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中的王子与公主相遇,故事中,王子对公主一见钟情,并发誓此爱忠贞不渝。于是故事里的公主爱上了故事里的王子,二人从此过着幸福快乐的生活,结局皆大欢喜。
以上是题记,与内容无关,只是随便写写而已。
我与我的猩猩是青梅竹马的朋友,打小也是穿一条裤子长大的。我们一文一武,若在古代,一定是相约他日共得魁首,我金榜题名,他校场夺冠。只可惜,我们生不逢时,在这个残酷的弱肉强食的时代,我只是个连二流也没挤上的小说家,他也不过是在小学当个蹭饭的体育老师。我妈曾说,就算我俩生在古代,也只能是一个替写书信,一个帮忙打杂。
我写小说,写老套的故事情节。
故事中,我的女主角是个相貌平平,品位平平,一无是处的蠢女人。可她身边却偏有一个帅得一塌糊涂,既有钱,又有势,还对她死心塌如忠狗一般的好男人。而我的女主角发贱似的就是不甩他。
猩猩看着我的草稿,脸色难看。他说,你真是俗套。
俗套点好,我说。虽然我不喜欢灰姑娘的故事,可这世上有太多的女人都是灰姑娘。现实中的她们遇不到故事中的白马王子,所以她们希望借由故事中的女主角,再做一回童话故事的美梦。
我喜欢这种女人,她们会抱着一本书为里面感人的爱情故事陶醉不已,却又现实到在婚姻征求中特别注上月薪三千的字样。
公主是幸福的,她们只生活在童话世界里,而灰姑娘毕竟不是公主,所以她要吃饭,要吃饭就需要钱,需要钱她们就会变得世故。
我的猩猩对此不齿,他极度鄙夷这种虚伪的人,就像我。
从还在穿开裆裤,手拿树枝乱挥乱舞的时候,我就懂得逢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懂得如何利用我的自然优势博得大人的奖赏和赞誉。猩猩不喜欢我的小聪明,他是个正直的人,有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在他的头脑里,非常明确什么可以,什么不可以。
他确实是个好人,我们有目共睹。这年头像他这种真正的好人已经石化了,说真的,除了有点丑以外,他也够格称得上好男人了。只可惜好男人并非有钱的男人,所以女人对他的感觉也只限于"好"字而已。
赶稿的时间,我把自己锁在屋子里,拼命地抽烟,借此来寻找我乏味的灵感。老妈说我有自虐行为,烦的时候就喜欢揪头发,她为此经常担心我会少年秃头。而事实证明我不但不会秃头,以我这头浓密的秀发来说,将来老了也不会败顶。这是唯一令我欣慰的事。
猩猩经常劝我戒烟,他说那对身体不好。而且以我这种抽法,他很怀疑我是否能够活到三十岁。我不是不知道这些,只是心里郁闷的,不知该从何找到出口,能让我解脱。我尝试过改变,我不是没有期盼过,只是结果未免太不尽人意了。我其实很想告诉猩猩,鱼汤很难喝。
我不喜欢味道古怪的东西,可他每天都必须喝一碗鱼汤,说是要补身。尽管讨厌,我还是照例每晚给他熬汤。
我在每天的鱼腥中丧失了灵感,这使我苦恼不已。编辑仍旧一天一个电话地催,我也仍是一天一个谎话地瞎掰。我想这样的情况还会持续很长一段时间,直到哪天他的耐性终于被我磨光了,或是我灯枯油尽,再也编不出任何瞎话来骗他。总之是要我们其中一个先倒下,否则这场无聊的躲避战就没完没了。当然,也可能哪天上帝得了痴呆症,让我的身体机能发挥超长,跨越了人类漫长的进化期,圆满地交出一份作业,皆大欢喜。
我的房间浓烟滚滚,像被轰炸后的伊拉克,死气沉沉。
这时候猩猩就会拉开窗帘,将屋内所有的窗户、门全部打开,让我这只万年僵尸得以重见阳光。
猩猩总是说,你再这样下去真的会生霉菌。
我笑笑,不以为然。
时间一天天过去,我每天都对着空白的稿纸一边抽烟,一边发呆。一坐就是一天,直到猩猩回来通知我吃饭,才从椅子上站起来,走出我的棺材。
我曾对猩猩说,我的房间就是一个大棺材,有四面严实的墙壁,还有水泄不通的天花板和地板。我每天晚上都失眠,我觉得透不过气。我想我会死在这里,也许第二天老妈就会发现已经凉掉的尸体。于是每天的夜里,我都在这个没人看见的角落里,体验慢慢死掉的感觉。
我要火葬!那天吃饭的时候,我是这样对我妈说的。
她只是给了我一个"你又犯病"的眼神,没有理我。
我很怕冷,我总是觉得手脚冰凉,仿佛置身于一个大冰窖中。所以我要火化,这样至少我死了也不会再觉得冷。
猩猩总是奇怪我为何会想那么多有的没有的东西,我可以很理直气壮地告诉他,我从初中二年级的时候起,就已经想着如和操办后事了。
我觉得我活不长,这不是一种猜想,而是肯定。就想大象知道自己什么时候会死一样,我这种人,活不长的。
遇到葛凡是一个偶然,也是一个错误。
他是我第一个决定以真人为主角写进小说的人,那也是我写的第一部关于同性恋题材的小说。
当我打电话给我的可怜的编辑的时候,他几乎是哭着接受我终于要拾笔重来的消息的。编辑一再嘱咐我,一定要写下去,他说现在同志题材的小说很受欢迎。我不过是笑笑,像所有看故事的人一样,他们看的永远是故事--和,故事里的人。至于这人究竟在现实中存不存在,他们不感兴趣。
故事的名字叫《终于花开》,我的主角葛凡,和一个漂亮男孩的故事。
其实故事本就是故事,当它成为故事的那天起,就再不是现实。
葛凡对所有的深情都可以一笑置之,惟独当谈论起那个男孩的时候,他才会笑得无奈。
葛凡对不起他,不管是故事还是别的什么,那都是摸不去的事实。
痛在心里,别人看不到,也无法代替。
故事中的男孩死了,或许那只是我单方面觉得,他其实是死掉会更好的。男孩自杀未遂,被父母遣送回家。
临行前,他打过一个电话给葛凡,而后者没有接听。
我不知道当时葛凡看着响个不停的电话是什么感受,我仿佛看到了男孩挂上电话后,抱头痛苦的样子;看到葛凡望着这个再也没有那双眸子的城市夜景,一个人沉闷地吸着烟的寂寞身影。
写到这里我哭了,把这段稿纸撕下,丢进了垃圾筒。
生与死的阻隔不可怕,可怕的是在这同一天空下,你我永生再无法相见。无法传达思念,无法传达感受。觉得你现在也许是在笑着,原来只有我一人还是依旧孤单。
我说他傻,他还不承认。
编辑笑着拿走原稿,他说你一定会挤进一流作家的名列,编辑说得信誓旦旦。我依旧笑容未改,我说我努力。
我的个人资料上说杨X作家从小喜爱文学,在鲁迅等老一辈文学名家的陶冶下怀着强烈的热情加入到这神圣的职业。这是我自己写的,每次猩猩在看我的书的时候总会抖着一身的鸡皮疙瘩翻过这一页。他嘴上虽然嘟囔着,我的每本书却是都会买的,尽管在每本出版前他分明已经看过了。
《终于花开》大报冷门,销量呈直线下跌,逼得我的出版商险些倒闭。
我看着编辑敷着冰镇的铁青的脸,在地上笑得打滚。猩猩以为我是打击太大,以至于疯了。于是成天陪着我,以免我作出傻事。我一想起编辑的脸就想喷饭,也因此猩猩更是挂心不已。
那段时间他成天守着我,寸步不离。晚上睡觉,我总是强打着精神不睡。一直等到猩猩睡熟了,才悄悄起来偷看他。
猩猩睡着时很安静,不像白天那样精力充沛,上窜下跳。我时常在夜里看他看得出神,忘了时间,忘了周围的一切,有时甚至会到黎明。
我偎进猩猩的怀里无声地哭着,我从不知道自己也会哭得那么脆弱,那么可怜。笑葛凡是傻瓜,其实我才是大傻瓜一个,甚至连去爱的勇气也没有。
我怕输得惨绝人寰,所以宁愿退在一边洋装得意。你不会知道,因为我不会让你知道。
活不下去了。
这种心理总是叫我烦躁不安,尤其是在我郁闷得要死的时候猩猩居然带着他新交到的女朋友,笑得像狗腿子似的跑来我家,叫我掌勺做饭给他--和他的女朋友。
我一脸的寡妇受轻薄象,不情不愿地走进厨房。
客厅里,猩猩对他的女友夸夸其谈,口若悬河地说天指地。我拿着菜刀,在案板上猛砍,看在一旁的我妈心里直发毛。她小碎步地跑出去,对还在唾沫横飞的猩猩说,他又发病了!
女人笑得是三月春风,一面不住地往猩猩碗里夹菜,一面跟我爸、我妈胡侃。我看着女人相貌平平,与我的猩猩到蛮相配。一个猩猩一个猴子,哈哈!不错!
我笑得狰狞,盯着对面的猴子女仿佛是传说中的变态杀人魔。女人被我盯得别扭,讪讪地笑得恶心。她扭捏着问猩猩,刚才听说杨有病,生的是什么病?
神经病!我冰冷的毫无语调地说着。
女人脸色像死了一千年的干尸一样难看。
你别理他,他那人就这样儿!猩猩往女人碗里夹菜,说得也是冷漠,仿佛我与他不过是路人甲,毫无干系。
我冷哼一声,摔下筷子走人。
房间里,我一人抽着闷烟,抽的凶了,也不见那人拿走我嘴里的烟,对我摆出一张臭脸。
我尽量压低了声音,不让外面听到。
我觉得我很傻,即使我在里面痛得死去活来也没人知道。猩猩的眼里如今多了这么一个女人,他已经看不见我了。我何苦这么作践自己,只为了一个根本不知道我爱他爱得如此辛苦的男人。
晚上夜深人静,我一个人在厨房里煮汤,是猩猩每晚都要喝的鱼汤。可是现在喝汤的人不在了,或者,他现在正喝着别人煮的汤。
我们结束了,或许一开始,就只有我一个人投入。
编辑因病休假,临时编辑登门拜访。
新的编辑叫做小路,一个斯文淡雅的社会好青年,我与小路就是这样认识的。那样一个社会好青年对你崇拜有佳,决不是坏事,我为此感动得想哭。那样一个优秀的青年带着他满身的伤痕,一个人努力地活着,我对此激动得想哭。
生活从不是一尘不变的,也没有哪条路一直走到死的。这一年,我与我的猩猩走到了尽头;这一年,小路在曾经的那个广场,又见到了麻子。
王麻子不姓王,也不长麻子。他其实是一个小有名气的歌手,而且他的名气有一半是靠那张脸挣来的,所以你们有理由相信,麻子其实长得不赖。
之所以叫他王麻子是因为我不喜欢他。不单是因为他油嘴滑舌,花心成性,不负责任。不喜欢人不需要什么理由,如果你非要我说,我只能这么告诉你,我不喜欢喝鱼汤。
你问我这与麻子有什么关系?我还要问你,这为什么没有关系?
好!这个话题就此结束。
据当事人之一的小路说,他与麻子第一次相遇在地下铁的候车室,而当事人之二的麻子却告诉我他们是在阳光广场相遇的。
基于小路记性差这一点,我决定相信说话和做人一样从不负责任的麻子。
阳光广场是一个小型的娱乐性广场,多是为小孩子和散步的老人提供休闲。
广场不大,草坪也不多。广场中间有养鸽子的小屋,作为和平和这个城市的象征,鸽子被照顾得非常好,再加之小孩子喜欢买包玉米喂它们,所以那儿的鸽子都很胖,走路慢悠悠的,像小姑娘逛大街。你只要弯下腰伸出手就能捕获一只活生生的鸽子,这是一件多么愉快的事。
如果你看到有一只成功地飞上屋顶,请不用怀疑那是奇迹发生,这位八成就是别人喂养的信鸽,来这里喝下午茶。
之所以这么大篇幅地说阳光广场的鸽子,是因为它们与我们当事人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也可以说,鸽子是小路和麻子的媒人。
二人混在一群小孩子里,他们本身也不过是大孩子。
那时侯的小路和麻子都很年轻,身上散发着年轻人的朝气和活力。不像我,初中的时候就被人说有中年人的味道。
年轻的时候总是做事不假思索,也很勇敢。勇敢地相爱,勇敢地在一起,不在乎他人的指指点点。
那时侯的他们将生命旺盛地燃烧,不顾及以后是否这火焰熄灭地太快。
因为他们还年轻,年轻真的是很好的本钱。因为年轻,即便错了,还可以重来。只是人生,有多少次重来的机会呢?
他们相爱,爱得轰轰烈烈,以至于今后再见,连挽怀也施舍不出。
我真的无法相信,小路曾经也是一个开朗的孩子。当距离那一年很久远的未来的某一天,小路微笑着按响我的门铃,笑得温文尔雅。那样的小路,或许已经在很多年前的那一天,死在了麻子看不见的风中。
他们在一起最幸福的时候就是夏天短短的三个月。三个月,他们从相识到相爱,从相爱中重新认识彼此。
可是小路真的是看错人了,或者可以说,他爱错人了。
夏天快结束的时候,麻子对小路说游戏结束。
小路当时是笑着的。且不论他笑得是否僵硬,是否牵强,是否虚伪,至少他没有哭。
小路说,他已经记不清自己是如何走回住处。只是他打开房门的时候,小路觉得,笑容已经凝结在了脸上。
听到这里我哭了,我看着他茫然的双眼,没有一丝光彩空洞着目视一切。
这个孩子,就是这样地坚强地活在每一天里,活得麻木。
小路紧攥着北上的火车票,捏皱了的纸张在掌心探开,承接着一个少年苦涩的青春,和爱情腐烂去的果实。
那一年,北上的列车没有带走小路,带去的,是他的眼泪。
我没有问过麻子是否有去找过小路,至少我认为他确实做了,只是没有找到。
第二次相遇是在那一年的圣诞节。如果说小路是在他们第一次相遇的时候爱上麻子,那么麻子就是在二人第二次相遇的时候,爱上了小路。
他追上逃跑的小路,在那个喧闹的夜晚的街道上,麻子追上的,也许是日后痛不欲生的苦恋。一根刺,同时扎在两个人的心里,一举一动,都是自己和对方撕心裂肺的疼痛。
麻子抚着小路的脸,一遍遍地吻着,紧紧地相拥。
"我栽了,我真的栽了。"
麻子这么说着,吻去他每一滴眼泪,那种咸涩的味道,即使过了很多年,依然记忆由新。
爱得很辛苦,可是小路却是觉得幸福,至少此刻,他是幸福的。
第二天清早,迎接小路的,是空气中充满烟草味道的房间,和一叠令他倍感屈辱的钞票。
麻子背贴着车门,缓缓滑落,眼泪无声地滴在地上,干涸,最后消失。
这个时候,我才知道,原来这个社会畸形产物的少年,一直以来竟是以一种我无法想象的坚强,独自承受着一切的压力。
所以小路的爱才纯洁污垢,才那么地令人心疼。
某某明星回乡开个人演唱会,大街小巷贴满了宣传。这个时候小路仍旧每天往返我的房间和供给我生命源泉的厨房,猩猩和猴子女快快活活地办理结婚手续,葛凡仍旧坚持每天一个骚扰电话。我看着日历上的大红叉,在昏暗的房间里,努力赶我的封笔小说。
演唱会那天,我强行带着小路去到现场。
那一晚的音乐特别噪耳,人头窜动,台下的听众疯了狂了地叫喊,台上的麻子叽叽哑哑地不知在唱着什么。
小路攥紧了我的手,眼泪悄然地蜿蜒在脸颊。台上的麻子忘情地唱着一首老掉牙的情歌,他看不见小路。
我用了一种最卑鄙的手段把小路塞进麻子的休息室。一个人走回家的时候,我心情愉快。哼着麻子刚才唱的那首歌,回到家中。
隔壁的欢声笑语,不绝于耳。我痴了地望着那映在窗上的影子,那个每天晚上承受着一遍遍死去的煎熬,在梦里辗转反侧,半夜惊魂。
是该走到尽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