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妈妈说得不错,欢欢的确像个天使。”
“ 我爸我妈都很宠我,无论我想要什么,他们都会满足我。就有一次,人生中唯有一次我爸打我,我记得很清楚那是七岁的时候,爸妈带我去一个奶奶家做客,奶奶家也有一个男孩子,和我同龄,可比我高,黑黑的还脏兮兮的,爸妈叫我和他一起玩,我心里很嫌弃,十分不愿意,因为我从来没去过这么破这么脏乱的家,还要同这样的人玩,可是那时候我爸像变了个人似的,眼神异常凶狠,被逼无奈,我只得和他玩。”
“你说奇不奇怪,我都没嫌弃,愿意同他玩。那个男孩子却高冷,理都不带理我的,自顾自地在那里喂鸡喂鸭喂猪的。以前我在哪儿不是人拥着捧着夸着,头一次遇见这样子,很好奇,很有兴趣,便傻乎乎地跟着他。他既不赶我走,也不同我玩,我觉得很无聊,就跟他说让我喂喂,我也未等他回答就抢过他手里的桶,可真没想到,那个桶看起来不大,但是好重,我没准备好,一下松手,桶倒了,里面不知是猪食还是喂鸡的,全洒出来了,淋得到处都是,我脚也弄到了,我当时真快吐了。最可恨的是那个男孩子好像生气,一下把我按倒在地,竟然揍了我一顿,为了一桶什么都不是东西打我!还有他力气好大,我根本连反抗的机会没有,就被他死死压在身下,动弹不得。”
挽风眼睛一眨不眨地凝然于戈欢小脸,认真听着,脸上会因为戈欢故事内容的起伏而变化,舍不得出一点儿声打断。
“ 然后我就只会哭,哭得可大声了,”说到这,戈欢笑了几声:“ 我爸闻声而来才把他拉开,他也不说话,我就告状了,我以为我爸会帮我,毕竟他一直很疼我,何况我还被打了,可是他眼神凶狠,表情严肃,吼我不守规矩,不听话,当时我懵了,顿时觉得又委屈又没面子,小孩子嘛,就顶嘴,我爸便当着众人的揍了我一顿。”
“后来为这事,我一个星期没和我爸说话,长大一点还专门跑去学了拳击,再也不想被人按着地上打,连反抗的余地都没有。”
挽风却轻声问道:“ 那男孩子后来呢?”
“我也不知道,后来没见过,我那时还发誓等见到了一定要揍他一顿。可是现在才明白他为什么要揍我了,其实我们以为一文不值的东西,在别人眼里可能视之为命,那是他们维持生活的全部。是我自己小时候太淘气了,确实该打。”
挽风嘴角微微上扬:“欢欢真是善解人意。”
“我以前可不是这个样子的,骄傲自负,自以为是,从不考虑他人,总觉得自己是老大,别人都应该听我的,直到大学遇见一奇葩室友…“
挽风很认真很好奇地问道:“大学是什么?室友是什么?”
“大学啊,嗯…也就相当于现在各大仙派,达到一定条件,资质才能进入,然后有四个人会分配到同一间屋子,就叫室友。”
“嗯,我懂了,那个…室友怎么了?”
“他就,跟你好的时候特别好,一旦不理你了,那真太绝情,可以拉黑你所有联系方式,说不跟你说话,绝不跟你多说一个字。他是唯一敢不顺我意,敢同我吵架,还敢吼我,打我的人,总之太讨厌了。所以我后来就老喜欢与他针锋相对,处处压着他,他想要什么,我偏去破坏,他不开心,我就开心,反正他别想好过,我是不是很坏?”
挽风若有所思道:“欢欢是不是喜欢他?”
“……”
戈欢一时哑口,后忙矢口否认:“不会,不可能,我怎么会喜欢,他” 臭傻逼一个!
“欢欢,喜欢一个人表现很多种,如果你真的讨厌,怎样会花心思在一个人身上,完全可以不用理他,因为你以前从来都是被爱,被宠着,没有主动爱过一个人,所以当真正遇见喜欢的人,才不知道如何去爱,一个劲儿地去跟他斗,只是想证明你在他心中是有位置,他不能无视你的存在,傻欢欢,后来你们倆怎么样了?”
“ 成死对头了,见面就吵,后来还打了一架,然后我就穿到这里来了,他我就不知道了。”
戈欢还在细细回味挽风刚刚那番话,不可思议地咽了咽口水。
自己以前喜欢何亦歌吗,不太可能呀,可以前从来没想过这种事儿,他只记得自己一开始拼命想对何亦歌好,后来不理自己了,就拼命让他不好过!
那是喜欢吗?不太像。
可如果不是喜欢,为什么要做那些?
难道自己以前就是同性恋!不是来这儿弯的,以前就是!
此刻戈欢对自己无语了。
挽风幽幽道: “欢欢想回去吗?”
“想,特别想,做梦都想。”
“那要怎么才能回去呢?”
“我也不知道,系统告诉我是穿书而来,以前是完成剧情任务,后来被自己改得面目全非,连系统都不理我了。”
挽风听得云里雾里的,只道:“需要我帮忙吗?”
戈欢叹了一口气: “谢谢你,挽风,可你帮不了的,这个是我自己的事。”
“不要难过,会有办法的,没回去之前,我会照顾好你的,只是欢欢自己一定要强大起来,等你伤好了,我教你法术,简单好学又厉害。”
“真的吗,”发出光芒的眼睛又突然黯淡:“可是我很笨,学什么总好像发挥不出来,不管我怎么努力,还是就那样,可能我天生资质奇差,平庸之人。”
“不会,欢欢看起来就是做大事的人。”
戈欢心一堵,侧过身子,双眸有光:“挽风,你怎么那么好,一直以来都在鼓励我,夸赞我,照顾我,有时候我不知道该怎么回报你,你真的太好了,挽风。”
“ 不用回报,我就是想对你好,遇见你,我很快乐,照顾你,我也很快乐,欢欢,什么都不要想,我们一起想办法,回到你的那个世界,一定会回去,你本该属于那个世界的。”
戈欢伸手拥住了他,声音有点哽:“谢谢你,挽风,可是那样,我就再也见不到你,无法报答你的好了。”
这是他第一次跟别人说他是穿书而来的,鼓了好大的勇气。
挽风不仅没有把他傻子看待,还要帮他。
可挽风自己就只是书里一个小小的角色,如果不是自己碰巧穿进来,他在这本书根本没看到有挽风的存在。
他内心感动得无以复加。
被主动拥抱的挽风,心里感到前所未有的幸福,他闭上眼,轻轻说道:“欢欢,我好开心,这一刻。说了不用报答,也无须报答,这么久你能陪在我身边就已经是最大的恩,我已经很满足很快乐了。”
“我也是,谢谢你能听我说这些废话,还能理解我,懂我,没有嫌弃我。”
挽风本来是没有那种想法的,可心上人近在迟尺,气息,味道,身体突然莫名涌动不可有的欲,念,邪念,好想将眼前人压倒,疼爱…
他隐忍道:“嗯,困了吗?欢欢。”
戈欢早有困意: “有点。”
挽风缓缓松开:“那快睡,已经很晚了。”
“嗯,”
两个人第一次在同一张床睡,挽风此刻全身上下格外不舒服,血脉偾张,发热发烫,而戈欢已安然入睡。
他施法压抑自己强烈的欲,火,暗骂自己,好一会儿才熄灭掉。
然后侧身看着戈欢慢慢闭眼睡去。
这次戈欢睡得很好,因为倾诉了自己所有的秘密,像卸掉沉重担子一样,浑身轻松。
可迷迷糊糊间他感觉有个滑滑的东西一会儿在他嘴边钻,扣,一会儿又在他耳朵里咬,动,又冰又凉又软。
他受不了,猛地睁眼,抓住罪魁祸首。
当他摸到的时候,就感受到了,不敢确定,又抬到眼前一看。
是个虫子,本是红色,却好像经历了什么,有些掉色了,点点泛白,垂头拉耳,一副丧气样,但看见戈欢醒了,打起一点精神,拼命扭头,似乎在说什么。
那眼珠子,触角,分明就是灵虫!
真的是灵虫!
是极星子的灵虫!
怎样会出现在这里!!
戈欢本能抗拒地将这虫子使劲一扔,动作之大,直接惊醒了好不容易才睡去的挽风,睡眼惺忪:“怎么了,欢欢,又做噩梦了吗?”
那灵虫本来被狠狠摔在地上,病恹恹地,一副要死的样子,可看见挽风突然醒来,立马如打了鸡血,闪电般闪躲在一旁。
“没…没有,挽风,睡吧。”
挽风下意识伸手圈住戈欢:“欢欢,别怕,梦里都是假的…”
戈欢还沉浸在刚刚惊慌中,根本听不见挽风说什么话。
极星子的灵虫怎么会出现在万妖渊里,怎么可能,可刚刚那分明就是灵虫!
灵虫生来只会跟它认定的主人一起,寸步不离。
难道极星子也来了。
他马上自我否认了,极星子怎么可能来这种世人嫌弃恶心的地方。
可他心突突的,快跳出嗓子了,又不得不那么想。
刚刚灵虫拼了命好像要对他说什么。
作者有话要说: 没错,那个脏兮兮的男孩子就是何亦歌。他们倆缘分早就天定了,谁上谁下这位置也从小安排得妥妥的。
他们倆就最后同一次床,欢欢根本没感觉,要是和极星子睡,说不定就扑过去了^3^
第56章 是极星子!
次日, 戈欢趁挽风不在时,在床角找到了闭着眼的灵虫。
奄奄一息。
他也是纠结再三,才鼓起这份勇气, 因为灵虫一直是极星子的贴身之物,他一点都不想碰与之相关的一切。
灵虫气息微弱, 浑身伤痕累累,这是戈欢没想到的, 灵虫本就会治疗之术, 为何会变成这幅模样。
他摸了摸,灵虫噎呜一声,小眼睛睁开了一条缝,它看见戈欢,很开心。
头立马扬起, 蹭了蹭他的手心。
“你怎么跑这儿来了?小东西,怎么还受伤了,难道是你贪玩?也不太可能啊。”
灵虫耸拉着脑袋, 小眼泪吧嗒吧嗒的掉,整个身子一颤一颤的, 让人不由自主地生出想要保护的念头。
第一次见灵虫还会哭,戈欢有些意外:“ 你怎么了?是出什么事了吗?”
灵虫望了眼戈欢, 点点头,然后头指了指门口的方向。
“你是要我带你出去?”
灵虫激动地狂点头。
戈欢脸色微变:“难道你是不小心掉进来的?”
会不会是极星子将自己打入万妖渊的时候,灵虫不小心掉下来的。
极有可能是这样。
“那我带你出去吧,这不是什么好地方, 你贵为仙派灵物,不小心来到这儿,必定受不了, 吃了不少苦头吧,别怕,我这就带你出去。”
戈欢也不顾灵虫点头还是摇头,往怀里一塞,就出去了。
自他伤好了,便经常出去走动走动,不过活动范围也就万妖渊底。
挽风告诉他,要等伤完全好,看不见任何伤痕就带他出万妖渊。
大概还需要两个月吧,说实话还挺闷的,幸亏有挽风陪着,这些恶灵。
这些恶灵看见他,像是碰到老朋友,十分友好,还摇摇尾巴打招呼。
刚开始瞅着挺害怕,但挽风说这些是黑色精灵,是陪他度过无数个孤独阴冷日子的伙伴。
想想也就不那么害怕了,甚至很亲切。
万妖渊出口只有一个,玄机之门,他曾远远看过一次,并未靠近。
挽风不让,说至今没人闯出去过,而且很危险,不许他靠近一分。
戈欢凭着记忆,快速行走。
虽没人闯出去过,但灵虫又不是人,说不定可以出去。
在一个普普通通的分叉路口,灵虫突然拼命钻出头,撕咬着他,狂躁不已,一下滚落在地,周围恶灵像是感应到有美味的猎物,全涌来将灵虫团团围住,兴奋地奔走嚎叫。
戈欢施了小小的法术,很温柔的一法术,叫沐春风,如沐春风,被攻击者会感觉到和煦春风拂面,自发沉沦:“不好意思,这是我朋友,没有恶意的。”
这些恶灵都陶醉其中,笑呵呵地让开。
他连忙拾起灵虫:“你怎么了?这么急躁,我说会带你出去的,不信我,大不了我求个情,让挽风放你,他也没那么恐怖,别害怕。”
想起昨晚灵虫见了挽风吓得惊慌失措,一下撞在床角,如果不是今早戈欢捡起,不知要昏到何时。
戈欢刚想把他塞回怀里,灵虫又咬他,撞他,整个身体像炸毛了,乱动,极度暴躁,不安。
这时戈欢才发现不对劲,灵虫并不是想出去,而是另有目的。
他将灵虫放在手心,严肃道:“你想干什么?”
灵虫用脑袋指了指另外一个洞口,戈欢转头,幽幽瞥了一眼。
就一眼,心隐隐作痛。
那里有什么?未知而惶恐。
戈欢鬼使神差地迈开了步子,腿有点颤抖,有些不稳,莫名的。
灵虫见戈欢终于懂了,无力趴着,无精打采,命若悬丝。
这个洞很玄乎,是他没走过的,没有分叉,一直走,一直走,似乎没有尽头。
中途,戈欢休息了几次,不知为何,他体越来越虚,可能是挽风把他护得太好了,什么也不让做,不让碰,养废了快。
不过好歹学了点法术。
隔很远,一阵热浪夹带烟尘袭来,越近,灼热感越明显。
好热,好热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