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啊,John,你在想些什么啊!何况你常常都在国外不是吗?我都这么大了,自己做自己的事是当然的事,这跟信赖不信赖没有关系,我总不能一辈子赖着你吧?」
「那你为什么宁可找那只狼一起行动,也不肯告诉我一声?我比狼还不如吗?」
车子在我家门前那棵橡树下急停,我和Johnny都前倾了一下。John忽然打开车门下车,然后又打开后座的门,把我抓了出来,动作有点粗暴。对于友人莫名的发作,我也开始有点生气了。
「你到底在说什么啊,什么你比狼还不如?照你的说法,狼本来就应该不如你吗?我实在受不了你这种想法,自从Johnny来了之后,你越来越像个自私的人类……」
「对,我是人类!」John突如其来地大吼道。
我被吓住了,John搥了一下我家的橡树。撇过了头,灰狼跟在我身后下车,只是静静站在我们身后。
「我是人类!我他妈的生下来的是个该死的人类!而且偏偏我的……朋友,又是个精通动物语言的人,他可以自由自在地和所有动物沟通,他拥有许多人类无法体会的想法,而且后来他还跟我说,他讨厌人类,讨厌我存在的这个种族!
「我根本无法理解这种事情,但我却要装作自己理解,因为我不想被那个朋友讨厌!」
「John,可是我……」
「你知道我有多无力?你明白吗?从你发现自己的能力以来,我总是站在旁边,看着你进行一次次我完全无法插入的谈话,做一些我无法插手的怪事,我像个局外人,不论我多么想帮你、保护你,还要小心不要落入一般人类的想法,以免被你讨厌,被你指责!」John的声音沙哑起来,我觉得他有些哽咽,但我说不出话来。
他又抿了抿唇,「我有什么办法……?我从小就是这样被教育着,全人类从小就是这样被教育着。动物是低等的生命,牠们智能低劣、缺乏情感,为了人类的生存,随时可以被牺牲。哪个人类不是这么想?
「你知道我曾经多么希望,我甚至曾经祷告,请神赐给我和你一样的能力,让我能进入你的世界,即使只听得懂一只兔子也好。这种心情你懂吗?」
我茫然地看着John,他好像喝醉酒的人一样,滔滔不绝地讲着话。我从没想过John会有这样的难处,因为我和John相反,生下来就觉得动物和人没什么不同。
「而我这样一路走来,看着你、试着体谅你、全心全意地帮助你,结果到头来那个朋友,却为了一只来路不明的狼,宁可瞒着我,也要和那头狼出生入死!」
他把苗头转向Johnny,我终于明白他为什么这么排挤灰狼。
的确,为了一位新朋友,就把形同养父和挚友的John弃之不顾,这是我的不对,我认真反省着,但我当时真的没想那么多。而John是人类这点,也确实阻断许多我向他求救的意愿。
我不知该如何向友人解释,John还是冷静不下来,在庭院里走来走去。但Johnny却忽然缓缓走向前,站在我和John的中间。
「Johnny……?」
「现在我说的话,麻烦你一字不漏地,翻译给你的人类朋友听。」灰狼说,牠的眼神和牠在雷雨时救我一样,充满着迫力和认真。
我被那种眼神所震慑,不禁点了点头。Johnny便转头望向John,John好像也意识到灰狼在看他,一人一狼四目相交,虽然不能言传,但气势是可以意会的。
「在下的生命,比起你们还要短暂许多,因此吾辈的命运,在于不错过生命中任何决定。人类或许有时间三心二意,但作为狼族,我们没有权力浪掷光阴,一旦下了决定,终生至死不渝。」
我专心地听着,因为Johnny要求一字不漏,我只得将灰狼艰涩玄奥的说法,缓缓说给友人听。John似乎也渐渐冷静下来,站在橡树下瞪着我的狼。
「在下的生命中,曾经下过两个决定。一个是舍弟被人类宣告死刑时,在下决定即使牺牲自己的性命,也要舍身相救。但是这个决定,却被一位人类的介入而起了变数,让在下残破之躯得以茍延残喘,而这件事,同时也让在下做了生命中第二个决定。」Johnny这回转过头来看我,我望着牠英挺的体型,仍然忠实地翻译着。
「第二个决定,就是关于那位人类。舍弟死后,在下曾有自我放逐的念头,但命运终究将我带向更适切的道路,在下第一次见到那个人类,就没办法忘怀。
「吾辈是高傲的种族,仅以狼族为荣,对其他族类本来不屑一顾。但那位人类,却让在下第一次佩服起吾辈以外的族类,而相处时日越久,那分感觉便越趋深刻。」
灰狼凝视着我,我的翻译渐渐缓了。因为我隐隐约约感觉到,Johnny想向John宣示些什么。我们就站在狼小弟的图腾墓前,一片白花簇拥着我,彷佛牠的笑颜。
「直到这次的事情,在下终于真正下定决心。其实在下决定前来此地,被人类赋予姓名的同时,就已经说得很清楚了。
「那个人与舍弟不同,舍弟是在下的一部分,无论生死,我们都是一体。他却是吸引在下的另一个存在,即使他并非狼族,甚至并非雌性。」
Johnny看着我,John也看着我,我呆立在夏季的晚风中,看着灰狼对我开口。极缓慢,却又极其温柔。
「『阁下是足以和我们共度人生之人』,在下认定那位人类,是我一生的伴侣。换成你们人类的话说,就是我喜欢你……我爱上了你。」
我没有翻译这句话,因为我呆住了。
而看John的表情,即使我不翻译,他也全知道了。
──《雀鹰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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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今天开始恋爱咨询!
「伯父好伯母好,我是大家闺秀兼千金小姐,今年三十二岁的美少女Ailsa,兴趣是和鳄鱼搏斗还有生吃食蚁兽,我很温柔一点都不恐怖,请多多指教喔!」
一般人可能难以理解,一个人的人生中相亲相到一百四十五次是什么样的感觉。而且这个相亲的人,还是从十六岁相到三十二岁,却没有一次成功的本大小姐我。
我不晓得我家那个老头子为什么这么想把我嫁掉。在他们那辈的观念里,女儿不嫁掉,就像一泡尿憋在膀胱里没撇干净一样。
他日也思,晚也瞑,明明是掌握T市数大公司,放个屁就能让股市长红的大企业家,却为了女儿年过三十还留在家里而抓狂。
「就跟你说我不想嫁嘛!」我不晓得第几次跟他抱怨。
「女儿啊,但妳不能一辈子待在爸身边啊,爸死了妳怎么办?」老爹老泪纵横。
「本人有手有脚有脑,资产虽然不如你多,好歹也能喂饱自己,你在担心什么?」
「可是女儿,妳病了、老了,觉得寂寞了要怎么办?」
「我对男人没兴趣。」
「没关系,女的也可以,爸爸知道可以结婚的国家。」为了把女儿嫁掉,我家老爹的观念会忽然前卫个一百年。
「我对女的也没兴趣。」
「呜……Ailsa,那妳到底对什么有兴趣,不会是鳄鱼吧?」
「说不定喔。」
虽然事后我马上跟他表明我是开玩笑的,否则以我老爸的嫁女儿癖,他真的会从亚马孙河里挖只公鳄鱼空运来T市跟我结婚。
我实在不懂,现在到处都在喊什么同性恋结婚权,社会尊重不爱女人的男人,也尊重不爱男人的女人。但是同时对男人和女人不感兴趣的人,反而没人要尊重了,这未免也太不合理了吧!
总之,我家老爹会功成名就不是没有原因的,锲而不舍是他最大的优点。
十二年来他没有放弃过把我嫁掉的大业,所以我现在正穿得像个过气洋娃娃,一身紫罗兰色晚礼服、配上捷克产的水晶项链、脚上踏着Prada的高跟鞋,正坐在一群盛装的亲属大队前,执行我人生第一百四十六次的相亲。
我相亲的对象据说是R市的石油实业家第二代。
他看起来就活像从汲油管里爬出来一样,头上包着白色的头巾,听说是上个月参加海滩Party时被营火烧光了头发。
他浑身散发着沙漠男儿的健康古铜色,名字也很妙,叫Shripurus……什么鬼的。老爸在大陆地表找不到我的老公,终于找到地底去了。
我的自我介绍兼开场白好像震惊了他们,老爹尴尬地拉了我一下。
「Ailsa!哪有人自己说自己是大家闺秀的?啊……哈哈,我家Ailsa个性很活泼,喜欢开玩笑,你们别介意,别介意啊……」
那个男的和父母亲戚对看了一眼,我真无法理解,那人到底是来相亲还是来干架,相个亲带个十车的亲戚是要怎样?
「是这样啊,令嫒还真是幽默。令嫒目前有工作吗?」对方妈妈问。
「有啊,我是生态保育学者,所以我才说我常去热带……」
「啊……哈哈哈哈,Ailsa是小学老师,小学老师,专教生物。因为她教学很认真,所以常带小朋友去看一些小动物、小兔子之类,是这样子。」我家老爹赶快插话。
我的伪造职业目前有护士、空姐、保姆和小学老师,总之就是社会刻板印象中,女性最适合TOP10职业排行榜中的前几名。
「小学老师啊,感觉好温柔喔。不过呢,我想亲家公你也知道,我们家的Shripurus〈我还是听不清楚,太长了〉生性好动,喜欢到处旅行,结交不同的朋友。未来我也希望他继承我的家业,所以需要一个能够稳住他、照顾他的贤内助。
「也就是说,如果可以的话,我希望令嫒在结婚后能够马上辞职,专心操持家务。」对方的老爸说。
「不好意思,本大小姐也生性好动,喜欢……」
「啊,啊!这个……这是当然的,操持家务是女人的本分,不过现在时代变了,女人也有自己的事业,我想只要和小女好好谈谈,小女可以兼顾家务和工作的。」
「是这样啊,不过呢,我还是觉得……」对方的爹好像还有话说,但是那个Shripu……算了,有够麻烦,就姑且称呼他为S君好了,却说话了。
「妈,我很饿了啦,晚餐还没有好吗?别再说话了,先吃饭好不好?」
老实说我很想跟他说,如果他想吃饭的话尽管去吃,只要不用我奉陪就好。
但他爸妈一听到这句话,如奉圣旨般,很快就停止和我们攀谈,跟Waiter吩咐上菜。不过也因此让我松了一口气。我猜再说下去,他们可能会勒令我在婚后一年内孵个小孩了。
这间据说是T市最高级的法国餐厅。
所谓法国菜,就是充斥着以虐待鹅的手法做成的鹅肝酱、因为太多人采集,以致出产地野生动物完全无法生存的松露,还有取得手法残忍的鱼子酱。人类将此誉为地球三大美食。
前菜被送了上来,大家客套地称赞着。那个像阿里巴巴的人埋头苦吃,我想他大概以为是来和鹅肝相亲的。但我忽然发现一件事,于是就站了起来。
「等一下!」
我家老爹平心而论实在很可怜,一年要被我这不肖女儿吓个十次以上。
「你那盘子是什么材质做的?」
S君的老爸显然也吓了一跳,然后很快恢复商业性的笑容:「啊,听说这家餐厅非常高级,连餐具也很讲究,这应是黄金海岸的象牙镶边瓷盘……」
「这位欧吉桑,你难道不知道象牙已经禁止猎捕了吗?你知道取得象牙的手法有多凄惨吗?要不要我现场拔你的牙试验给你看?请不要阻止我,亲爱的老爸,这是非常严肃的事,这个餐厅的经理在哪?你们已经触犯动物保育法了你们知道吗?」
S君好像没听到我说话,我看到他把一块白色沾酱的东西放到口里,于是大吼:「慢着!阿里巴巴,你也一样!」
「……我不是阿里巴巴。」
「管他,这么长的名字谁记得啊?你要放到口里的是什么?那是娃娃鱼吧?你不知道牠已经被T市列为国家一级保育类动
物了吗?天呀,这个餐厅太过分了,我一定要向协会检举他们。
「还有,那边那个欧巴桑!妳穿那什么东西?什么,皮草?貂皮吗?妳知道黑貂已经快绝种了吗?还有,妳看过他们怎么剥貂皮吗?要不要我剥妳的皮试试看?」
餐桌旁所有人呈痴呆状看着我,S君的老妈脸色铁青,双手还不住发抖,有中风的嫌疑。
我正想再多念个两句,但我的手机忽然响了,于是我说声「失陪了」,就扛着我的香奈儿包包大步走出宴会厅,我那可怜的老爹追在后头。
「喂,喂!Ailsa,妳给我回来!妳又来这些了,这次妳一定要给我解释清楚!」
「老爸,我有电话,可能是公事,请不要打扰我。」
我边说边甩掉脚上的高跟鞋,快步走进女厕所,打开手机的盖子。来电姓名显示却让我呆了一下,竟然是John,我的同事兼地球上唯一的男性友人。
「喂……?」John很少在私人时间打给我,他是个公私切得很开的人。而且前几天他忽然向研究院请长假,说要带小孩去露营,现在人应该在度假盛地SaintFranka和他心爱的小鬼逍遥快活才对。
竟然有时间拨电话给我,真是怪了。
「……」
电话那头一片沉默,我在想该不会是John不小心打错了还怎样。于是我又问了一声:「喂?John,是你吗?你回答啊!」
电话那头又沉默了很久,就在我想放弃挂断的时候,对方忽然极微弱、极迟疑地,幽幽开口了,听起来完全不像John的声音。
「……Ailsa……」
「什么啊,是你嘛!吓死我了,打电话来不讲话是想闹鬼喔。干么,怎么有空打电话给我?你不是在蜜月旅行中吗?」
我的话不晓得哪里又刺激到了这位大学者,他又开始闹沉默。好在大小姐我冰雪聪明,看他这样反应,我大概知道是什么事了。
「……是小鬼的事情?」John没有答话,我听见吞咽的声音,还有背景的嘈杂声。
「……嗯。」他不置可否地回答,声音听起来像水底传出来的。
「发生什么事了?你和小鬼吵架啰?」我又问。
我很少听到John用这么颓废的声音说话,即使平常和那个少年吵嘴,他也会一副侃侃而谈的模样向我抱怨,什么teenager真难缠啊、教小孩真困难什么的。但这次却不是,John听起来快哭了。
「……妳……能不能来一趟?」John的声音很模糊,加上后面实在很吵,我把耳朵贴紧话筒。「来一趟?去哪里?老实说我现在正在相亲,不过不重要啦!你在哪里?」
我的同事又迟疑了一会儿,才慢慢说出他所在的位置。
好像是个酒吧,但我记得John是个超级模范好男人,不烟不酒不赌不嫖,不乱丢垃圾还不闯红灯,有时我们研究告一段落,会和教授什么的去喝酒通宵,John也从来不跟着大家起哄,他总是孤单一人。
现在竟然会到酒吧喝酒,看来这次事情大条了。
我捏着抄好的地址冲出女厕所,因为身上的晚礼服太麻烦了,所以我索性在厕所里脱光再套上自备的衬衫。真不晓得这社会有什么毛病,设计给女人的衣服清一色全是妨碍行动的东西。
一出去就撞到我家老爸,我没空理会他,赤着脚便大步踏出餐厅。
「喂,Ailsa!妳要去哪里?回来啊,相亲还没结束啊!」
「我要去找人!」我远远回应他。
「找谁?」没想到我家老爸竟然挺着他的油肚,气喘吁吁地追到门口。
我只好叹口气停下来:「找John啦,我的同事,你不会说你不认识吧?」
我老爸和John,说起来还有一段渊源。
因为他太想把我嫁掉了,我的人生中与我有交集的男性却少得可怜,而John因为本身优秀的关系,在研究院里本来就很出名。
有回好死不死,就让他撞见我和John单独在咖啡厅谈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