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神的新郎[穿书] 完结+番外[穿越重生]——BY:长乐思央

作者:长乐思央  录入:10-21

  可看了信件,年轻人却呆愣在原地,不像往日一般欣喜:“郎君,可是铃姑娘出了什么问题?”
  他是知道自家郎君多喜欢铃姑娘的,平日里也是这对相爱男女坚定的拥护者, 见状不由得心焦起来。
  被他称作郎君的年轻男子微愣了会,忽然问了个叫书童摸不着头脑的问题:“元宝,你说我真的喜欢铃姑娘吗?”
  书童闻言鼓了鼓自己并不结实的小胸脯, 理所当然的回答:“当然了,您都要冒着被老爷打断腿的风险同月姑娘悔婚了,自然同铃姑娘是真爱。”
  听上去是这样不错,可是奚沉看着这封信当中倾诉的绵绵情谊, 不知为何一点欢喜的情感都没有,明明记忆里他同那位天真可爱的铃姑娘是一对。
  铃姑娘邀请他在老地方相见,为他们定好的事情做准备, 并且在信中畅想了两个人在一起之后生儿育女的美好生活, 那上面描写的一切就是他想要的。他本应该欢喜赴约, 可提笔半晌,墨汁都晕染到他刚完成的画作上, 奚沉有有些迟疑。
  奚沉是西城太守之子,还是被捧在心尖尖上宠爱的独子,人生得俊秀聪敏,又得父母宠爱,还有个指腹为婚的美貌未婚妻, 完全是老天爷眷顾的人生赢家。
  同他定下婚约的是书香门第的风家,风家生了三个孩子,一子二女,一个风月,一个风铃,便是书童口中的月姑娘和铃姑娘,同奚家定下婚事的便是那位月姑娘。
  和越来越好的奚家不同,风家家道中落,在风家长辈前去奉朝堂之命出海剿灭匪盗的时候,双双战死在外,听闻噩耗,风夫人悲痛欲绝,一病不起。
  虽是风家虽败犹荣,死后皇帝还给了恩宠,可一门忠烈只剩下两个孤女,日子自然不同以往。
  现在两家家境差距巨大,可奚太守表示,当年他被风家大将军救过命,自然要对友人之后多加照顾。
  奚沉很清楚,他爹哪有那么好心,不过是为了在皇帝跟前刷足自己仁义的名声,不然奚家落井下石,提出解除婚约,难免显得薄情寡义。
  好在那月姑娘虽然家道中落,人却很能撑得起来,奚沉母亲心中有所不满,却还是被这个儿媳的优秀折服,接受了这个未来儿媳。风家两姐妹住进了太守府一处别致的小院,就等奚沉取得功名之后,便把这桩婚事提上日程。
  风月是个烈火如骄阳一般的姑娘,性格坚韧又能干,是旁人都看好的婚配对象,可是在两姐妹之中,奚沉却对做妹妹的一见钟情。
  风月虽好,他却并不喜欢这位月姑娘,铃姑娘活泼可爱,才是他心仪的对象。只是婚事当时是长辈定下的,奚沉心中不满,却不好随意更改。可随着时间流逝,两个人感情渐浓,私下剖白了情谊之后,奚沉就动了更换新娘的念头。
  理由他都想好了,长辈说要照拂风家,当初定亲只是玩笑话,连庚帖都没有真正交换过,只是取了信物,若是奚家悔婚也是说的过去的,况且他没打算悔婚,只是更喜欢妹妹。娶了妹妹,做姐姐的奚家也不会薄待,会备好嫁妆让姐姐另寻良人再嫁。况且因为喜欢妹妹,奚沉从来对风月都是不假辞色,一副客气疏离的样子。
  情爱之事不能勉强,硬要是他和风月结成一段姻亲只会造成怨偶,谁都不能快活。奚沉前些时日便同风铃商议,让风铃说服风月,而他说服族中长辈。
  风月非常疼爱风铃,不至于不同意交换。只是一般来说,做妹妹的断然没有在姐姐面前嫁人的道理,到时候同长辈同了气,对外说出去是传错了,还得尽快给风月择一良人。这边他同母亲好好商量,便是父亲到时候会勃然大怒,就他这么一个儿子,也不至于真打断他的腿。
  奚沉本来是这样打算的,今日也应该和风铃通个气,可临到头,他总觉得好像哪里怪怪的,难免有些犹豫。
  难道说他其实并不喜欢风铃,心里喜欢的还是姐姐风月。不不,如果真是那样的话,奚沉自己都要唾弃自己了。
  他仔细回想风铃风月的模样,两姐妹的确是出挑的大美人,论起性格的话,他也会倾向于风月那样的人,但那是单纯的欣赏,愿意和这种人打交道,不代表他喜欢风月。
  每次见风月的时候,奚沉心如止水,丝毫提不起喜爱之情,看到对方的时候,他脑海中甚至有个念头,这姑娘自有良人,但那个良人绝对不可能是自己。可是风铃天真烂漫,却并不适合做一家主母。
  她实在是有些性格迷糊,很容易犯一些无痛不痒的错误,这份天真烂漫在他喜爱对方的时候看着十分可爱,静下心来想一想,他能替对方擦一次屁股,不能一直跟着对方后头收拾烂摊子。
  这也是奚沉之前对风铃心生情愫,犹豫不决的原因,妻子和情人终归是不一样的,若是没有个能干的贤内助,他的仕途许是止步于次,可随情意渐浓,他前段时间到底下定决心,许下诺言。
  许下诺言的那个人真的是自己吗,是不是他当时脑袋被驴子踢了,也许是他在做梦。奚沉掐了一把自己,胳膊都掐得青紫,确定此时自己并非梦中,又找出之前书信,然后一屁股瘫坐在椅子上。
  肯定是他被情迷了心窍,看不清楚其中利弊。可风铃都同风月通过气了,他若是再反悔,那真的是人渣了。
  窗户突然开了,一只身手矫健的小猫咪从窗户上冒出一个圆圆的小脑袋。
  “阿福。”见到这只小猫,奚沉立马从椅子上站起来,三步并作两步把小猫抱了过来。
  这小猫是只野猫,平日里凶神恶煞的,但对着他的时候,性格十分温顺。任由谁被这般区别对待,都会心生欢喜,更何况着猫生得身段苗条,身上总是打理得干干净净的,实在是只漂亮英武招人喜欢的小猫。
  奚沉想养这猫,可对方丝毫没有留下来给他做只家猫的意思,只隔三差五会溜过来,吃他的东西。奚沉的桌子上除了书画之外,还摆了个盘子,就是专门给这叫阿福的小猫准备的。
  阿福是奚沉给小猫取的名字,奚老爷当年是个粗人,最喜欢这种金银之物,他的小厮书童们都叫元宝、招财、丫鬟们的名字是什么翡翠、珍珠、玛瑙。
  阿福这个一听就很有福气的名字就被奚沉给了这只很有眼缘的小猫,尽管这个名字听上去更适合小狗。
  奚沉兴致勃勃的看着小猫吃东西舔水,糟糕的心情都被治愈不少,他趁着阿福吃饱喝足,大着胆子伸手一抱,小猫咪就到了他的怀里。
  比较意外的是,往日里看了他就跑的小猫咪居然一动不动,躺在他怀里任他作为。
  奚沉大胆包天,把脸蛋埋进毛绒绒的猫咪身子里,狠狠吸了一会毛:“阿福,你真好,你肯定是知道我心情不好,才这么乖的。”
  “喵”猫咪不耐烦的应了一句,仿佛在说没用的凡人,它伸出爪爪拍了他一下,但锋利的爪子都收进了肉垫里,根本没用多少力气。
  奚沉越想越觉得自己不能太逃避,他举起猫咪柔若无骨的身子,那双翡翠一般动人的猫眼对视:“我看书里说过,我这可能是婚前恐惧症,临到头了又害怕,要不你陪我一起在偷偷看看……到底是终身大事,我慎重一点也是应该的吧。”
  奚沉左思右想,在书房之中徘徊踱步,决定还是把元宝喊回来,他要把姐妹两个都约出来。
  等元宝送了信,奚沉换了装,早早就在约定好的地点守着,两姐妹应约而来,年长的艳丽大气,年幼的清纯中透着娇媚,虽然尚未长开,可一看就知道是个大美人。但不管是姐姐还是妹妹,都是亭亭玉立的大美人。
  在远处看着的时候,奚沉心里没什么波动,等两姐妹走近之后,心中更是咯噔一声,不管是姐姐还是妹妹,他一个都生不出那种浓情蜜意来。
  “喵”猫主子纡尊降贵的陪了奚沉许久,已经不想在他怀里窝着了,它长开嘴巴,咔嚓咬了一口,阿福下口很有分寸,只浅浅一个牙印,没有破皮和出血。
  虽然有些舍不得,奚沉还是撒了手:“阿福你去吧,记得回来。”
  奚沉本来的打算是同姐妹花商谈一番,可如今只远远见了一面,他发觉自己没有进入亭中的必要。年轻俊俏的郎君丧着脸往家里走,心中只有一个念头,他现在回去和母亲说不想和这两姐妹成婚,会不会被打死啊。


第28章 打开新的大门
  奚沉心事重重的回到了家中, 十分无耻地放了两姐妹鸽子,不过怕她们姐妹两个在外面出什么事端,他还是让元宝另外找了一个借口, 平安护送这姐妹两个回去。
  女子在这人世间活得十分不易,就算是有本事,也很容易被拘在这小小的一方天地之中,他并不了解风家姐妹两个,但是记忆里的风铃似乎是个恋爱脑, 是很愿意做一个贤妻良母,安安心心带在后院之中生儿育女。
  姐妹两个虽然没有家中长辈护着,可是她们到底有一个好爹, 名声摆在那里,虽说是落魄了,到底门槛还在,他们奚家可以给她们两个人做后盾, 做娘家。
  终身大事须得慎重,虽然人世间多为盲婚哑嫁,可真要好好挑选, 还是能够挑选出合适的人的。。奚沉知道风铃喜欢自己, 可他现在很确定自己一点都不喜欢风铃。
  过去的种种甜蜜难道都是假象吗?也许风铃也是弄错了, 把兄妹之间的感情当成了男女之情。不管怎么样,这样的两个好姑娘是值得好夫君的, 但是他也不能为了联系对方把自己的终身幸福给搭进去。
  奚沉辗转反侧,彻夜难眠,等到后半夜的时候,一只毛茸茸的小猫咪大摇大摆的推开了窗户,然后在他的枕头边睡了下来。奚沉的手不自觉的撸起了小猫咪, 听着对方发出了那种特别治愈的呼噜呼噜的响声,他终于勉勉强强睡去。
  不知道是不是日有所思,夜有所梦,在晚上的时候他做了一个梦,梦见自己已经娶了风铃,结果昔日的感情褪色,他开始觉得对方太过于幼稚,风铃什么都不会,却整天黏黏乎乎的不懂事,后面还很喜欢乱吃醋,闹得鸡飞狗跳,心中始终不得劲,他渐渐同对方疏远,百般冷落,然后两个人最后变成了一对怨侣。
  早上醒来他出了一身冷汗,再看自己的床边,空荡荡的什么都没有,摸了摸着头边上一片冰冷,方步昨天睡在这里的小猫咪只是错觉。风吹动了打开的窗户,发出啪啪的响声,冷风夹杂着雨水灌了进来,前来给他送洗脸水的小厮注意到,及时的关上了窗户门。
  奚沉用冷水拍了拍自己的脸,然后去问负责守门的家丁:“昨天夜里你看到阿福进来了吗?”
  “回郎君,我们什么都没看到。”
  奇怪,难道是他昨天夜里又做了梦?奚沉点了灯,在负责收拾被子的贴身小厮进来的时候注意到了亮晶晶的东西,金棕色的细毛,那是阿福身上的猫毛,他就知道阿福来过!
  明明他之前和风铃爱的还如胶似漆,死去活来的,可是现在自己对风铃一点爱意都没有,不仅不想见她,还想躲着这个小姑娘走。
  倒是跑来跑去的阿福,明明只是一只平平无奇长得比其他猫咪更加漂亮的小猫咪而已,却比风铃还叫他觉得牵挂,也许这就是人骨子里的劣根性,轻而易举得到的东西,突然就变成了鸡肋,索然无味,得不到的却让人心中躁动。
  真是丑陋的人性,让人唾弃。奚沉狠狠地唾弃了一把自己,把收拾起来的猫毛夹在书页当中放好,他一夜都没有怎么睡好,其实形容有些憔悴,书童还问他:“郎君,你要不要往自己脸上补一点粉,这样显得气色好一点,免得让老爷夫人挂心,铃姑娘看了肯定也会觉得很心疼。”
  “先不要在我面前再提铃姑娘。”他看了眼元宝,忽然觉得对方提前者的频率似乎过于高了一点:“你怎么老是一口一个铃姑娘,到底谁才是你的主子?”
  元宝不免有些委屈:“当然是您是我的主子,您不是喜欢她嘛。”
  奚沉抹了一把脸,闷闷不乐道 :“我现在不喜欢了,反正你以后不许提。”
  元宝大吃一惊,像是自家塌了房一样,悲痛欲绝。他磕的糖变成了刀子,嗖嗖往自己心上戳: “这不成啊,你以前多喜欢铃姑娘啊,这是发生什么了?怎么能说不喜欢就不喜欢了呢?”
  “我也想知道为什么。”奚沉深深地叹了一口气, “也许以前我就没有喜欢过铃姑娘,都是误会而已。”
  的确有一道声音一直在告诉他喜欢铃姑娘,喜欢的不得了,他们简直就是天造地设的一对,就算是天塌下来,也不可能动摇他对她的喜欢。可是现在他就是觉得很假,曾经的过往种种都变成了一场梦。
  元宝哭丧着脸:“您这可真是见了鬼。”
  他说完这句话就知道自己失了言,立马给了自己一大嘴巴子:“瞧我这张破嘴,乱说话,我给郎君赔礼道歉。”
  子不语怪力乱神,这世道本身就有一些奇怪说不清楚的妖邪,他家郎君好着呢,除了不再喜欢风铃姑娘,也没有什么特别奇怪的地方。而且婚事本来就是自家郎君和风月姑娘定下的,要是人没有换可能结果还会更好。
  元宝还是能拎清自己是谁的书童的:“那您是准备定下和月姑娘的婚事了?”风铃姑娘烂漫,但是做日后奚家的主母,可能还是风月姑娘更好。
  奚沉摇头:“两个我都不要。”
  他把已经冷掉的水直接拍在脸上:“我去给母亲请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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