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落之后+番外——河马凉

作者:河马凉  录入:01-26

“沈霄……”李维夕把手在裤子上一擦,有点想走过去拉男人,可是李默夕却在他的身后拽住了他。

带着眼镜的刘伟航优雅地指了指自己的喉咙:“最近我家里遇到了些事,我的妻子因病在上个月去世了。我烟抽得太多,嗓子都哑了,所以想吃点西瓜润润喉咙。”

李维夕顺着他的手指,看到雪白的衬衣领子的上方有一道淡淡的疤。

“哦?那可要恭喜你,这么多年了,终于恢复了自由身啊!”沈霄的语调很平稳,就像是正午十二点的新闻三十分,抑扬顿挫、掷地有声却又不显得张扬。

“沈霄,我让你迟早有一天心服口服的喊我一声姐夫!”刘伟航无奈的笑笑,欲转身上车,可忽然又想起了什么,扭过头:“那个小伙子,反应挺快的,以后要是想找工作,就来我公司找我”说完,就这么走了。他身后一大串黑色轿车“,呼啦啦”跟着尾随而去。

“沈霄,你姐姐去世了?”李维夕听他们的对话听得不明不白,只好自己猜。

“放屁!你姐姐才死了呢,我姐活得好好的!跟那个男人一点关系都没有。”沈霄对于小邮差的迟钝怒火中烧,猛虎卧于身侧,危险近在咫尺,他还当好玩。

“你给我回家!”他甩身走人,扔下李维夕很委屈地站在一堆瓜皮旁边。

碎碎吐掉嘴里最后一颗瓜子,小声问男友:“看来你哥这看房子的活也不好干,他老板训起人来就像旧社会的地主收拾自己的佃户。你哥怎么连人身自由都完全丧失了……”

“少说两句!”李默夕瞪碎碎,然后为守在那儿因情势多变而一脸惶恐,怕无人付账的瓜贩掏钱。

当天下午,李默夕便带着碎碎回学校了。临走的时候,李维夕很尽哥哥的义务,在李默夕的手里塞了自己攒了好久的工资,还有什么水果、零食、日用品整整装了三大袋。

“哥,要是太受气,就不要再给人家看房子了,我用不了那么多钱”林默夕临上车前交待。

“放心,我知道了”李维夕冲着车窗挥手挥了整整有五分钟。

他了解沈霄这人平常脾气不好,但是很少冲自己真急。从国外说回来就会回来那是闹着玩的?这刘伟航肯定给沈霄找什么大麻烦了。为了安慰一下男人,他决定今晚好好和他谈谈,回家的路上,顺便捎了两碗混沌。

沈霄看着碗里小邮差专门为他带回来的砣成一块大疙瘩的晚饭,没说什么,拿起勺子,一点一点开始吃。

“沈霄,你不高兴?”李维夕开始找话茬。

“是”沈霄的回答倒是比想象中的干脆。

“因为那个刘伟航?”李维夕做更深一步的试探。

“不是”

“那是为什么?”

“还不是因为你!你知道他是什么人吗?就敢和那人……”

“他说是你朋友,我就招待了一下。而且那人很和气,又斯文,不像是混黑社会的。”

沈霄把碗“当”的摔在饭桌上:“你看他不像,他身上背着人命呢!你吓死我了知道么!”

小邮差那一刻乐了,虽然是挨训,但心里充溢了一种叫做幸福的东西:沈霄他很——在乎我!他忽然就搂住了男人,在他的唇上亲了一下,然后咋巴咋巴嘴:“一股混沌味儿。”

沈霄的火儿就这么消了,彻底消了。成!我那小邮差终于也知道主动了。沈霄知道李维夕会带低身边人的智商,但是没辙,他就是喜欢自己被影响。

“给我说说,你和那个刘伟航之间是怎么回事儿?”

沈霄点点头。其实他觉得既然到了这一步,该发生的还是要发生。还不如告诉李维夕,毕竟,不知不觉中,他已经把他当成了自己生活的一部分。俩个人相处,可以有隐私,但不能把秘密藏着掖着太多,否则就会影响感情。何况小邮差从一开始便是被动的被自己拉进来的,如果完全不知道将会面对什么,对于那个笨蛋也很不公平。

讲述就这么开始了。

刘伟航,男,三十三岁,做过两次牢,两次都是因为伤人。脑子绝对聪明、人又英俊,但只有高中肄业文化程度,所以沈霄一向很看不起他。不过最主要的原因,还是跟沈霄那个毫无血缘关系的姐姐有关,还有就是——六年前的那场惨烈的车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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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伟航,男,三十三岁,做过两次牢,两次都是因为伤人。脑子绝对聪明、人又英俊,但只有高中肄业文化程度,所以沈霄一向很看不起他。不过最主要的原因,还是跟沈霄那个毫无血缘关系的姐姐有关,还有就是——六年前的那场惨烈的车祸。

那场车祸几乎完全改变了沈霄的生活,成为了他精神上和肉体上永远的负担。也是从那一次后,他开始尝试着和男人进行交往。因为,他怕女人和他在一起,永远都存在着别的不可告人的目的。

很多男人要是一说起女人,都会认为女人是一种让人很难以捉摸的生物,但是沈霄不这么认为。他觉得女人没什么难以理解的地方,因为大家都得在这乌烟瘴气的社会里活着。沈霄的那位偶尔出现的妈妈是这样,而他所依赖亲近的姐姐也是这样。

在他的眼里,姐姐是那么的干净。她是个小个子的女人,就连说话都很温柔,给人一种细腻而愉快地感觉。她脸上的表情永远温和宁静,显得那么无欲无求。长睫毛的眼睛,蛋形的脸,百里不带红的面色,消瘦的身材,都易于造成一种风韵淡远的印象。但是事实和想象终究不一样,因为要生存,或者说是要在这个社会里活下去,所以每个人的灵魂都不可能完全一尘不染、冰清玉洁。

沈霄被父亲接走以后,并没有忘记与自己一起患难与共的姐姐。他总是在自己能力所及的范围内去帮助她。多年的贫困使年幼的他早已了解到地狱里没有天堂,而天堂里却存在着地狱。他从骨子里痛恨贫穷,但又无法完全融入富裕的生活阶层里去。他恨自己的母亲把自己当作可以叫价的商品,他恨继母瞟他时的那种尖酸刻薄的眼神。一时间他无法找到自己正确的定位,好像一个面对着肮脏的大海却失去了方向的独木舟。

那时,他唯一的安慰就是姐姐。然而,当他发现,以前那位长发如瀑、穿着简单而又整洁的白布裙的姐姐,顶着一头质感强硬的大波浪,披着件黑色羊绒大衣,登着双枣红色的小马靴,搀着个大她好多的已婚男人在商品街的橱窗前流连忘返时,沈霄彻底对女人失望了。

那个男人,就是刘伟航。

刘伟航最早是靠盗墓发家的,他有点小聪明又不贪心。八百里秦川没啥商机,就是老坟多。两三年里刨中了两个好坟,他便收手不干。拿着那点本钱办了个药材厂,东西南北地倒名贵药材。从下往上,该见血的见血,该收买的收买,打通了各个关节。当初与他一起盗墓的同伴有的窝死在墓道里,有的黑吃黑被自己人干掉,有的倒卖文物被判了无期,他却洗净了底成了谁也难以撼动的知名实业家。刘伟航与沈霄的姐姐在一起时,在道上名气已经颇为不小,而且还早已娶了老婆,但却久久没有孩子。

沈霄本想心平气和的劝姐姐和那个男人分开,但是姐姐直摇头不说话的态度却让他难以控制自己的情绪。一次次的沟通失败后,沈霄开始采取极端的态度。他把她揪上车,强行带她离开。他才不怕刘伟航是怎样警告他、威胁他的。那个时候他的生活里只有姐姐,为了姐姐的清白,他愿意付出一切代价。

沈霄很清晰地记得那一天是个万里无云的大晴天,西安的天很久没有像这样瓦蓝瓦蓝的。车子在暴怒的沈霄的驾驶下,飞快的开出市区,向机场飞驰。

姐姐无助的坐在他的身旁,她有点惊慌失措,风从未关严的车窗灌近来,把她的头发吹得狂乱。她只是一句一句地向弟弟解释:“我知道说了谁也不信,但是我们是真的喜欢,真的喜欢……”

沈霄的领带歪向一边,他握着方向盘的手臂像老树枝一样僵硬,可是脚却固执踩着油门。

姐姐开始哭,哭得他心烦意乱。但是沈霄坚信自己没有错,姐姐只是一时贪慕虚荣,因为金钱、因为时装、因为欲望……破坏了她自己本身难得的洁净,也破坏了别人的家庭。这是不被道德所允许的,是可耻的。他要帮她清醒一下,反思一下,冷静一下。

“我不能离开他!我有了他的孩子……”

那一刻,沈霄忽然产生了错觉。他觉得身旁坐得不是姐姐,而是另一个妈妈。他转过来,眼睛直直地盯着她尚未隆起的腹部,那里面——孕育着另一个自己、又一个悲剧。

刘伟航的车就是在那个时候出现的,他紧紧尾随着他们,像一条黑色的猎狗。沈霄的大脑一片混沌,出于本能的疯狂加速。姐姐也看到了身后的车,于是抓住沈霄的胳膊大喊:“停车!停车!停车……”

他还是把刘伟航远远甩在了后面,所有的景物都在飘。他们好像并不是在车上,而是在海浪颠簸的船头。

然后,车翻了,在明媚的阳光下翻了。

他们撞上了路边的防护墙,水泥蹦离,红砖散落……

沈霄爬出车,他并没有闻到血腥味,因为刺鼻的汽油遮住了其他一切的气味。他透过眼睛上粘着的黑红的血浆,看见姐姐的半个身子卡在车里,上半身正艰难地挣扎着往外爬。十支手指抠在黑色的沥青路上,抓出道道暗色的血痕。

刘伟航的车开了过来,沈霄从地上拾起一块车窗的碎玻璃。男人冲下车,朝这里跑近。沈霄摇摇晃晃地迎上去,把锋利的泛着阳光的玻璃刺进了他的脖子。

他冲着刘伟航怒吼:“都是因为你!今天发生的一切都是因为你!!!”

天色不知不觉地暗了下来,好像在听故事的时候,时间过得总是特别的快。李维夕被沈霄曲折回荡而又惊心动魄的过去所深深吸引,只是安静得听着,不曾插话,不曾任何一次的打断他。

但是沈霄却好像累了,眼看到了故事的结局,偏偏却又沉默不语。

李维夕认为,沈霄现在的心情一定很难受,但是他又很想知道都来究竟发生了什么。

“嗯~~那个~~~沈霄~~~~你…………”

“我没事”沈霄知道笨蛋想安慰他,又拙劣的找不到合适的语言。他捏捏小邮差的鼻子:“都过去六年了,要伤心也早就伤心够了。我只是讲了这么长时间,有点口渴。”

“啊?你口渴呀!”

“废话!谁说了这么多话没喝一口水还不渴的?去把灯打开!再给我倒杯水来”沈霄下达命令。

李维夕从沈霄肩膀上爬起来,摸到墙边开了灯,沈霄听到他的声音从厨房传了出来:“沈霄,家里没水了,你等会儿我现在给你烧点~~~~~~”

沈霄苦笑:“那就拿罐啤酒来。”

李维夕乖乖地拿了一罐啤酒,递给沈霄,然后继续在沙发里窝好。

“哧”啤酒的沫子涌出来,沈霄问:“你不喝?”

李维夕忙摇头,经过上次那个教训。小邮差认为,古人云:喝酒乱性。很有道理,所以打算以后戒掉那种危险的不良习惯,还可以省下一笔钱。

“我不渴,你喝了赶快继续讲。”

“其实没什么了,已经讲完了”沈霄眯着眼睛喝酒,一副轻松了不少的表情。

“啊!?怎么会就这么完了?”李维夕很失望:“明明没有结局嘛!你姐姐到底怎么样了?还有那个刘伟航、还有你……”

“我现在不是好好的坐在你面前?所以没什么大的改变。我姐姐伤得不轻,后来等她恢复了些我还是把她送走了。刘伟航也算有自知之明,知道错在他自己,再加上家庭的压力,以后也就没再找上门来。我呢,从此总觉得女人是为了我的钱才和我在一起,所以就开始和男人谈恋爱,而且再也不开车。对了,现在间或偶尔头痛,当时有碎玻璃留在了这里……”沈霄捏扁了空的酒罐,随手一丢,然后指指自己的脑袋。

李维夕立刻爬上来,把这沈霄的头仔细瞧:“看不出来呀?”

“很小的,所以没有什么疤。”

“那你姐肚子里的孩子呢?”

“她根本就没怀孕,她是骗我和刘伟航的”沈霄把小邮差从头上扒拉下来:“所以说,你要小心女人。她们并不难懂,但是却很爱撒谎。她们接近你,一定有目的!”

“哦~~~~”李维夕忽然做恍然大悟装:“怪不得张思雨最近老是来找我。”

“张思雨来找你!她和你说了什么?”沈霄的出乎意料地紧张吓了李维夕一跳。

“我不知道,她也没说什么……水!水烧开了!我去倒水……”李维夕跳下沙发,往厨房跑。

沈霄忽然觉得,既然今天挑明了了这么多,干脆就把大家的关系直接表明得赤裸裸,以免夜长梦多。

我已经忍无可忍了:李维夕——今天晚上,你不做也得做!

30

男人们总是高估自己的能力,沈霄也不例外。他忘了他十个小时之前的享受只做到一半,又赶了班机,冲回市区,然后怒气冲冲的轰走了危险的敌人,最后花费了大量的体力来为小邮差疲倦地讲述自己的过去。所以,就算是Superman,现在也应该沦为——有精力、没实力了。

李维夕被他捉住,推倒在床上,难得的敏感地发觉危险降临,吓得“哇哇”直叫:“沈霄,沈霄……算了,今天晚上就算了……下次……下次再说…………”

说者无意,听者有心。

晚这回笨蛋没有喊救命,而是哀求的想商量“下次”,沈霄认为这是一种暗示,小邮差对于现在的生活,正在渐渐地适应,他一步一步地走向了“普通”的gay的生活。

沈霄还在作最后一次的努力,他拥着他,深呼吸……可是那个地方并没有兴奋起来,倒是脑子昏昏沉沉的,有点当机。

十五分钟后,男人终于被迫放弃了自己的兽性,渐渐陷入酣睡。只是可怜了小邮差,被他霸道地紧紧压着,气都喘不过来。

可能是因为沈霄的描述很形象,李维夕躺在床上,脑子里全是刚才他所给他讲述的画面:安静恬雅的姐姐、面善心恶的男人、在蓝天下翻转的汽车、灾难发生过后的落寞……但是他又是一个缺乏想象力的人,想着想着,发现有些情节怎么也无法顺畅的连接起来。虽然刘伟航的出身并不干净、虽然他是个有妇之夫、但是沈霄的表现会不会有点过激呢?还是说,这里掩盖着更深层的秘密。再有就是,被沈霄形容得那么可怕的男人,在没有达成目的还白白受伤的情况下,怎么会就这么轻易地淡忘了这件事和这件事中所牵扯到的人?或者说,给人斯文儒雅的印象的刘伟航,根本不是沈霄所说的那种人……

李维夕越想越混乱,不由得叹了口气,眼角挂着一滴泪打了个瞌睡。算了,不想了!不管沈霄对不对,我吃人家的住人家的,所以永远站在他这边。

做了决定后,笨蛋心情特轻松,想翻个身睡觉。刚一挪动,沈霄虽然在梦中,但还是强硬地把他往自己跟前拽,更过分的是还用两个腿把给他牢牢夹住,简直当小邮差是个超级大靠枕。李维夕蹭蹭,安慰自个儿:习惯就好了、习惯就好了……

推书 20234-01-26 :诱瞳 Ⅱ——nele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