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古代搞科研 完结+番外[穿越重生]——BY:晴空之下

作者:晴空之下  录入:09-18

  宁非想了想,觉得这望远镜还是给带兵打仗的比较实用,便随手放进了给暮野兄的盒子。
  再后来……他真的是忙得忘了些说明书……
  “是千里目。”
  封小弟一边说心里一边滴血。
  早知道小非哥没提,那他是不是也有机会把东西赖下,暗搓搓将千里目据为己有?!
  但是不行!封慷!你得做个汉子,不能真像爹骂得那样不学无术!
  不是你的,就不能动一下歪心思!
  封恺多聪明一人,听到“千里目”三个字立刻摸到了门道。
  他先观察了一下“千里目”的外框,比较了一下眉间距离,便直接把小镜筒贴在眼睛上。
  下一刻,封慷看到一惯淡定的大哥“霍地”站起身,着中衣出了书房,手举“千里目”,站在门外的院落中四下远望。
  他先是对准不远处依旧有灯火光亮的的白虎大街,然后又朝城门的方向眺望,最后,十二郎看到自家大哥仰起头,将千里目朝向天空。
  老大……是在看月亮?!
  封小弟背后的寒毛都竖起来了。
  他怎么忘了,晚上视野不好,但最适合看月亮啊!
  白天的时候他也曾和十三合计看看太阳,无奈实在耀眼,两人还没等找到位置就扛不住,直接作罢。
  但是月亮……
  封慷的心火烧火燎的,恨不能马上把千里目从大哥手中抢过来,也冲着月亮望一望!
  等了良久,他才看到大哥缓缓放下了“千里目”,长长舒了一口气。
  “非,他没说什么吗?”
  封大公子转头,目光沉凝地看向胞弟。
  封慷想了想,微微摇头。
  “小非哥就只说是送你的伴手礼,其他的并没有别的。”
  “这样。”
  封恺抬起头,定定地看着天上的月亮,好半天才轻叹一声。
  “这份伴手礼,可是太大了。”
  “个中情谊,也不知怎样才还的清呢。”


第153章
  老大难得这样感性, 这让习惯了被硬怼的十二郎十分不习惯。
  他想了想,觉得“千里目”虽然珍贵,但小非哥给他家的好东西多去了, 那把小金金也不比千里目差!
  所以老大是担心欠太多人情换不起么?
  十二郎抓了抓头,觉得看了月亮的大凶兽好像有点不正常。
  小非哥是没得说, 不过他们封家也不是忘恩负义的人家, 祖宗留下来的规矩就是仗义念恩,对好哥们跟家里人没啥两样。
  “哥, 咱家不可能让朋友吃亏, 这点你担心啥?”
  封慷一脸笃定地说道。
  “朋友?”
  封恺转回头, 视线停驻在胞弟脸上。
  “你总说你是他的朋友,贯虹和千里目为何没赠与你?”
  十二郎:……
  十二郎一脸憋闷,但还是垂死挣扎地反驳道。
  “虽然……虽然没有小金金, 但我也拿到大黑了呀!”
  听他这样说,封恺微微嗤笑。
  “你那把刀连同爹的,那都是非弟赠我的, 你们莫不是忘了自己的刀哪里来的吧?!”
  十二郎被挤兑得面红耳赤,憋闷了半天才挤出句话, 声音里都带上了哭腔。
  “我……就你和小非哥关系好呗!就你俩算好朋友!”
  却见封恺微微摇头。
  “朋友是你这样的, 我和非之间可不只是朋友。”
  封小弟被他哥这番话说得一楞,直觉这话里面搅和了太多的东西, 总砸吧着味道有点不对。
  但究竟哪里不对,封小弟还真就说不出来, 他还想要再问他哥, 却听封大已经问起了他的学业。
  “你在非那边学得怎样?听说墨宗定期有考试,你点数如何?”
  点数就是分数,是墨宗考场独有的成绩展示方式, 因为过于简单粗暴直观,一直被广大学子诟病。
  身为学渣中的一员,封小弟前两次考试都搞砸了,自然不想过早暴露。
  “还成吧。”
  他含含糊糊地说道。
  “哥你不是跟小非哥说过了么,我要是太差小非哥会写信给你的,你没收到就是还成。”
  “听说最近朱雀大街那边在收粮,我看城里又来了不少的商贾,哥咱们是又要打仗了吗?”
  十二郎意图转换话题的态度不要更明显。
  好在他面前的是亲哥,只是意味深长地看了他一眼便没再纠缠。
  “不是咱们要打仗,是中原快打起来了。”
  封恺抬起头,望了望夜空中那一轮明亮的圆月。
  “非没跟你说,今天的年景可能不太好,所以要种地屯粮吗?”
  没说?当然不可能。
  封小弟抓了抓头。
  在墨宗上课的这段时间,农科是每个人都要重点学习的,那个老头子教员天天耳提面命,都是在念叨防灾抗旱之类的,还让他们每个人都养鸡鸭放去地里吃虫,言说这样不但节省鸡料,大旱大涝的时候地里的虫子也不容易起灾,一举两得。
  话说他那群鸡……也不知道今天十三给没给喂饱,槽里添没添清水,真是有点不放心。
  “说是说过。”
  因为想到自己的鸡仔,十二郎回答得有些心不在焉。
  “不过哥你都说中原快打起来了,咋还容许那些商贾在咱们这边收粮易物,那不是损耗咱们雍西关的粮草么?!”
  “不是在咱们这边收的,是他们从中原拉过来的。”
  封恺似乎是看够了月亮,一边转身朝书房走,一边回答弟弟的问题。
  “咱们边城粮食惯常是比中原那边贵的,商人们就算在途中损耗一部分粮食,那也比直接花银钱在边城卖要划算。”
  “托‘西海商人’的福,最近也有不少商人会将拉过来却没换到货物的粮食就地转卖,咱们的粮仓也不无小补。”
  封慷听得咋舌。
  他大哥说的轻描淡写道貌岸让,但他十二郎又不是真傻,自然听得出这里面的弯弯绕绕。
  他家老大和小非哥,这是打了一套组合拳啊!
  墨宗借着“胡人掌柜糊弄主家”的名头,诱使商贾以粮易物,但又不开放足额。有些换不到货物的商贾积存了粮食,若要拉回去中原只会血亏,索性便就地卖掉。
  那些收粮的商贾,怕也是老大安排好的,粮食收上来入得都是军需粮草的大库。
  左右边城粮价也比中原高些,商人重利自然愿意卖出。这样一来,边军收粮的动作就被完美的遮掩过去了。
  厉害,真是厉害。
  朱雀大街那位胡人大婶,以一己之力主导了整场假戏。听说大婶年轻的时候也是一代红姬,真是让人佩服的长袖善舞!
  十二郎现在可不敢小看身边的这些女人了!从胡人大婶到牛婶子再到那个以一己之力管理织布坊的小姐姐,好像墨宗的女人都很不好惹呢!
  不过一想到牛婶子十二郎就高兴。
  他今天借着送信回城,明天一早要去牛婶子的食肆吃个早饭,然后再去朱雀大街看看热闹,也算是他跑腿的福利吧。
  十二郎想的十分美好,等第二天一大早他兴冲冲地跑去羊角巷子,却发现他心心念念的牛婶食肆前已经站满了等饭的人。
  人群排着长长的队,一直延伸到巷子口,一眼都看不到队头。
  如今的羊角巷子与他之前见到的也是完全不同,接连开了好几家买吃食的,一拐进来就你那个闻到各种食物汇聚在一起的香气。
  十二郎傻眼了,结结巴巴地问站在队尾的人。
  “大叔……这……这咋人这么多?”
  队伍的中年人回头,上下打量了他一眼。
  “有一阵子没来了吧?现在羊角巷子这边成了专门的食街,好多人都来这边。”
  他见身后的小少年一脸懵逼,瞬间就觉得很有优越感,也不吝和他分享自己的经验。
  “牛婶她家只菜食不卖汤水,你排队的时候路过卖汤水的店可以先买着,他们会给你个好牌,然后按照顺序给你送过去。”
  “前面还有卖包子甜饼的,可以搭配牛婶家的菜,也是一样的道理,想吃啥就一路卖过去,便宜还不耽误事。”
  哦。十二郎听得晕晕乎乎,感觉自己有段时间没回来,这定安城竟然变得陌生起来。
  在他十几年的记忆中,定安城以前可没这样多吃早点的人,大家一日两餐,能混饱肚子就很不容易了,哪能像现在一样为了口美食而排队等候?!
  现在这些排队的人中,虽然有很多是外来的商贾,但也不乏像他前面站着的这个本地人。据说是因为牛婶食肆荤素分明,好吃不贵,吃不起猪肉也可以买些普通的菜色回家,一样好吃的吞掉舌头。
  不知不觉的,定安城也和以前不一样了。
  越靠近食肆,鲜香的味道就越浓郁。
  十二郎深深抽了抽鼻子,果断地判断出是炖肉的味道,口水开始不自觉地疯狂分泌。
  吸取了上次红烧肉被打劫的教训,他今天一定要买一大盒现场吃掉,再来点好吃的小菜搭配,然后再去朱雀大街看热闹!
  可等他真排到了食肆,看到今天餐单的十二郎眼前就是一黑。
  今天的荤菜依旧是两种,辣口味十二郎不考虑,不辣的那道却并不是他心心念念的红烧猪肉,而是他生平最讨厌的没有之一——胡芦菔!
  定安城与西域毗邻,土地多砂土质,胡芦菔耐寒耐旱,非常适合在边城的气候中种植。现在正是胡芦菔收获的时节,胡芦菔在城中的价格非常便宜,是定安城餐桌上最常见的食材之一。
  但十二郎不爱吃。
  他家虽然在定安城说了算,但平时吃穿用度也没有很奢侈,胡芦菔这玩意小时候可没少吃。
  “婶子,这是啥菜啊?”
  十二郎不抱希望地问牛婶。
  “胡芦菔烧鸡肉呀!”
  牛婶子用大铁勺敲了敲锅沿。
  “我看你们这里胡芦菔多,最近家里养的鸡都肥了,我就琢磨了种新菜。”
  “小郎君放心,这菜不是辣口的,用酱油烧的胡芦菔微甜,味道和你喜欢的红烧肉有点像的。”
  这话牛婶子没吹牛,胡芦菔烧鸡肉她改了几次,就数这一版的成功的。
  靠着一锅红烧肉和辣椒的刺激,牛婶子的食肆很快在定安城里站稳了脚跟。
  但墨宗的猪肉虽然好吃,运输和饲养的成本就放在那儿,肯定高于城中的肉价。
  据说最近雍西关大都护府也在推广劁猪饲养,萍花都被临时抽调回来给劁猪匠们上课。说也就是月前的事,一时半刻猪肉还是降不下来。这种情况若只图个稀罕大家还能承受,想要长久经营,那还是要节约成本。
  来之前牛婶子就和宁矩子讨论过食肆的定位,还是走平价美味的快餐路线,所以牛婶子在食材的选购上下足了功夫。
  应季菜的价格肯定是最便宜的,荤肉中鸡肉价格相对低廉,定安城中也有很多农户饲养,成本可比猪肉便宜多了。
  于是,几经琢磨尝试,牛婶版的胡芦菔烧鸡就惊艳登场。
  主食材是鸡肉,但鸡肉少油不符合牛婶子的审美,是以她先在锅里下了切成薄片的肥猪肉炒油。
  别说,味道果然不一样。
  对于这个时代的人来说,油水就意味着美味,听着猪肉片被锅子炸得油汁喷爆,在店中等候的众人都不由自主地咽了一口口水。
  就冲这声音……肯定好吃啊!
  眼见着肉片卷曲,牛婶子将切好的胡芦菔和本地产扁菜倒入锅中翻炒。
  扁菜是边城常见的绿叶菜,有点像是卷心菜的口感,但叶子却是一片片的,没什么味道但价格便宜,做搭配食材十分适合。
  而且牛婶子还发现了一个小秘密,就这种廉价的扁菜,在高温高油炒制之后,会产生一定甜度的口感。油越多甜度便越是明显,清脆绵软,又带着油脂的荤香,是意料之外的美味!
  牛婶子曾经和宁矩子讨论过这种扁菜,宁矩子觉得大概是高温改变了扁菜中的某种成分,生成了甜味物质,而这种物质大概溶于脂,所以会越炒越甜。
  脂啊成分啊什么的,牛婶子是听不太懂的,但这个小秘密用在食肆经营倒是很实用。
  甜味在这个时代是很珍贵的东西,谁能想到便宜的扁菜竟然也有甜蜜的味道呢?!
  接着便是把胡芦菔和鸡加入锅中一并爆炒,添加牛婶子秘制的红烧专用酱油和各种作料,加上水焖煮一段时间便可出锅。
  别说,这样做出的来鸡肉,不但软烂入味,还带着鲜甜醇厚的滋味。而胡萝卜入口即化,饱饱浸润了猪油和鸡肉的香,再搭配扁菜略脆爽的口感,口感丰富,层次分明。
  牛婶子对口味很有自信,事实证明,她是对的。
  “喂,前面的小子,你到底买不买啊!?不买你让开行不行?后面的都还等着呢!”
  有暴躁的食客忍不住催促道。
  这家食肆菜色新颖美味,价格又不算太高,即便是普通的定安城居民都能承担得起,跟别说远道而来不差钱的商贾们,必然是每天要过来报到的。
  赶路之前,到牛婶食肆买上几份打包,又美味又不耽误功夫,赶路也不觉得辛苦了。
  是以十二郎堵在食柜前犹豫不决,着实让一群人都焦躁,恨不能把这耽误功夫的小子撵走。
  等着赶路呢,不买就赶紧滚啊!
  十二郎看着自己已经买好的粗馍和豆浆,又摸了摸咕噜作响的肚子,咬了咬牙,决定信牛婶子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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