朕看上男主了怎么办?[穿书][穿越重生]——BY:饮鹤觞

作者:饮鹤觞  录入:01-29

  这里是大殷最北边的疆域,巨大岩块垒砌的城池年复一年地抵御着来自草原上游牧部落的攻击。
  黑石城的年纪早已超越了前、今两大皇朝,并且将一直屹立下去。
  “......跟着这封信到的两个工匠都会砌火炕,也能弄出烧陶烧瓷的火窑,你前头不是说带人在瘦岩县的地里找到了合适的陶土吗?若你还没找到合适的工匠的话,就把他们俩留在瘦岩县吧,这俩人不是军中的,我把他们一家子都买了下来,身契就塞在信封底下。”
  这三个月里,一开始,殷盛乐还能隔个两三天就能拿到来自瘦岩县那边的信件,随着他们各自在西北的生活步上了正轨,就慢慢变成了一个月才能通两封信。
  殷盛乐知道沈徽很忙。
  他跟着商渝江住在黑石城的元帅府里,书房的柜子里摆满了兵书,墙上挂着的铠甲已经不再簇新,肩腿和胸口的位置上都多了几道明显的刀痕。
  殷盛乐右手虎口的侧方一道淡粉的、才刚刚落了痂的伤疤,他将笔尖吸满墨水,继续写道:“我在这边一切都好,舅舅说通常这个时候草原人都会特别安分,但如果雪下得太早,而他们准备的粮食又不太充足的话,就会跑到国境周边掳掠,最近天黑的时候总能发现有草原人的小股部队在城墙外头转悠,不过不用担心,我会将黑石城守得死死的,绝对不可能叫任何一个草原人从我眼皮子底下溜过去!”
  他写得豪情万丈,手腕一甩,在纸上落了个墨点。
  但殷盛乐没在意,而是将写满了字迹的信纸挪到一旁放晾,又抽过一张新的,继续奋笔疾书。
  “说到草原人,其实他们也不是那么可怕,就是风俗过于野蛮,听营里的兄弟说,早几年那些草原人还会用俘虏的头堆京观,自从舅舅过来把他们揍趴了之后,他们就不敢再这么放肆了,不过外族到底是外族,表现得再温顺,在彻底教化之前,不能放松警惕。”
  “对了,我在霍军师身边见到了武毅,他前几个月跟着斥候营出去了,四天前才回来。”
  商渝江日常叨念的军师名为霍时序。
  “这小子现在日子过得可好了,娶的媳妇儿是个很大方,办事很利落的姑娘,听说还有了身孕,难怪他不愿意回皇都去,不过他也没想到我会到北边来......昨天我和他打了一架,我赢了!”
  殷盛乐骄傲地挺起胸膛,突然又想起沈徽没法隔着一张信纸看见自己的英姿,顿时又变得萎靡了,嘴里咕咕叨叨地报怨着古代的通信太过落后:“说起来,这位霍军师确实是跟阿徽你很像,他腿上有伤不能行走,除非有什么要紧的事情,很少出现在大家面前,我给你写上一封信的时候还没怎么仔细地看过他,昨天我把武毅揍了,他来给我送药,我才把他的长相完全看清楚。”
  怎么说呢?
  他又开始咬着笔头思索。
  商渝江给他介绍军中众人的时候,有特别点出来说过,霍时序今年已经三十多了,可殷盛乐看他两鬓皆是霜白,整个人也消瘦得厉害,委顿在轮椅上,被厚厚的皮革埋着,显得他十分病弱可怜,单看那头花白的头发,像是已经五六十岁了,可如果看他的脸,又像是才二十多岁,尤其是自家舅舅往他身边一站,一个是糙汉子,一个是弱书生,简直不要太分明。
  而霍时序的眉眼上的的确确和沈徽有些相近的地方。
  又或者二人同样都是一身的书卷气?
  说起话来的调子也是一模一样的温和而平缓。
  殷盛乐认真地把这些念头用大白话写下来,不知不觉就又写满了一大张纸,他继续换上新的,开始从头到尾地询问沈徽的生活状况,嘱咐他一定要在已经翻修过的县衙里给自己修个火炕,也别吝惜柴火。
  “我们殷朝的瓷器陶器还有盐和茶叶什么的,到了草原上可都是抢手货呢!”纸张沙沙地响着,殷盛乐满脸认真,“你若真的烧出瓷来了,千万别跟工部过来考察磁窑成果的人客气,狠狠薅他一笔再说,现在瘦岩县,有什么都不如有钱重要,我听说姐姐上个月又揪出来一个隐瞒佃农户数的世家,抄得盆满钵满,朝廷现在可不缺钱!”
  写到这儿,殷盛乐不由自主地把视线移向挂在墙上的刀剑盔甲,十分烦恼地把毛笔重重地戳在纸上:“不算上粮草钱,这年月养兵可真贵呀!”
  他现在还是个皇子,皇子的俸禄仅有亲王的一半,与郡王相当,殷朝对宗室其实也没有太过优待,单靠着朝廷发放的禄银也就只够他们活得比常人稍微滋润些,不用担心自己会被饿死而已,同时也没限制宗室子弟出仕,领两份俸禄。
  但在皇都那种寸土寸金,似乎只要你暴露出贫穷就比别人矮了一头的地方,单靠俸禄的话,是应付不了大大小小的宴会应酬的。
  所以无论官员还是宗室,都有另外的收入来源。
  针对这一点,皇帝夫妇采取的态度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只要他们别做得太过分,就默许这份灰色收入的存在——通常都是地方官员和商户的孝敬,还有就是来自佃农上缴的租子。
  殷盛乐还是个皇子,没有自己的封地,身上也没啥正经官职,只靠着他自己的俸禄和爹娘姐姐塞的零花钱的话——
  “还不够我养一个百人的精锐小队呢!!!”
  他用了三个感叹号以表示自己心中的不平。
  这个书中的世界,文人们推崇十分古意的诗词歌赋,当然也没少了大白话写出的通俗小说和文章。
  殷盛乐很满意这个世界已经有了标点符号,不然他害怕自己会落到纠结究竟如何断句才正确的深渊里。
  “所以我目前打算,先跟普通士卒混熟了,再一点一点把位置升上去,舅舅也很同意这个想法,目前在军中,除了舅舅和军师,还有几个将军之外,没人知道我是七皇子。”
  “我就用‘沈七’这个身份参军,倘若哪天阿徽你遇到从这边过去,在瘦岩县歇脚的军人们突然夸起了你有个攻无不克,战无不胜的好弟弟,那你可千万别惊讶。”
  书桌的最前头,摆了一个长条形的盒子。
  里头放着的,是一串充满了野蛮气息的狼牙项链,原本它们只是被一根兽皮搓成的绳子串着的,现在却被人用一双巧手重新编织,在森白的狼牙下头,坠着鲜红的丝绦。
  心里带着些炫耀的意思,殷盛乐写得飞快,得意洋洋地落笔:“送过去的东西里还有一条坠子,是我从那个什么什么颜的部落的头领身上抢下来的,听说是他们那儿祭司一个天神用的,不过咱们可不信什么草原天神,你留着当个纪念品就好。”
  信的最后,殷盛乐还不忘明示自己送了一条狼牙项链,让沈徽也还个礼随信过来。
  “若是你贴身带的东西就再好不过啦。”
  睹物思人好可怜的,更可怜的是自己现在连可以睹物思人的“物”都没有,殷盛乐放下笔,幽幽地叹了口气,他倒是想从沈徽身上偷偷摸个玉佩什么的下来,奈何自己总是稍微有点坏心思就被沈徽给逮住,到现在别说本垒了,连偷亲都只亲到一个嘴角......
  殷盛乐把信纸封好。
  为了避免沈徽担心,他隐瞒了自己一个半月前就已经进入军营,并且与草原人发生过几场遭遇战的实情。
  离开瘦岩县的时候,他把合乐和莲实都留在了那里,方便照顾沈徽的起居,现在他只是一个普通小兵而已,除了休息日能悄悄回元帅府拿信寄信,其他时候都是睡在军营的大通铺里。
  把信交托给管家,请他帮忙寄出去。
  殷盛乐打包好铠甲,将长刀挂在腰上,还从厨房顺走一包肉干,想象着收到狼牙项链时沈徽的表情,脚步轻快地恨不能飞起来。
  而当信件终于送到沈徽手上时已经是半个月后了,他扎着头发,穿了身跟气质很不相符短打粗布衣裳,灰扑扑地跟众人蹲在地头分辨各种土壤。
  他拿着信件一目十行地看完,越看,眉头越是紧蹙。
  随信而来的那两家工匠小心窥探他的脸色。
  只见哪怕满面尘土也不掩俊秀的男人双眉倏然舒展开来,轻轻摇头,长叹一声:“......傻子。”
  *
  作者有话要说:
  乐乐:阿徽我们这儿现在还没仗打,可安全了!这是我从草原人那里抢来的狼牙项链你喜欢吗?
  阿徽:......
  默默给这小傻子准备起了伤药。
  六美人的手都还没能摸上呢……万贵妃……
  朕不行,朕承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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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0章 你猜你会遇到谁
  皑皑雪原一片空寂。
  今年西北草原上的大雪已经足足下了一个月, 厚厚的积雪将草原人的骑兵彻底地困在了部落里。
  从急速降温的时候,这些草原人就纠集了军队,对着黑石城极其周边地区发动劫掠, 然而大殷的西北军将整个防线守得死死的,哪怕草原人的骑兵凶悍无比, 也鲜少能在两军的交战中捞到太多好处。
  他们不懂得耕种,逐水草而居, 若牛羊养得好, 那今年的深冬也不会难过到哪儿去, 然而可惜的是,在今年的秋天, 草原上的牛羊爆发了一场疫病, 迫使草原人们不得不为了活过这个冬天而向着殷朝挥起弯刀——若抢不来粮食, 横竖也逃不过一个死, 还不如搏一搏呢。
  从前朝开始, 草原人跟中原人的关系就不怎么好,和睦时能牵着牛羊在黑石城下摆出十里长街, 一转头却又会骑上战马对着昨日还热络交易的人挥舞屠刀。
  “这雪下得越大,草原人就会越凶残。”一个身形高大,留着一圈络腮胡的男子穿着涂黑的轻甲, 皮甲的边缘冒出些绒绒的皮毛,他从地里抓了把雪放进嘴里嘎吱嘎吱地嚼了几下,“不过再过上十天半个月的,他们就神气不起来了,起码能安静到明年春末, 雪都化开的时候。”
  络腮胡男身后跟着一个十人的小队, 身上都穿着深色的皮甲, 在没过膝盖的雪地里艰难前行着:“其实黑石城那边跟更北边的情况比起来已经好了不少了,草原人每年都要冻死许多,有的时候,咱们派出去的斥候不是遇上敌人了回不来,而是......”
  他停顿了片刻,往自己身后的某个方向看了一眼,才继续说道:“情况最糟糕的时候,就连黑石城里头也冻死过不少人,柴火又不够用,不过今年多亏了阿七你带着司造营搞得那个什么土炕和蜂窝煤,土炕暖和,蜂窝煤抗烧,兄弟们今冬过得暖和,可都多亏你了。”
  “李大哥可别夸我。”“沈七”——殷盛乐身上也是和他一模一样的打扮,“大家都知道,我是南方人,最受不得冻了,才在这上面多花了些心思而已。”
  “何况大家都是同袍兄弟,这些东西只要能真的帮上兄弟们的忙,我就开心了。”他的肤色比刚刚来的时候变得深了许多,眉目也长得更加硬朗英挺,肩膀宽阔,长臂有力。
  仿佛从那个娇养在皇城里的小少年的身体里跃出来一只矫健强壮的黑豹。
  “沈兄弟太客气了哈哈哈!”殷盛乐身后一个壮汉往他的肩膀上拍了一把,“我们来这儿这么多年了,也没能想出来这么好的法子取暖,还是你们读过书的脑瓜子灵光。”
  先前那个络腮胡男人,也就是李武毅的大哥,李风息跟着乐起来:“你说话总是文绉绉的,我听我家老二说,你还有个哥哥,是个读书人,还是几年前的探花郎?”
  “倘若李大哥说的,是瘦岩县的沈县令的话,那确实是我的——哥哥,没错。”殷盛乐黝黑的双眼上头,两道利剑一样的浓眉顿时飞扬起来。
  瞧他满脸得意的模样,李风息捋着胡子,夸道:“你们兄弟两个,都是能人啊。”
  沈徽在瘦岩县多次实验后烧出了瓷,在殷盛乐剩下不多的化学知识的帮助下,将原本的白瓷烧成了五颜六色的彩瓷,无论是大殷内部,还是周边的小国、部落,都对这种色彩艳丽的瓷器十分欢迎。
  如今的瘦岩县已经不再是殷盛乐刚刚来北边时见到的那副穷酸模样了,外出闯荡的年轻人们也渐渐回乡发展,那座晃晃悠悠似乎随时都会倒塌在寒风里的县衙也彻底地修整一新,就连乔知新等几个穷兮兮的捕快现在也都有了体面模样。
  王二狗子和赵三都已经成亲了。
  这大半年的时间里,沈徽拿着卖瓷的钱把瘦岩县从头到尾都翻修了一遍,还向朝廷申请建立了驿站,盖起酒楼茶馆,成了往西北方向去的旅人行商以及军队最常落脚的地方之一。
  而殷盛乐自然也没让自己落下,原本,在有战事的时候,武官就是最好晋升的了,今年因为天气严寒,草原人频频犯边,殷盛乐从小在习武上就比较有天赋,而在离开了沈徽,心中的躁郁无人可以安抚的时候,上战场杀敌,就成了他最佳的宣泄途径。
  他杀敌多,官职升得便很快,某次还冲入敌营生擒了一个部落的首领——就是那个被他抢了狼牙项链的家伙——这个首领最后的下场是被割了脑袋挂在黑石城城墙上示威,而他的脑袋也给殷盛乐换来了一个三百人的队伍。
  他现在已经是从七品的校尉,离沈徽这个县令还差了半品。
  “话说回来,李大哥,咱们这是去哪儿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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