错爱无解(多攻)第二卷——雅兔

作者:雅兔  录入:12-31

我坐在路边,看人来人往,我靠在商店的大理石墙壁上,洁白的西服蹭成了灰色,那只粉色的玫瑰早已腌了、低垂着头,被我扔弃在路边的垃圾桶里。我把头深深埋在膝盖里,我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办,能怎么办,仲夏的洛杉矶,连大地都炙烤着,但是我的心却一片冰凉。

就这么坐了很久,很久,路上的行人慢慢变少了,然后商店里的灯慢慢熄灭了,再然后,天边多了一丝浅蓝色的云彩……路上有慢跑的人……

我整整坐了一夜,在街头,整整坐了一夜。看着清晨第一缕阳光在摩天大楼的缝隙中透了过来,撒向了晕暗的街头,我突然很想笑,我疯了一般仰天大笑了起来,我不知道为什么我这么想笑,就像我不知道为什么我会对叶锋说我相信他,为什么我他妈的选择相信叶锋一样!我就像一个跳梁的小丑,自以为获得了爱情,自以为获得了亲情,自以为自己多么幸福,其实我不过是别人手中的一个玩物!到了最后,我还为了所谓的面子,所谓的叶家形象跟别人摆出一幅没关系,无所谓的蠢模样。

这让我如何不笑?我真没见过比这更好笑的事了!

我他妈的叶澜就是一傻B!一被人玩死都活该的蠢货!一头不要脸心甘情愿被男人睡,连尊严都不要了猪!我他妈的叶澜就不是个正常人,就不是个有大脑的正常人!

这么可笑的人,让我如何不笑?

旁边的路人看着我绕道走,他们眼里充满了惊讶、恐惧、唾弃的眼神,他们一定以为我是个疯子。是的,我叶澜就是个疯子,一个大疯子!我不是疯了,我不会落到今天这一步!我不会被叶锋占了全部叶家还帮他数钱,帮他说好话!

慢慢的我笑累了,平静了下来。我顺着路继续往前走,天亮了,天大亮了……

我走到海边,海鸥在天空中飞翔,蔚蓝的大海,一望无垠,看不到彼岸。我在想,这片海的彼端是哪里呢?海鸥能带我飞过去吗,我想回家……

站在海边吹了会儿海风,太平洋的季风带着一丝温热抚去我脸上的悲伤,却帮我把悲伤深深的埋藏在了内心最深处。

我开始有点后悔我的莽撞行为。不论我有多生气,我都应该冷静的具形势而定的,一切等到回到国内再说。回到国内调查清楚了,有仇的报仇、有冤的抱冤!现在好,一时冲动把自己丢在这异国他乡走丢了,连警察局在什么方位都不知道,更别说中国驻美大使馆了。我找谁去?倘若再遇到什么坏人,听说美国的黑市贩卖人体器官,要是把我给绑了,我是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我想或许我应该找个警察局问问,帮我联系大使馆。我是中国人,中国驻美大使馆应该会帮助我回国。

路边有冰淇淋车,我用不是很标准的英语问那个胖胖的、卖冰淇淋的美国人,说:“对不起,打扰了,请问最近的警察局该怎么走?”

那个胖先生跟我唧唧歪歪说了半天,我半懂不懂,他语速太快,比我们平日听到的英语听力测试要快很多,看外国大片时,我都是一边听一边看下面的英文对话。平日自以为英语不错,到了这里才知道,原来沟通都存在问题。根据他的指引,我顺着路往前面走,经过一片海滩,在路边有一个牌子上写着“Redondo Beach”(雷东多海滩),刚才他跟我提到过这里,看来方向是对的。走过一家带着圆筒式洗衣机的服装店,我透过橱窗好奇的向里面张望。一个棕色长发的美国少女也隔着透明玻璃窗看着我,于是我干脆走了进去。

“你是中国人吗?”女孩见我进来了好奇的问。

我点了点头,她说:“我很喜欢中国,喜欢中国的旗袍。”

我实在心情不佳,无意聊天,看着她微微笑了笑,她拿出一盒饼干自己拿了一块,对我说:“味道不错,尝尝吧。”

我真饿了,拿了一块恨不得一口吞进肚子里,但是顾忌形象,还是一小口一小口的吃。我环视四周,发现这里的衣服没有标签,嗅了嗅味道,像是旧衣服。

我又看了看圆筒洗衣机,于是判定,这肯定是一家旧衣店。这下我的早餐是有着落了。我这身限量版的ISAIA,虽然蹭脏了点,但是九层新还是有的。

于是我说:“小姐,这里收购旧衣服吗?”

女孩用她那双浅棕色的眼睛上下打量我一番,点了点头说:“当然啊。”

我立刻摆出一副精明样,说:“我这身是限量版的ISAIA,相信您也识货也看得出来。您觉得能卖多少钱呢?”

女孩想了想,看了看我衣服里的标签,说:“八百美元。”

我摇了摇头说:“这身衣服限量版定做的,价格至少也在两万美元以上。”

女孩点了点头,精明的说:“您说得没错,亲爱的先生,但是这里是二手店,您说呢?”

我叹了口气,是啊,再昂贵的衣服也不能当饭吃。我于是说:“一千,然后送我一套休闲服。如何。”

看到女孩犹豫了,我便知道已成了一大半,于是乘热打铁说:“美丽的小姐,怎么说都是你赚了,你说呢?”

女孩打量我一番说:“八百,外加一套衣服。”我挑着眉看着她,她继续说:“你把这衣服弄这么脏,我清洗花费都不少。如果您觉得不满意,我建议您可以换一家。”

这话说得不留一点余地了,我于是叹了口气点了点头说:“成交。”

在后面试衣间脱下我的婚礼礼服,拿在手中,心里无限的悲哀。再华丽的衣服,再多的誓言,最后还是抵不过一个钱字。叶锋如此,我亦是如此。我换上了短袖的T恤和浅蓝的牛仔裤,连鞋也卖了,只卖了两百美元,实在亏本亏大了。可是我亏的又何止这些?我连我整个叶家都亏没了,这又算得上什么?

换上舒服的旅游鞋,把一套里里外外全部交给了女孩,把曾经对幸福和快乐的希翼交给了一个陌生人。然后,我说了谢谢,拿了钱,头也不回的走了。心却像练了丝般,跟那套衣服拉扯着,然后丝越拉越长,终究还是断掉了……

没有了华服,没有了身份,甚至连做男人的尊严都没有了。唯一剩下的,是口袋里卖了这一切梦想的一千美元。

脱去僵硬正式的西装和皮鞋,换上我从来未曾尝试过的便宜货,走在夏日的太平洋海边,吹着海风,我却有一丝隐约的轻松……

40.迷途(二)

在路边的咖啡茶座吃了顿丰盛的早餐,脚痛得再也走不动了,拦了辆出租车到了警察局,一个黑人警察大叔接待了我。我告诉警察大叔我迷路了,警察大叔问:“你想去哪里?”

我说:“我不知道。”

警察大叔又问:“你从什么地方迷路的?”

我继续回答:“我不知道。”

警察大叔郁闷的看着我,我说:“我真的不知道……”

警察大叔于是拿出笔和纸要给我做笔录,问:“姓名。”

“澜叶。”我说。

我名字一报出口,黑人警察大叔露出一排洁白的牙齿,镶在那张黑色的脸上特别诡异,他说:“中国人,昨天上午走丢,住在好莱坞附近的蒙德里安酒店,中文名叫叶澜对吗?”

我立刻头点得跟小鸡啄米似的。

“太好了,已经有人报案了。”警察大叔跟旁边的一个白人警察说:“昨天晚上的失踪案,那位中国游客找到了,撤案吧。”那个白人警察打量了我一番,点了点头。

“我们马上联系你的朋友,通知他来接你可以吗?”警察大叔说着拿起电话问我。

原来叶锋已经报案了。我犹豫片刻说:“能帮我联系大使馆吗?我想或许这样比较好。”

警察大叔摇了摇头说:“你是失踪游客,而且有人报案了,已经立案,我们当然要联系你的朋友了。”他见我脸上有些难色,于是放下电话,认真的说:“是不是有什么问题,这里是警察局你可以说出来,没有人可以在我们眼皮底下犯法!”

他是一番好意,可是要我怎么说?说我从婚礼教堂上跑出来了,因为被人搬空了家产?这叫我怎么说,我这点英语水平就算想说,我也说不清楚啊!

我的嘴角扯出一个无奈的微笑说:“非常感谢,没什么,一切都好。”

警察大叔,点了点头,于是拨通了电话。我坐在警察局大厅里一边等叶锋,一边吃着警察局派送的甜甜圈、喝着咖啡,心想,见到叶锋该怎么说。

或许我该先忽悠他,然后一切等回国后再做打算。毕竟这里是美国,不是我的地盘,他在这里读过书,现在还从干妈那继承了一家美国的大公司。我想,他要是被我惹毛了,把我在这里给杀人藏尸了,真是桩非常简单的事,那叶家真的就全部是他的了。

我叹了口气,等了一会儿,一个熟悉的身影推开警察局的玻璃大门走了进来。他站在我的面前,一双幽蓝的眼睛注视着我,关切的问:“你可急坏一排人了,没出什么事吧?”

竟然是文瑞,我惊讶得嘴里的咖啡都忘了咽下去。怎么会是他?我是千千万万、万万千千都没想到会是这个情况。这演的哪出啊?

文瑞说:“我想跟你谈谈,相信我们现在已经有一些共识了,你说呢?”

我哼了一声,说:“我在等我哥。”他也不是好么好人!

文瑞叹了口气,说:“叶锋根本没有报案,报案的是我。”

他的话一说出口,我的心情跌到了低谷。叶锋……叶锋,见我失踪了,连案都没报……我慢慢抬起头,看向文瑞,我很想说我不相信,但是经过了这么多事,我如何还能说得出口?我沉默了,文瑞走到前台,说:“我是来接叶澜的,这是我的证件。”

“瑞文先生是吧?”前台的女警察看向了我,我无奈的点了点头,她说:“文先生,请在这里签字。”

文瑞签了字后,带着我一起走出警察局,他的司机已经侯在门口,文瑞打开车门说:“叶少,请上车。”

我看着他冷笑道:“还哪来的叶少?”

文瑞看着我,温文尔雅的一笑,说:“叶家和我们文家渊源已久,叶家的事,我们文家怎会袖手旁观?只是叶少不信我罢了。”

我上了车,现在也没有其他选择。文瑞也坐了进来,司机为他关上车门,宽敞的轿车在沿海的大道上一路奔驰,文瑞上下打量我一番,说:“叶少这身,还真是很美国化。”

我看着窗外不想理他,他见我不理不睬,也不再多说什么,打开手提电脑,看着文件,忙碌起来。

车顺着蜿蜒、宽敞的道路开上了贝弗利山,开进了一个巨大的欧式镂空铁门。一个巨大的迷宫展现在了我的面前,这个迷宫是用修剪得整整齐齐的苍松组成的,迷宫的门口是两个白色的裸女石膏雕塑。我们下了车,文瑞温和的问:“想从迷宫里走过去吗?”

我虽然对迷宫很好奇,但是还是摇了摇头,他家院子虽然堪比大观园,可我也不是刘姥姥。他笑了笑说:“这条路比较近,我带着你走,不会迷路的。”说着牵着我的手,带我走了进去,我一路沉默,他一路自言自语说了很多,说这个迷宫是仿照希腊神话里克里特迷宫做的,我嘀咕了一句:“人家有半人半牛的吃人魔,你有吗?”

文瑞听了拉着我的手继续往前走,说:“叶少怎知没有呢?”

我微微一愣,眼看走入一个死胡同,在路的尽头却是一个转角,走了过去,只见一个巨大的喷泉出现在我们面前,喷泉并不高,所以在迷宫外没有看见水浪。喷泉的中间是一个牛头人身的雕像坐在水里,他的手里拿着一个石雕的小孩头颅,他的四周却是五个卷发大眼的石雕孩子,一脸敬仰的表情仰着小脑袋把小手放在他身上,争先恐后的抱着他。石雕上已经隐隐生出了一些青苔,看来年代久远。

“这和米洛陶诺斯的形象可不符。”米洛陶诺斯在希腊神话里是吃小孩的妖怪,是王后和牛所生。据说在希腊只要小孩不听话,家长就会吓唬他说:“你再不听话米洛陶诺斯今天晚上就来吃了你!”怎么可能会有小孩崇拜、敬仰他,而且还主动抱着他呢?只怕真看到这妖怪了,只要是个正常人,第一反应肯定是转身就跑,连合影留念都不会想到。

文瑞和我一起站在喷泉前,说:“这栋宅子是我获得文家承认后,文老夫人为了拉拢我送给我的。听说这个雕像的设计人是文家第一代主人,也就是我的爷爷。我刚刚拿到这个宅子时,和你的想法是一样的,但是我站在这里看啊、看啊,慢慢发现了其实这个雕塑就是文家最根本的东西。也是文家每一代人所受的教育的根本。”

我看着他,他低着头,轻轻笑道:“叶少这么聪明,应该猜得出来吧。”转而用那双蓝色的眼睛凝视着我。

我实在没有心情跟他玩这个猜谜游戏,想都懒得想,爱说不说,我对你们文家没兴趣。我挑着眉看着他,说:“我累了,想去休息了可以吗?”

文瑞微微一愣,大约是没想到我这个丧家犬到了别人地盘上还是这么拽,他大度的呵呵一笑,说:“那我们回主宅去吧。”

文家的主宅是一栋建在高高楼梯上的欧式白色别墅,暗红的大门,宽敞明亮的大厅,大厅中间是一个巨大的吊灯,华丽而富贵,朱红的地毯从楼梯上一直铺到门口。

两个身穿黑色西服的男子九十度鞠躬,帮我们打开大门,我们走了进去。正对着我们的是一张巨大的油画,上面画着一个金发碧眼、气质高雅的贵妇,手里抱着一只小猫,她的身边站着一排儿女,文瑞见我直视前方的油画,于是解释说:“画上的人都是我母亲家族先辈,画中间的贵妇是英国女埃利亚斯女伯爵。”

我跟随他走上楼梯,站在画下,他指着一个金发、脸上有些雀斑的少年说:“听说,就是这个人在美国建立了我母亲家族,他是乘五月花号来美国的。他抛弃了爵位、抛弃了属于他的财富,来到蛮荒的美国,和第一代乘五月花号来的人们一起开创了美国历史。”

文瑞说完,沉默的凝视着我。我仰着头注视着他指的那个一脸雀斑的少年。他抛弃爵位、抛弃一切财富……独自奋斗,在美国建立了历史……我心里突然涌起无限的感慨。

我轻轻叹了一口起,文瑞说:“我们去书房坐坐吧,或许你现在想跟我谈谈,或许你还有很多疑惑,或许我们可以在一些事情上达成共识。”

我跟在他的身边来到书房,打开书房大门的一瞬间,我仿佛走进了时空的隧道。一个巨大的地球仪出现在我面前,年代定然是久远了,上面都是一片历史的枯黄痕迹。红木的书架笔直的一直伸到天花板,书架里摆满了各样的大部头书籍,陈旧的颜色,仿佛在宣告这个家族悠久的历史。阳光从干净的玻璃窗外撒了进来,阳光中冉冉的升起了一些古老的尘埃。看来这个书房已经很久没有被开启了。

那么他现在在这个书房接待我,寓意为何?

文瑞侧身看向墙壁上挂着的一张照片,我顺着他的目光也看了过去。照片里一个金发的女子穿着香奈儿女士西装坐在中间,一个高大俊朗的男子站在她的身边,这个人我认识,是文伯伯,在国内常常见到。这样看来,这个女子,应该就是文家二夫人。文二夫人的身边站着一个俊俏、儒雅的少年,黑发蓝眼,自信的扬起清秀的脸庞,似乎是文瑞。在文伯伯的身边站着一个皮肤苍白的少年,他似乎很胆怯的低垂着脸,这张脸,这张脸,是如此的眼熟……如果不是看到日期是在十年前,当时我才九岁,正整天被叶锋抓着学钢琴,我真要怀疑上面这个人是叶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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