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天到了,傍晚的风开始有些刺骨了,风中再夹带着一些还没有完全变黄的落叶,只有昏黄的路灯却没有几个人的小路上给人一种凄凉的感觉。
讨厌这种令人窒息的气氛!林清帆一面皱着眉收了收衣领,一面加快了脚步。快点走,到了家就好了,家里有明亮的灯、柔软的沙发、烧好的洗澡水、可口的饭菜和为他准备这一切的~~~~~~~~~~~一想到为他准备这一切的人,林清帆又不由得放慢了他的步子。
苦笑了一下,摇摇头,在路灯下停住,将手伸到风衣的里兜拿出烟和打火机,靠着灯柱点了一支,慢慢地吸起来。
今天是沈睿搬出去的日子,他下班后过来拿东西,自己还是晚点回去吧。想是这么想,但心里总有一个声音对他说,回去吧,回去吧,再看一眼,一眼就好。甩甩头,猛地回身,大步地朝回家相反的方向走去,林清帆高大的身影脱离了路灯照射的范围,没入了黑暗中。在路人看不见自己面部表情的黑暗中,林清帆的眼角落下了几滴泪,拿烟的手颤抖着:分手了,眼,不,见,心,净!
讨厌秋季的凄凉,但他和沈睿却是在秋天相识的,很偶然的情况下。
大二的学生,脱去了大一新生的青涩,但又没有大三、大四师哥师姐们的事故和深沉,这个时候有他们有的是热情、朝气,呃,还有那么一点点路见不平一声吼的侠义心肠。
年轻呀,就是有热情。当看到两群火拼的人从水房拼到楼道的时候,刚走到门口的林清帆不由得这样想。(他忘了自己也是大二的小豆包)
眼看着那群人就要冲到自己宿舍的门口了,林清帆赶紧掏出钥匙,迅速打开门,第一时间冲进宿舍后,用尽最大的力气把门摔上。开玩笑,连凳子腿都抄起来了,肯定会有流血事件发生!想到血,林清帆就有一种要呕吐的感觉,头也有点晕,虽然不愿意承认,但这是事实:他,林清帆,有着一米八五的大高个和标准身材的大二男生--晕血!!还是那种严重到一看就会晕倒的程度。
而且一想到打假,林清帆的脑子里立刻就会出现血淋淋的场景,一想到血淋淋,他就浑身不舒服,身体靠在门上,在心里想着快点打完吧,就算打不完也出楼道里出去打吧,别让我看见和听见。
但现实是残酷的,两群热血青年不但没有如他所愿的出去打,反而就在他的宿舍门口展开了“决战”。
“忍你们几个很久了,每次都把着水龙头不放,你们TMD也好意思!”
“先到先用知道吧,下次想用就早点来,不早来就排后边儿,别TMD洗!”
“你再说一遍!”
“不早来就排后边儿,别TMD洗!我说了,把我怎么样!”
“跟他们讲理没用,欠抽!”
哎,宿舍楼是旧式的,用了很多年,宿舍没有单独的洗手间,整个楼到只有一间六个水龙头的水房供全楼道四五十个男生洗,很多时候水房都得排队,很不方便,平时就矛盾不断,看来今天是激化了。
疯子!听着外面越来越大的声音,林清帆的脑海里只剩下这么一个单词,心里更难受了。
过了一会,只听有人大喊一声“别打了,宿管老师来了!!!”
这句话犹如炸弹一样,扔到火拼的人群中炸开后,没一会,整个楼道就安静了。
呵呵,林清帆笑出了声,心里也不难受了:天大地大老师最大。大学里的酷哥们怎么样,打架时遇见老师还不都是灰溜溜的,在大学期间背上个处分有什么后果谁都知道。
正在他有点幸灾乐祸的时候,突然听见了敲门声,定了定神开门。映入眼帘的是一双深邃的眼睛,大大的带着无镜框眼镜,镶在一张极阳光的脸上。还有身高和自己差不多,林清帆在心里打量着。
“同学,这是你的吧。”嗯,声音有些低沉,但很好听。
但抬头看清来人手中的东西后,林清帆已经没有闲心打量了,惨叫一声“啊!我的雷达~~”
表面已经完全破碎,表带也断了,一看就是不用修只能扔了。心在滴血,林清帆心疼极了,那可是考上大学后爸爸送他的,很,贵,很,贵。
“你没事吧,我刚路过看见地上有东西就发现了这个,是你的就好,应该拿到修表的地方看看还能不能修。”说的是关心的话语,但脸上可都是坏笑,看了让人真不爽!
“你什么意思!我表坏了你高兴个什么劲!”虽然拾金不昧的行为(坏得不能用了的标)值得感谢,但是,林清帆觉得那一脸的坏笑实在是不能原谅!
“吓坏了吧,下次逃跑的时候别忘了自己的东西!”坏笑依旧。
“你什么意思!什么叫逃跑,说话注意点!”气愤气愤!
“记住,我是经管一班的沈睿。”并没有回答他的问题,这个叫沈睿的男生扔下这么一句话就走了,留下了呆在原地,心中极度愤怒的林清帆。
这就是他和沈睿认识的经过,林清帆觉得是个偶然情况,倒霉的遇见了一场打架,又更倒霉的遇见了一个变态。但后来那个变态告诉他,那是变态早就蓄谋已久想认识他,一直没有机会,终于偶然看见了林清帆逃进宿舍却丢下了表,于是大喊一声吓走打架的人,抓起表就去敲门。变态还承认,看着林清帆平时那么清高的样子难以接近,只好先让他讨厌自己留个“深刻”的印象,然后再说。
所以说这是个既偶然又不偶然的相遇。
“那我以后要是都不理你怎么办呢?你还真敢干!”把头掂在沈睿的肩上,看着他打游戏,林清帆懒洋洋的问。
“不可能,老婆。我想过了,只要先能记住我,以后我一定会让你喜欢我的。我有恒心呀!”沈睿盯着屏幕,面带笑意的说。
他说得没错,从知道沈睿这个人后,学计算机的林清帆就总能在自己身边发现他。无论是在上自习还是吃饭,甚至在大街上都能遇见。刚开始的时候,一看见他清帆就对这个变态瞪眼睛,以示心中的不满,但那个变态不但不在意还每次都和他热情洋溢的打招呼。
搞得林清帆的同学都以为他们很熟,纷纷来问“喂,那个经管的帅哥你是怎么认识的,学习在全学校都能排上名了,篮球打得超好!校队的主力。那天叫他过来咱们玩一玩吧。” 对于男孩子来说,以篮球为最爱的不在少数,林清帆也喜欢,但他身体不好,所以只能对着篮球场上矫健的身影们流口水,自己却不能上场。学校的篮球队是很强的,所以能进篮球队是相当不容易的,要求相当严格,没想到变态还打得一手好篮球。不能去玩,林清帆也就很少去看别人打,因为他觉得伤心。但听到同学们这么说,他很心动却又不知以什么借口去找。
但当班里的女生也照他说想认识沈睿时,他决定不忍了,找个单独的时间,把沈睿约到图书馆后,“你有毛病呀,干吗和我班的女生说我们很熟,我们很熟嘛,现在她们都想让我找你开后门去看校队的练习!”林清帆觉得委屈极了,要是说不行,每次见面时沈睿都表现出一副“我们很熟的样子”打招呼,同学会觉得你不帮忙,可他们真的不熟呀,不,是谁想去认识那个变态!!!
“那你就让她们去呗,反正我们关系也好呀。”还是不紧不慢的话语,一样的笑脸,但这次是真诚的。天有点阴,但林清帆却在沈睿的身上问到了太阳的味道,一时有些走神。
但是,“我们很熟吗,我不认识你!”这是原则问题,不能因为阳光的味道就忘了。
“不熟吗?”沈睿很诧异的问,“我还帮你捡表了呢,你都没说谢谢。”看着面前这个比自己高一点的大男生面带委屈的样子,林清帆只想笑。
“喂,可你干吗一连坏笑。”语气平和了些。
“哪有男生像你一样一看见打架就比兔子跑得还快,作出一副很害怕的样子。”
“我不崇尚武力不行吗,你管!!!”火气又上来了,讨厌的家伙!
“呵呵,不崇尚武力的家伙,我们交个朋友吧。那天算我不对了还不行吗”一只宽大的手伸了出来。
还没明白过来怎么回事,那只大手已经握上了自己的,然后手的主人说“就这样了,我还要去练球,改天再聊吧,想看球就去找我,说你是我好哥们就行了。”再然后,大手和主人就都不见了,只留下还有些发傻的林清帆。所以他们注意到沈睿脸上因为高兴和激动而飘过的红晕。
两个人就这样的熟识起来。只是林清帆一直不明白沈睿为什么要跟他做朋友,而且还是以这么特别的方式。
直到有校篮球队再一次大比赛中赢得了冠军,沈睿借机拉着林清帆去喝酒,当两个人醉醺醺的从酒馆出来时,早就过了关校门的时间,没办法,林清帆只好跟着沈睿回到他租的房子去。就在林清帆钻进被窝睡觉的时候,刚洗漱完的沈睿关了灯,也钻进被窝,温热的双唇贴上了林清帆的~~~~~~~~`
林清帆想反抗,但也只是意思了意思,因为沈睿弄得他真得很舒服,他是个享受派。
清晨醒来的时候,沈睿很坚决地告诉林清帆他喜欢她很久了,而且要把这种关系持续下去。林清帆很迷惑,因为他不知怎样去理清这种关系,一切来得太突然,但看到沈睿那坚决的眼神,清澈的眼睛直直地盯着他,一声声的我爱你很久了从红艳的双唇中说出。林清帆有一种窒息的感觉,像是天地间只剩下那一双眼睛和那红唇,心中满是感动。所以他在那个清晨对沈睿点了头。
关系一直持续着,表面上俩人还是好朋友,所以总在一起。两个帅哥经常在一起的结果是造就了校园一大养眼奇景,林清帆的冷漠清高和沈睿的热情真诚,看上去是那么的协调。于是在两个人同时毕业时,低年级的小MM们着实伤心了一阵。
林清帆是本地人,家境很好,快毕业时父母给他买了一套住房让他独立,很自然的家在外地的沈睿把全部的家当办到了林清帆的小窝,继续着情人的日子~~~~~~~~~~
“喂,想什么呢?”沈睿推了推他。林清帆这才知道自己由于回忆往事在发呆。笑笑说,“你说,如果那个晚上我要是不同意的话,你怎么办呀。”
“反正都同意了,你想那么多干嘛呀。”沈睿回过头继续他的游戏,没有让林清帆看见他的脸。
是呀,都同意了,毕业后都在一起三年了,想那么多干嘛呀。可另一个念头一旦在脑子中埋下了种子,就生了根,怎么也除不去了~~~~~~~~~~~~`
习惯真是个可怕的东西,望着手中的话筒,林清帆呆呆的想着,大学三年,工作三年,不知不觉中他和沈睿已经在一起六年了。六年,要是交个女朋友估计早就结婚了。不行,你在想什么呀,那沈睿呢,他的关怀,他的呵护还有他温暖的怀抱你能忘得掉吗?
习惯性地点上一根烟,他的烟瘾不大,只有在心情不好的时候才抽几根。中午妈妈打电话过来,虽然是开玩笑的,但她试探地问自己有没有女朋友。女朋友?他从来没想过这个问题,认识沈睿以前,他是同学们口中的“万年冰山”、“冰山美男”等等,加上不喜欢与人沟通,虽然很多女生喜欢她,但从来不敢靠近,而他当时又觉得这样的事情很无聊,也没有过去追女孩子的念头;和沈睿在一起后,“万年冰山”解冻了,自己也会露出像沈睿那样阳光的笑容了,但大多数的情况下,只是给一个人看的。女人嘛,还是没有。想到这,林清帆笑笑,他知道那都是沈睿在暗中给清理走了。所以从小到大从来就没有想过要和一个女人在一起生活。
但是现在,自己和沈睿都26了,按着人们的惯例,这是一个应该是该结婚了,就算没有结婚也该有个女朋友的年纪了。
结婚?林清帆知道沈睿是个同性恋,没有办法对女人产生欲望,而沈睿的父母早在上大学就知道自己的小儿子这辈子都不能和女人结婚了,最初的愤怒变成了无奈,最后直至接受,他也去沈睿的家见过沈睿的父母,两位老人看见儿子的男朋友是个斯文的年轻人也就更放心了,他们相处得不错,沈睿的两个哥哥对他也没意见,兄弟间就更没有什么了。
但自己呢,林清帆知道在六年中他从未跟沈睿说过一句“我爱你”,因为是爱不是爱自己也不明白,没错,是不明白。他自私,习惯了沈睿的付出,家务事从上学时跟沈睿在一起后搬到沈睿租的房子一直到现在全都是由沈睿在做,还有那发自内心的对他的关怀,他都统统接受了,就更不用提沈睿温暖的怀抱,深情的眼神,阳光一样的笑容了,这些令他觉得自己是被重视的,他不想失去。父母从他很小时就忙着工作,没有时间去关心他,他多的只是内疚的父母塞给他的钱,他不想要钱,他想要关怀,所以考上大学是父亲送给他的手表他一直觉得很珍惜。
父母没有的关怀,沈睿给他了,他沉迷于其中,自私的不想失去,甚至可以忽略自己的性向问题。自己是同性恋吗,不知道,因为从来没有和女孩子交往过,所以不知道。
下班回家,一推开门就闻到了啤酒鸡的味道——他的最爱。慢慢展开笑颜,把中午的电话和那些烦人的思绪都丢到一边,快走几步,从背后抱住那给自己安全感的肩膀,“哈,你怎么知道我想这个吃啦。”
沈睿头都没回:“你想吃什么我能不知道吗,老婆。还得等一会才好,先去洗澡吧,把衣服扔在洗衣机里,水温调热点,这几天冷。”
“睿,你对我真好!”眷恋的嗅着属于沈睿的独特气息,阳光的味道。
“废话,我不对你好对谁好呀。好啦,先去洗吧。”
吃过饭,两个人又窝在电脑前打游戏,两个网络游戏的痴迷份子。
沈睿抱着林清帆,蹭蹭他的下巴说:“我今天又去了趟医院,和唐医生聊了聊。你的手术还是抓紧做了吧,现在还不是很严重,你身体最近又不错,没问题。”
林清帆有先天的心脏病,不是很严重,具体说来就是心室的血管缺了一段,但毕竟是心脏方面的问题,所以他的身体一直不是很好,喜欢篮球也不能去打。当初林清帆只是开玩笑的跟沈睿说让他想好了,自己可是个心脏病患,要了就不能以后把自己丢下。可沈睿却上心了,隔三差五的带着林清帆往医院跑,总是和他的主治医师商量手术的事,林清帆感动得眼泪差点掉下来,当初父母只是询问了一下自己和医生的意见,医生说不做也没什么关系,自己也说等等再做,父母就没有再提了。可沈睿~~~~哎,你太爱我了,我拿什么回报给你。
“真的要做吗?”
“当然啦,你自己身体不好因为什么你不知道呀!别拖啦,老婆,我一天天总想着你的病,我都快有心脏病了。上学的时候你说要等毕业,毕业后你说要拿自己的钱做,现在我们的钱够了,你可别再翻悔了!”
“嗯。”
“嗯什么嗯,明天给我去医院定时间,然后去请假!”
“好吧,听你的。但是今天晚上我不想打游戏了!”
没给沈睿反映的时间,直接闭掉电源开关,转身扑向沈睿,咬上他的脖子,:“那咱们今晚把手术的都做出来吧!”
第二天去过了医院,然后回单位请假,说是请假,但是由于手术后要修养很长时间,所以林清帆干脆就办了停薪留职。下午沈睿去上班了,林清帆给妈妈打了个电话,想她说手术定在一个月后。妈妈很惊讶,说怎么这么快。林清帆说自己一直都有去唐医生那作检查,自己的情况唐医生也都了解,就不用先住院观察了。妈妈也觉得没什么问题,但她跟林清帆提到要他明晚回家吃饭。林清帆想了想,答应了
跟沈睿说过晚上要回家吃饭,提前一点到家。推开门,愣住了,原来很冷清的家现在可是充满了欢声笑语。见他进来,妈妈赶紧过来拉住他的手,拖着他往里走,边喊:“静静,看看帆哥哥回来了!”
话音刚落,就从屋里走出来一个高个子的女孩子,大眼睛,长卷发。见到林清帆后,笑的眼睛都弯起来了,“嗨,帆,还记得我吗,静呀。”
林清帆愣住了,开始在记忆中搜寻这个人。
突然他笑着说,“鼻涕虫,你回来了!”
“这孩子,人家大老远从美国回来,还特意来看你,也不说点好听的!小时候的事就别拿出来说了!
“没关系,梅阿姨。我喜欢听他这样叫我,多亲切。”说完还冲林清帆眨了眨言。
讨厌这种令人窒息的气氛!林清帆一面皱着眉收了收衣领,一面加快了脚步。快点走,到了家就好了,家里有明亮的灯、柔软的沙发、烧好的洗澡水、可口的饭菜和为他准备这一切的~~~~~~~~~~~一想到为他准备这一切的人,林清帆又不由得放慢了他的步子。
苦笑了一下,摇摇头,在路灯下停住,将手伸到风衣的里兜拿出烟和打火机,靠着灯柱点了一支,慢慢地吸起来。
今天是沈睿搬出去的日子,他下班后过来拿东西,自己还是晚点回去吧。想是这么想,但心里总有一个声音对他说,回去吧,回去吧,再看一眼,一眼就好。甩甩头,猛地回身,大步地朝回家相反的方向走去,林清帆高大的身影脱离了路灯照射的范围,没入了黑暗中。在路人看不见自己面部表情的黑暗中,林清帆的眼角落下了几滴泪,拿烟的手颤抖着:分手了,眼,不,见,心,净!
讨厌秋季的凄凉,但他和沈睿却是在秋天相识的,很偶然的情况下。
大二的学生,脱去了大一新生的青涩,但又没有大三、大四师哥师姐们的事故和深沉,这个时候有他们有的是热情、朝气,呃,还有那么一点点路见不平一声吼的侠义心肠。
年轻呀,就是有热情。当看到两群火拼的人从水房拼到楼道的时候,刚走到门口的林清帆不由得这样想。(他忘了自己也是大二的小豆包)
眼看着那群人就要冲到自己宿舍的门口了,林清帆赶紧掏出钥匙,迅速打开门,第一时间冲进宿舍后,用尽最大的力气把门摔上。开玩笑,连凳子腿都抄起来了,肯定会有流血事件发生!想到血,林清帆就有一种要呕吐的感觉,头也有点晕,虽然不愿意承认,但这是事实:他,林清帆,有着一米八五的大高个和标准身材的大二男生--晕血!!还是那种严重到一看就会晕倒的程度。
而且一想到打假,林清帆的脑子里立刻就会出现血淋淋的场景,一想到血淋淋,他就浑身不舒服,身体靠在门上,在心里想着快点打完吧,就算打不完也出楼道里出去打吧,别让我看见和听见。
但现实是残酷的,两群热血青年不但没有如他所愿的出去打,反而就在他的宿舍门口展开了“决战”。
“忍你们几个很久了,每次都把着水龙头不放,你们TMD也好意思!”
“先到先用知道吧,下次想用就早点来,不早来就排后边儿,别TMD洗!”
“你再说一遍!”
“不早来就排后边儿,别TMD洗!我说了,把我怎么样!”
“跟他们讲理没用,欠抽!”
哎,宿舍楼是旧式的,用了很多年,宿舍没有单独的洗手间,整个楼到只有一间六个水龙头的水房供全楼道四五十个男生洗,很多时候水房都得排队,很不方便,平时就矛盾不断,看来今天是激化了。
疯子!听着外面越来越大的声音,林清帆的脑海里只剩下这么一个单词,心里更难受了。
过了一会,只听有人大喊一声“别打了,宿管老师来了!!!”
这句话犹如炸弹一样,扔到火拼的人群中炸开后,没一会,整个楼道就安静了。
呵呵,林清帆笑出了声,心里也不难受了:天大地大老师最大。大学里的酷哥们怎么样,打架时遇见老师还不都是灰溜溜的,在大学期间背上个处分有什么后果谁都知道。
正在他有点幸灾乐祸的时候,突然听见了敲门声,定了定神开门。映入眼帘的是一双深邃的眼睛,大大的带着无镜框眼镜,镶在一张极阳光的脸上。还有身高和自己差不多,林清帆在心里打量着。
“同学,这是你的吧。”嗯,声音有些低沉,但很好听。
但抬头看清来人手中的东西后,林清帆已经没有闲心打量了,惨叫一声“啊!我的雷达~~”
表面已经完全破碎,表带也断了,一看就是不用修只能扔了。心在滴血,林清帆心疼极了,那可是考上大学后爸爸送他的,很,贵,很,贵。
“你没事吧,我刚路过看见地上有东西就发现了这个,是你的就好,应该拿到修表的地方看看还能不能修。”说的是关心的话语,但脸上可都是坏笑,看了让人真不爽!
“你什么意思!我表坏了你高兴个什么劲!”虽然拾金不昧的行为(坏得不能用了的标)值得感谢,但是,林清帆觉得那一脸的坏笑实在是不能原谅!
“吓坏了吧,下次逃跑的时候别忘了自己的东西!”坏笑依旧。
“你什么意思!什么叫逃跑,说话注意点!”气愤气愤!
“记住,我是经管一班的沈睿。”并没有回答他的问题,这个叫沈睿的男生扔下这么一句话就走了,留下了呆在原地,心中极度愤怒的林清帆。
这就是他和沈睿认识的经过,林清帆觉得是个偶然情况,倒霉的遇见了一场打架,又更倒霉的遇见了一个变态。但后来那个变态告诉他,那是变态早就蓄谋已久想认识他,一直没有机会,终于偶然看见了林清帆逃进宿舍却丢下了表,于是大喊一声吓走打架的人,抓起表就去敲门。变态还承认,看着林清帆平时那么清高的样子难以接近,只好先让他讨厌自己留个“深刻”的印象,然后再说。
所以说这是个既偶然又不偶然的相遇。
“那我以后要是都不理你怎么办呢?你还真敢干!”把头掂在沈睿的肩上,看着他打游戏,林清帆懒洋洋的问。
“不可能,老婆。我想过了,只要先能记住我,以后我一定会让你喜欢我的。我有恒心呀!”沈睿盯着屏幕,面带笑意的说。
他说得没错,从知道沈睿这个人后,学计算机的林清帆就总能在自己身边发现他。无论是在上自习还是吃饭,甚至在大街上都能遇见。刚开始的时候,一看见他清帆就对这个变态瞪眼睛,以示心中的不满,但那个变态不但不在意还每次都和他热情洋溢的打招呼。
搞得林清帆的同学都以为他们很熟,纷纷来问“喂,那个经管的帅哥你是怎么认识的,学习在全学校都能排上名了,篮球打得超好!校队的主力。那天叫他过来咱们玩一玩吧。” 对于男孩子来说,以篮球为最爱的不在少数,林清帆也喜欢,但他身体不好,所以只能对着篮球场上矫健的身影们流口水,自己却不能上场。学校的篮球队是很强的,所以能进篮球队是相当不容易的,要求相当严格,没想到变态还打得一手好篮球。不能去玩,林清帆也就很少去看别人打,因为他觉得伤心。但听到同学们这么说,他很心动却又不知以什么借口去找。
但当班里的女生也照他说想认识沈睿时,他决定不忍了,找个单独的时间,把沈睿约到图书馆后,“你有毛病呀,干吗和我班的女生说我们很熟,我们很熟嘛,现在她们都想让我找你开后门去看校队的练习!”林清帆觉得委屈极了,要是说不行,每次见面时沈睿都表现出一副“我们很熟的样子”打招呼,同学会觉得你不帮忙,可他们真的不熟呀,不,是谁想去认识那个变态!!!
“那你就让她们去呗,反正我们关系也好呀。”还是不紧不慢的话语,一样的笑脸,但这次是真诚的。天有点阴,但林清帆却在沈睿的身上问到了太阳的味道,一时有些走神。
但是,“我们很熟吗,我不认识你!”这是原则问题,不能因为阳光的味道就忘了。
“不熟吗?”沈睿很诧异的问,“我还帮你捡表了呢,你都没说谢谢。”看着面前这个比自己高一点的大男生面带委屈的样子,林清帆只想笑。
“喂,可你干吗一连坏笑。”语气平和了些。
“哪有男生像你一样一看见打架就比兔子跑得还快,作出一副很害怕的样子。”
“我不崇尚武力不行吗,你管!!!”火气又上来了,讨厌的家伙!
“呵呵,不崇尚武力的家伙,我们交个朋友吧。那天算我不对了还不行吗”一只宽大的手伸了出来。
还没明白过来怎么回事,那只大手已经握上了自己的,然后手的主人说“就这样了,我还要去练球,改天再聊吧,想看球就去找我,说你是我好哥们就行了。”再然后,大手和主人就都不见了,只留下还有些发傻的林清帆。所以他们注意到沈睿脸上因为高兴和激动而飘过的红晕。
两个人就这样的熟识起来。只是林清帆一直不明白沈睿为什么要跟他做朋友,而且还是以这么特别的方式。
直到有校篮球队再一次大比赛中赢得了冠军,沈睿借机拉着林清帆去喝酒,当两个人醉醺醺的从酒馆出来时,早就过了关校门的时间,没办法,林清帆只好跟着沈睿回到他租的房子去。就在林清帆钻进被窝睡觉的时候,刚洗漱完的沈睿关了灯,也钻进被窝,温热的双唇贴上了林清帆的~~~~~~~~`
林清帆想反抗,但也只是意思了意思,因为沈睿弄得他真得很舒服,他是个享受派。
清晨醒来的时候,沈睿很坚决地告诉林清帆他喜欢她很久了,而且要把这种关系持续下去。林清帆很迷惑,因为他不知怎样去理清这种关系,一切来得太突然,但看到沈睿那坚决的眼神,清澈的眼睛直直地盯着他,一声声的我爱你很久了从红艳的双唇中说出。林清帆有一种窒息的感觉,像是天地间只剩下那一双眼睛和那红唇,心中满是感动。所以他在那个清晨对沈睿点了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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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清帆是本地人,家境很好,快毕业时父母给他买了一套住房让他独立,很自然的家在外地的沈睿把全部的家当办到了林清帆的小窝,继续着情人的日子~~~~~~~~~~
“喂,想什么呢?”沈睿推了推他。林清帆这才知道自己由于回忆往事在发呆。笑笑说,“你说,如果那个晚上我要是不同意的话,你怎么办呀。”
“反正都同意了,你想那么多干嘛呀。”沈睿回过头继续他的游戏,没有让林清帆看见他的脸。
是呀,都同意了,毕业后都在一起三年了,想那么多干嘛呀。可另一个念头一旦在脑子中埋下了种子,就生了根,怎么也除不去了~~~~~~~~~~~~`
习惯真是个可怕的东西,望着手中的话筒,林清帆呆呆的想着,大学三年,工作三年,不知不觉中他和沈睿已经在一起六年了。六年,要是交个女朋友估计早就结婚了。不行,你在想什么呀,那沈睿呢,他的关怀,他的呵护还有他温暖的怀抱你能忘得掉吗?
习惯性地点上一根烟,他的烟瘾不大,只有在心情不好的时候才抽几根。中午妈妈打电话过来,虽然是开玩笑的,但她试探地问自己有没有女朋友。女朋友?他从来没想过这个问题,认识沈睿以前,他是同学们口中的“万年冰山”、“冰山美男”等等,加上不喜欢与人沟通,虽然很多女生喜欢她,但从来不敢靠近,而他当时又觉得这样的事情很无聊,也没有过去追女孩子的念头;和沈睿在一起后,“万年冰山”解冻了,自己也会露出像沈睿那样阳光的笑容了,但大多数的情况下,只是给一个人看的。女人嘛,还是没有。想到这,林清帆笑笑,他知道那都是沈睿在暗中给清理走了。所以从小到大从来就没有想过要和一个女人在一起生活。
但是现在,自己和沈睿都26了,按着人们的惯例,这是一个应该是该结婚了,就算没有结婚也该有个女朋友的年纪了。
结婚?林清帆知道沈睿是个同性恋,没有办法对女人产生欲望,而沈睿的父母早在上大学就知道自己的小儿子这辈子都不能和女人结婚了,最初的愤怒变成了无奈,最后直至接受,他也去沈睿的家见过沈睿的父母,两位老人看见儿子的男朋友是个斯文的年轻人也就更放心了,他们相处得不错,沈睿的两个哥哥对他也没意见,兄弟间就更没有什么了。
但自己呢,林清帆知道在六年中他从未跟沈睿说过一句“我爱你”,因为是爱不是爱自己也不明白,没错,是不明白。他自私,习惯了沈睿的付出,家务事从上学时跟沈睿在一起后搬到沈睿租的房子一直到现在全都是由沈睿在做,还有那发自内心的对他的关怀,他都统统接受了,就更不用提沈睿温暖的怀抱,深情的眼神,阳光一样的笑容了,这些令他觉得自己是被重视的,他不想失去。父母从他很小时就忙着工作,没有时间去关心他,他多的只是内疚的父母塞给他的钱,他不想要钱,他想要关怀,所以考上大学是父亲送给他的手表他一直觉得很珍惜。
父母没有的关怀,沈睿给他了,他沉迷于其中,自私的不想失去,甚至可以忽略自己的性向问题。自己是同性恋吗,不知道,因为从来没有和女孩子交往过,所以不知道。
下班回家,一推开门就闻到了啤酒鸡的味道——他的最爱。慢慢展开笑颜,把中午的电话和那些烦人的思绪都丢到一边,快走几步,从背后抱住那给自己安全感的肩膀,“哈,你怎么知道我想这个吃啦。”
沈睿头都没回:“你想吃什么我能不知道吗,老婆。还得等一会才好,先去洗澡吧,把衣服扔在洗衣机里,水温调热点,这几天冷。”
“睿,你对我真好!”眷恋的嗅着属于沈睿的独特气息,阳光的味道。
“废话,我不对你好对谁好呀。好啦,先去洗吧。”
吃过饭,两个人又窝在电脑前打游戏,两个网络游戏的痴迷份子。
沈睿抱着林清帆,蹭蹭他的下巴说:“我今天又去了趟医院,和唐医生聊了聊。你的手术还是抓紧做了吧,现在还不是很严重,你身体最近又不错,没问题。”
林清帆有先天的心脏病,不是很严重,具体说来就是心室的血管缺了一段,但毕竟是心脏方面的问题,所以他的身体一直不是很好,喜欢篮球也不能去打。当初林清帆只是开玩笑的跟沈睿说让他想好了,自己可是个心脏病患,要了就不能以后把自己丢下。可沈睿却上心了,隔三差五的带着林清帆往医院跑,总是和他的主治医师商量手术的事,林清帆感动得眼泪差点掉下来,当初父母只是询问了一下自己和医生的意见,医生说不做也没什么关系,自己也说等等再做,父母就没有再提了。可沈睿~~~~哎,你太爱我了,我拿什么回报给你。
“真的要做吗?”
“当然啦,你自己身体不好因为什么你不知道呀!别拖啦,老婆,我一天天总想着你的病,我都快有心脏病了。上学的时候你说要等毕业,毕业后你说要拿自己的钱做,现在我们的钱够了,你可别再翻悔了!”
“嗯。”
“嗯什么嗯,明天给我去医院定时间,然后去请假!”
“好吧,听你的。但是今天晚上我不想打游戏了!”
没给沈睿反映的时间,直接闭掉电源开关,转身扑向沈睿,咬上他的脖子,:“那咱们今晚把手术的都做出来吧!”
第二天去过了医院,然后回单位请假,说是请假,但是由于手术后要修养很长时间,所以林清帆干脆就办了停薪留职。下午沈睿去上班了,林清帆给妈妈打了个电话,想她说手术定在一个月后。妈妈很惊讶,说怎么这么快。林清帆说自己一直都有去唐医生那作检查,自己的情况唐医生也都了解,就不用先住院观察了。妈妈也觉得没什么问题,但她跟林清帆提到要他明晚回家吃饭。林清帆想了想,答应了
跟沈睿说过晚上要回家吃饭,提前一点到家。推开门,愣住了,原来很冷清的家现在可是充满了欢声笑语。见他进来,妈妈赶紧过来拉住他的手,拖着他往里走,边喊:“静静,看看帆哥哥回来了!”
话音刚落,就从屋里走出来一个高个子的女孩子,大眼睛,长卷发。见到林清帆后,笑的眼睛都弯起来了,“嗨,帆,还记得我吗,静呀。”
林清帆愣住了,开始在记忆中搜寻这个人。
突然他笑着说,“鼻涕虫,你回来了!”
“这孩子,人家大老远从美国回来,还特意来看你,也不说点好听的!小时候的事就别拿出来说了!
“没关系,梅阿姨。我喜欢听他这样叫我,多亲切。”说完还冲林清帆眨了眨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