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风雾里——觅芽子

作者:觅芽子  录入:05-27

  傍晚六点,夜色才刚刚降临,十一月的昌京外头的风已经能冻坏人的耳朵,夜场里面却温暖如春。还未开场的舞台上零散地站着几个人,调试音响和吉他。舞台下椅子还依然反放着,晦暗的角落里高板凳上坐了个瘦小的姑娘,单薄的短款牛仔外套,刚到锁骨的中发,眼睛光亮亮地像是对开空窗里落下的月光。
  一个长发男人拿着把吉他路过她,朝她打了个招呼,“哟,小粥,又来陪阿商演出呢。”
  陈粥抬头看了一眼舞台上那个低着头安静的调着吉他的姑娘,点了点头,“是啊,阿商第一次来这里演出,我当然要来。”
  舞台上听到声音的阿商放下吉他,超台下走过来,对陈粥说到:“冷不冷,去化妆间吧,化妆间有暖气。”
  “不用。”陈粥摇摇头,“我看这地方装修的这么好,老板估计大方,可能一会儿就开暖气了,我不冷。”
  阿商没多劝,只是点点头,“等会儿,你就坐在台下,别乱走动,这家老板不是普通人,真要有人惹你,你先忍着,今天场子特殊,我不好像以前一样,能当场就给你讨回公道来,等出了场子,我再给出气。”
  “知道了阿商姐,上次是意外,我保证,我今天一定不会惹事的。”
  眼前有着清冷狭长眸子的女生这才放心,她于是又起身要向台上走去。
  “等等——”陈粥伸手,拉住阿商的衣角,“阿商,带薄荷糖了吗?”
  阿商从兜里掏出两颗,递给她,“怎么,还是睡不好吗?”
  “没有啊。”陈粥解开薄荷糖汇聚灯光的璀璨外衣,“我最近睡的挺好的。”
  “我还不知道你,没睡好没精神就想吃糖,小粥,你早点回去吧。”
  “回去真的很无聊啊。”陈粥嚼着糖,晃着脚笑的没心没肺,“免费的演唱会可以听,不听白不听咯。”
  阿商没多说,由着她,去做演出前的准备工作了。
  不过半小时,设备调试的差不多了,阿商随意的开了开嗓子,唱了一首。
  陈粥在下面安静的听着,她的声音从来都是这么好听和自由,跟她慵懒的自然卷发一样,轻飘飘地悬在浮光下的尘嚣里。
  陈粥白色的板鞋踩在高脚凳上,随着吉他扫弦的声音伴着女生微哑的嗓音下,一下一下地打着节拍。
  她在夜色旖旎里突然看到阿商额头下的伤疤,灯影打过,那是让人难以察觉的新伤,陈粥脚上的节拍突然错乱,这让她不由地想到那些混乱的画面。
  刚巧一曲暖场曲毕,音乐戛然而止,阿商和乐队去了化妆室。陈粥一个人坐在那儿,听到身后传来一阵高跟鞋的声音,她抬头看了看时间,整好八点。她随即熟练地把身子转了九十度,给身后的人让出位置来。
  果不其然,身后十几个踩着十几厘米高跟鞋的姑娘依次过来,她们顶着厚重的粉底,刷着长长的睫毛,涂着当年最红的咬唇妆,在未打开的霓虹夜色灯中难掩疲惫。
  “热场子”的姑娘到齐了,难以看出年岁的酒托班子也依次上场。他们一来后,酒场就开始有了开业的热闹气氛,高挑清凉的姑娘在那夜场里有规律的散落,像极了被困在斗兽场里的猎物。
  嘴闲的开始叼了根烟,在夜场里吞云吐雾。陈粥找了个通风的地方,坐在那儿。
  说来也奇怪,她突兀地出现在那里,融不进这无距离的男女社交中。她既不是来工作的,更不是来消遣的,甚至场子里点燃起的二手烟,舞池里响起的劲爆的音乐,都让她不自觉地想要远离,可身体却还是鬼迷心窍般地沉迷在霓虹夜色里,比起紧锣密鼓的白天,夜里,常常让她更有安全感。
  陈粥的手肘最先被碰到,继而慌慌张张出现一个女人,阿商跟她说过,这个女人叫烟儿姐,是个业绩不错的酒托,但最近躲一个富商的正室躲的紧。
  舞台上灯光已经打亮,陈粥看到已经换好妆发的阿商站在舞台上。
  她穿的依旧是阿商最讨厌的那一身。
  短裙只到她的大腿根,跟陈粥那天第一次见到的时候一样,半透明的黑色包裹着她修长的腿,站在台上的时候,收起她的骄傲,抵着头颅,手下拨片一动,空灵的声音就响起来。
  陈粥看到她低垂的眉眼下掩盖不住的淤青。
  这头,陈粥身边的人依旧面色紧张地过来,环顾四周,一脸恳切,“妹子,能帮姐应付个场子吗,帮我送酒过去就行,就帮客人倒酒不用喝,我跟你保证,楼上那桌客人,都是显赫的身份高素养出身的,他们也看不上咱们,不会动手动脚的,”
  陈粥:“那儿空着的姐姐不多得是吗,你应该去找他们。”
  “找了他们,那楼上的客人这以后就没我什么事了,你不一样,你跟阿商来的,咱们没有直接的利益关系,但我今天真的有急事,你能不能帮个忙,今天提成都给你,你看,酒都点好了,全是名贵的酒。”
  陈粥眼神扫过酒单,在那儿看到了一瓶路易十三。
  喉口不由得浮现一年前的那个味道,辛辣、刺鼻、难以抑制的后劲。
  面前的女人看着陈粥只是扫过一眼,目光又回到了舞台上唱歌的那个女生身上,她态度迟缓,显然是在犹豫。
  她加紧攻势,“妹子,姐跟你说实话,楼上的人今晚的一场抽出,比过舞台上唱一晚,也就阿商心高气傲,我要有她这样的条件,昌京北郊一套房也就一年半的事,还应得着她这样,一句一句地唱吗?”
  陈粥听到这儿,回头,“提成真给我?”
  “真给你。我发誓,立刻就能结,你要不相信,我现在就带你去跟领班说,要不是真突然知道消息,那杀千刀的女人要过来闹事,我也不能舍得这就走,对姐来说,避风头比赚钱重要多了。”
  陈粥再看了一眼舞台上的人,2013年的望滩还回荡着似王菲般空灵的嗓音
  “良辰美景奈何天,为谁辛苦为谁甜。”
  她用舌尖把薄荷糖往左边牙床上一抵,从高椅子上跳下来,拿过她手里的酒单,“行,现结。”
  *
  陈粥换上店里的那双黑色的不合脚的漆皮黑鞋,A子短裙下是透肉的黑色丝袜,她别扭地把裙子往下抻了抻,跟上前头的队伍。
  她跟着几个姑娘进了后门之后,折转了几次后进入一个弯弯绕绕的楼梯,进来之后,陈粥才发现,不带手机去客人房里竟然是一个墨守成规心照不宣的规矩,进去前竟然还会有安检。陈粥前面的那个姑娘好像跟烟儿熟,怕她害怕还回头宽慰到她:只是为了保护客人隐私,你放心,不会有什么危险的。但陈粥觉得,虽然不至于她进去之后就跟恐怖小说里说的,醒来后发现自己五脏不全地躺在装满冰块的浴缸里,但这钱自然是估计没有烟儿姐讲的那么好赚。
  楼梯近乎悬空,每一节都突兀地卡入灰黑色的建筑里,像是精美的城堡画纸被一个孩童拿着手里潦草的蜡笔,随意添置了几笔,这才有了这反人类的设计。
  陈粥踏入楼梯上,楼梯之间的间歇留置很大,微微低头就能看见楼下的光景,只是无数循环的楼梯让她有些眩晕,本就有些恐高的她只得抬头,深吸一口气,目视前方。
  等到上了七八层楼后,他们排队站在电梯口等,这会儿,楼上的“客人”点的酒才上来。
  陈粥站在那儿想:到底酒比她们精贵些,酒能坐电梯,他们还得走上来。
  “都麻利点,虽说给你们对讲机了,但是机灵点,尤其是那几个新人,别屁大点事就哭哭啼啼的,被摸一下怎么了,也不想想为什么酒卖这么贵,老规矩,销冠加提成。”
  主管的人一说完,几个姑娘心照不宣的沉默着一哄而散。
  陈粥拿过自己的推车和酒单,按照房号,找到属于她的那个房间。
  长廊尽头的隐蔽处,把喧嚣的灯火留在外面,入门前做了一个立面的镜子,陈粥看着镜子里的人穿了一身黑色制服,裸黑色袜子装点着的陌生的自己,这才明显感觉到麻木的神经末梢上传来肾上腺素的分泌的感觉,惊悚中带着刺激。
  她越发发现自己对这种荒唐又充满未知的事情上瘾,发现自己骨子里其实是个叛逆的人,就像她一年半前经历过的一样,总觉得未知中总是充满诱惑,她也能因此得到一些馈赠。但阿商却说,她不该做这种大胆又危险的事情,一年半前那是幸运,是未知领域中的厄运小姐放他一马,才可以全身而退,但人不会每次都这么幸运。
  可是癖好和瘾头,哪有那么容易就戒断。
  她拿出酒水单,按照烟儿姐说的那样对着扫描仪扫着水单上的二维码,里面会有语音提示,客人准许了,她才能进去。
  厚重的盔甲门自动缓缓打开,漫天的烟雾从里面蔓延出来,陈粥弯着腰,跌进这片青白色氤氲,却在一度怀疑自己是不是幻想过了头地发现,她真真切切地跌进对面男人那一对笑意盈盈的深情眼里。
  他单手慵懒地放在白玉色的沙发上,手中夹着细长的烟,她观察过很多东西燃烧后的白烟的样子,各式各样,有机物足够张扬却太熏人,纤维低调却烟雾消散太快。
  世界上没有一种烟,能够像从他指缝里慢悠悠腾起的那样,悠长看似无骨,却又孑然连绵。
  。
  作者有话说:
  相逢啦。相逢后的篇章沈老板会更“直接一些”,也更偏向于成人故事。
  可期待。
  “良辰美景奈何天,为谁辛苦为谁甜。”—王菲《致青春》2013年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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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第 12 章
  ◎什么时候学会的给男人系领带?◎
  她看到他的第一眼,就认出来了。
  陈粥嘴唇不自觉地微微颤抖,那一刻,她没有听到自己的声音,但是沈方易三个字却不由的从自己的脑中出现,阴魂不散。
  果然,未知之所以刺激,是因为它如同双面硬币一般总能带来赌注般的结果,只不过这次遇上的是幸运女神还是厄运小姐,却无从知晓了。
  桌子旁的其他人催促着她开酒,陈粥收回眼神,她从酒水柜里拿出开瓶器,深吸一口气,试图稳住情绪,可手还是出卖了自己,开瓶器长了腿一样从推车中溜走,穿过光面、绒面、漆面的高跟鞋头组成的尖锐丛林里,最后来到他的脚边。
  “怎么回事,开个酒也开不好……”
  周边传来没有耐心的谩骂,说她磨叽、生疏,这丢在地上的东西,还怎么用。
  她说着抱歉,弯着腰地叹了一口气,不怎么喜欢命运跟她开的这个玩笑。
  陈粥要弯腰的时候得费力地用手抻住后面的裙子,以防春光泄露在旖旎的夜里。
  她正要弯腰下去的时候,地上的开瓶器却被捞起,轻巧地滚落到他的手心里,他一开口,熟悉的声音像是从后颅脑传来,连带着震动她的耳蜗。
  他笑着对屋子里近乎醉生梦死那群人说到,“不过是个开瓶器,用开水烫了就能用,为难一个小姑娘干什么。”
  继而他把东西递给陈粥,眯着眼往嘴里送着烟,深陷的眼窝里如从前一样,盛满病态的贵气,“拿好了,再掉,你得自己捡。”
  陈粥麻木地拿过开瓶器,说着谢,转身专心开酒。
  一年半太久了,他显然已经忘记她了。
  她从十八变成十九。
  从见到夜店网吧绕着走的好学生变成了老师同学口中的另类人。

  从憧憬绰约变成了淡漠乖张。
  从不会面对离别到现在能坦然接受疏远。
  一年半,足够改变太多了。
  她只不过是他漫长人生岁月中的一个插曲,就像她路过春天看到的一株野草花,当即觉得美,再过两天,见到另一朵,从来就不记得自己见过的上一朵被自己称赞美丽的花是不是已经凋谢了。
  陈粥恢复镇定,跟阿商混迹酒场一年,她开瓶酒,游刃有余。
  依旧是典藏款的路易十三,不兑任何冰块和佐酒的浓烈扑鼻而来。
  她拿过去,柔声道,“先生,您的酒。”
  他身边的姑娘随即接过。
  陈粥站在那儿,突然知道了烟姐说的,今晚的生意好做,都是正经的客人,不会对她们动手动脚的意思了。
  接过陈粥酒杯的那个女孩,陈粥之前在电视上见过。
  那会儿,有个非常热播的古装仙侠剧,她班上有个男生,凌晨两点就排队等在机场,为的就是亲眼见一面他的女神。他应该从来都不知道,他的女神现在正柔情蜜意地端着一杯酒,讨好着身边慵懒的男人。
  这也是陈粥来昌京的一年多知道的,原来人类的世界本质上和动物的世界一模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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