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佳契合[ABO]完本[耽美]—— BY:十九瑶

作者:十九瑶  录入:11-09

他不顾形象地坐在路牙上,揉着头发,一脸迷惘地望向街道尽头;
他背倚灯柱,仰着头,目不转睛地盯着一扇黑灯瞎火的窗户,眼里有近乎天真的期待;
他甚至粗鲁地拦住了一个路人,捏起对方的下巴想看清脸,在被一把推开之后,显出了不知所措的样子。
……
是么,这就是“他”寻偶的丑态?
低智商,没戒心,做事全凭胯下二两肉,从来不计后果。
想来也对,只有这种心智残缺、没见过世面的Alpha,才会把一个再普通不过的Omega当成此生挚爱。
第二十九章
郑飞鸾厌恶地掸开了那些照片,漫不经心地道:“东西既然在你手里,想必你已经全压下去了。可惜我现在不需要形象,爱做什么做什么,不劳您费心。”
郑飞奕眉头一皱,朝他逼近了一步:“你当然需要形象——你的精神问题要是爆出来,会影响久盛的股价。”
“怎么会?”郑飞鸾嗤笑,“我已经和久盛没有关系了。”
“别他妈给我装傻!”
郑飞奕大怒,一把揪起了他的衣领:“你就算离职十年,也和久盛脱不了干系!”
郑飞鸾撇嘴一笑:“所以你才好心地跑来帮我善后,是吗?”
多么简单易懂的一层逻辑。
权责交接已经完成,众星拱月的那个人换成了郑飞奕,但在大众的认知里,代表了久盛十多年的还是他郑飞鸾。他可以麻醉自己接受如今的落魄、顶着一下巴乱糟糟的青胡茬见人,郑飞奕却不能。
整个久盛都不能。
也难为了刚上任的郑大公子,白天日理万机,晚上还要为了集团形象亲自来给前任收拾烂摊子。
郑飞鸾拍了拍兄长的肩,轻慢地说:“代表不了久盛,那是你的问题,不是我的。想让我和久盛没有关系?很简单啊。去接受杂志采访,去出席所有公开露面的活动,大张旗鼓地告诉他们久盛已经是你的了,到时候,谁还会在意我的形象?”
说到这里,他极冷地笑了一声:“哥,我是在帮你。我越落魄,你就越光鲜,越能把久盛牢牢地握在手里,这样难道不好吗?”
“好个屁!”郑飞奕勃然大怒,“还当我是你亲哥吗,跟仇人说话也不过如此吧?郑飞鸾,你真是从小顺风惯了,没服过软,不知道骨头折了是什么滋味。我告诉你,我也是Alpha,我被你踩在脚下三十年,要像你这样伤着点自尊心就要死要活地折腾,我他妈早疯了!”
“那是你懦弱,不敢正面跟我抢!”
“你以为你是靠什么赢的,实力吗?不,是你天生的信息素!”郑飞奕怒目相对,把“天生”两个字念得极重,“从前你靠着信息素一路爬上去,现在又被信息素一把拽下来——除了跑到街上发疯,你就没反思过为什么吗?”
争执声回荡在数百平米的车库里,兄弟俩都恶狠狠地盯着对方,像要把人的眼珠给剜了。
他们都是天生的犟脾气,谁也不肯先退一步。最后还是郑飞奕咬牙缓了缓怒意,让冲头的热血冷静下来。
他捡起散落一地的照片,一张张装回信封,用力塞给了郑飞鸾。
“一个月撞废四辆车,再这么梦游下去,你迟早要死在路上!昨天我回了一趟家,爸爸问起你,说怕你离开久盛以后会消沉,我替你瞒过去了,说你一切都好。郑飞鸾,今天这些罚单和照片我可以压下来,明天要是再有罚单照片,我还是可以压下来,但哪天你要是出车祸死了,我可没那个能耐帮你撤讣告!”
他厉色道:“你大可以继续浑浑噩噩地混日子,满大街找人,找到你的灵魂伴侣为止。但你给我记住,你的命不是自己一个人的。爸年纪大了,受不起惊吓,你要是害他成天为你提心吊胆,老爷子能让你一辈子回不了久盛!”
说着他一把扳开郑飞鸾的肩膀,大步流星离开了车库。
郑飞鸾攥着信封,靠在车边站了很久。
午夜两点半,天花板上亮着一排排单调的白炽灯,电流不稳,偶尔闪烁几下,将人的面容映得惨白。
他低着头,疲惫而绝望地呼出了一口浊气。
回到卧室的时候,渊江正好断了一场连绵几日的雪。
寒云呈出一片月,窗下静候的积雪生了清辉,照进房间,涂出半墙亮堂。郑飞鸾和衣躺在那片雪光之中,辗转反侧,浅眠不成梦。
他不敢往咫尺之遥的大团黑暗里挪,生怕一觉睡深了,又会在不知什么时候变成一个臣服于欲望的陌生人。
朦胧间,敷在眼皮上的光芒幽微了下去,他沉入一场安稳的梦境,隐约有人在亲吻他,温软的嘴唇碰着脸颊,轻轻的,一下又一下,怀着浓稠的爱意,似乎知晓他的内心正承受着前所未有的压力,想带给他宁静。
那人身上散发着好闻的香气,像铃兰,又比铃兰多了一些什么。
多了……什么呢?
郑飞鸾不知道答案,思索中拧紧了眉头。
睡梦中的思维太黏着,也太沉缓,像磨损的老车毂卡着生了锈的旧铁轴,迟迟不肯前进一步。越是绞尽脑汁,离答案就越远。正急躁着,那好闻的味道渐渐淡去了。郑飞鸾慌忙呼吸了几口,只捕捉到一丝残香。
不行!
不能就这么放他走!
所有的神经都在这一刻尖叫起来,发出了鲜红的警告。他拼命想让自己从睡梦中醒过来,终于在某一刻,他冲破粘丝蛛网般层层叠叠的阻碍,睁开眼睛,坐了起来。
身下床板嘎吱作响,如同摇铃,惊动了不远处忙碌的人。
叮。
瓷勺搁在瓷碗上,声音清清脆脆。
“你醒了?”一个年轻的、温软的嗓音问他。
郑飞鸾按了按酸疼的眼眶,视野逐渐清晰起来。
床前不远处是一条狭窄的过道,过道里涌出一团橙黄的暖光。暖光中走出一个人,靠近他,单膝跪在床边,伸手揽过他的脖子,轻柔地在他额头上啄了啄:“我在熬汤,银耳桂圆加一点枣泥,袪寒的,一会儿就好了。你先在床上等着,好不好?”
借着一丁点散漏的灯光,郑飞鸾看清了他的五官,一瞬间惊得瞳孔紧缩,连眼睛都忘了眨。
是你!
露水一梦的小夜莺。
你为什么……为什么会在这时候出现,陪在我身边?
他欣喜又困惑,半天说不出话来,想伸手去摸Omega的脸看看是真是假。没等动作,Omega就垮下了眉梢,失望地抿了抿唇,嘟囔道:“又这样,凶神恶煞的……”
我……我凶神恶煞?
郑飞鸾万分冤枉,想申辩,然而转念一想,平常自己习惯了板着面孔训人,说不定真没改过来呢?
他动了动僵硬的面部肌肉,试图扯出点还算亲切的笑容来,结果脸颊又给不轻不重地拧了一下:“还不爱说话。”
郑飞鸾被逗笑了。
这个Omega,床上瞧着怯生生的,做狠了都像他在恃强凌弱,怎么一下床就换了个活泼的性子,都敢伸手捏他脸了?
“真不说话啊?那我当你默认喽。”Omega凑到他眼前,手指一勾,轻快地在他鼻尖上刮了一下,“屋里冷,你乖乖裹好被子,在床上待着,不许下来。”
说着,他两手搭着郑飞鸾的肩膀,往下按了按,仿佛要借这个小动作把人粘在床板上似的。
然后他溜下床,右脚一翘,把堪堪滑出去半截的毛绒拖鞋穿了回去,快步回到小厨房,再一次融进了朦胧的暖光中。
郑飞鸾不由得发了愣。
他坐在窄仄的单人床上,伸出左手,按住了自己的右肩——那里暖和而踏实,还留有Omega的体温。
刚才……
刚才那种奇妙的感觉……
他学着按了两下,又按了两下,力道明明差不多,可无论怎么按,都不如Omega的那两下来得可爱。
亲昵,灵巧,还有故意捉弄人的小俏皮。
Omega一定是爱他的。
这屋子不大,空气中很快多了一缕红枣的甜香。锅里银耳汤煮得稠了,冒出一个个气泡来,咕噜咕噜,是教人心安的声音。郑飞鸾很快放松下来,压在胸口的巨石被搬走了,淤积的疲惫一扫而空。他靠着墙,专注地望着低头忙碌的Omega伴侣,唇角浮起了笑意。
他想,他是心甘情愿被粘在了这张小床上。
第三十章
六平米的过道长而狭,上头钉碗柜,下头塞煤气灶,再摞垒了一堆杂物,原本就不富余的空间只够勉强站个人。Omega倒不嫌挤,薄身板守着热锅子,手中汤勺一圈又一圈慢吞吞搅拌着,很耐心,一点儿也没沾到锅壁。
家里的空调年久失修,早已不太好使了,抖着几片可怜的扇页咔咔吹风,拼掉了半条命还是没能把小破屋吹热乎。Omega的脚后跟冻得通红,不停地相互磨搓取暖。郑飞鸾看在眼里,心疼得不行,恨不能把那冰凉的脚丫子揣进怀里焐热了。
他的Omega,怎么能在一间连厨房和地暖都没有的陋室里蜗居?应该有一间宽敞的大房子,让Omega可以卧在纯白的长毛地毯上午睡,懒洋洋地伸展四肢,周身洒满阳光。
明早……带他去挑一套房子吧。
久盛的江景楼盘才刚开卖,多的是位置优良的四居室。他只要露个面、签个字,就能给Omega一个阳光充沛的家,今后自己搬去一起住,也能住得舒坦些。
“啊……汤好了!”
Omega欣喜地叫道。
他拿起勺子舀了少许,舌尖抿了抿,认真尝过味道,似乎觉得甜度还算适宜,就关掉灶火,一勺一勺盛进碗里,端来给郑飞鸾喝。
走到床边时,不严实的窗缝正好漏进来一丝凛冽的雪气。
Omega打了个响亮的喷嚏,身体一记哆嗦,掀开被子就急匆匆往热源处钻,膝行时重心没控制好,上身前倾,眼看就要一头撞上郑飞鸾的裤裆。
郑飞鸾眼明手快,在被泼一裤子热汤之前把人扶住了,顺手接过了碗:“当心。”
“……哦。”
Omega撑床稳住身体,不好意思地笑了笑,然后拱到郑飞鸾身旁,依偎着他,温顺服帖地坐好了。
屋里寒气逼人,两人罩着同一床暖被窝,却又热得很。
碗中银耳透明、枣子殷红,融了几粒碎冰糖,闻着甜津津的。Omega低头往掌心吹了口热气,又搓了搓手,扭头见郑飞鸾杵着不动,便催促道:“喝呀。”
你要一起喝吗?
郑飞鸾想这么说,还想亲自喂Omega一勺,但诡异的情况发生了:喉咙与肌肉完全不听使唤,无论内心怎么迫切,身体都跟僵了似的,捧着碗,沉着脸,不苟言笑,仿佛手中端的是一碗涩舌的苦黄连。
许久得不到回应,Omega脸上的笑容逐渐消失了。
“你……不喜欢吗?”Omega小心翼翼地挪开了一些,不敢再擅自碰他,“飞鸾,我知道你不爱吃甜,可是家里空调坏了,真的很冷……你凑合一下,就喝几口,好不好?”
表情有说不出的忐忑。
郑飞鸾真急了。他受不了Omega低声下气的样子,想一把捉住他的手腕,告诉他别难过,只要是你做的,不管什么我都甘之若饴。可身体依旧毫无反应,如同一具游离于意识之外的木偶。
某种可怕的力量禁锢了他,阻止他表达对Omega的感情。
“飞鸾……”
Omega轻轻唤他,惧意与爱意在眼中流转,最终还是爱意胜了一筹。他伸出手,像教小孩子用餐具那样引导郑飞鸾握住了汤勺:“喝一点,就一点点……听话。”
凌晨一点,窗外漫天风雪,单薄的玻璃隔去了烈风,隔不去骨剌剌的尖锐呼啸。
郑飞鸾一勺一勺喝着银耳汤,Omega安安静静枕在他腿上,注视着他下巴的硬朗线条、喉结的吞咽动作,目光眷恋又热切。
“飞鸾,好喝吗?”他问。
郑飞鸾点点头。
于是Omega满足地笑了,伸出双臂环住他的腰,慢慢圈紧,鼻尖埋入毛衣的皱褶里蹭了蹭,像个热恋期不知羞的少年。
灯光给他的头发镀上了一层迷离的浅棕,看着很活泼,也很温暖。
“飞鸾,昨晚程修给我打电话,说你又冲人黑脸了,脾气差得鬼见了都怕。我就想,你大概要来了吧,不是这周,就是下周,总之不会太晚,我得趁早准备……谁知道挂了电话没多久,你就来敲门了。”
他眉心一蹙,点着指尖算起了日子:“上回……我记得上回你是十一月十八号来的,今天才三十,隔了还不到两周,以前明明都要三周多的……”
他扯了扯郑飞鸾的衣摆,担忧地问:“飞鸾,你最近怎么了,压力太大了吗?”
坐在床头的男人却一言不发。
郑飞鸾当然想说话,他有太多疑问,尤其当听到那个不该和Omega有任何交集的旧下属的名字时。但他被铸进了一具钢铁浇成的躯壳里,言行受限,只能按部就班地做固定动作,连一句安抚都说不出口。
忽然,他感觉腰被束紧了,Omega再一次抱住了他,肌骨碰撞的力道那么大,就像一枚石章砸进印泥,溅出了殷红的汁液。
“飞鸾,我当然……当然是想见你的,可你来得太频繁了,这不是什么好征兆……”Omega有些激动,“程修要我别担心,说你年末事情多,难免会比平常忙。这个理由骗得了别人,怎么骗得了我?你这个人,就算不在年末,忙起来也一样不要命的。”
他抓了抓郑飞鸾结实的背肌,温暖的毛衣料子滑过指隙,攥进了掌心。
“……你习惯把权力都握在自己手里,不管做什么,非要亲自定夺才安心,可是你不放权,人家怎么帮你分担工作呢?飞鸾,久盛不是一家小公司,它很庞大,也很成熟,是有容错能力的,你为什么要花那么多精力去追求一种不必要的完美呢?赚了钱,也得有身体去花啊,对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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