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泪令眼模糊,却又使视线更为清晰。
应枫伸手,匆匆抹去脸上的雨水。透过层层雨幕,不顾雷雨与尖叫,趁着他这个短暂的回眸,看清了那人的脸,与他被雨水洗净清透的蓝色双眼。
全世界都醒了。
广场上的所有灯也瞬间一同亮起。
从此,那双蓝色眼眸就沉入应枫心湖的最深处。
应枫想到往事,听到当年的歌,趴在草地上,眼泪如同当年天空中漏下的雨,直往下流。
有时他会想,金澍为什么要出道去当歌手,当演员,当明星呢。如果金澍始终是当年的金澍,他是不是再不用与那么多人共同拥有他?
每每这时,他又会反复自我劝说。金澍本来也不知道他是谁,即便不进娱乐圈,也不会和他这样一个普通人在一起,不是吗。
师姐说得对,当年那场大雨还未把他淋醒吗?
金澍都有儿子了!金澍从来也没有喜欢过同性!
更没有喜欢过他。
甚至也不记得他。
况且当明星不也挺好吗,他能用另一种方式去拥有金澍,他还能看到、听到金澍的一切,金澍今年不还祝他生日快乐了吗。
八年前,他等到天亮,等到雨停雨又落,都没等到的一句“生日快乐”啊。
做粉丝真的也挺好。
金澍不知道与应枫有关的这八年,却有可能已经知道有个追了他八年的粉丝叫作金小雨,好歹也是上过热搜的人。
应枫不是什么悲观的人,甚至来内蒙时一直充满期待。可是谁能想到,他竟然能在这里碰到金澍,还这样恰巧,金澍坐在深夜的草原上,给一个陌生的小女孩唱这首八年前的歌?
他都只听过那么一次。
应枫一边哭,一边拼命地去擦眼泪,就当缅怀自己的初恋了。
可怜的,始终只有单方向的,又可笑的初恋。
应枫静悄悄地往回爬,想赶快回到车上,就当从未来过。
可他爬得太急,还因抽鼻子太用力,不可避免地发出声响。应枫一愣,下意识地回头,金澍也已回身看他。
天。
应枫本来真的已经不哭了,都很早前的事了,毕竟触景伤情嘛。哭过也就算了,生活还要继续么,人还是要积极向上往前看。爱情是个什么鬼东西,他并不需要。
可他这副鬼样子,怎么能被金澍看个正着?
应枫是真的又想哭了。
偏偏头顶的月光特亮,远处的车灯也亮。金澍虽戴着帽子与眼镜,帽檐极宽,应枫却也能看明他的诧异。
躲都没处躲,不用想,应枫也知道自己到底有多狼狈。
“我,我,就是这首歌太好听了,情感太充沛,太感动了,我,听哭了,我是感动哭了……”应老师趴在地上,嘴巴里还含了几根草,小声先挽救一下自己的尊严。
第20章
金澍无奈看着应枫。
他是傍晚到的, 游客来这里,常是冲锋衣加面罩的打扮,他也这样穿,没有任何一个人认出他。甚至他跟人说话,也没人能认得出他。
稍作歇息, 他与小施一同出来,想瞧瞧有什么风景还不错的地方。他的时间太有限, 只能在这儿待两天, 他也等不及明天。找到景致不错的地方, 等应枫来之后,好“骗”着他带他去。
途径此处,他下车。当时天色还未全黑, 他站在小坡上, 看到离自己格外近的晚霞, 奇迹般地忽然也想到了当年自己唱的那首歌。
那首歌,他也就唱了那么一次。
当时到底年纪小, 的确对很多突然而至的真相难以理解,自然也就很厌倦这个世界,十六岁本来就是很叛逆的时候。他那个时候也没顾得上去叛逆, 只惦记着憎恨与厌倦世界, 但是那个年纪特有的叛逆也的确更加深了憎恨与厌倦。
自十八岁复出后, 他再也没在大众面前唱过歌。他私下里倒是还会弹弹吉他, 弹弹琴, 偶尔也会唱歌, 也还依然会写歌,只不过就自己听,自己看罢了。车上有吉他,他拿下吉他,坐在坡上,原本也没想真正弹些什么。
只是难得精神放松,拿在手里似乎就能安心些。
小女孩住在附近,是自己跑来的。她不认识金澍,况且金澍还戴着眼镜与帽子。她只是被金澍的吉他声给吸引过来的,不知不觉,金澍就唱了那首歌。
明明还背对着他,他就认出了自己。
所有人都认不出,就他光凭背影与声音都能立刻认出来,还趴在地上哭。除了他,又有谁听过他唱这歌?
金澍简直不知该说什么好,就这样,还要装作什么也没有,不知自己早已露馅吗。
小女孩回身看到应枫,上前去扶他:“叔叔,我拉你起来吧!”
应枫不好意思地把脸埋在草里,根本不敢再抬头。
金澍将吉他放到一边,上前叫小女孩先回家。小女孩问他:“叔叔,你明晚还来唱歌儿吗?”
“不来了。”
“那你要去哪里呀?”小女孩又问。
金澍笑了笑,没说话,小女孩又看他几眼,突然道:“叔叔,你笑起来好好看呀。”金澍又笑,这话,应枫当年也说过。
小女孩跑远了。
金澍低头看还在“啃草”的应枫,也不知是否还要陪应枫演下去。
“应老师。”他叫他。
应枫只庆幸天黑,否则他耳朵都红了,那真是彻底丢脸丢到大草原了。应枫尴尬再抬头,干笑:“好巧啊……”
金澍弯腰给他手,应枫赶紧又低头,自己撑着地面爬起来,就跟没看见金澍的手似的。金澍并不尴尬,而是又将手收回,他依然直视应枫。他这次就是想趁机与应枫摊牌的,虽说他也不知此时的应枫到底是什么想法。
兴许应枫也真的只是把他当做一个普通的演员与偶像来对待。
但是一切摊开来说,才有可能。否则永远隔着八年、各式“巧合”与这样的身份,又如何说得清?都已经八年没了。
金澍想罢,正要开口。
应枫已经先“惊喜”道:“真的好巧啊!居然在这里遇到你哎!”
真的装作什么也没有一样。
金澍心中叹气,也就顺着他的话说:“应老师怎么会在这里?”
“教育局和少儿协会来这里做援助,我们学校派我过来的。”应枫站他面前,老老实实道。内蒙的十月底,夜晚很冷了,应枫戴了毛线帽,帽子上沾了草,他的脸上也还有草屑。月光下,金澍看得一清二楚,金澍伸手,欲帮他将脸上的草给拿了。
应枫吓得又往后退后一步。
“脸上有草。”金澍只好道。
“哦!”应枫赶紧伸手把自己的脸抹了抹,抹了两三遍,金澍适时开口:“没了。”
“哦,呵呵。”应枫干笑,又莫名往后退一步,脚再一歪,又差点滚下去。金澍心中无奈,指着他刚刚坐着的地方:“应老师,坐会儿吧。”
“哦……”应枫小心往前走了几步,慢慢坐到地上,生怕再丢脸。
金澍弯腰将吉他又往一边推了推,坐到应枫身边,两人都穿的冲锋衣,静夜里,衣料摩擦声很明显。
应枫紧张地又开始搅手,不知该说什么。金澍瞄他一眼,抱起吉他,随意的拨了几下弦,问他:“应老师很喜欢刚刚的歌?”
“嗯……很好听啊。”想了想,应枫又加一句,“以前从来没有听过。”
金澍再看他,只好问:“还想听吗?”说完,他左手已在按和弦。
应枫赶紧摇头:“不了不了,太辛苦了!”哪里还敢听,金澍是想看他现场表演一个泪洒大草原吗?
金澍沉默,应枫有些过意不去,人家金澍都开始弹了,他又赶紧问:“你怎么也在这里啊?你是在这里拍戏吗?”当然,必须也要加一句,“我女朋友说你在沙漠拍戏。”
这明显就是要继续装下去,金澍再回头看应枫,应枫脸上忐忑、期待与欣喜都有。他看久了,应枫又缩了回去。金澍越过应枫看夜色中的草地,心中很无奈地又叹气。
那就再陪他演一会儿吧。
金澍道:“近期的确在内蒙拍戏,不过在阿尔山与呼伦贝尔那一带。”
应枫得知他拍戏的地点,心中一乐,脑残粉又上身,脸上立刻又满是惊喜。金澍简直不知该说什么才好,就这样,还想装?他再道:“这次以个人名义捐了些款,正好能休息几天,我顺道来看看。”
应枫大惊:“你不会就是那个捐大额的民间人士吧!”
金澍点头。
应枫不解:“可是为什么不以工作室名义捐呢?这样,别人不会知道的!”
金澍心中再次无奈,再次长叹气,不追星,谁会知道得这么清楚?偏偏他要演,自己只能暂时陪下去,毕竟这么多年过去,他也不敢贸然,何况当年又是那般。
“这种事,要别人知道做什么。”
应枫听到金澍的话,一愣。他可能真的是受饭圈文化荼毒太深,他们也的确在努力做公益,但是很多时候,的确只是为了金澍的面子。做慈善,修路,建希望小学,种树,统统以金澍的名义,说出去多风光?
他们每年做的公益都是最多,还上过很多官媒,得过很多赞扬。
可是扪心自问,参与其中的粉丝,又有多少是真正在意慈善与公益本身的?
就包括应枫,他也是真心想做好事,可是常常疯魔了,到最后在意的也只有金澍的名声。
应枫怔愣着,金澍又道:“我知道有老师会来,却没想到应老师也会来。”小小的撒了个谎,金先生说得面不改色。
应枫回过神,立即全部道来:“不止我一个,还有很多人,我被分到这里。一起来的还有教育局的领导,他们还在锡林浩特呢。一直在赶路,他们休息一晚上,明天再来。我等不及,赶着晚上先到了。”
金澍心想难怪,原本应枫就该明天才来。
应枫说完,紧接着又道:“我把工作都安排好了才来的,不会影响孩子的!也不会影响贝贝!”这到底也是学生家长啊……况且又是他男神,可不能叫他男神以为他偷懒出来玩,虽然他出来的确很高兴。
他可是好好工作的。
金澍笑。
应枫只要听到金澍的笑声,就会呆滞,就会认为金澍觉得他傻,觉得他好笑,他悄溜溜低头,小声道:“我到了后,吃过饭,没事做,就出来转转……看到有辆车停在路边,我就也停了,然后就……听到有人唱歌,我就过来看看,真的好好听啊。”应枫咬住下嘴唇,到底把疑惑了八年多的问题问出口,“这首歌是蒙古语吗?”
“是。”
“歌词是什么意思啊。”
金澍倒没想到应枫会问这个问题,他也低头看了会儿吉他,才抬头,笑道:“是唱给妈妈的歌,当地的童谣,歌词很简单。我小时候无意中听到,很喜欢。”他说着,又回头,看应枫,“应老师也很喜欢?”
“嗯。”
“那我很荣幸。”
“你唱歌真的很好听。可是——”应枫问出口又觉得不对劲,不该这么问的。
金澍了然:“应老师是想问,为什么我后来不唱歌了?”
应枫立即点头。
金澍倒没有落寞,而是笑道:“因为唱歌赚不到钱,乐坛没落。”
应枫没想到是这样一个原因,他呆住了。他想过很多金澍不唱歌的原因,也许是公司不让唱,又也许是他当初是演唱会时出的事才被封杀,他有阴影不愿再唱。再或者是金澍自己写的歌大多数都是民谣,都很悲伤,不再适合他复出时候的形象。甚至,应枫还想过,也许是因为金澍那个初恋……他想过无数原因,却没想到是这样一个原因。
金澍依然在笑:“很令应老师失望吗。”
应枫还没回神,金澍笑着缓缓道:“可能要令应老师的女朋友失望了,但是的确如此。民谣原本就是不温不火,再红的也不过如此。想要赚钱,只能转型。”金澍再看他,“复出那一年,没多久,金贝贝出生。既然把一个生命带到人世间,必然要给他最好的,为了赚钱,仅此而已。”
“……”应枫听完金澍这些话,心中说不出的滋味。
他忽然想到,同样是八年多前,他躲在简陋舞台背后的纸墙内侧,他不敢上去跟还不知姓名的男孩子搭话,他只是想离他近一点,他只是想要偷偷看一眼。
他们演出完毕,下来时,他有点紧张,又往里头躲了躲。
接着就看到有人给他们几人一个信封,应当是演出费。几个年轻男孩直接拆开信封就分了,直到现在,应枫都记得,信封里一共就三百块。
五个男孩一共就三百块,他们那天唱了近一个小时。
应枫当时打工,一个月都能有四千多。
有蓝色眼睛的男孩一分钱都没要,让他们四人去分,有人问他:“金澍,你不要钱,你今晚吃什么啊?”
“再说吧。”金澍说完,背上吉他先走了。
就是那天,应枫知道了他的名字,当时应枫以为他叫金树。
后来,金澍出道,越来越红。每次金澍被人黑,应枫都会反复想到这一天,他真的再不想见到金澍回到这样一天。
露天广场唱一个小时,满额头的汗,五个男孩只能分三百块钱的这样一天。
他要努力赚钱,他要努力粉金澍,他要看着金澍成为最红、最有钱的人。
他宁愿自己没钱吃饭,也不愿看金澍没钱吃饭。
哪怕他一辈子都只能渺小地仰望金澍,他也愿意,只要金澍红,只要金澍有钱,只要金澍风风光光。
“果然很失望吗。”金澍平静的声音再响起。
应枫猛抬头:“没有!这个世界就是这样的!你这样做是对的!”
这八年来,金澍起了又落,落了再起,他永远只能旁观。金澍到底吃了多少苦,才走到如今这一步?应枫简直不敢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