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古代搞科研 完结+番外[穿越重生]——BY:晴空之下

作者:晴空之下  录入:09-18

  要不是现在还不是开纸造书的好时机,宁锯子都想给牛婶子出一本《美食指南》, 一定成为畅销书, 期期加印,张张爆卖。
  前些天羊角巷子闹细作, 暮野兄便将整座定安城梳理了一下,还真清理出不少钉子。
  这些钉子都是早些年中原各家扎进来的, 封家以前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时不时也借此传递些假消息。
  但现在既然与墨宗结盟,这定安城里就不能再留别人的眼目。封大公子着人几轮清扫过后,定安城里的杂鱼明显为之一清, 连南来北往的商贾都规矩了不少。
  姓郑的那家子细作被处理,羊角巷子里的豆腐坊便空了出来。
  封恺将房子买下,作为赔罪礼转赠给了宁非,房契地契一并送上,上面都写着宁锯子的大名。
  宁锯子表示受宠若惊!就算是在现代出身豪富的他本人,也没有这种动不动就送人房子的好朋友啊古人真是热情仗义!
  他有点不好意思,婉转地去信表示暮野兄不用这样客气,毕竟细作那事追根究底还是墨宗自己的保密工作不到位,和定安城和封家关系不大。
  自己挖了个坑然后踩进去,总不能埋怨路政管理没给及时填补吧!
  封大公子的回信很快送到,说无关封家或是边军,是他个人对宁锯子差点遇险的一点慰问,且羊角巷子的小院地方也不算宽敞,远比不上从非弟手中获得的利益,要他不用客气,大胆收下。
  信上还一并表示,非弟最近送来的白笺纸书写效果格外优秀,能不能回信的时候再捎来一刀。
  宁非欣然应允。
  他想了想,觉得人家诚意馈赠,自己若是一昧拒绝也未免太不给面子。
  反正来日方长,大不了以后再想办法给暮野兄找补回来,他宁非从来不会让朋友吃亏。
  于是羊角巷子的那间小院,就成了宁锯子的私产。
  因为细作们之前开了家豆腐坊,店面和厨房都是现成的,宁非就想起答应过牛婶子的食肆。
  他看过那间院子的房契,正像暮野兄在信上说的,面积的确不算大,做酒楼根本不够用,而且墨宗目前也没有多余的人能派去运营,人员外招又会增加成本和风险,不划算。
  但是做成快餐店模式的食肆,提供少量堂食并外卖打包服务,这倒是没什么问题。羊角巷子就在朱雀大街后身,是人流密集的繁华之地,南来北往的客商云集,食客是不缺的。
  有人吃大餐,自然也有人喜欢家常小菜。行商的大多都赶时间,若不是要洽谈生意走人情关系,还是简单美味的工作餐更有市场。
  于是,做定安城第一家快餐店的计划就这样定了下来。店铺参考现在快餐厅设计,没有包厢,只设一部分散台,开放式的选餐柜,下部安装小型炉灶保温。
  一部分灶台安装在前院,与开放式选餐柜并排,主要负责炖肉等重口味菜肴的烹制。
  小火慢炖的瓦罐锅,既不会泄露牛婶子的烹饪秘诀,又可以通过香气吸引食客,一举两得。
  食客进门后,可在选餐柜自由选择菜肴,按照选好的菜色定价算钱,简单直接。
  每日店铺还会推出固定菜色的搭配组合,套餐价格会比单选有一定优惠,用以消化销售较慢的菜色,避免浪费食材。
  每日的菜单由牛婶子确定,店内的管理工作也有牛婶子负责,简单的说,就是把新食间的模式搬到定安城这个更大的舞台,足够牛婶子挥洒。
  不过这样一来,牛婶子的压力就很大了。
  她这几日都在抱头想菜单。刚开张的食肆一定要有拿得出手的硬菜,一炮而红后面才好做下去,她这第一步必须要迈好。
  想来想去,还是决定用最拿手的红烧系和辣椒系,一醇厚一刺激,再搭配些自家腌制的小菜做配,算是特点鲜明。
  牛婶子也不是纠结的人,既然决定了就大方去做,很快拟定好了餐单。
  她留了几个熟手维持新食间的运转,自己带上余下几名妇人,一大早就乘着马车进了定安城,为两日后食肆开张做准备。
  开店可不是件容易的事,纵然有矩子已经改建好的房子,食材的选择和购买还是需要她自己张罗。
  宁锯子倒是想要热心帮忙,无奈他没做过饭,也不知道什么样的蔬果肉食新鲜,来了也只能拖后腿。
  何况牛婶子也舍不得让他奔波劳累。矩子最近在忙着水坝建造,一直来回与九凌湖和坞堡,开食肆这点小事就不用惊动他了。
  好在有定安城坐地户梅大娘的帮忙,牛婶子仅用了大半天就摸清了城中菜市场的分布情况,并且亲自做了实地考察,初步确定了两家可以合作的农户。
  她又花了一整个晚上熟悉新店的灶台,桌椅摆放和选材柜的操作都和食间不同,需要安排专人负责。
  柴火定安城有上门售卖的,直接掏钱购置就成,猪肉却是要从墨宗拉过来的煽猪,运费要计算入成本中。
  临来之前,宁锯子曾经叮嘱过牛婶,食肆的目的不仅仅是赚钱,在留足工钱的基础上尽量多换些物资,牛婶子把这些话都记在心中。
  终于等到了开店的这一天。
  一大早,一辆拉猪肉的马车便停在了羊角巷子。
  早起的街坊都看见了,两个小伙子抬着小半扇猪送进了之前那家豆腐坊。据说郑家夫妇惹了官司,将这房子卖给了一家做食肆的,最近就要开张。
  开食肆的……羊角巷子的街坊们撇了撇嘴。
  托南来北往商贾的福,羊角巷子开食肆的店家可是多去了,要是没两把刷子,那可在这里站不住脚。
  这店主也有趣,买了羊角巷子的好位置,也不说找个耍龙舞狮的来讨个人气,静悄悄就开了门。
  偏还用猪肉做菜,这能有人来么?!
  街坊们一脸疑惑,有好事的人还站在食肆门口张望,回来便说这店恁地奇怪,所有的饭菜都摆在台面上,任人挑拣。
  “啥?都放在台面上?!”
  有人惊讶。
  “那她家都有啥菜色?”
  来人抓了抓头。
  “台子上还没上齐,我就看到灶台上炖着好几个瓦罐,闻着恁地是香甜!”
  “别不是猪肉吧。”
  隔壁一家做汤饼的冷笑一声。
  “早上见他们卸了猪肉的,谁不知道猪肉腥膻,还什么香甜,你那鼻子是坏了么?!”
  街坊们说什么的都有,却碍不住勾人的香气一阵阵往外飘。
  走过路过的纷纷停下脚步,进店打听到底卖的是什么吃食。
  等听说是猪肉做的荤菜,很多人又摇着头出来了。再香有什么用?猪肉就是不好吃啊,一口下去的滋味一言难尽。
  见此情景,店里的帮工都有些着急。
  这可是开店的第一天,要真是一份餐饭都卖不出去,以后再想开张就更难了。
  牛婶子倒是老神在在。
  如今还没到晌午的饭点,来的大都是看热闹的,还不是动真格的时候。
  很快,羊角巷子里的人越来越多了。
  牛婶子看了看时辰,让伙计把炖肉的瓦罐打开,热锅宽油,准备炒糖色做红烧肉。
  肉被炖了一上午,软嫩香糯,荤香四溢,闻了一上午味道的街坊都忍不住咽了口口水。
  但这还只是个开始,真正的重头戏还在后面。
  只见牛婶子手脚麻利地添料烧糖,然后将炖好的肉块倒可进去。
  下一刻,糖分混合着酱油的鲜香在空气中爆炸开来,甘甜与浓郁相辅相成,彼此交融,化为最醇厚的鲜甜,像无数把小勾子勾引着食客们的胃袋。
  每一次翻动都是要人命的诱惑。温度焙出的独特浓香,无死角地深入软糯地肉块中,与其本身的油脂融为一体。
  被大量分泌的唾液侵占了所有的理智,人们本能地迈动脚步,想要进店一探究竟。
  但有人比他们更快。
  只见不知道打哪儿窜出来一道黑影,身手矫捷地将骏马拴在门口处,然后抢在第一个食客进门前挤开他,冲到展示柜将钱袋拍在牛婶子面前,气喘吁吁地叫道。
  “婶……婶啊,我排第一号!”
  “我要红烧肉!今天的红烧肉我都包了!给我打包!有多少要多少!十二郎我不差钱!”


第148章
  十二郎还真不是特地过来凑热闹。
  他本来是受大哥的指派, 去墨宗给小非哥送信的。结果到了墨宗才知道,小非哥去了九凌湖看水坝修建进度,今天有可能不回来。
  十二郎十分失望, 他本来还想和趁机小非哥聊聊天的。
  除了常随八斗和后院的祖母婶子堂姐妹,他已经好久没和人说过话了。
  最近爹和大哥忙于军务, 几个堂兄也被指派了活计, 一个个都忙得脚打后脑勺,碰见十二郎都是一阵风路过, 根本没人多看他一眼。
  白天忙, 那晚上总有时间吧。
  于是吃过晚饭, 十二郎兴冲冲去看望几位堂兄表哥。结果还没进门就被常随劝了回去,堂兄们都说要统计军需,表哥们要操练武艺, 没时间和他扯淡。
  唯一有空的,就是抡大锤的三堂妹了。
  十二郎不爱跟小娘子玩,他闷闷地回了自己的小院, 坐在门槛上看月亮。
  要那么多兄弟有什么用,到头来还不是孤单一人, 没人在意他的……
  后来小非哥造了纸出来, 他大哥不知怎的开始热衷写信。
  信自然是写给小非哥的,每次都写满一页纸, 差人送去墨宗坞堡。
  十二郎灵机一动,跳着脚将这差事抢到身上, 喜滋滋去了墨宗。
  他想得其实很简单, 家里没人搭理他,那他就去找小非哥呀!
  小非哥人那么好,又会做很多好玩新奇的东西, 他去帮个忙打个下手也挺好。
  兴冲冲的骑马过去,结果得知心心念念的人竟然不在家。
  十二郎闷闷的,心中有种被全世界遗忘的沮丧。
  他蔫哒哒牵着马,看到周遭路过的墨宗弟子俱是行色匆匆,也没人招呼他一声,和家里那些冷心冷肺的兄弟并无区别。
  但……但是,好容易来一次墨宗,就这么灰溜溜回去也太可惜了?!
  想了想,机灵的封小弟又调转马头,一路溜达去了新食间。
  现在快到饭点了,他准备借着脸熟,跟牛婶子蹭一顿饭再回家。
  结果进了食间的大门,封小弟便收到了一个喜忧参半的消息。
  忧的是牛婶子不在坞堡,据说她要张罗一家食肆,最近都不会回来。
  喜的是牛婶子去的是定安城!定安城不就是他的老家吗?以后守着家门口就能吃上好东西啦!
  这回十二郎也不郁闷了,骑着小红马就朝着定安城奔。
  听说牛婶子的店就在之前抓细作的那间房子,那地方十二郎熟,风驰电掣就冲到了羊角巷子。
  刚到了巷子口,一股魂牵梦萦的香气就飘进了他的鼻子。封小弟只深吸一口气,背后的汗毛就炸起来了,心脏开始急速跳动。
  没错!没错了!就是这个味道!只要吃过一次就难以忘怀,一口下去整个人都会飞天的红·烧·猪·肉!
  后来他也让家里的厨娘试着烧过,但无论是猪还是酱料的搭配,始终达不到牛婶子那样惊艳的程度,总觉得差了点什么。
  现在!肉就在眼前了!
  口水在嘴巴里疯狂涌动,封小弟飞快地将小红马拴在树上,用生平最矫健的步伐窜进了食肆大门。他一把推开前面还在犹豫的食客,眼中只有那锅刚刚出炉,还冒着袅袅烟气的红烧肉,大脑一片空白。
  “婶子,我全要了!都给我吧!我有钱!”
  卑微的十二郎满脸恳求。
  他左看右看这锅肉都不算多,自己一个人吃都勉强。
  若是再卖给别人……少了一块他都心疼。
  牛婶子自然是认得这个小少年的,知道他是封家的少爷,每次吃饭都无比捧场,看着就招人喜欢。
  但是全包圆……
  牛婶子有点犹豫。
  做出来当然是要卖的,但只卖给封小少爷,那也达不到她做生意的效果呀。
  她想了想,抬头招呼后面的食客。
  “大兄弟,你要红烧肉吗?”
  后面的食客是个三十出头的男人,身形健壮,算是定安城里有名的老饕,今日出来觅食,岗,一拐进巷子,被这异香扑鼻的味道勾得走不动路。
  可刚才听门口的人说这是家做猪肉的店,那猪肉的味道他知道,怎么做都剔不出的腥膻,心里一直有点犹豫。
  现在听老板娘这样问,他更犹豫了。
  突然窜进来这小子举止轻佻浮夸,怎么看都像是个托!
  莫不是老板娘怕没人来吃饭,所以雇了些闲汉来撑场面?
  食客在定安城多年,大小饭庄开张时候的套路不知道看过多少。这家开门第一天就静悄悄,还以为是个实实在在做饭的老实人,原来在这儿等着他呢!
  他有心不上钩,无奈那诱人的味道只往鼻子里钻。最后狠了狠心,想着反正上当受骗就这一会儿,赔就当打发叫花子了!
  “给我来一份吧。”
  话刚说完,他就看到一只趴在选餐台上的那个后脑勺,蓦地转了过来,愤恨的小眼神死死盯着自己,牙齿咬的咯咯作响,一副不共戴天的模样。
  食客吓了一大跳。
  倒不是因为这小子表情狰狞,而是个他以为是“托”的后脑勺他认识,这不是封大都护家的十二郎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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