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偷日记 下——让.热内

作者:让.热内  录入:04-07

和对人的敬重。这下子我可要利用对我来说不太习惯的东西了。但有了这个东西,眼前的难题我就可以迎刃而解。
他本人也曾向我表现出各种相反的品质,我以同样的热心进行加工,以便得出相反的但也是罕见的解决办法。
我在上面说过,他的优雅是衡量一种行为的惟一尺度。我并不自相矛盾,公开承认自己选择了叛逆。背叛可能是一种美丽、高
雅的举动,它由刚健的力量和优雅的风度构成。我断然放弃崇高的观念,因为这种崇高的观念只求一种和谐的形式而排斥一种
更隐秘的无形的美,然而这种美必须在被谴责的行为和事物中方能暴露出来。如果我高喊:“背叛是美丽的!”没有人会产生
误解,没有人会无耻地认为——装模作样地认为——我要说的这些情况里,是当背叛使善举得以实现时,背叛才变得必要和崇
高了。我谈论的是卑鄙的背叛。是任何慷慨陈词都无法辩解的背叛。是那种偷偷摸摸、卑躬屈节、由最不高尚的情感诸如嫉妒
、仇恨(尽管有一种道德竟敢把仇恨列入高尚情操的范畴)、贪婪引起的背叛。因而,叛徒只须意识到自己在背叛,心甘情愿
这么做,而且善于扯断人与人之间相爱的纽带就行了。要得到美,爱就必不可少。而残酷把爱打得粉碎。
罪犯如果有勇气——且听我说下去——他必然下决心将罪就罪成为罪过造就的罪人,他要找到一种辩解之词易如反掌,不然的
话,他如何活下去?他从自尊中提取辩词。(请注意自尊和愤怒一样有非凡的言语创造力。)他被自尊关闭在羞辱的暗室之中
,自尊一词是指胆大包天自由的表现。他把自己包藏在羞辱里面,浸泡在自己的唾液之中,吐丝作茧,这丝就是他的自尊。这
件衣服并不是天然的。罪犯织茧以保护自己,并染以紫红的色彩美化自己。没有无罪的自尊。既然自尊是胆大包天的自由——
明亮之星撒旦与上帝唇枪舌战——既然自尊是我的罪恶顶天立地最合适的大衣,而且又是用我的罪恶编织而成的,那么我愿意
成为罪犯。犯罪鼓励独特性(摧毁混杂性),如果罪犯铁了心(因为犯一次罪是不够格的,必须当之无愧,总算没有白犯一次
罪),他就把自己的铁石心肠高放在孤独的基座上。孤独并不是别人奉送给我的,而是我自己赢来的。思美之心把我引向孤独
。我要在美中确定我的角色,划定我的边界,从鱼龙混杂状态中走出来,自己支配自己。


正因为我是一个被人捡去的弃儿,我才拥有孤独的童年和青春年华;正因为我是一个小偷,我才相信小偷职业的独特性。我常
想,我是一个例外的怪异。事实上,我当小偷的爱好和行为与我的同性恋情结有关,追根溯源盖出于同性恋,正是同性恋把我
软禁在一种反常的孤独之中。当我发现偷盗已经发展到泛滥成灾的程度时。不禁大惊失色。我已经陷入平庸的深渊之中。为了
摆脱平庸,我只需要以小偷的命运为荣,只需要我愿意去干就行了。大家一看便知道这是连傻瓜都会发笑的奇谈怪论。不是有
人说我是一个坏小偷吗?这有什么关系!小偷一词确指其主要活动是偷盗的人。当他被称为小偷时,明确的定位将一切非小偷
的东西统统排除在外了。小偷也就被简单化了。诗就孕育在他对自己的小偷品格的最大感悟上。对别的品格的感悟,如果也能
基本上达到为您命名的程度,那么这种感悟也一样可以是诗。然而,的确不错,对我独特性的感悟是由与社会格格不入的活动
来命名的,那就是偷盗。
无疑,罪犯为自己能成为罪犯而感到骄傲,他的独特性应归功于社会。但他必须先拥有这种独特性,然后社会才会承认,并由
此给他定罪。我是想与社会对抗,但在之前社会已经给我判了罪。事实上,小偷受到的惩罚不如顽固不化的敌人厉害,因为社
会害怕其独立的精神。于是,社会包容了这种独特性,但这种独特性势必要同社会进行抗争,成为插入社会肋部的一把刀子,
酿成社会的一种心病——混乱——留下一道伤口,社会本身怕流的鲜血却从这道伤口流出。如果我不能拥有最辉煌的命运,那
么,我就要最悲惨的命运。并非为了离群索居,称孤道寡,而是为了从一种稀有的题材中提炼出一部崭新的作品。
既不在蒙马特尔高地,也不是在香榭丽舍大街,有一天,我却在圣多昂和居伊不期而遇。只见他肮脏不堪,穿着破衣烂衫,满
身污垢。他独自站在一群顾客中间,他们比起卖主来就更穷酸更肮脏了。他正拍卖一对床单,无疑是从某个旅馆客房里偷出来
的。(我也曾自找苦吃,背上这些乱七八糟的包袱,弄得我的形象和行动极其可笑:腋下夹着好几本书,使得我的胳膊动弹不
得;腰上缠着床单、被毯,弄得我臃肿不堪,活像一个大胖子;再加上大腿上挂把雨伞,袖子上别满了勋章、纪念章……)他
愁眉不展。当时扎瓦陪伴着我。我们立刻认出了对方。我说:
“是你呀,居伊?”
我不知道他在我脸上看出了什么名堂,只见他的脸色突然变得非常可怕。
“行了,别烦我了!”
“听我说……”
他立刻把两条床单搭在前臂上,摆出橱窗模特展示布料的高贵姿态。他歪了歪头,似乎是为了加重语气,说道:
“把我忘了吧!”
“可是……”
“老伙计,把我忘了吧!”
他羞辱交加,口干舌燥,竟没有足够的唾液来多说一句话。扎瓦和我只好继续赶路。
为了在自己内心重新找回——通过否定自己是盗贼的动作或恨不能把盗贼一举摧毁的动作——富有魅力的盗贼(其用心和技巧
着实让我着迷)的感觉,莫里斯•R发明了许多对付盗贼的窍门并付之实施。他的心灵手巧证明了他的怪癖,表明他心中正暗暗
(也许他自己并未觉察)追求邪恶的尾巴。他用精妙的装置把房子装修一番:在窗户护栏上安上一块金属板,通上高压电,配
置了警铃系统,所有的门都安装上复杂的防盗锁,如此等等。他并没有什么东西要保护,但通过这些办法,他与坏蛋们灵活而
奸诈的头脑经常保持着接触。
上帝:我内心的法庭。
神圣性:与上帝结合。
只有法庭休庭时神圣性才成其神圣性,也就是说无所谓审判者与被审判者之分。
法庭裁决善与恶。它宣读判决书,并科以刑罚。
我不会既当法官又当被告了。
相爱中的年轻人费尽心机追求淫荡刺激,似乎因为发现淫荡的想像力过于贫乏,淫荡手段就越显得离奇刺激,激发淫荡的爱也
就越发深切。勒内用他老婆的东西把葡萄捣烂,然后同她分享,把葡萄酱吃掉。偶尔也送给他的朋友们享用,朋友们无不惊讶
,竟有人送来如此怪味的果酱。他还在自己的把柄上涂抹奶油巧克力。
“我老婆她嘴可馋了。”他说。
勒内问我是否认识一些男色鬼,可以让他搜刮一番。
“不要你的相好,绝对不要。你的伙伴是神圣不可侵犯的。”
我考虑了几分钟,最后想到了皮埃尔•W,扎瓦曾在他家里住过几天。
皮埃尔•W,一个老同性恋者(50岁),谢顶,做作,戴着不锈钢脚架眼镜。
“要做爱时,他就把眼镜搁到床头柜上。”扎瓦对我说,他是在蓝色海岸遇见那家伙的。
有一天,出于好玩,我问扎瓦喜欢不喜欢皮埃尔•W。
“你爱他,你老实交代。”
“你疯了!我不爱他。不过,他倒是一个好伙伴。”
“你很在乎他?”
“那是呀,他养活我。他甚至给我寄钱。”
他说这话已是半年前的事了。今天我又问他:
“在皮埃尔•W家里难道就没有什么东西可捞的吗?”
“没什么值钱的东西。不过,有一只金表。”
“没别的了?”
“可能还有点钱,不过得找一找。”
勒内想了解更具体的一些情况。他从扎瓦那里打听到了,扎瓦甚至同意与老情人幽会一次,把勒内带到潜伏地点,伺机进行抢
劫。扎瓦离开后,勒内对我说:
“扎瓦不愧是卑鄙小人,亏他下得了这只脏手。要我,你看好了,我恐怕就下不了这个狠心。”
有一种奇怪的气氛把世界搅得天昏地暗,像举行悲哀的葬礼,又像暴风雨即将来临:我爱扎瓦,他也爱我,但憎恨却让我们互
相敌对。我们已经没有退路了,只好互相怨恨。怨恨怒火一旦燃烧起来,我觉得自己烧成了灰烬,看他也消失了。
“你是个混蛋!”
“可你是个下流胚!”
他头一次下了狠心,大发雷霆,扬言要杀我,愤怒把他变得冷酷无情:已不再是掩饰真情的外表,而是真情的外露。我心目中
的他已经消失。他心目中的我也已不复存在,但我们彼此警惕着、警戒着克制自己的疯狂,坚信会重归于好,到时候我们一定
会抱头痛哭的。
扎瓦其人卑劣,懦弱,举止和情感庸俗,而且既愚蠢又胆怯,但我仍然爱他。他自有他的可爱之处。这些性格因素互相对立、
互相混合、互相渗透,造就了一种新的品质——一种大杂烩——我找不到恰如其分的名称。我还要加上扎瓦的体貌特征,身材
粗壮,皮肤黝黑。要说明他的新品质,非用晶体的形象来比喻不可,那么,上述种种要素就构成了多面的晶体。扎瓦像水晶一
样闪闪发光。他柔情似水,暴烈似火,恰恰是他独有的德行,我将它命名为扎瓦,我喜欢它。确切地说,我既不喜欢卑劣也不
看中愚蠢,扎瓦的任何一面我都不欣赏,但各个层面浑然结成一个闪闪发光的晶体,光怪陆离,令我心驰神往。
人们一定会大惊小怪,这些软弱无能的品质结合在一起竟然会得到有棱有角的水晶石来;人们也一定会大惊小怪,我不是把行
为,而是把行为的道德用语比喻成可测的物质世界的某些属性。我说过,我对光怪陆离的晶体心醉神迷。只这“光怪陆离”一
词,就包含着“束”的概念——更确切地说是水晶闪闪生辉的光束。这一道道闪光是水晶不同断面不同角度折射的结果。我正
是把扎瓦身上诸如懦弱、卑劣等熔为一炉的新品质——德行——比作水晶的光芒。
这种德行尚无名称,若要给它一个名分,不妨以其光源命名。让他身上放射出来的耀眼光芒拥抱我吧,因为它已经找到了一种
易燃的物质,那就是爱情。我极力在自己身上寻觅我比喻的晶体,经过思考,我身上缺的恰恰是这种种品质。这些品质在扎瓦
其人身上融为一体,令我头晕目眩。他闪烁生辉。我的爱火在燃烧;因为他点燃了我的爱火。我暂时搁笔,掩卷思考片刻,脑
海中翻腾的词汇无不让我联想到光和热,人们通常用这些词汇来谈情说爱:什么耀眼啦、光芒啦、火热啦、光束啦、光怪啦、
烧心啦。不过,扎瓦的品质——构成他的光芒的品质——是冰冷的。从他身上分离出来的每一道光既没有气度,也没有温度①

 
①扎瓦的梦。扎瓦走进我的房间——因为,如果他同情妇一起过夜,他就白天来看我——给我讲他做的梦。但先得知道,头天
晚上他在地铁里遇见一位水手。
“这是我生平第一次回头看一位帅哥。”他告诉我说。
“你没有想办法去蹭他?”
“你疯了!不过我跟他上了他那节车厢。只要他主动提出要求,我想我很可能答应跟他做爱。”
尔后,他眉飞色舞地把水手描绘了一通。最后才讲了相遇之后夜里做的梦。在梦中,扎瓦是一条船上的见习小水手,另一个船
员举着刀追他。当持刀船员在缆绳堆中追上他时,扎瓦跪倒在地,面对高举的刀,说道:
“我数到三,你如果不是懦夫就杀了我!”
他刚说完最后一句话,整个场景化为乌有。
“后来,”他对我说,“我看到一个屁股。”
“后来呢?”
“我就醒了。”——原注
我知道,我刚才所写的东西并不能表现扎瓦其人,而是要让人对他在我面前那个时刻有一个概念。确切地说,就是我们破裂的
时刻。既然他现在抛弃了我,我就要用形象化的比喻来解释我为何痛苦。我们刚才的分手对我来说是那样的粗暴和痛苦。扎瓦
躲着我。他无声无息,匆忙吻别,突然造访——他是骑自行车来的——说明他在逃避。在香榭丽舍大街的栗子树下,我曾向他
表白过炽热的爱。事情很顺手。我现在之所以还对他恋恋不舍,念念不忘离开他的时刻,就是因为我横下一条心、突然粗暴地
同他决裂时,他惊慌失措,顿时丧失了理智。他六神无主,心慌意乱。我对他说的话——关于我们,特别是关于他——使我们
俩的心都碎了,泪水模糊了他的双眼。他很伤心,默默地承受着痛楚,而这种痛楚却给他戴上了诗的光环,使他更富有诗情画
意,因为眼下他是在轻雾中闪闪发光。我不得不离开他时,对他却更加恋恋不舍了。
他的手接过我递给他的香烟,与他肌肉发达的笨重体态相比,他的手未免太软弱、太细嫩了。我站了起来,把他拥吻在怀里,
并对他说,这是最后的吻别了。
“不,让诺,我一定还会吻你的。”他说。
过了几分钟,我回想刚才的情景时,恍然大悟,刚才就是看了他的纤纤细手(虽然开始并没有特别留意)后,才断然下了最后
的决心,而且死不悔改。
忘不了他的手指头粘着黏糊糊的新年寄生球①果浆。忘不了他的双手沾满了黏糊糊的精液。
 
①高卢人过新年,有采摘槲寄生球果的风俗。槲寄生一般寄生在槲、杨、柳、榆等树上,雌雄异株,结球状浆果。——译注
我们的房间潮湿阴暗,墙壁之间胡乱拉着绳子,上面晾着湿漉漉的内衣。这些洗过的衣物——衬衫、三角裤、手绢、袜子、毛
巾、衬裤——使同居一室的两个年轻人的灵与肉变得格外温柔体贴。我们亲如手足,同床共枕。他的手掌由于长期浸泡在肥皂
水里而变得柔软,但他在做爱时用更加暴烈的动作加以弥补。
(作者情缘未尽,出于对主人公的关爱,删去了一篇日记:与扎瓦和解。)
在法国的各重要城市里,我至少认识一个小偷,不是一起干过事情,就是一起蹲过监狱,或者一起制定过作案计划,准备和实
施盗窃行动。假如我在城里感到孤立,肯定可以在他们身边找到援助。这些小伙子遍布法国各地,甚至散布在国外,尽管我不
经常看到他们,但对我是莫大的安慰。得知他们安然无恙,积极活动,风流潇洒,匿影藏形,我就感到很高兴,心境也很平静
。在我的口袋里揣着一个小记事本,上面编号登记着他们的姓名,这小小的人名录具有强大的抚慰力量。其权威可与性器官平

推书 20234-04-08 :西厢——朝花昔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