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很长时间了吧?”我故作轻松地走上前。
温小花闻声回头,站起来书包就“啪嗒”掉地上:“没有,我也才刚到!这次我可有听你的,做完试卷检查了一遍,不过还是提前交卷了,否则又得被堵着没完没了地问答案了~”
我小吃了一惊,没想到他把我那时的气话都记在心上了,但是我能说什么呢?只有苦笑,是我让你考完检查的,可你知不知道你检查一遍,我就更加没有一点机会了。
“走吧。”温小花捡起书包走过来,那根狗尾巴草还挂在书包链上,在微风里偷偷地扬着头。
我心想也不用考赢他的,只要还是第二就好了吧。
第二天又是陀螺样紧锣密鼓的一天,考完上午的两科,终于只剩下最后一科物理了,算是我最拿手的科目,试卷拿到手我飞快地扫了一遍,考试前穆老和我们说这次物理考试题出得难,原来并不是唬我们的。教室里不时传来两声棘手的啧啧声,我却反而放下心来,之前没能十拿九稳的,现在就在物理上扳回来吧。
我以为这会是我考得最轻松的一科,然而结果却令我始料未及。
一个人累到极限时又突然放松下来会怎样?
前段日子没日没夜地练球,还要帮篮球队补习,出院后这几天我每天彻夜备考到凌晨三点,好不容易熬过了最没有把握的化学,大概打死我我也想不到,有一天我竟会在自己最拿手的物理考场上睡过去。
我不知道我睡了多久,监考老师提醒时间时我才猛然惊醒,这时离考试结束只有不到二十分钟了,而我还有大半页的题目一个字都没写!
任凭我再如何奋笔疾书也无济于事,最后几分钟我审题审得目不交睫,眼睛都快刺痛出眼泪了,考试结束的铃声还是准时响了,监考老师让停笔交卷,我终于也体会到了试卷写不完的惊慌。题目太难了,没有做完的人毕竟是大多数,尽管监考老师不断在催,还是有人抓紧最后几秒妄图蒙对一道选择题。
待到监考老师走下来,从我手下收走试卷时,我还有一整道大题,只动笔写了个开头。
监考老师收齐试卷走上讲台,在考生们交错的身影和怨声载道的抱怨声中,我看见了门外等着我的温小花。
我不知该怎么形容他此刻的表情,我感觉自己好像被判了死刑。
第53章
一周后,穆老把我叫去了办公室。
这天下着小雨,办公室里没有别人,穆老走到饮水机前泡了杯茶,我盯着那只熟悉的老式茶杯,那次月考,我在办公室里不要命地叫板温小花的时候,这只茶杯也忠实地放在老位置。
“魏天,我们班里你一直是最让我放心的,如果不是有这个必要,我也不想把你叫来。”穆老坐下来叹了口气,示意我也坐下,“今天咱们就谈个心,没别的,你坐吧。”
我在靠窗的位置坐下,雨水的气息怕打着我的脸颊,冰凉凉的。
“像温凡那种活法,我也知道很吸引人,”穆老缓缓开口,看着窗外,“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想干什么就能干成什么,有大把的时间挥霍,随心所欲地生活,谁不想这样啊……可是我们毕竟和他不是一种人,你懂我的意思吗?”
我懂,老师,我一直都懂,可是……
“魏天,你扪心自问,你真的喜欢他那种活法吗?逃课,打篮球,养蜘蛛……还有什么,你真的喜欢吗,你又真的适合吗?桀骜不驯是令人羡慕,但有些人却更适合脚踏实地地活着,这也是一种很美好的人生态度,温凡那样的人,你和我,我们大家当风景线一样看看就好了……”
穆老的声音夹在淅淅沥沥的雨落声中,听在耳里无端端地有了几分禅意,我的眼光却飘向了窗外。
温小花就站在楼下的榜单前,从我进办公室起,他就一直在那儿。雨淋得他整个人都渺小了一圈。
这是有生以来头一次,我没有第一时间去看榜。看着温小花淋着雨站在那里,看着我们之间原形毕露的排名,我就难过得无以复加。为什么那么努力想要守住的,往往都守不住?
离开穆老的办公室,我去了布告栏,被大雨淋得一声不吭的温小花转头看见了我。
“没关系,你是睡着了,”他说着笑了一下,“下次还能拿第一的。”
“我知道你找穆老要了我的试卷去看,你应该知道就算那些被睡觉耽搁的题目我全都答上,我也进不了前五。”我说,“这就是我,在不加倍努力,不花比你更多的时间,更多的精力的时候,真实的水平。”
温小花张口想说什么,我打断他:“温凡,我们都别自欺欺人了,我和你是不一样的,我根本不是你那样的天才。”
“怎么不是?我觉得你就是,魏天,你是第一个考赢我的人……”
“那次只是侥幸,是你自己粗心大意我才……”
“我不管你怎么赢的,赢了我你就是我认定的天才!”温小花任性起来也是没治的,根本不准我插话,“如果你和我不一样,为什么我你总是知道我心里在想什么?为什么和我喜欢看一样的漫画,喜欢我养的八王爷,喜欢我养的总司君?还有这副眼镜,从小到大我买的东西就没人喜欢过,只有你愿意天天戴着!”
雨下大了,他在我眼睛里整个人都花得面目模糊。“那是因为你喜欢。”我说,“可我喜欢的东西你会喜欢吗?”
“为什么不会?你喜欢漫威的超级英雄,我把所有电影都补齐了,你喜欢打乒乓,我就去学乒乓球——”
“我喜欢男生,你也会喜欢吗?”
温小花哑然地看着我。
刚说出来我就后悔了,感情用事不像我,我明明一心一意想留给他一个贴着“世上第一好友”标签的魏天,一个当他在回忆起时会说“虽然我们在一起只有不到一学期,但默契得就像在一起好多年”的魏天的……
我迅速转身离去,害怕他会突然叫住我,好在并没有。大雨声渐渐湮没了身后的气息,我闭着眼想就这样吧,这种突如其来的坦白,甚至算不上表白,也算是我给自己这九年最后的交代吧。
事到如今我多羡慕马勉,能抱持着单纯的友情陪在他身边,永远做温小爷的脑残粉。
对不起,温小花,我本来不想告诉你,不想让你觉得恶心。但如果你真的会觉得恶心,如果这样就能让我们彻底分道扬镳,那么现在告诉你总比等有一天你谈恋爱了,结婚了,成家了,再告诉你更好。
我太害怕自己继续联系你,继续回来看你,我没有一辈子瞒着你不让你知道的信心,因为即使你恋爱了,结婚了,成家了,我也不会恋爱,结婚,成家,总有一天你会什么都知道的。
但是真的,你要是不会觉得恶心就好了。
放假的那天篮球队决定聚餐,我借口家里有事,没有参加。下午爸妈都走了,房子里只有光秃秃的家具,相片取掉了,电脑打包了,能带走的都带走了,不能带走的只能留给别人。我仰头看着安静的天花板,心里又空又静。
我没和爸妈一起走,放假了,说我想回一趟奶奶家,爸妈也答应了。
火车时刻在下午三点,背上背包,站在玄关,最后看了一眼熟悉的客厅,带上门。门一合拢,外面哗哗的雨声就袭来,还好我不像温小花,总是记着带伞的。
在楼下餐馆点了份炒饭,边吃边看桌上的菜单,我忽然记起来,温小花的爸妈前天好像是又飞去墨尔本了。
“老板,”我举着菜单回头问,“你们送外卖吗?”
将外卖的单子塞到温小花门下,我蹲看着透着一丝丝微光的门底,也不知道房间里乱成什么样子,不知道温小花会不会连踩好几个脚印,等踩得乌漆抹黑了才发现这张外卖单。把雨伞挂在他家门把手上时,我不禁笑着想。
别淋雨了,你已经不是小时候那个金刚不坏之身了。
从城里到奶奶住的外县只要个把钟头的车程。再没有比独自一人坐火车,还浑身湿透更闷的事了,雨水泼在车窗上,我看着窗外的风景从繁华的都市慢慢过渡到葱绿的麦田,仿佛九年的时光在飞速倒退。可惜我却没有办法跟着它们退回去。
坐在我对面的是一对大学生情侣,男生和女生偶尔笑闹,亲昵之情溢于言表,女生个性到底还是比较羞赧一点吧,忽然用手肘撞男生:“哎,你手机在响!”
男生转头看身旁:“不是我的。”
女生才突然朝我看过来,好心地提醒:“同学,是不是你手机在响啊?”
我才认出这分明就是我的电话铃声,说了声“谢谢”连忙翻起背包来。
明明不该期待的,但我好像有预感,这就会是那个我不该期待的电话。
我妈常说我没收拾,她每次这么说的时候我就会心想那是因为你没见过温小花,他连自己都会搞丢,要是温妈妈带他出去旅行时没把他塞拉杆箱里,他分分钟都能出现在失物招领处,可是现在却不得不承认妈妈关于自己儿子的判断总是不会错的,背包里的东西好像中了复制的咒语,变得又多又杂,手机压在最里面,越是慌张,越是怎么都找不着。
手机铃已经孤零零响了很久,我还没翻出手机,忽然又响起了嘟嘟嘟电量不足的警告,我心头一急,干脆把背包一提,差点要都倾倒出来的时候,终于瞄到了亮着的屏幕,手机却在这时因为没电被迫关机了。
我放下手机,徒然地靠了回去。
我甚至不知道这个电话是不是温小花打来的。
手机的下方放着一卷笔记本,是那只我用透明胶布卷成的丑丑的笔筒。
我将笔筒抽出来,一圈圈小心拆开胶布,翻开笔记本第一页,上面是温小花特意为我写的解题步骤,在他那一手蚂蚁爬的烂字里,这一页无疑端正得就像是最精英的蚂蚁爬出来的。
翻到笔记本后面,在最后一页,还有几行端端正正的蚂蚁爬小字:
魏天同学,很抱歉那个时候在办公室对你说了那些混账话,很抱歉作为你的同班同学却一直忽视你的存在!希望你不要怪我,因为这次我是真的很努力想和你做朋友!如果你原谅我了,请填下你的联络方式吧!
这些是我的
姓名:温凡
手机/微信号
住址:夏华花园甘源郡7单元18-1
from希望和你成为朋友的温凡
……就像一只急着献宝的松鼠。
我红着眼眶合上了笔记本。
***
下了火车,迎面扑来清爽的风,上一次来奶奶家还是去年除夕,来去匆匆也没好好回顾老家的模样,现在走出火车站,只觉得这个镇子大概永远都是老样子,大片空旷的田野山林,建筑物都挨不伶仃地散布其间,橙色的晚霞也仿佛不在天边,而是穿过田埂,越过山头就能抵达的存在。
小镇的天好像都是矮的,踮起脚尖就能碰到。
从火车站到奶奶家还颇有一段距离,我在路边等公车,候了二十分钟也没见车来,看现在时间也还早,就干脆决定步行了。小时候也常这么从车站走回奶奶家,假装自己活在古代,是一个流浪的吟游诗人。那时候一起玩耍,结伴流浪的小伙伴,也不知道现在都在哪里。
和奶奶在一起度过的童年无忧无虑,被爸妈接去城里时我还百般不情愿,却没想到会在城里遇见温小花。
马路两旁都是大片的麦田,不算平整的路上偶尔有中学生骑着自行车“嘎吱嘎吱”地经过,我望着单车少年远去的背影,有骑车的少年
朝我回过头来,又回应同伴的呼声转过头去。若是现在遇见从前的玩伴,八成也认不出我了吧。当他们依然在田间嬉戏时,我却身在好几百公里外的大城市,默默跟在一个叫温小花的熊孩子身后,被他气得吃不下饭睡不着觉,晚上做梦还要担心他带着他的毛毛虫来攻击,却又为和他说了两句话沾沾自喜。
再也没有无忧无虑过,心情变成了一枚刻着温小花头像的硬币,正面是开心,背面是烦恼。
细想想,袁冬说的真对,生命里也不是没出现过别的可能,然而别的同学永远只是同学,可以是关系一般的同学,也可以是关系比较好的同学,但我从未把他们当做“朋友”,从没想过把他们和温小花放在同一个位置。这到底是一种遗憾,还是幸福呢?
读小学那会儿,也有同学约我放学后去溜冰,但我情愿去公园看温小花满手脏兮兮地抓虫子,从树上滑下来坐个结实的屁墩,上初中的时候,也有同学约我去看明星的签唱会,但我总觉得看温小花偷偷自学三步上篮,用篮球一次次砸自己的脸更有趣,所以也都拒绝了。
这么多年我无意间挥霍掉的橄榄枝,都够建起一座鸟巢了吧。亏我还同情温小花,其实我才是应该要被同情的那个。
霞光照在路边一大片水潭上,波光粼粼,再不多远就到奶奶家了,这时忽然听见前方有人在喊着什么。一个扎羊角辫的小姑娘从路肩处爬上来,高举起双手朝我的方向大力挥舞着,求助的声音里带着哭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