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边伏起鱼肚白,晨曦的微光将幽闭的密林上空照的稍微亮堂了一点。哈尔斯一大早就起来忙碌,他要为幼崽举办祈祷仪式。
虫族就是过分依赖于虫神,不管搞个什么事首先就得祭拜虫神,实际上不过是心理作用罢了,还浪费时间。
宋卿时静静地看着,也没有打断。
虫树是与虫神力量沟通的分支,最中心的大树在大陆的正中间,树干通天彻地,连接天与地。每个族群都有属于他们的虫树,这是中心树的分支,上面结满通红的果子。
年满五岁的幼虫就必须爬到虫树上凭借自己的力量去摘取果子,吃下果子后就等着蜕化。
至于蜕化能否成功就全靠运气了,以前每年其他三族都会赶出不少蜕化失败的虫人,可是最近十几年来出生率都不高,不过反正比哈乐强多了。
哈尔斯阻止过,反驳说虫树的规定是五岁才可以去摘取。可是宋卿时却说他是虫神破例派来哈乐的使者。凭他现在的状态就和所有虫族都不一样,所以也肯定不能按照原来对待虫族的方法对他。
哈尔斯被说服了。
“……愿虫神保佑你。”前面的都没听懂,对方冰凉的手指落在他的眉心,轻轻触点了一下就离开了,宋卿时只听懂了最后一句话。
“不告诉其他虫吗?”哈尔斯又问了一遍,“如果他们跟我一起祈祷的话,虫神会听的更加清楚。”
“不用了,你直接抱我过去就好。”宋卿时拒绝了。
开玩笑,虫神就是他自己。这次不过就是走个过场,给他、天道、哈乐族虫们一个台阶下而已。
“哈尔斯,相信我。”
内心的焦虑似乎就被这么平淡的六个字给安抚住了,想到对方所拥有的卓绝的能力,哈尔斯看着眼前截然不同的幼崽,轻轻点了点头,“好。”
祭司的树屋远离族群,其中最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要守护密林最后方的虫树。虫树划分的范围很大,哈尔斯走的不快但也只需要五六分钟。
哈尔斯在一颗竹子前面把宋卿时放下来,“前面我不能过去了,你得自己去。”
看着前面密密麻麻的树,宋卿时做不出抬头的举动,只问,“虫树是哪颗?长什么样子,或者有什么特点。”
“其他的我不是很记得,因为我上次去是三十五年前,只记得虫果是红色的,不是很大。”哈尔斯想了想,又说,“虫树对我们有一种天然的吸引力,只要我们进去了自己就可以凭借本能找到。”
见得不到其他的信息,宋卿时干脆闭上眼开始用看样子进行搜索,红色的果子、虫族的吸引力……一片绿色拥挤的包围圈内,有一颗长得并不高的树,上面结的正是红色果子。
哈尔斯还以为幼崽在打退堂鼓,这也是他那么轻易被说服的原因。这里距离虫树还有很远一段距离,五岁的幼虫爬过去都很费劲,更别提才这么小的身体。
不过,他又想到虫果的作用是帮助幼虫蜕化成虫人,可是幼崽已经是虫人形态了啊。
“宋……”哈尔斯才刚张开口,然后就眼睁睁看着幼崽的身体突然腾空而起,然后飞速的穿越密林缝隙直奔虫树的方向,“!!!”
他内心的震动与激荡可不是用语言可以描述的,可惜哈尔斯不懂现代语言,不然他可以直呼“卧槽”。
将震惊的哈尔斯甩在身后,宋卿时控制着自己的身体快速到达所谓的虫树下面。他看着眼前比他高比旁边所有树都矮的树丛,有些无语,“竟然是樱桃树。”
五岁的幼虫足够轻松摘取果子,宋卿时却只需要张开嘴,哦对了,张开嘴之前得用水把樱桃洗干净,而且还要检查一下有没有虫子之类的。
能他吃下红色果子以后,口感十分的甜脆,又不是纯粹的樱桃口感。
宋卿时边吃边想,这个原始森林到底还能带给他多少惊喜。
天道创造虫族的时候还挺偏爱他们的,如果说被抛弃的哈乐都有这个好待遇,更不用提其他亲儿子的三个部落了。
不过怎么就不会用呢?
宋卿时的精神力穿透苍穹,他本来是想初探天道的情况,可是一眼看过去竟然是一片荒芜,就好像全世界空荡荡的什么都没有一样。
天道……不见了?
他记得刚来这里的时候天道还在,天道和系统没协商好,这才导致他被连累的压制了力量。如果天道是真的消散,那么他被压制的力量应该复原才对。
脱下樱桃后,小腹处开始涌上了阵阵热意。热流从小腹开始逐渐通过血管经络向全身蔓延,四肢僵硬,全身就像着了火似的那样灼热。
天道的力量还在。
宋卿时没有多想,立刻顺着这股能量冲破天道给他下的压制。他被压制的时候没有多反抗,所以这个弱小的天道还真的以为他被压制住了,也没有留下多大的力量。
当压制彻底被破开的时候,一股来自他灵魂深处的属于王者的森冷力量外泄。这只是一缕而已,就以虫树分支为中心点霎时间呈现圆圈式辐射。
飞禽走兽们碍于恐怖的威压通通停滞下来,震动的翅膀停滞让飞鸟坠落,凶恶的猛兽四肢臣服。受影响最重的还是距离最近的哈乐部落,当时他们正在河边按照宋卿时的说法试探着去吃水藻,谁知道一股强大的压力直接把他们按在水里差点窒息。
还好那股压力来的快去得快,不然部落里受的影响可就太大了。
“刚刚是怎么回事?!”他们惊恐的叫了起来,连手里捧着的犹豫着吃不吃的水藻掉了都不知道。
“好恐怖的力量!我感觉好像看到了王。”有雄虫这么回答,因为他刚刚正准备交班去巡逻,然后就直接从天空被压到水里,还好水流并不快,不然他恐怕就要成为虫族里第一个被水淹死的雄虫了。
他这么一说,其他虫还真觉得是这样,回想起前两次王的力量跟这个感觉差不多,只不过这次的强大了不少。
“是王出事了吗?”
“王这么厉害应该不是出事。”
“难道是王在准备什么吗?”
虫人们百思不得其解,等他们回过神才发现刚刚好不容易清洗好收集的水藻都随水飘远了!不过任凭他们怎么都想不到宋卿时已经提前重新塑型。
在外等待的哈尔斯目光震惊又狂热,喃喃自语,“这是……神的力量。”
而所有人讨论的中心主角还在虫树下,只见原地只有一道白色的巨大光团将宋卿时的身体完全笼罩,之前的幼崽已经不见踪影。
白色光丝犹如一个巨大的茧,风起,紧密的光丝开始加快速度的转动,陡然松散,光丝在狂风中乱舞着,巨大的风卷起了地皮,湿漉漉的草地伴随着枝叶转动三圈后骤然落下。
白光散去,原地出现了一个大约十八、九岁的青年。少年容貌俊秀而清冷,身形修长,皮肤不是无机质的白而是一种呈现健康的肤色。
再度睁开眼,眼眸里充满了满意。但是宋卿时在低头后凝固了,他什么都可以变出来,可是也不能在这里变出一套现代衣服来吧。
想起这两天他看了不少身体,全部都是光溜溜的,大家也不觉得有什么不对。虽然这里没有女性只有男性,可是男性也是有分不同性别。
不过他感触最深的还是大家虽然都在一起混居又没怎么穿衣服,但是大家都挺纯洁的,不像他经历的那些现代文明里因为异性穿多少衣服而吵个半死。
异性穿衣服多少、穿什么衣服并不能够成为犯罪的理由。
宋卿时一边想一边一脚踹翻了旁边的一棵树,大树应声而倒,他把树皮给扒了下来,然后简单的把旁边的大树叶子给串了起来,最后在上下身都围上了树叶裙,穿起来还挺像亚热带度假的风格。
他想过很多塑型后要做的事情,比如火种、比如食物,可是他没想到第一件事竟然是给自己做衣服。
这里的树叶都挺柔软,很多都是长得像但又不是,这些以后都有大用,比如他刚刚扒树皮的这种树,作用大着呢。
宋卿时进来快,出去更快,几乎没怎么走路就出现在了哈尔斯面前。
哈尔斯还维持着震惊的脸,看着从虫树方向走出来的明显跟虫族不一样的虫子,虫族不是看容貌的人,他们更看重最实际的,比如力量,“你、你是宋宋?”
“哈尔斯。”宋卿时的声音介于男孩的清脆与成年人的低沉之间,听起来别有一番韵味,再加上他那冷清的面容,倒比哈尔斯更像是一个祭司。
哈尔斯的容貌跟他之前看的并没有什么不同,虫族的寿命短可是容颜不易衰老,只有那种半只脚踏入坟墓的会在最后的两年里衰老的飞快。
“你竟然真的成功了。”哈尔斯眼神复杂,语气里带着浓重的不可置信。
他当然不会认为这是其他虫,不仅对方的感觉不会骗人,更不用说虫树入口他守着,绝对不可能出现其他人。
宋卿时的出现完全的刷新了他的世界观,打破了他很多陈腐的观念。
哈尔斯在一起和曾经属于自己的幼崽走在路上不知道说什么,满脑子都还在想着“这不可能,这不可能……”
老亚雌因为王的事情和哈尔斯来往比较亲密,他瞪大了眼睛看着宋卿时,语气确实询问哈尔斯,“他、他!”
“他是宋卿时,我们的王。”哈尔斯不知怎么的觉得心理舒畅了许多,“今天我带他去虫树了,他成功了。”
他拥有不亚于神的力量。
最后一句哈尔斯没说。
“王!”老亚雌激动的一下子跪在了地上,浑身颤抖着诉说着哈乐这些年的艰辛和对他归来的期盼。
“你先起来。”宋卿时试探着的扶了了一把对方,结果对方抖的跟鹌鹑似的,便提脚走了进去。
老亚雌连忙爬起来阻止,“王,既然您已经提前成年,那不可以和祭司大人住在一起了,您应该待在属于您的王树上。”
宋卿时倒是差点忘了这件事,不过住哪里无所谓,等部落安顿的差不多反正都是要搬家的。
“既然我今天搬家,也整个把所有族虫都认个全吧。”
老亚雌连连点头,“那我先去通知他们。”
再次回到熟悉的空地,宋卿时不禁感慨这么大的地方就不能分开一下吗?不管做什么都在这里。
族虫们在经历过之前的力量压制和老亚雌的提前警告以后倒是没有太多惊讶,他们非常快的接受了这个事实并且为之兴奋。
最开始就是自我介绍,布尔凡第一个出列。亚雌、雌虫、雄虫三个群体一个个的上前说明,一开始大家还怕王记不住,然后发现王连他们没说的结契关系都知晓了个七七八八,不由得大感震惊。
雄虫的小队长随即开始介绍起部落的分工以及平日里的生活习俗等等。
“这就是你们今天抓的猎物?”看着地上的几个零星的颤颤抖抖的兔子,宋卿时问道。
“是的!”雄虫小队长有些骄傲也有些沮丧,“多毛兽一直以来都是我们的食物,不过不知道为什么,最近的多毛兽特别少。不,是越来越少了……难道这就是天罚吗?”
宋卿时,“……”
不,当然不是天罚。
纯粹就是你们把兔子快给吃绝种了,哪怕兔子再能下也遭不住你们这么吃。
羊毛也不能光逮一只薅啊。
第209章 虫族世界11
最首先就是解决吃饭问题,部落里的常年食用单一的食物再加上这么阴寒的地方对身体非常不好,哪怕他们是身强体壮的虫族也一样。
“你们就这么吃?”宋卿时从地上拎着一条还在用力挣扎的兔子,这是里面唯一的活的兔子了,只是腿部受了伤跑不动了。
一旁叫布莱的雄虫解释了半天都觉得自己解释的不好,干脆飞快的从地上捡起一条兔子,三两下把皮毛撕下来,就着血淋淋的生肉三两口啃完了。
“……”宋卿时叹了口气,“你知不知道兔、多毛兽的皮毛可以拼接起来保暖的?只不过需要多一些而已,按照你们平时吃的饭量来说,已经足够你们每个人一件兽衣了。”
“怎么可能?”布莱低头呆呆的看着地上血迹斑斑的白色绒毛,“这东西我们都不要的。”
宋卿时将活的兔子治疗好伤口后扔回了丛林里面,然后蹲下抓起一只死掉的兔子,他的手指骨节分明,手速飞快的从边缘处非常快的剥下来一块非常完美的皮毛。
“就是这样。”他一边说一边加快速度,手指翻飞间就像是在跳舞一样赏心悦目,不多时地上的兔子们都已经完全皮肉分离。
得到完整的皮毛后,宋卿时也一时间找不到针线,就用之前还剩下的一点树皮拉成细线夹杂了一点力量硬生生从皮毛里面穿了进去。
最后的成品是一个很小的裙子,刚好是一个亚雌或者雌性可以穿的尺寸。不仅比他们身上现在潦草的草衣遮盖严实还保暖,特别是那白白的皮毛特别醒目可爱,一看就柔软的很。
亚雌和雌性们的眼神都亮了,他们之前就觉得王身上的衣服挺好看,正准备偷偷去问,没想到王现在还利用他们之前不要的多毛兽的兽皮做了一件裙子!
“现在只能这样了。”宋卿时轻轻抖了抖,“其实并不牢固,我之后会找更好的线来穿好,这是一个样品,就是给你们看看是这样的意思。而且里面的血还没洗呢,要穿的也得把血和皮毛洗干净再晒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