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主为我痛哭流涕[快穿][穿越重生]——BY:西十危

作者:西十危  录入:09-23

  路易拿着一份纸质文件。
  上面是研发“新人类”的签字名单,一堆法文、德文、英文、日语里,最显眼的是周明乐。
  丧尸病毒是人类研究出来的,口号是为了更好的人类。
  后来病毒失控了、失控的难以想象,全球沦陷,地球成了丧病乐园,没人能承担起这么大的罪孽,参与实验的大多数研究员在失控时羞愧的自杀了。
  Doctor毅然决然的带着大部分研究资料出去参与营救,周明乐在基地里继续研究。
  后来ROR基地也沦陷了,因为这里是病毒的始发地非常危险,他才派薛顾来营救明乐。
  这就是故事的开始。
  Doctor已经在弥留之际了,看着要崩溃的路易:“等千年后的新人类拥有远超百年的寿命、超过百分之30%的大脑开发度、排山倒海飞檐走壁的力量,他们会认为现在的一切是灾难还是恩赐?”
  “那我们呢?”路易嘶吼,“那我们呢?”
  “……没有人希望灾难的降临。”Doctor不后悔,“第一个研究核裂变和核聚变的人应该也不是想发明核弹……我们的罪孽无法洗脱……我们罪无可赦……路易……参与研究的……都死了……都要死……”
  路易久久不语。
  他再走出ROR基地时,阳光灿烂、春光正好。
  指尖能接触到风都是温暖的。
  残忍的大清洗后,万物焕发出了新的生机。
  他面无表情的去了云龙基地。
  这些资料该公布于世,这也是Doctor的意思。
  ……
  周明乐是丧尸病毒主要研发人的消息传开了。
  有录像、有录音、真凭实据的无可辩驳。
  “周明乐必须要死。”
  “这个骗子!”
  “他是这个世纪最大的罪人。”
  “罄竹难书、罪大恶极。”
  “他凭什么还能活着。”
  “为什么他可以杀了这么多人,还能这么坦然的接受的我们的感恩!虚伪、恶毒、他为什么要出生!”
  一个温馨简单的二居室。
  明乐在陪小金毛玩,这是他和薛顾回家的第五天。
  小金毛叼着球屁颠颠的跑向明乐,明乐接过球揉揉小金毛的脑袋,唇角笑容干净平和。
  薛顾是真的想不到。
  他以为、他以为,他们可以好好的。
  明乐听到了动静,侧头看向薛顾:“回来了?”
  薛顾嗯了声,笑道:“想吃什么?”
  明乐想了想:“吃糖。”糖很甜。
  薛顾答应了:“好。”
  大概十分钟,薛顾回来了,还是路易代言的那款糖,明乐喜欢吃这个,家里存了很多。
  蜂蜜味,很好吃。
  明乐含着糖,撸了下小金毛的肚子:“我们玩捉迷藏吧。”
  小金毛就是条傻狗,它不长记性,蹭蹭明乐,又撒欢的跑去房间里了。
  明乐从兜里掏出来一个糖纸叠的千纸鹤,他这辈子没见过什么好东西,把千纸鹤递给薛顾,青年弯起了唇:“漂亮吗?”
  “漂亮。”薛顾说,“真好看。”
  明乐睫毛缓慢的动了两下,他有些困了:“薛顾……我好困。”
  “没事儿。”薛顾接住了明乐,拍着他的背,吻着他的额头,“困了就睡吧。”
  他怀里是他的一生挚爱。
  想和他白头偕老,想和他共度余生。
  明乐闭上了眼,薛顾心跳缓慢有力,怀抱也是温暖的:“……对、对不起。”
  “没关系。”薛顾的眼角发红,声音却仍然温柔,“没关系。”
  陈子意是这个时候到的,明乐的气息微弱:“你疯啦,薛顾,你个疯子……你他妈……”
  他骂着骂着就哭了,“艹你妈啊。”
  明乐听到陈子意哭了……薛顾也哭了。
  有泪水滴在了他的脸上,温热,虚弱的撑开眼皮,指尖轻触薛顾的脸:“不要哭。”
  他并不为自己的死感到难过。
  在和陈子意同行的那段日子,在薛顾为他动心时、在看到那么多人的苦难时、在遇到路易时,当周明乐不再懵懂、懂得人类的感情时、他就知道自己要死。
  回顾他这一生。
  就短短的两个字,罪恶。
  爱他的、不爱他的,他都辜负过。
  清晨,鸟叫声欢快。
  树枝长出了嫩芽、燕子正在屋檐建造新窝、人类热火朝天在基建、天空蓝的透亮,孩子们在广阔的土地上自由的奔跑,新的未来,新的世界。
  “世界很好。”
  “我不好。”
  “……下辈子不要遇见我了。”
  薛顾脸上的手滑了下去,他怔着,抱明乐抱得更紧,像是要镶进自己的骨血。
  他有想过带着明乐去流浪,他是当今最强的异能者,可以保护好明乐。
  可他做不到。
  明乐杀他可以原谅。
  欺骗他、解剖他都可以原谅。
  ……可这要怎么原谅。
  薛顾哄明乐:“睡吧。睡吧。”
  他声音很难听,“下辈子、下辈子不要研究什么更好的人类了。我有钱、我有很多钱,你就研究研究什么光脑啊、飞船啊、为国家做做贡献就好。”
  像是看到了那美好的愿景,他说着说着笑了起来,然后抱着明乐逐渐停止了呼吸。
  他不放心别人,怕明乐太痛,就亲手杀了明乐。
  无法释怀,只能同归。
  明乐把千纸鹤交给薛顾,是希望薛顾还能活着。
  可薛顾不知道自己怎么才能活着,就像他不知道明乐怎样才能活着。
  陈子意已经在骂爹了:“你们这两个狗东西,凭什么、凭什么要我给你们收尸啊!艹、艹啊。”
  薛顾剖出了自己的脑核,一个晶莹剔透的水晶悬浮在他们拥抱着的尸体上。
  他还看见了那个小小的千纸鹤,那个一文不值的千纸鹤,终于还是忍不住了,他蹲下,抱着头,“靠、他妈的……”
  陈子意哭的像条狗。
  *
  新历35年。
  伤痛已经过去,城邦欣欣向荣。
  薛顾的晶核在为城市供能三十年后化为粉尘,两人存在于世的最后一丝痕迹被抹去,罪人不配被铭记。
  陈子意两天后才知道的。
  小金毛……不,现在是老金毛了,尽管陈子意在尽量延长它的寿命,小金毛还是要走了。
  陈子意摸着老狗的脑袋:“他们走啦,你也要走?”
  小金毛不想听陈子意啰嗦,它晃晃尾巴,转向一边。
  “破狗。”陈子意骂了声,“老破狗。”
  小金毛听到了,具有灵性的眼睛望向陈子意,呜咽呜咽叫了两声。
  陈子意精神力等级很高了,他听懂了。
  小金毛老了,在生命的最后一秒花了眼。
  它说,主人,我找到你啦。
  小金毛不知道明乐和薛顾死了,它只觉得,这个游戏玩得太久了。
  它都老了,走不动了,才赢了。
  小金毛回家了。
  它有两个爸爸,一个是男爸爸,另一个还是男爸爸。
  二居室很小,可它好想好想这里。
  作者有话要说:  终章啦。


第69章 霸总和他的顶流
  现代世界。
  贱渣文。
  主角攻受在十八岁相遇, 组了个三人乐队。
  那年他们为梦想流浪,在天桥下打过地铺,在桥洞里卖过唱, 最穷的时候兜里只有几个钢镚, 吃开水泡馒头。
  也是那年,他们相爱了。
  还是那年,渣攻撩骚出轨,受找了过去,被渣攻打的左耳半聋。
  又是那年, 他们分手,乐队解散。
  五年后, 他们又相遇了。
  主角受一跃成为顶流, 当红小生。
  主角攻继承了家产, 是身价千亿的霸总。
  主角受看着左拥右抱浪荡情场的渣攻落泪,渣攻来了兴致, 两人开始了你追我逃、你不追了我又自己回来了……一系列虐恋情深, 成功he。
  明乐看的津津有味, 积极举手:“那我呢, 那我呢。”
  系统:“你是三人乐队里的最后一个人。”
  明乐激动了:“我是和主角受一起变大明星了,还是和主角攻一样回家继承家产了。”
  “你沦落为了MB。”系统, “去卖屁股了。五十一小时,三百包夜。”明码标价,童叟无欺。
  明乐爆哭:“我不要、我不要!”
  系统冷笑:“你不要也得要。”
  它就不信这回还能搞上。
  *
  剧本,《霸总和他的顶流》。
  又名《插翅难逃》。
  七月,夏季炎热。
  夜市,烧烤摊老板捞着白毛巾擦汗,油烟在烤架上腾飞, 喝酒的、吹牛逼的、腻歪在一起打啵的小情侣,背着书包的学生仔,哄孩子的阿婆。
  “笃笃!”
  “轰轰!”
  奥迪和一辆雅马哈同时飙过,甩了行人一脸汽车尾气。
  “要命啊。”
  “撞到人怎么办。”
  “那妞好靓。”
  “这该死的有钱人。”
  空气的飘荡着焦灼的气息,生活热切平凡。
  三人接了个路演,赚了他们人生里的第一桶金,整整五百块大洋,出来犒劳犒劳自己。
  一瓶雪花啤三块五一瓶,烤腰子十块一串,金针菇两块五、鸡腿八块、韭菜一块五,生蚝十块钱仨,两盘串串二百。
  沾满油污的桌椅上坐着三个年轻人。
  背着吉他的年轻人最随性,花衬衫、大裤衩,一头卷毛乱七八糟的,他趴在桌上咬着塑料杯子的边边,一点点往嘴里渡着还冒着白沫的雪花啤酒。
  他屁股很翘,撅着就更翘了。
  后桌的几个小姑娘频频往这里瞅。
  这仨,一个比一个帅。
  最耀眼的是中间那个,白t牛仔裤帆布鞋,目测全身不超过两百块。他肌肤冷白,人群里仿佛里打了光,睫毛浓密纤长,眼角下有一颗小小的泪痣,神色很淡,清冷矜贵,标准的人间富贵花。
  “朝玉,我给你带了盒饭。”说话人眼尾狭长,一副多情的长相,声音却很温柔,见朝玉没动,顿了顿,无奈道,“……消过毒了。”
  朝玉是个深度洁癖患者,来这里都是为了他们俩。
  朝玉看了眼浅蓝色的饭盒,掀了下睫毛,声如碎玉:“我还不饿。”
  “多少吃点啊。”康怜南是典型的□□属性,掌管着三人的财政大权,衣食住行,“你一天没吃东西了。”
  演出了一天,朝玉只喝了两瓶水。
  有人在看他的屁股。
  明乐现在对屁股这两个字比较敏感,叼着酒杯回望,发现是四个小姐姐。帅气性感的青年勾起了唇,长而微卷的睫毛往下,深麦色肌肤莹润、泛着黑珍珠般的质感,暧昧的朝小姐姐们放了次电。
  “呼。”
  “呼呼。”
  几乎是瞬间,小姐姐们脸红了,纷纷钻到同伴怀里,兴奋的啊啊啊个不停。
  那个黑皮卷毛的小哥好帅啊。
  大裤衩都好帅。
  是朝玉先注意到这边的骚乱的,明乐恰巧回身对上朝玉的目光,青年抬手把卷毛往后捋捋:“看什么看。”
  他没形象的往后瘫瘫,懒洋洋道,“没见过撩妹啊。”
  顾明乐看不惯朝玉这叼样,觉得他矫情。
  朝玉嫌弃顾明乐放荡的私生活,看对眼就约炮。
  俩人天生八字不合。
  康怜南习惯性的打圆场:“顾哥……朝玉?”
  康怜南和朝玉都才十八,顾明乐二十四了,人家小孩是追梦,他是跟着瞎混。
  朝玉率先移开目光。
  明乐拿起腰子啃:“有点老了。”就着口啤酒,“这家店不行啊,还没我手艺好。”
  康怜南有些惊讶,要知道这位主儿可是连碗都不刷的:“你还会做饭?”
  “会啊。”明乐见康怜南似乎不信,眉梢微扬,“诶呦,不信你顾哥?”他笑了,笑声沙哑,“小孩,看好了,哥今天给你露一手。”
  青年起身,伸了个懒腰,露出一截劲廋的腰,后面几个人看的眼珠子都快瞪出来了,他毫无所觉。
  或许是知道了,懒得管。
  康怜南见明乐真的去找老板了,当即担忧道:“朝玉,顾哥不会被老板打出来吧?”
  朝玉拧眉,冷淡道:“不知道。”
  康怜南紧张的坐不住了:“要不我还是去看看吧?”
  朝玉不管:“随你。”
  “朝玉!”康怜南指着明乐,有点激动,“顾哥真的上了……好厉害。”
  他长相多情艳丽,性格却腼腆害羞。
  很羡慕顾明乐这样行事无所顾忌的人。
  朝玉也看了一眼,明乐挽起了衬衫,露出的小臂肌肉线条流畅,他跟老板很谈的来,笑容灿烂,一口大白牙相当显眼。
  烤炉很热,他流汗了,喉结、额头,晶莹的汗液滑落,他又解开了两颗扣子,火光映照着镀了层蜂蜜似的胸膛,热气、烟雾、人声的滚滚浪潮、或明或暗的色气映照着人间烟火。
  朝玉撇开眼,捏了捏塑料杯,他喝了一口啤酒。
  辛辣感在味蕾上绽放,冰凉的液体滑入咽喉,他被呛到了:“咳咳。”这是他第一次喝酒。
  康怜南连忙递水:“朝玉,你怎么喝酒了?是不是拿错杯子了。”
  朝玉生的很好,羊脂玉的般的脸旁泛起了胭脂红,他眉眼隽秀清冷:“没有。”
  他盯着冒着泡泡的黄色液体,这玩意好难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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