昨天夜里出去了。
  听完这话叶悄知道班主是跑了,他回院子跟讨债的黑衣人交差,听着收不到钱,一帮大哥们目光扫过身后那群小年轻,叶悄出声:“欠你们钱的人是班主,如果伤到其他人我就报.警。”
  黑衣人散后,院里所有人都没办法继续练功,脸上神色恍然,不知道怎么办才好。
  叶悄坐在角落默不出声,比平常男性留的长的头发盖住眉眼和大半张脸,远看只觉得单薄的少年阴气沉沉的,所以大家都不怎么喜欢跟他搭话。
  等外面走进来一名斯斯文文满身透出一股子儒生气的青年,大家纷纷把求助的视线转向他,青年安抚好他们的情绪,才让叶悄跟他出去。
  青年说:“小悄,我手上还有点钱,你拿着先离开,这院子跟班主住的地方过来两天就被他们收了。我听说搞地下贷款的人手段都多的很,青鲤湾地方虽然小,可强龙不压地头蛇,有些事情哪怕天王老子来了都管不到,为了防止他们报复到身上,你拿了钱先走。”
  叶悄摇头:“师哥,我还不能走。”
  陆念秋叹气:“怎么又不听话了,我是为你好。”
  叶悄淡淡嗯了声:“要说危险,师兄跟冬冬不更加危险、”
  冬冬是班主吴有为的亲儿子,他老婆嫌弃吴有为穷又固执孩子还没多大就跑了。
  班主一个人把吴冬冬拉扯到现在,七岁的小孩子身体自打生下来就不好,小病秧子一个,或许是没钱给他看病,又或者怕带着吴冬冬成为累赘招人注目,总之班主逃跑时应该什么都没带,把他这小病秧子的儿子留了下来。
  而叶悄就是专门伺候照顾吴冬冬的,他跟陆念秋都是被班主半路收养回去的,要说班主欠债逃跑不是个正常男人该有的作为,但叶悄还不至于恨对方,当日子苦久了盼头破灭,把一个固执老实人变自私走向极端的路也实属正常。
  要说班主是个忠厚的好人,逃跑把自己儿子扔了。要说他是个坏人,却在生活清贫的时候没对两个没有家的小孩子置之不顾。
  总之人性最不好揣测,更不要轻易妄加的去揣测一个人。
  叶悄拥有这副身躯半年了,该了解的都了解的差不多。原来的叶悄是一个生下来就不幸的孩子,童年一直循环着被人轮流丢弃,差点还给卖到人贩子手上,经历了太多的苦头,性格阴沉沉的不爱说话,旁人同样不敢靠近他。
  小病秧子吴冬冬对叶悄就格外的依赖,这也是叶悄能一直留下的主要原因。
  吴冬冬还在镇上的小医院住着,叶悄晚点得去把小孩接到身边,顺便告诉小孩他爸扔下他跑了。
  陆念秋说:“冬冬我看着就行,你年纪还小,出去了有时间和机会重新生活,不该被束缚在这里。”
  陆念秋顿了一声:“师哥知道你喜欢唱戏,你有天赋就不该被埋没,去一个大城市,功夫不负有心人,师哥相信你日后一定会成为台上的名角儿。”
  叶悄觉得陆念秋比他还要善良,干脆没接话,反正我行我素惯了,对方拿他没办法。
  “我准备去接冬冬了,你随便看着办吧。”
  叶悄留完话就走,陆念秋看着他的背影面露无奈。
  叶悄情绪有点起来了,他以前受抑郁症折磨自杀,即使现在拥有一副新的身躯,最开始也花了至少三个月才走出原来的状态,到今天他才有了自己重生一次的真实感。
  就像做了一场梦居然重回到十八岁,想都不敢想的事,却真实的发生在他的身上。
  叶悄乘车到达镇上的医院,吴冬冬住院三天,今天费用用完了,续不上,得把人接出来。
  医院病患少,病房就三个小孩,吴冬冬见到叶悄,嘴巴扁扁的差点想哭,还想要抱。
  其他两个小孩见到叶悄被头发遮脸的模样都没敢靠近,睁着圆溜溜的眼看他,好像在看什么坏人。
  叶悄话不多说,牵起吴冬冬的小手去前台办理出院手续就带人离开了。
  吴冬冬说:“冬冬想哥哥。”
  叶悄捋了一手小孩柔软的头发,带他上车后开始闭目养神。
  过了会儿说:“班主欠钱跑了,以后你要跟我。”
  吴冬冬似懂非懂,听他爸跑了不要他更加收紧抱住叶悄的手。
  叶悄被小孩勒的有点呼吸不上,他人瘦,把小孩脑袋往后薅了薅:“你怎么就不怕我。”
  冬冬笑的眼睛亮亮的:“哥哥好看啊。”
  叶悄无言。
  谁能想到他被头发遮掩起来的眼睑下有一道二厘米的疤,天生的。除去这道疤,叶悄的相貌跟雁回有五六分相似,还生得一副清亮的好嗓。他都不知道这是天意还是雁回的模样真的成了大众脸,居然遇到过两个跟自己形近的人。
  但叶悄也因为这道疤毁了,而且在雁回来之前,原来的叶悄不太会唱戏,平日里跟个哑巴无异,不爱开口说话。他自己私下悄悄练嗓子,直到在陆念秋无意撞见,把对方吓得半天没出声。
  师哥陆念秋说他比班子里任何人唱的都要好,哪怕陆念秋是班主带出来的,也都不如他。
  班主收养了他们还教唱戏,教陆念秋,不教叶悄,就名头上挂个师兄弟,以前的叶悄自闭不计较,现在的叶悄也不计较。
  叶悄说:“我长得吓人。”
  他眼睑下的疤痕就像精美瓷器上出现的一道违和的裂缝,吴冬冬掀开他的头发定定看了几秒那道疤痕,咯咯的笑。
  “不吓冬冬。”
  叶悄忘了吴冬冬智力有点问题,傻乎乎的。但这小孩却是他意识清醒时第一个对他传递温暖的人,所以他可以冷血,可以选择做个自私的人,唯独放不开那么小的孩子留在这里。
  (下)
  回到青鲤湾的时候叶悄发现周围似乎好像变热闹了,村委方向隐约传来鞭炮声,敲锣打鼓的,也不知道在闹什么。小地方消息传得快,叶悄牵吴冬冬回家的短短路上就知道发生了什么事。
  有大老板来这里做慈善,给青鲤湾捐了上千万。叶悄挑眉,确实很多钱,可以还好多笔班主欠下的高利贷了。
  旁边过路的村民好奇问:“哪个地方的老板扶贫扶到这边了,出手那么阔绰。”
  “不知道,好像村长称呼对方江老板,人家老板亲自过来的,开的那辆车——”边说边比划了一手,“阔气有派头,但大老板没摆脸,还那么有诚意的捐上千万进来,村里所有干部领导都过去接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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