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色伤口————纯白阴影

作者:纯白阴影  录入:06-07

校园很大,我享受独自行走的过程,要走半个多小时才能走到校门口。

穿越人群,穿越庞大的汽车群和刹车声,那是我十多岁的年纪,自说自话,搭公汽去十一站路之外的电台,我在里面做兼职,主持一档夜间节目,每周二、六的晚上8点到9点半,节目完毕,已赶不上回程的末班车。电台领导给我分了一间9个平米的房间,容我在那里栖身,次日清晨再赶回学校。


我的节目叫《且歌且行》,用的DJ名字则是“春分”。这是我出生的节令。

我会说,我是您的朋友春分,春天的春,分开的分。小二很喜欢听电台节目,我也常陪着她听,然后将为她所写的那些小小的故事寄过去,通常都能在某个节目中播出,看得出来DJ小飞很喜欢我,每次都会配很漂亮的歌。


那年的二月底,刚开学,小飞在节目里说,电台想开辟新栏目,初步定为《且歌且行》,节目时间为90分钟,前一个小时播送一些心情故事,后半个小时则是谈话节目,可以自行确定主题,需要一名大学生来做兼职主持。


在小二的怂恿下,我报名了,我的普通话拿过一甲。第一次节目是在学校的广播台里录完的,我拿去给小飞听,他听我第一段说起王家卫的电影,关淑怡的《忘记他》响起时,便摁下键。他说,好的,就是你了,蓼蓝。


从此开始了我的DJ生涯。每个夜晚带大量稿子和磁带去做节目。在七楼,俯身望下去,外面灯火辉煌。这夜晚给人巨大的魅惑感,做出的节目也因此敏感而温柔。

在电台的资料柜里找到了很多好听的歌,我学会唱,也在节目里播出,小二很喜欢,还四处宣传:我们寝室我最喜欢的姑娘蓝蓝的节目很棒呢,大家来听。

可我不喜欢我的同校同学。他们脸上有种奇怪的自信和骄矜,不可一世,目空一切。我不爱搭理他们,每次拒绝我的听众同学说是骑车载我去电台的主意。我知道他们是想找个借口见到别的一些有名的DJ。可我不见得能办到,因此不想承任何人情,宁可选择坐公汽。


中午两点多,正是公汽的高峰期,乏味的车厢里,拥挤的人群,四顾都是陌生的黑。我只能站着,一块很小很小的地方,紧握着栏杆,身体伴随着车厢的摇晃而摇晃着。那么多人,簇拥在如此狭小的空间里,脸上疲倦而平静,偶尔会有聒噪的妇人,大声地说着话,或者是游玩归来的孩子,唧唧喳喳地闹着,浑身洋溢着青春活力,不过是比我小那么一点儿的少年,他们的世界,如此明媚鲜活。


有时我被挤到窗边,正好可以看到外面的车水马龙,心里会浮现出小二的影子,那么淡淡的,淡淡的身影,她微微笑,穿素洁的蓝衣,讲一口温婉的本地方言。我一直认为她很美,我说过我挑美女的眼光很好。


我在入大学第一天认识她。推开寝室的门,迎面一张温和的脸,她说,你好,是蓝蓝吗?她叫我蓝蓝。于是这么相识,之后形影不离,一起上课,一起逛街,一起洗衣服,一起洗澡,在食堂打饭的时候,我们买不同的菜,分着吃,这样可以多吃几个口味。


下了夜课之后,坐在乒乓球台上唱歌,夜色很温柔。喜欢跟她去买唱片,我们没有什么钱,买的多半是盗版,也不挑剔,能听得清就好。然后去吃拉面,加葱花,香菜,很多辣椒,铺得厚厚一层。唯一不同的是,我不放醋,她则很喜欢。我喜欢的是酱油,虽然这对皮肤很不好。


这么多年来,我只喜欢过几个男人,他们都是公众人物,张国荣,黄耀明等。还有一个,则是范志毅。

我宿舍的墙壁上就贴了一张范志毅的海报,一侧身就可以吻到他的脸。这是我自15岁就喜欢的男人。他符合我的想象。强悍,张扬,任性,阳光,霸气,甚至是,凶猛。画面中是他脚踏足球傲视前方的模样,蓝天白云,碧茵白衣。旁边是一行大大的字,谁敢横刀立马,唯我范大将军。


而她喜欢的是高峰。那个在多年前以速度著称的被媒体称为“快刀浪子”的男人。

我和小二从来不会为彼此喜爱的不同球星而闹别扭。她会给我收集很多范志毅的照片,我亦为她关注着高峰。

嗯,如果我们之后的岁月也可以不为男人发生争执就好了。

有人追小二了,她会去赴约,回来时告诉我说对方如何如何,我们哈哈笑。有时她会夜不归宿,和老乡会的朋友出去看通宵录象,我看着她乱乱的床发呆,我们还是要好的姐妹,可我知道,会有一个男生牵着她的手,带走她。


逢上小二没有约会,恰好我也有闲,我会牵着她的手在校园里荡来荡去,说亲一下吧亲一下吧。她歪着头看看我,说,好啊,就一下啊一下下。

我发了几秒钟的呆,笑着笑着跑开了,眼睛湿了。

她推推我,问,你怎么了?我才回过神来。

冬天里,小二很喜欢晒被子,上午晾出去,傍晚收回来,晚上躺在里面热喷喷的,软乎乎的,她知道我怕冷,总是叫我和她挤着睡,她说这样暖和。

在她,这是平常的表现,而我每次都既神往又心虚。和她拥抱着睡在宿舍的小床上,她很快心无城府地进入梦乡,我则彻夜难眠,侧着身子望着她。她的床铺在靠窗的下铺,窗外的路灯整夜亮着,正好洒进寝室,我看到睡梦里小二恬静的脸,很想吻她,可我始终不敢,怕她猛然醒过来,怕她尖叫。


第二日,看着我的黑眼圈,小二一脸歉意,床太小了,我睡得太沉了。昨天晚上挤着你了吧?

我连忙摆手。虽然和她抱着睡,我从来没睡好过,还是乐此不疲地钻到她的被窝里。嗯,被窝真暖,身边的女人呵气如兰,那么美好。

煎熬而自虐的我。呵,我年轻的十八岁。

小二的家在这个城市的郊县,家境不太好,为了省下回家的路费,周末她通常不会回去,只是每个月带些从家里带些衣物过来。她平时穿的衣服都是简单的,没什么款式,浆洗得十分干净,有一种好闻的肥皂气味。


当年我们都是十几岁,正是爱吃零食的年纪。小二喜欢吃一种叫做鲮鱼罐头的食物,装在密封的小铁盒里。

对于贫寒的学子来说,偶尔吃吃无妨,时常吃,经济能力则有些承受不起。每次看到小二馋虫发作,我都难受得紧。惦记着去超市给她买上一盒,再把铁盒上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日期弄掉,骗她说,快吃吧,很便宜的,才两块一盒。


小二不置信地问,怎么这么便宜啊。

我笑笑道,快过期了,卖得便宜啊。

小二吃完了它,心满意足地咂咂嘴,还好,没有过期的感觉呢,怪好吃的。

我继续笑。不说话。

这样好几次之后,小二有所怀疑了,怎么蓼蓝每次都能买到快要过期的便宜食品呢。她跑到超市一看,发现并没有我所说的那样,上面的标价是7块多,楞住了。

我下次再买回来,小二就不肯吃了,说,那什么,你瞒了我这么久。

看得出来,她很感动,泪光闪闪。她问我,那什么,你怎么可以对我这么好?

我无言。下次,我学乖了,不再将超市的购物袋拿回寝室,且赶在小二回来之前把鱼片倒出来,再将铁盒砸烂,告诉她,吃吧,我买的是散装,便宜。

我从来不知道自己会这么喜欢她。那时我们只有生活费,没有别的经济来源,都是穷学生。学校一次献血活动,小二去了,回来很兴高采烈地对我说,有300块的补贴呢,真不错。


她说得开心,我听得要掉眼泪。我对自己说,以后能挣钱了,不让她吃苦,一定不让她这么苦。电台招聘的时候,我报名了,录用之后,他们许给我每个月有600块的酬劳。


看到小二我会想,总有一天,我会带她走。虽然我不认为自己有对她表白的勇气,也时刻忐忑着,会有男人成为她的爱人。

但这是没有办法的事情。

除了更珍惜和她相处的时光,我没有任何办法。

那天,和小二去上公开课,我们并肩坐着,窃窃私语。旁边有男生盯着我看。我很不自在地轻声对小二说,你看那个男生。

小二扭转面孔,看看他,再转回脸说,不帅呢。

阳光下,她的眼神明亮,面容洁白,我有吻她的冲动。

用手拂过小二掉落在额前的发,她的轮廓被窗外的阳光镀上了一道金光,看起来圣洁安详,我不禁看得呆了,丝毫不顾及这是在课堂上,身边还有关注我的男生。

小二在我的注视下低下头,手上的书页被她卷了一道又一道,然后抚平,一遍又一遍。

我不知道当时她心里是否会有些异样,我从来没问过这个问题,后来,也就没有问起的必要了。

下课后,旁边的男生追上来,他说,你叫蓼蓝对吗,我听过你的节目。

男生张就这样出现在我的生命里。在一个寻常的春天下午,当他目睹了我对小二隐秘的爱慕之后,毅然和我搭腔。

我笑。说谢谢。

张自我介绍是法律系的学生,和我们同年级,以前就见过我,从来没有打招呼而已。

我拉上小二离开。在阳光下大力朝张挥手,再见。

我真的没想到若干天后,张会给我打电话。那天上午我们没有课,我去澡堂洗澡洗头发,刚洗完,小二就跑到寝室楼后面的澡堂门口喊我,那什么,你电话!

我顶着一头湿漉漉的头发跑进寝室,接起电话。

是张打过来的。他开门见山地问我周日可有时间,约我去不远的一所大学游玩,说是一行好几个人,会很热闹。

我想了想,问小二,周日你有时间吗?

小二说,啊,那天我得回家,我爸爸生日。

我对张说,好。到时候你给我打电话吧。

事隔多年,我不能解释当初的行为。我在学校向来是不乐意参加任何活动的,也不太和寝室以外的人结交,从来不和任何男生单独出去——无关封建之类,不想而已。

可我答应了张。也许仅仅是因为他所说到的那所大学有着不错的人文景致。更是因为,它是小三的学校。

所谓命运,真是个奇怪的事情。

我那时已经认识了小三。确切地说,是认识了信上的小三。

考上电台DJ之后的时光,每个周二和周六的下午我都在电台,晚上8点的节目,下午三点钟去,对着满桌子的信,音乐,阳光照进来,地老天荒的昏黄。夜慢慢地浮上来,我坐在调音台前,热线开始之前1个小时已经有电话在等,两盏小绿灯闪烁不宁。


收到小三的信是第三次开始节目的那天。有阳光落在洁白的信封上,可爱的小卡通字,写着“春分”收。拆开来看,里面是黑色的字体,字和字之间的间距很小。

这之前我收到了不少听众的信,但毫无疑问,小三的信打动了我。第一页信纸上,她画了几条胖胖的鱼,吐着泡泡,旁边写着:我是一条鱼,两点钟的时候我长出了一双脚,我就把脚洗了,两点半我的手也长出来了,我就爬上了床铺。我是一只肚子痛的鱼,我不停地喝水,然后吐很多泡泡。哼哼哼,也许是胃痛,不过我不知道胃是不是长在肚子的左边。到了六点钟的时候我会变成一条大鱼,如果明天太阳突然出来了,我就会变成鱼干的,所以我躲在家里,不出去被人吃掉。


下一页信纸上,她说:我还可以自由自在地走在阳光下吗?如果没有灼热的感觉,那么,什么让我不再思考?思考的我,是正在思考死亡的我,死亡的我,是正在走向死亡的我。


在这封信的末尾,她抄录了一首歌给我,是《滚滚红尘》,署名是深墨。我想她是懂得之人,也足够的敏感,也许会有嚣张的作派。

我猜她有一颗泪痣,会像个小痞子一样,晃荡在校园的路上,塞着满满的耳机,在绿叶间漫不经心着自己的影子。她的地址是距离我的学校大约六站路的某间大学,离电台倒是近的。她念大一,比我低一个年级。


我将那封信读了几遍,在午后的办公室睡着了,桌子里有一点木头的清香,我闻见了深墨的影子。

我在节目里读了这封信,将《滚滚红尘》送给她。此后就常常收到深墨的来信了,一贯的洁白信封,有时候会在粉色信纸上写,她在信上说:这样喜爱的纸我还有一叠,那日我买了很大一张,花了一个多小时把它裁成合适的大小,用来与你写信,它成了我床头的粉红色。我不知道为何会喜爱上这暧昧的色彩,也许仅仅是它让我感觉有些温暖,而你看到它时,会不会想起过去稍有的甜蜜呢。


她还写:蓝,我希望你美丽,即使生活的动荡和感情的绝望,你也要好好对待自己,我幻想深处的蓝一直是我期盼的女孩。因为在为你写着字,我总感觉你就在我的身边,听你节目的夜晚,你让我安睡。蓝,好痛。蓝,不要离开,这些寂寞的粉红信纸。


有时则写在32开的纸上,纸张不白,有些糙,叫人疑心是从某本书的封底撕下来的。我在节目中问她,下次再有信来,她承认,的确如此。

我开始期待她的信。某一天坐在阳光寂寂的椅子上,突然涌起,就想她。一页一页的书被风吹得哗啦地响,就这么地不能思考了。我给她写回信,叠几颗漂亮的幸运星,照着她信封上的地址寄出。


学校的邮筒不太保险,经常有同学抱怨,写出很久的信,对方收不到。想着,我决定去校外不远处的邮局。匆匆准备上公汽,却滑了一跤,车子在我脚趾呼啸而过。司机在骂娘,我的手臂有条滑痕。


这条痕迹没有褪过,在右手的肘间,是第一次给她寄信时留下的。按照宿命来讲,这预示了我和小三之间的不能善终。

可是当时浑然不觉。

从此对小三多了一份关注和好奇,包括她的学校。因此张约我去那个学校游玩时,我没有拒绝。

小三所在的大学很漂亮,正是三月间,樱花开满一路,细细碎碎的,落花时尤其的美,像场雨。可惜我身边的,是个男生。

男生张欺骗了我,他说一行几人来此游玩,结果我跑下宿舍一看,只有他独自等在香樟树下,穿灰夹克衫,里面是土黄色的毛衣,确然如小二所言,他不帅。不仅不帅,脸上还有肮脏的青春痘,并不洁净。我对男人的外貌从无太多要求,认为他可以不英俊,但必须整洁。


可既来之则安之。我看了看他,说,走吧。

张有些受宠若惊地走在前面。我在后面跟着,来到这个学校。学校很美,来往的女生也很美,流连于粉色花瓣雨下一对对甜蜜的情侣晃花了人的眼睛。

在这些人里,有谁会是那个叫做深墨的孩子?她是不是行走在灿烂阳光下,满眼霓裳满目荒凉,只能夜夜夜夜独自歌唱?

我离她这么近,可是我们不能相认。在最近的一封信里,她写:我只是觉得孤独,我只是感觉很孤独,我亲爱的蓝,亲爱的蓝,亲爱的蓝。这么想着深墨,突然意兴阑珊,问张,还有什么活动吗?


他疑惑地看着我,我们才进来不到10分钟,就要回去?

我点头。

他说,我请你喝茶好不好?不要那么快就回校吧,给我个面子好不好?

我被这句话弄烦了。我最不喜欢别人说给我面子。每次我都腹诽,你是谁?我凭什么给你面子?

我说,不了。我回去,寝室的妖精还没吃早饭,我得给她拎点吃的回去。

张看着我,犹豫了一下,说出了小二的名字,蓼蓝,你是给她带的吧?

我心无城府地点点头。

男生张凑近我,呼出的热气逼到我脸上,他的眼珠黑黑,盯牢我,说,蓼蓝,我知道你很爱她。

是啊。怎么了?我退后一步,也盯着他。

他阴恻恻地扔出一句话:蓼蓝,我看出来了,你像我爱你一样爱着她。

我被他说的这句话逗笑了,张,有没有搞错,你认识我才几天?

他摇头,不,我观察你很久了,你还记得王吗?他是我室友,被你拒绝后,我就关注你,然后也喜欢上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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