唉!
一想起这事我就觉得分外郁卒。
都怪死老哥,既然记得打电话,为什么不在我喝饮料之前打呢?对,他一定是打电话看热闹看我出糗的!
臭老哥!死老哥!坏人老哥!
胡乱擦拭一番,穿了肥肥的睡衣走进餐厅,我在餐桌旁呆住。
桌子上整齐的放着碟子和杯子,一个碟子里放着四个煎蛋,像饼一样一层层重叠着垒起来,金煌煌的像太阳,没有一点煎焦的痕迹,比妈妈煎得还好。
比一般玻璃杯粗两圈高一倍的杯子里是满满的木瓜牛奶,比我喝了十几年的都新鲜美味的样子。
在杯子旁边还有一玻璃瓶的腌渍小黄瓜!
桌子的对面坐着司徒炎恩,他的碟子里是烤面包,杯子里是麦片牛奶。
他眨眨眼睛:“尝一尝吧,试试我的手艺怎么样?”
我坐下,看着那太阳一般的煎蛋眼睛发酸,珍珠般的泪水就在眼眶里转来转去,直到眼前的一切都变得模糊。
“哟,你还真是多愁善感,一顿早餐就能让掉金豆子啊?”司徒炎恩带着调侃的语气开着玩笑。
“呜……你怎么知道我喜欢这样的早餐?”
不错,我感动,非常感动,因为这四个煎蛋、一大杯木瓜牛奶是从初中开始妈妈给我做的早餐的模板,几年来一直没变,在我来B市的那天早晨,妈妈也是给我做的这样的早饭。
煎蛋要做四个,是因为我块头大消耗多,牛奶是为了补充足够的营养,而加入木瓜汁是为了美容,腌渍小黄瓜是不喜欢甜食的我,每天早晨必须吃的咸食。
呜呜呜……没想到在离家几百里的地方,还能吃到这样的早餐!
“吃吧吃吧,煎蛋要趁热才好吃。”司徒炎恩笑眯眯的说。
真是一个完美无缺的一号,我边咬煎蛋边感动得一塌糊涂,同时也更坚定了我要追他追到底的决心。
“今天有什么安排吗?”司徒炎恩继续笑眯眯的问。
“我?”我歪着头想,“我想去买衣服。”
“还要买?阿守不是帮你买了很多吗?”
“他买的那些都太古板了,我想买些时尚的,我可不想太老土。”我边喝牛奶,别哼哼着说。
司徒炎恩笑起来:“你知道什么是时尚?你所谓的时尚是指街头风尚吧?”
“街头怎么啦?巴黎、米兰、伦敦的服装设计师还要从街头打扮中寻找灵感呢。”
司徒炎恩摇了摇头:“那钱呢?你没钱怎么买?”
我顿时哑口无言,该死的老哥,让我在一号面前一点都没面子!
“唉!”司徒炎恩长长的叹息一声,“都不知道你们兄弟在想什么?你是身在福中不知福,阿守是好心都被当成驴肝肺。”
“他有什么好心了?”我瞪他一眼,“你干吗总为他说话啊?他也不想想,我年纪轻轻的,正是花钱的好时候,此时不花还待何时?青春时节不潇洒一次,难道还要等到白发苍苍了不成?我知道他觉得爸爸妈妈挣一点钱不容易,不能挥霍掉,可是那信用卡中的钱,大部分是我自己在暑假期间打工赚来的耶!”
“哦?”司徒炎恩眼睛一亮,明显吃了一惊,“是你自己赚来的?”
“那当然!”
真是充满骄傲自豪感呀,哇哈哈哈哈……
“想不到。”司徒炎恩微微一笑,“你真是让我的惊讶层出不穷。对了,还记得我跟你讲过的我的理想吗?”
“当然记得,你说要寻找幸福。”
乖乖大熊,请你娶我吧,我一定会让你幸福的,啊呜……
“我今天对幸福又有了另外一层的体验。”司徒炎恩认真的说。
“哦?”
不会是因为和我共进早餐吧?哇哈哈哈哈……我就说嘛,和我在一起,绝对会保证你幸福的!
“幸福就是一个人愿意为你做任何事,却永远不让你发现他的辛苦。”
我喝完最后一口牛奶,仔细思索这句话的含义:“什么意思?”
是想我为他付出吗?没问题,所谓日久见人心,路遥知马力,在以后的日子里,就等我热情的奉献吧!
“没什么意思。”司徒炎恩居然卖去关子,“不过,我不习惯说谎话,虽然很想说这美美的早餐是我做的,实际上却是你老哥一早爬起来折腾的。”
啊呜……臭老哥,臭老哥,臭老哥,臭老哥,骂你一万遍,今天不是有个很重要的案子要开庭吗?干吗还要起那么早费劲做这种东西?天生的劳碌命,你这样做我也不会感激你的,绝对不会!
真的不会……
我最讨厌别人的糖衣炮弹了!
好心的司徒炎恩最终还是陪着我去逛街,因为到明天就是我到学校报道的时间,过了今朝,以后都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这样玩了。
“你不用工作的吗?如果耽搁了你的工作就不好意思了。”虽然跟心仪的人走在一起非常快乐,我还是会考虑到对方的处境。
“没关系,今天是周六啊,再说,我的工作一周也就三天,很轻松的。”司徒炎恩笑笑。
“可以问你是什么工作吗?”知己知彼才能百战不殆,我一定要详细了解大熊的身世背景以及喜好厌憎。
“DJ。”司徒炎恩眉毛一挑,“知道吗?”
“当然!通过机器把数首歌曲融合在一起,形成自己独特的音乐风格,并且还能制造出迪厅里的热闹气氛,调动起大家的跳舞激情,这样的人就被称为DJ。”
“哟呵,你懂得还真不少。”
“不多不多,这也是为了实现我理想,充实零号完美的内在而付出的努力。”我谦虚的很。
“臭小子,看你这样子,真想狠狠揍你一顿。”司徒炎恩哭笑不得的说,“你理解的意思太狭隘了,虽然那是严格意义上的DJ定义。我主要的工作是在电台,从周二到周四主持音乐档栏目,只有周六晚上才在迪厅客串一次。”
“真想去看看,你工作的时候一定很帅!”我充满了憧憬,电台DJ,不知道他主持的什么节目,以后我一定准时收听。
“好!今天晚上我们就去玩玩好了,正好我今天晚上有节目。”司徒炎恩笑起来。
“耶!”
“不过,事先我必须跟你申明一件事。”司徒炎恩的声音压低了,示意我凑过去。
哦,光天化日之下,两个大男人还要咬耳朵,难、道、他、也、喜、欢、我?
我心砰砰跳的凑过去,脸红红的发烧。
司徒炎恩说:“我在追你的哥哥,为我加油吧!”
世界上最痛苦的事是什么?
世界上最痛苦的事是你所爱的人告诉你,他也爱着一个人,那个人却不是你。
世界上最痛苦的事是你所爱的人告诉你,他也爱着一个人,那个人却不是你,而正是你最最最痛恨的那个家伙。
所以,世上最命苦的孩子其实不是阿拉法特,而是我这个喜欢上一个喜欢着别人的人的可怜虫。
迪厅里放着令人心碎的音乐,我瘫坐在椅子上,身体仿佛棉花糖一般。
百无聊赖,我开始一边盯着那帅帅的DJ司徒炎恩,一边思考为什么他可以那么充满男人魅力。得出的结果是‘丝绒俱乐部’选择司徒炎恩做DJ,是为了让顾客感到昂贵的消费还是物有所值的。
或许是我的眼神过于肆无忌惮,当一位服务生发现我的目光长期停留在DJ秀色可餐的面庞和健硕的身材上时,他走到我身边,张开红唇,嗲声嗲气的说:“小朋友,你想要什么?咖啡还是可乐?啤酒还是白兰地?”
什么!小朋友?有没有搞错,我已经十九岁了,而且比你高三个头耶!我抗议!
我露出一个今生最虚伪的笑容:“小朋友什么也不要。”
“哎呀,客气什么?我请客。”服务生有着长长的睫毛和修饰得无可挑剔的脸蛋,还有涂着鲜红指甲油的指甲,他鲜红的指甲在我的胳膊上蛇一般爬行:“小迪地,你是第一次来这里吧?”
我没吱声。
他的指甲爬到了我的小腹处停住:“迪地今年多大了?”
哇靠!要给我相亲吗?
“还真害羞呢,我最喜欢这样的孩子了,平时喜欢做什么?瞧,这腹肌多诱人啊!”
你再摸我,我就叫非礼哦!
“菲菲,你又不好好工作,来诱拐小男生了。”又有两个妖里妖气的男生走近来,把我团团围住,深蓝色的眼影让他们的眼睛看起来像鬼。
“你们看啊,这可是来了一个绝色啊!多棒!”名为菲菲的服务生嗲声嗲气的伸着兰花指向两人撒娇。
“是不错,多好的坯子。”另一个男人开始抚摩我的背,像毛毛虫一样在身上爬。
“迪地,有BF了吗?”另一个男人开始在我胸前摸索,我开始浑身起鸡皮。
“没有。”
“哦!那真好,跟葛格我怎么样?我会好好疼你的!”菲菲嗲嗲的说。
“怎么疼我?”我吞了口凉开水。
“哦呵呵呵呵……迪地想怎么玩呢?葛格随便你哟。”
“我是零号。”
菲菲的脸陡然僵住,活脱脱吞了十个毛毛虫一样。
那两个男人也狐疑地盯着我,最后才小心翼翼地问:“你开玩笑的吧?”
“我做了十九年零号,会是开玩笑的吗?”我冷哼一声,随即反贴上菲菲,在他颈项边喃喃低语:“葛格,人家还是处男哎,快来抱我吧,啃我吧,蹂躏我吧,践踏我吧,哦,我快受不了……”
菲菲的脸色更加难看,这次好象要把刚吃进去的十个毛毛虫吐出来了。
“切!真倒霉!以为好不容易来个一号呢!扫兴!”菲菲兰花指一翘,细腰一扭,甩啦甩啦的走了,那两个男人也败兴般的走开,避开我宛如躲避瘟疫。
唉!
我长叹一声,大家同为零号,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呢?
我扫视一下四周,看到的男人或多或少都带着些sissy(字面意思为没有男子气概或者讲话娘娘腔)。
唉!
我再次发出一声长叹,原来我选择了一个竞争如此激烈的道路,零号如此之多,一号宛如熊猫一样几近绝迹,唉……
不行!即使如此我也绝对不能放弃,我应该心存高远、至死不渝!
对!我们零号的生命都是有限的,我一定要珍惜每一个机会,每一分钟,今天晚上就向大熊表白!
等到司徒炎恩的工作完结,已经是凌晨一点。
他看起来体力消耗相当厉害,走路都有些手脚发软,我轻轻的揽住他,那充满弹性的身体真是让人兴奋,身上的清香更是如可口可乐一样让我沉醉。
“你会开车吗?”司徒炎恩把车钥匙给我,有些不放心的问。
“放心!我什么都会!特别是为一号服务!啊不,特别是为人民服务!”
司徒炎恩懒懒的一笑,仰躺在座位上,长长的舒一口气:“真过瘾,每个细胞都累毙了的感觉爽极了。”
“其实,做全身运动的方式有很多种,全身细胞获得舒解的方式也有很多种,最快乐最爽的方式应该是互动性质的,那比一个人的感觉会更上一层楼。”我谦虚的说。
“哦?举个例子?”司徒炎恩嘴巴又咧到了耳朵上。
“比如二人运动啊。”
“具体点。”
“二人的床上运动啊。”
“唉,我也知道啊,”司徒炎恩闭上眼,“可惜阿守死活不答应。”
我……
我!我!我!还有我啊!
“不开玩笑了,小攻,我要麻烦你点事哦。”司徒炎恩继续闭着眼睛,用已经疲倦的有些沙哑的嗓音缓慢的说。
“好啊,只要我力所能及的,一定都为你做!”我还担心你不麻烦我咧!
“你可以给我讲讲阿守以前的事吗?我很想知道他小时侯是个什么样的小孩?调不调皮?聪不聪明?惹不惹人爱?嗯……我想他一定是个人见人爱的孩子。”
我咧!既然都已经知道了何必再问我!
司徒炎恩的头缓缓滑落到我的肩头,我可以在间隙中偷看一下他的脸(哇!我好想像大富翁中的钱夫人那样高喊‘赚翻了!’,更希望通往司徒家的路永无尽头)。
司徒炎恩的脸显得很成熟,肤色是一种健康的棕色,桀骜不训的短平头衬托出男人特有的硬朗,和俱乐部中所见的那些‘人妖’简直一个天上一个地下。哼!还是我的大熊好!
而单眼皮给人的感觉是利落硬朗,眼神中总有一股不服输的坚定和男人固有的深沉,虽然好像很难亲近,但却不由自主地被他吸引,简直就像我最崇拜的那位日本明星反町隆史哥哥!
哦……大熊,好想让你做我的一号哦,为什么你要喜欢我哥哥那讨厌的家伙呢?
“你喜欢我哥哪里呢?”我尽量压抑住胸中的波涛汹涌,语气平直的问。
“他?”司徒炎恩眯起了眼睛,迷惘的看着前方,“虽然很想说爱一个人是没有理由的,但是这是自欺欺人,他的外表是我最喜欢的典型。比如说,我们认为人的美可分为三种:第一种是乍看是美,越看越不美;第二种是乍看不美,越看越觉出美来;第三种是一看就美,越看越美!
第一种多半是初次瞥见时似乎很动人,但寒暄过后,坐下一谈,就觉得她(或他)眉画得太细,唇涂得太红,声音太粗糙,态度太轻浮,见过几次之后,你简直觉得她(或他)言语无味,面目可憎。
第二种往往是装束素朴,面目平凡的人,乍见时不给人以特别的印象,但在谈过几次话,同办过几次事以后,你会渐渐的觉得她(或他)态度大方,办事稳健,雅淡的衣饰,显出她(或他)高洁的品味;不施铅华的脸上,常常含着柔静的微笑,这种人,认识了之后,很不易使人忘掉。
第三种人,是鸡群中的仙鹤,万绿丛里的一点红光!在万人如海之中,你会毫不迟疑的把她(或他)拣拔了出来。事实上,是在不容你迟疑之顷,她(或他)自己从人丛中浮跃了出来,打击在你的眼帘上。这种人,往往是在‘修短合度,秾纤适中……芳泽无加,铅华弗御’的躯壳里,投进了一个玲珑高洁的灵魂。她(或他)的一言一笑,一举一动,都流露着一种神情,一种风韵,既流丽,又端庄,好像白莲出水,玉立亭亭。
对于我来说,你哥哥就是第三种人。”
我咧!有无搞错!我那个恶魔哥哥会是这种人?!
“外表是一个方面,个性又是另外一个。在我们刚搬在一起住之初,有个追他的女孩,在楼前等了他一个星期,他理也不理对方,最后一天是情人节,下起了雨,天冷飕飕的,那女孩抱着巧克力盒站在雨中等他,你猜你哥哥会怎么做?”
“走出去,把女孩臭骂一通,然后告诉她他最讨厌的就是巧克力,最讨厌的就是不爱惜自己的人,最讨厌的就是死缠烂打的人,最讨厌的就是不把他的话放心里的人。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