吹了两下,莫征不知从何处跳了出来,也不多话,带着阮云卿,一路往端华宫去。
与莫征见过几面,打了两天交道,阮云卿深觉莫征这人生性爽直,武艺高强,为人更是坦荡磊落。他对阮云卿十分客气,听令行事从没有半分违拗。阮云卿这人,向来都是人敬他一尺,他还人一丈,莫征对他礼遇有加,阮云卿自然也是加倍客气,两人相处下来,彼此颇为投契,短短几日,竟已有了知己相交的意思。
“莫护卫,我求你帮我打听赵青等人的近况,不知可有消息了?”
莫征正提气上纵,不能开口说话。他闻言只是一笑,也不答话,只加快了脚程,一路纵跃,转眼到了端华宫内。
莫征放下阮云卿,才笑道:“早问了。他们一切安好,赵青如今已是卷云宫中的执事太监,舒妃娘娘对他青眼有加,已提拔他到自己身边随身伺候。连醉、云秀也没什么大事,虽受了些苦,不过好在性命无虞。马诚就更不用说了,有专人照管,你们几个里面,他过得最舒坦。”
听见兄弟们都没事,阮云卿只觉得高兴。忙又问道:“马诚的身子好些了么?上回问过宁太医,他说马诚前些日子又犯了旧疾,咳了好几口血呢。”
莫征摸了摸阮云卿的脑袋,看他一会儿高兴,一会儿烦恼,眼中的情绪千变万化,终于露出点他这个年纪的孩子该有的活泼和灵动。
心里也柔软起来,这个铁骨铮铮的汉子不由得放轻了语调,温柔说道:“你尽管安心,尚膳监不比在后宫当差,来往相对方便,宁白时常过去看他,他的身子早就好了。”
阮云卿略觉宽慰,问了马诚,又细问连醉三人。莫征一一答了,一直送他进了太子的寝殿,才翻身跃上屋檐。
不知是不是因为总是深夜到访的关系,阮云卿对端华宫的印象,一直都不太好。一眼望去,无数宫殿矗立在清冷的夜色里,形成一片又一片的暗影,寂寥的月光洒在宫墙之上,非但没有缓解那清冷的感观,反倒更为这座宫殿添上了几分萧索落寞的意境。
周围静极了,一进端华宫里,就连来往巡查的禁卫也没了踪影,整座宫殿像一所被人废弃已久的寒宫,无论多么艳丽奢华的装饰,都不足以掩盖它散发出来的那份寂寥的味道。
住在这宫殿里的人,不知会不会被那份寂寥所感染。阮云卿想起太子那不染纤尘的清冷模样,不知怎的,心头竟有些微微的刺痛。
寝宫内外还是空无一人,阮云卿不知这是太子的习惯,还是因为他要来的关系,才将这宫里的奴才们全都打发走了。
沿着宽敞的正堂往里走,左右分别是两间暖阁,穿过暖阁,一侧是太子的书房,而另一侧,就是日常居住的寝殿。
太子早就等着,他坐在临窗的一张花梨桌案后面,身上穿一领夹纱素色袍子,墨黑的长发随意梳起,拿一只木簪挽在脑后,比上次见时,少了几分冷淡,而多了几分随意慵懒。
太子一见阮云卿,便笑着问他:“可用过晚膳?”
阮云卿点点头,“吃了。”
“那就陪我再用点。”
太子望空中吩咐道:“破军,拿点吃的来。”
房梁上有人答应一声,破军利落地翻下房梁,去传晚膳。
“过来坐吧。”
太子宋辚指指身边的位置,示意阮云卿坐下。
阮云卿躬了躬身,“奴才在此处伺候就好。”
宋辚失笑,“你忘了你上次那副张狂的样子?怎么这会儿倒拘谨起来。”
阮云卿有些不好意思,上次真是豁出去了,他是报了必死的决心来的,全没顾忌,态度自然也张狂了些。事后回想起来,他也是阵阵后怕,太子不但没治他的罪,反而真的派人来帮他,实在是自己转了运了。
“坐吧。平素都是我一个人吃饭,再好的东西也没了味道。难得能有个人陪我一起用饭,你就是不愿意,也权且忍耐一时。”
阮云卿急忙摇头,他不是不愿意,只是不习惯这样跟一个人相处,阮云卿的人生经历十分简单,除了父母兄弟,所熟识的就只有赵青、连醉几人。他实在不知道该怎么和一个皇子,一个高高在上的一国储君打交道,心里倒没有怯懦的意思,反而是怪异和别扭占了上风。
白天还是身份低微,是个人都能打骂使唤的小小奴才,到了晚上,他却可以和太子殿下同桌用饭,这个反差,阮云卿一时半会儿还真有点反应不过来。
第35章 殷勤
不一时破军回来,身后还跟着两个宫女。宫女们手捧食盒,一路垂着头,来到宋辚跟前,揭开食盒,将里面的吃食摆上桌子,行了礼后,倒退着出了屋子。
破军重又跃上房梁,屋里只剩下宋辚和阮云卿两个。
阮云卿与宋辚对面而坐,面前的桌上摆了十来样吃食,都是素的,主食以粥为主,另配了几个佐粥下饭的小菜。
在漱玉阁当了几天差,阮云卿也见过不少好东西,眼前这几样汤粥小菜,别看朴素,却最见功夫,好的食材做好吃了那不叫本事,能把这些普普通通的东西,做得精致味美,那才真能称得上厉害。
阮云卿拿银匙舀了粳米粥送进嘴里,软糯香甜的味道在齿间流连,实在是好吃。
太子开了口,阮云卿本想坐下应个景就完了。谁料吃了两口,倒真饿起来,干脆也不拘着,抱起碗来把一碗粥喝得精光。
宋辚笑着看他,“既然饿了就多吃些。”一面伸箸夹了些麻油拌的笋丝,递到阮云卿碗里。
阮云卿怔了怔,碗里的笋丝莹绿透亮,根根笋丝切得细长均匀,裹着喷香的麻油和碾碎的芝麻,香气直扑鼻子。
阮云卿盯着那笋丝,心里直发涩,他飞快地把笋丝扒进嘴里,不想去深究宋辚如此做的用意。
阮云卿不得不承认,像宋辚这样一个人,他要真的对人流露出一点好意,哪怕这好意的背后暗藏着伤人的利刃,恐怕也很难有人能拒绝。
有的人,天生就有感染人心的能力,宋辚就是如此,他好像是天生的王者,不必刻意做出什么高高在上的举动,就能在无意之间撼动一个人的心,让人心甘情愿的去追随他。可想而知,这样一个人,再要像方才似的,做出如此温柔体贴的事情,试问又有谁能抵抗得了呢。
这顿饭吃的安宁、温暖,阮云卿惴惴不安的心情也慢慢安稳下来,他偷偷打量宋辚,宋辚吃得极少,只略微喝了口汤,尝了尝那道奶油炸的面果子,就把筷子搁下了。
他今天的面色好了许多,也不像上次似的,咳得那么厉害,偶尔轻咳几声,也丝毫没有妨碍他的好心情。
宋辚好像很高兴,他不吃了,就不停劝阮云卿多吃,时不时的夹些菜过来,温柔得阮云卿又坐立难安起来,一颗心不住地乱跳。
宋辚问阮云卿在内学堂时都学了些什么,功课方面能到什么程度。
阮云卿放下筷子,腼腆笑道:“只粗略认得几个字罢了,殿下真要教我?”
宋辚奇道:“那是自然的,不然我要你每晚来端华宫做什么?我虽不才,也勉强教得了你,你要不嫌弃,只管听我的话,多看些书,将来不说别的,给我拟个折子准是错不了的。”
阮云卿忙摇头:“殿下肯教我,奴才感激都来不及,又哪会嫌弃。”
一番交谈过后,阮云卿渐渐放下心防,又得知宋辚是真心想教导他读书,心里的戒备也就全然放松下来。
用过饭后,宋辚从书架上找了几本书,“你先把这些书读熟了,有不懂的地方就拿来问我,我再慢慢讲给你听。”
宋辚故意歪着身子,倾身向前,紧贴在阮云卿身边,温热的气息传来,阮云卿不由涨红了脸。宋辚的声音温润动听,带着一股清冷的味道,泠泠入耳,如同清泉滴在石板上一样,能一直敲进人的心里。
阮云卿下意识想躲,可宋辚站在书架外侧,拦住了去路,阮云卿被挤在书架里面,退无可退,躲又无处躲去,只能任由宋辚倾着身子,将他完全笼在自己的气息里。
宋辚双目灼灼,盯着阮云卿,像野兽盯着觊觎许久的猎物。他知道自己不能性急,性急只会把人吓跑,他一定要循序渐进,像这样慢慢的渗透进阮云卿的生活里,让他全身心的信赖自己,惟有如此,接下来的折磨和背叛,才会加倍的有趣。
他要教会这个单纯的孩子什么叫七情六欲,他要在这张纯白的纸上,染上只属于自己的颜色。
天近丑时,阮云卿才从端华宫出来。
回去的路上他一直默默无语,垂头想着心事。太子对他的态度让阮云卿有些不安,突如其来的好处总是会夹带着让人无法预料的隐情。阮云卿实在猜不透太子到底想从他身上得到什么,若只是个听话有用的奴才,那今晚太子做的这些事情,又显得太过亲昵了些。那些举动,哪像对待一个奴才,简直……简直是将自己放在了与他平等的地位上,当做了一个可以知心相交的朋友。
也许说朋友还不够贴切,太子对他的态度,比朋友还要暧昧亲热,阮云卿实在说不上那种感觉,他只能说,不讨厌,自己被那样对待,心底甚至是有几分温暖感激的。
阮云卿心里不安,若只是主子和奴才,公事公办,他也不会如此不自在,可太子强行拉近了他们的关系,让他们彼此之间多了些可以名为情义的东西,彻底搅乱了自己的心。
阮云卿清楚地知道,他对别人的好意向来看重,若是再这样下去,他真的会一头栽进去,他会对太子忠心不二,会将自己的命真心实意的交给太子,即使肝脑涂地也在所不惜。
也许这正是太子的目的。
阮云卿思来想去,好像也只有这个解释合理些。
可为什么心里还是这样烦躁,总觉得太子的态度中,还有些其他的东西,抓不住,看不着,却丝丝缕缕的缠绕过来,正以泰山压顶之势,将自己牢牢的包裹住。
纷乱的思绪理不清道不明,阮云卿紧皱着眉头,心绪越加烦乱。
莫征瞧出端倪,忍了半晌,还是开口说道:“太子和我们不是一路人,你与他相交,切记不要太过真心,免得……”
莫征不知该怎么说,太子对阮云卿感兴趣,这是长了眼睛的人都能瞧得明白的。可这兴趣到底是个什么兴趣,莫征一时半会儿也有些摸不准。
他跟了太子将近十年,不说了解,也多少清楚太子的为人。
太子,英明睿智,是个天生的王者。他有能力,有魄力,心机手段都让人折服。
太子是个好主子,他对待手下的人宽厚大度,从不苛责,而与此同时,他也绝对是个冷漠到令人胆寒的主宰者。
宋辚宽厚大度,那是因为他根本不给你犯错的机会,只要你犯了哪怕一丁点错误,他都会毫不留情的将你舍弃。宋辚也的确不会苛责手下,他只会把你远远的打发了,如同充军发配一样,打发到一个再也无法翻身的偏僻所在,让你安闲的混吃等死,有生之年,都不会再给你出头的机会。这样的事情,是任何一个有担当的男人都难以忍受的。所以他们这些暗卫个个都是精挑细选,拼了命的也会去完成任务。
第36章 阿良
莫征对宋辚即敬且畏,他不想背叛自己的主子,又不想让眼前这个单纯的孩子受到伤害,苦恼许久,才终于说了些模棱两可的话。
阮云卿听莫征含糊其词,不由追问道:“免得什么?”
莫征烦躁的抓了抓头发,他单手拽着阮云卿,停在一棵树上。
踩着粗壮的树杈,莫征在繁茂的枝叶上撸了一把,胡乱揪扯着手里的叶片,对阮云卿讲起太子小时候的事情。
“我从太子五岁时就做他的贴身护卫,每日几乎寸步不离。记得那时候,十皇子刚刚出世,皇后忙着照料十皇子,对太子有些冷落。我记得就是那一年深冬,太子的性情大变,原本爱说爱笑的孩子,突然变得阴沉多疑起来。”
莫征把手里光秃秃的叶梗扔了,随手又拽过一把新的,才继续说道:“就在那一年,新旧交替,快到除夕的时候,太子让人从野地里抓了一只狼崽回来。太子本就是个寂寞的孩子,有了玩伴,自然是高兴的不得了,他日日搂着小狼崽,不管吃饭还是睡觉,都一刻不离的带着它。狼这种东西是养不熟的,可不知太子用了什么法子,却偏偏把那小狼崽养得服服帖帖,跟狗似的护着他。太子养了这狼崽两年,这两年间,他们俩好得要命,一个碗里吃饭,一个被窝里睡觉,是个人都看得出,太子是真喜欢它。”
阮云卿不知莫征是何用意,听他讲的郑重,便也认真听了起来。
“就在两年后的冬天,那狼崽已长成成狼,身长过丈,毛色黝黑,一双眼睛凶得怕人,谁都不敢靠近它,只要一靠近它就露出一嘴獠牙,凶狠的扑上去咬人。宫里人人都怕它,只有太子才能亲热的搂着它的脖子,叫它“阿良”。”
莫征蹲坐下来,背靠着树干,刚毅的脸上露出几分苦涩难过的神情,“大家都觉得,这狼铁定是要跟太子一辈子的。可谁也没料到,就在那年冬天,一个飘着大雪的夜里,太子让人把阿良装进笼子里,送回了野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