扯过他的衣领,向外一翻:领子上,一抹猩红的油质痕迹,分明是口红的印子。
"你这算是吃醋吗?"他冷冷低头,看着领子,又抬头看着我,脸上迷人的笑容:"有进步......"
"吃醋?不敢。"我松开领子,从他身上下来,将扣子一颗颗系好:"我不过是个私人助理,怎幺敢干涉总裁的私生活--对不起,我还有事,先出去了。"
"树阳,回来......"
没有回头,握住门把的手却是一颤。
只是有些伤心。
我并非奢求他的忠诚。我从来也不相信,会有什幺人能从一而终,至死不渝;我也从不相信,会有什幺爱情,能海誓山盟,地老天荒--这只是人类一种美好的理想罢了。可是,既然有了一时的爱意,就要给我一时的温暖。
我想要幸福,但我不要廉价的幸福。
魏遥光,你既然已经答应我,就不该让我受伤。
没必要。我深呼吸告诫自己:没必要为这些感情动心。我要为我自己着想。
只有自己,才能保护好自己。
再次深呼吸。刚想拧开门锁,腰却被一股巨大的力量揽过去。
头靠着结实的胸膛,暖暖的气息在耳边吹拂:"树阳......别走......我想你......这半个月,想你想得都要疯了......"
"想我......"想出言相讥,喉间却似堵了什幺东西,终是没能说出口:他说这话,竟是这样真诚。
无可奈何地叹息一声,搭上他紧紧绕住腰的手:我终究还是恨不起来啊。
因为,他那样真实,那样温柔,那样揪心地在我耳边说:想我。
我给他的惩罚,已经够多了。
"衬衫脱下来,把这个换上。"
华灯初上,我久违了半个多月的房间却丝毫未见陌生--除了那些到处都是的衣服,袜子,垃圾和灰尘。
收拾着地上的拖鞋,我不禁皱紧眉头:这样的生活智商,他是怎样平安无事活到今天的?
他穿好我递给他的新衬衫,饶有兴味地盘腿做在沙发上,看我将各种颜色的拖鞋规类放好,又拿出拖把擦着铺满足有两寸厚灰尘的地板。
"原来你真把我当保姆了--我不在,你也不会雇个清洁工什幺的,好歹收拾收拾房间啊?"
"没必要--反正你不在,我几乎不回来--吃饭睡觉,都在公司解决了。"
"当心得胃溃疡,神经衰弱。"我没好气地拖着地,边拖边心疼:这样高级的地板,给糟蹋成什幺样了。
"胃溃疡也无所谓。"他笑吟吟看着我忙活:"能看到你吃醋的样子,什幺代价都值得。"自 由 自 在
"啪"一双拖鞋扔过去,正打上他的脸:"都说了不是吃醋,你闭嘴。"
恼火地拖着地,看着沙发边上,他刚刚换下来,印有物证的衬衫:魏大总裁日理万机,在公司处理事务至深夜。于是趴在桌子上想小憩一番,却不想印泥忘了合上--口红印就这样诞生了。想起他悠哉告诉我所谓的"事实真相"时一脸得意的表情,我真是恨不得一头撞死在那里--许树阳何时这样丢脸过,居然为了个"女人"的"唇印"......呃,伤心。
死活不承认,那是吃醋。
可是......我微微一笑:这感觉,竟也不差。
甚至......还有些甜蜜。
二十九章
"你就是这个毛病,嘴硬得很。"
好不容易,将屋子收拾得像个人住的地方了。我举起手背擦擦汗,没去理会他对我的评价。
看看四周,没什么可打扫的了。我翻开抽屉,取出一个小包包,挤进沙发里,拿起那件衬衫。
"你干什么?"他好奇地凑到我旁边。
"你难道没见过钉扣子吗?"我白了他一眼,继续穿针引线:"这件衬衫第一颗扣子松了,要缝紧了才能洗。"
"我不是没见过钉扣子。"他笑着回答:"我只是没看见过男人钉扣子而已──树阳,如果你是女人,一定是个贤妻良母......啊!树阳,你干什么......"
"谋害亲夫。"利落地从他胳膊上拔出针,继续钉着扣子:"最毒不过妇人心。总裁你可要小心点了。"
"小心什么?小心被你吃了?"蛇一样的手臂缠紧了腰:"树阳,我肚子饿了......"
"你不是刚刚在公司吃过了么?"钉完扣子,收拾好针线。
"我想吃你做的饭啊。真的很好吃......和你一样,美味......"湿热的舌头轻舔着耳垂,腰上的手开始向下移。
"等等......我先去洗衣服......"阻止了他手的进一步行动,我微微喘着气:魏大总裁换下一堆衣服,不洗的话都会被他当成一次性纸杯给扔掉的。对我而言,浪费是最大的罪恶。
"等等可以。但是──你得承认,你白天时的表现是因为吃醋。"他扭过我的头,深深看着我的眼。
我也紧紧盯着他:"遥光,你很无聊吗?"
"当然不是。"
"哦,那就是我很无聊了。"我甩开他的手,跳下沙发:"我承认我吃醋了。而且是醋意大发,不可遏止,恨不得将那女人挖地三尺找出来,千刀万剐才解恨──这样的回答,总裁可还满意?"
"树阳,别开玩笑了。你过来。"
我拿着刚刚钉好的衣服,回头看着他。
"你不会忘了吧──这个。"他拉开衣领:暗红色的牙印,隐隐浮现在颈窝处,看起来很......性感。
"三年不见,怎么养成咬人的坏习惯了。"他笑着看看手上的牙印,又摸摸脖子上的,最后仍是看向我:"树阳,这半个月,我一直在等你──我答应你的事,一定会办到──就凭这个。"
手上的衣服不知何时已悄然落地。我受了蛊惑一样走过去,摸着他俊朗得没有一丝瑕疵的脸,将他抱在胸前。
紧紧的抱住。
直到,勒进胸膛;自 由 自 在
直到,融入心脏。
直到,吮吻得再没一丝力气;
直到,挑逗起最急促的呼吸。
直到,手指与手指的交迭,描绘出最温和匀净的画;
直到,身体和身体的融合,绽放出最丽妖娆的花。
"树阳......冷不冷?"
"嗯?不。"
"你身上摸起来很凉啊......"
"没关系,一直是这样的。"
"要不要回房去睡?"
"不用,就在这里挺好的。"
"回去吧。着凉了就不好了。"
"不要。"
"没办法......那你抱紧我。"
"嗯?"
"我身体比你暖啊,白痴......喂,你踢我干什么......"
"因为你比我白痴......嗯......不要......"
"不要什么?"
"你......不是刚刚才做过......啊......"
"可你身体还没有变热......"
"遥光......"
"嗯?"
"你真的很......白痴......啊,混蛋......那里......嗯......"
"是这里吗?"
"不......"
"那是这里......"
"不......刚才那个地方......啊......"
"呵呵......树阳,你还真不是一般的嘴硬呢......是这里吧......"
"你闭嘴......嗯......色狼......"
"树阳......不是这样动的......要这样来......"
"你去死!啊......"自 由 自 在
毛毯滑落,遮住了地上堆迭在一起的衣物。
牢牢纠缠在一起。好象永远,都不会分离。
嗯......忘了关灯了......
脑子还不太清醒,伸胳膊挡住刺眼的光──不是灯光,是阳光──天已经大亮了。
拉开被子下床──他什么时候把我抱回卧室的,我竟一点印象都没有。
好象是第四次的时候......还是第五次?意识到我正想着个很丢人的问题,慌忙摇了摇头,清醒一下,勉强蹭下床去。
还要上班......看着指针肆无忌惮指在十点过十分的地方,迟到是毫无疑问的了。只是,这个麻烦总裁,为什么不叫我一声......
倒了杯水,来到客厅。桌子上是醒目的牛奶烤面包果酱瓶子。瓶子下还压着个纸条。打开来看,硬朗的兰黑色墨水字龙飞凤舞:
做别的怕你不敢吃。今天放你一天假,好好休息──光。
PS:不扣你工钱,放心。
仔细瞧了个遍,瞧不出什么阴谋的痕迹,于是放心的笑:他的字,写得还真漂亮。
而且,还那样了解我。
放假啊......算算看,我还真的很久没有放过假了。
从前找个工作很困难,所以通常都很辛苦。加班加点,累得要死,加班费却总是不了了之。假期于我而言,就好象沙漠里的一瓶矿泉水一般珍贵。今天得到,心里竟然说不出的轻松愉快。
即是放假,那就万事不急了。烧上洗澡水,懒懒挪到餐桌前,翻了翻报纸。今天是个晴朗的冬日,阳光很。斜斜照进屋子里,比火炉还要温暖的心里效应──就像昨天晚上,那个火热温暖的身躯,紧紧包围着我,好象就快融化了般......
又打开那个纸条,露出一个"光"字。
最后一笔,稍微向上提,折了个漂亮的弧度,像极了他微笑时的嘴角。
他最喜欢微笑,冷静时却比谁都威严逼人。
他轻易不发脾气。一旦生气,没有人能逃离那种冰冷眼神下的战栗。
我很幸运,并没有真正战栗过。
这是否说明,我对他而言,是一个特别的存在呢?
苦笑着摇头:怎么好象个多疑的少女一样。他不是已经说过:他爱我了么?
所以,本来就是个特别的存在。
想摆正微笑,却突然发现:我居然笑不出来。
拿着杯子的手微微颤抖,终于掉在地上,碎成片片晶莹。
冷汗伴着一阵阵的疼痛,渗出额头。
这曾是我熟悉的感觉,却也好久没有来袭。
还好,是这个时候......腹部的疼痛铺天盖地袭来,一点点放射到腰部──我说还好,是因为这个时候,不会让他看到......
可是......我要怎么办啊......咬紧嘴唇,已经有了活活疼昏过去的觉悟──从前严重的时候,这是常事。挺过去就好了。
就像,在漫漫长夜中,熬到黎明来临。
第三十章
第一次感觉到:这黎明是这样难熬。
从前疼昏过去就好,现在却是昏过去再疼醒过来,更加痛苦。
不行,不能再吃止痛药了......挣扎着放下药瓶──已经吃到最大限度,再吃会死人的。
没办法,去医院......不行,方医生还没有回来,到别的地方,难保今天回不来。魏遥光找不到人,还不得抓狂......
真是个麻烦总裁。我痛苦地闭紧眼:还能怎么办,继续熬......
强忍着挪到沙发上躺下,想找些消遣,淡化已经蔓延到全身的疼痛。
深呼吸......一只羊,两只羊,三只......不对,这好象是治失眠的......那就换这个:泡温泉,晒太阳,蓝蓝的天空清明澄澈,白白的云朵逶迤缱绻,还有青青的草地......
"草被阳光晒过后,会蒸腾出一种质朴的清香味。"
"就是干草味嘛,说得那么诗意干什么。"
我扯过他所谓的"质朴的清香",无聊地嚼着草根。
那是多久前了......对,高中刚刚毕业的时候。冗长的假期,唯一的工作就是消磨时间。
郊野的山坡,一大片青草,夹杂着零星的野花──的确是郊游晒太阳的好地方。
可惜,地方是个好地方,时间却不对。自 由 自 在
那时是夏天,阳光最毒辣的时候。当年的魏遥光就已经懂得体贴入微,怕我在家闷出病来,硬拉着我来陶冶情操。托他的福,我的皮肤得以在自出生起十八年后获得新生,褪掉一层皮之后成功地晋升为"小麦色"──这是后来我那些大学无聊女同学研究出来,又很"不慎"传到我耳里的结论。其实在我看来,说晒成一身"小麦色"倒不如说晒成一身鸡屎黄来得贴切。
"树阳......跟我一起出国好不好?"他突然起身,有些期待地问我。
"出国?没钱。"
"你呀......"他叹息一声,又躺倒在草地上,闭上眼睛。
空气温和地流动,有一种昵狎的静谧。
我们就这样,静静听风,且歌且吟。
吹得草叶那样柔软,很舒服......
嗯,非常舒服,没有痛苦......
再醒来的时候,已经是下午两点了──这个午觉睡得可真是辛苦。
黎明终于来临了......如释重负地吸了口气,反而十分平静。
我知道,这次发病,意味着什么。
我的病情,又加重了。
无论再怎样隐忍情绪的波动,无论再怎样心胸开阔,神清气爽,该来的,终究还是会来。这根本也不是人可以决定的,我很清楚。况且,我已经很幸运了,能一直拖到现在──我的情况,比妈妈和外祖父都要严重。
没什么的,可能是最近太累了。休息一下就好了。
打起精神:一天的假期已经浪费大半天,剩下的应该好好利用才是。
对了......给安影买的礼物,趁早给他送去吧。算算看,我们也很久没见过面了。于是拿出电话,找到那个熟悉的名字。电话接通,传来一个温柔的女声:"对不起,您拨打的用户已停机......"
怔怔反应了一会儿,确定我听到的不是"关机"而是"停机",我穿好衣服,带着礼物出门。
找到他初次见面时给我的地址,得到确切的消息:租房子的人的确与我的描述无异,但是半个月前已经搬走了。
懊恼的走在街上:安影居然也和我玩人间蒸发,那我的领带不是白买了?好几百美元啊,八倍汇率换算,那可是好几千人民币啊!最重要的一点:我也从不打领带......
安影,你是不是已经不愿意等待,所以宁可选择离开?
悄然无息的离开,剩下寥落孤单的我。
原来放假也是这样无聊的事。我无目的的游荡在街上,看形形色色的人足下生风地赶路。他们要到哪里去呢?他们又想走到哪里去呢?难道没有人想过:无论走到哪里,尽头都是相同的么?
我们的追求,归根结底,都是同样一个目标:信仰基督的叫它天堂;信仰佛祖的叫它极乐西方;什么都不信的,叫它死亡。
还有个叫地狱的地方,没有人信仰,却是最真实的存在。
所以,活着的时候,就要好好活下去。
真是的,难道年纪大了,就是这样多愁善感?我从路边的小公园长木椅上起来──领带的事另说──我还有件礼物,要送给那个人。
"树阳,我回来了~~今天晚上吃什么?"
聒噪地魏大总裁边脱鞋边往屋子里冲,在门口留下了两个脚印。
"吃饱了?"看着魏遥光以最快的速度横扫餐桌,心满意足地擦着嘴,我简单地收拾了一下盘子,从身边拿出一个盒子:"这个,给你的。"
"从美国带回来的?"
"嗯。"
"送给我的礼物?"魏遥光眼里露出与喜悦类似的光芒。
"臭美──谁要送你礼物。"我丢过盒子:"我是看你那块手表带得那么旧,影响公司形象,帮你买块新的换上。"
光芒消失了。刚刚接触到盒子的手触电一样缩了回去,脸上是有些尴尬地笑:"这个是限量的劳力士,我最喜欢的一块表......"
"喜欢到洗澡的时候都不愿意摘下来?"我揶揄地笑:"不过是块手表罢了──这好歹是我头一次送你东西,总裁却不肯赏脸──还是,要我亲自帮你戴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