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界娱乐传媒公司 完结+番外完本[洪荒传奇]—— BY:浮云素

作者:浮云素  录入:11-16

陈励也很为难,他道:“我之前也和他说过了,不过老板你要知道,杨戬他对社交网络并不是很感兴趣,然后他也不是很喜欢照片什么的。”
江虹飞心说,很高兴在大荧幕中出现却不喜欢自拍,这个属性也挺迷幻的。
他道:“那成吧,他不喜欢拍也没办法,不过等到《大兵》的定妆照出来,你已经要记得他督促贴在网上啊,虽然他的微博号跟官方号没什么两样,但我们起码要保证上面的内容不能比官方微博还要少啊!”
陈励不断点头道:“一定一定。”
把该说的事情交代完之后,江虹飞便离开办公室,他还得帮孔宣打包行李。
两天之后,他与孔宣就要奔赴米国为了光王的角色而努力了。
他们一定要拿下这个角色!
第55章
跟国内的情况不同, 在米国,孔宣的知名度远远没有杨戬来得高。
虽然因为颜值过高, 长相太过显眼, 他在ins等社交网络上被po过照片,算是在国外小火了一把的种花国明星,但就算是认识孔宣的米国人对他的了解都停留在长得很好看的亚洲明星上, 而没有更深层次的认知。
东京巨蛋后,有人因为声势浩大的粉丝见面会对孔宣有了印象,但也只是浅层印象而已,相较于他,杨戬才是不折不扣的, 全美知名度最高的华人明星。
即使他还没什么作品。
杨戬英雄救美的视频到现在点击率都很高,而《星战6》的彩蛋同样在米国掀起了热潮, 不少女粉表示杨戬的身材改变了她们对亚洲男性的刻板印象, 他看上去实在是太可口了,一身肌肉让人很想扒在屏幕上舔舔舔,而原著漫画粉也表示,光是看彩蛋, 他们都觉得龙这个人物非常还原,期待他在《星战7》中的正式亮相。
赴米国的旅途中,江虹飞带的人并不多,他一个人就包揽了孔宣经纪人与生活助理的工作, 虽然也带了打杂的人手,但他们也不过就是偶尔帮帮忙罢了, 至于翻译,就算是以孔宣的英语水平都不至于在米国活不下来。
说到英语水平,江虹飞不得不相信了杨戬那句“只要是孔宣想要学的就一定能学会”的话,明明一开始他还经常搞无论暴不暴力都不合作那套,就算是学也是学哑巴英语,死活不开口,但是在确定要争取光王的角色之后,孔宣学习就变得认真起来,张嘴便来一口华丽过头的英语,听得江虹飞一愣一愣的,让他觉得自己过去十几年的义务教育都喂狗了。
他学了多久,孔宣才学了多久,人家现在不仅词汇量丰富程度堪比米国人,竟然还能随意变化口音,这学习能力也差太大了!
江虹飞表示,自己受到了打击。
他们先到了酒店,在整理完之后就开始为了两天后的面试而踩点,江虹飞特别定了在面试会场附近的酒店,只要步行5分钟就能到达。
孔宣出门时专门对江虹飞问道:“在米国应该不用遮得严严实实吧?”说实话,他真的很讨厌黑超墨镜以及同色大口罩,但是在国内,孔宣已经了解到如果他不伪装一下就出门,绝对会引起骚动,甚至还会导致交通堵色。
虽然他很满意自己的魅力,但妨碍公共交通就不好了,所以现在不要江虹飞说他就会自己全副武装,可以说是非常自觉。
江虹飞思考了一下道:“应该没有问题吧?”他想了一下,百胜集团还没有开始在北美宣传,而天娱传媒也没有在这国家的活动,不是说外国人对亚洲人的脸都有不同程度的脸盲吗,而且就算孔宣被拍了,问题应该也不大?
他想,反正光王这个角色是秘密试镜的,而且比起星战系列的其他角色,在一部中只出现几分钟的小配角其实没有那么重要,江虹飞怂恿孔宣竞争也不过是因为觉得光王的人设很好,就算孔宣被拍了也没有人知道他在米国干什么,更不要说在国外的种花国明星街拍一般都是明星自己上传的,路人并没有那么闲。
他道:“那就不戴墨镜和口罩吧。”
孔宣的心情以肉眼可见变好了,真难想象他到底有多讨厌遮蔽住他美丽容颜的墨镜和口罩。
江虹飞问道:“那大神,你这两天是准备在纽村到处玩玩逛逛,还是关在房间里揣摩人物角色?”
一般的演员都会选择后者,毕竟再过两天就要面试了,但如果对象是孔宣,江虹飞莫名觉得选择前者的可能性比较大。
果然,孔宣理直气壮道:“还有两天,当然是抓紧时间吃喝玩乐!”
吃?
这个字让江虹飞的心一抖。
下一秒,孔宣就从手机中翻出了他保存已久的网页对江虹飞道:“我查过了,全世界餐厅不是靠米其林评级的吗,纽村是全米国米其林餐厅最多的城市,根据今年新鲜出炉的餐厅名单,这里一共有75家米其林餐厅。”
他兴奋道:“我们可以从一星开始一家一家往上吃,那些需要提前预定的餐厅我都已经订好了,放心吧,时间绝对够。”
江虹飞只有一个问题,大神你到底是什么时候预定的,我怎么不知道?
听起来他根本不是临时起意,而是蓄意为之啊!天知道孔宣是从什么时候起就想着要把全纽村的米其林餐厅吃一遍的。
江虹飞默默为了钱包心疼一秒,说实话,如果没有钱的话,想要养活孔宣真的很艰难,他相信等他把所有的餐厅吃一遍,起码十万块钱要花出去,要是没有足够的经济实力,真是吃就要被吃穷了。
然而对上孔宣一闪一闪亮晶晶,充满渴望神色的眼睛,江虹飞是万万没有办法拒绝的,他只能无奈摊手道:“那要安排好时间啊。”
孔宣道:“这你放心,我连每家店上才要花多少时间都打听好了!”
江虹飞:那你还真是准备齐全。
纽村的交通非常复杂,除了生活在城市中的人之外,还有大量每天从其他州赶到纽村上班的通勤一族,如果临时出了什么交通事故,光是通向曼哈顿的大堵车就会维持相当长的时间,为了节省时间,江虹飞在来之前就让陈励帮他买了车。
当然,不是四个轮子的车,而是哈雷摩托。
神通广大的经纪人江虹飞表示,他不止有普通的摩托车驾驶证,而且还有重型机车驾驶证,而且考的时候他就未雨绸缪,申请了国际通用证件。
孔宣睁大眼睛看向被擦得锃亮的哈雷道:“这是什么?”
来现代社会一年了,他不可能不知道哈雷摩托是什么,江虹飞更愿意相信,孔宣的疑问来源于这玩意儿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
江虹飞将头盔一抛,孔宣下意识地接住,常做西装革履打扮的江虹飞终于换衣服了,他穿上了年轻人才会出穿的机车外套,平光眼镜也被摘了下来。
他本来就不近视,戴眼镜只是为了让自己看上去更加沉稳一些。
江虹飞道:“哈雷摩托。”他用充满欣赏的眼神看向车道,“这款国内都买不到,非常帅气对不对。”
孔宣板着脸想道:这不是帅不帅气的问题,重点是,他觉得帅气的摩托与江虹飞画风很不搭啊,讲真,他难道不是开着商务车的那种画风吗?
江虹飞道:“因为你没有驾驶证,所以只能委屈大神你坐在我车后座啦,不过放心,这辆车的后座很宽敞,装我们两个一点问题都没有。”
他顿了一下道:“戴好头盔。”
听见他的话,孔宣忿忿扣上头盔,在心里默默地生闷气。
实在是太不公平了!孔宣想到,这种耍帅的操作,分明应该是自己来做嘛!现在竟然只能坐摩托车的后座,成何体统!
然而在十分钟后,他们还是一前一后两个坐在摩托车上,孔宣还伸手紧紧抱住江虹飞的腰,灵活的摩托在一众慢吞吞移动的车流中不断穿梭,快得不行也帅气得不行。
江虹飞道:“我觉得这感觉不错。”他其实什么都听不见,因为耳朵边上都是快速后退的风的声音,但他很清楚,以孔宣的听力一定知道他在说什么。
下一秒,圈在他腰上的手臂就收紧一圈,孔宣凶巴巴的声音跨过风声直接灌入他的耳朵。
孔宣道:“专心开车!”
可以说是非常不留情面了!
他们并没有像孔宣说的那样从米其林一星开始一层一层向上吃,而是以酒店为中心,从近到远,不断向外扩散,孔宣的时间掐得刚刚好,他提前预约了一家三星酒店今天晚上的位置,江虹飞算了一下路程,决定先带他去这家。
他们去的是一家日式餐厅,与少数三星餐厅不同,这家对顾客的着装并没有要求,在确定孔宣的预约纪录之后,两人就很顺利地进去。
在纽村目前的三星餐厅中,这家是最昂贵的,据说无论是食材还是吧台都是从霓虹国空运来的,顾客可以在纽村享受百分之一百原汁原味的霓虹国料理。
虽然江虹飞有点不能理解为什么要跑到纽村吃霓虹料理,但看孔宣亮晶晶的眼神他就说不出话来,与他一同坐在了吧台前。
他定的是吧台位置,因为孔宣不仅仅喜欢美食,对食物制作的过程也同样有兴趣。
但让江虹飞与孔宣没想到的是,餐厅的主厨竟然认识他们,更准确地说,是认识孔宣。
他用带着一点口音的英语对孔宣问道:“等结束后能给我签个名吗?”头发已经开始泛白的中年人道,“我的小女儿很崇拜你。”
店里的熟客都惊讶地抬头,他们都是到这家店不知道多少次的回头客,却从没听主厨说主动提出要求过,不管到米国多少年,霓虹国人的内敛含蓄都刻在他的骨子里,但同样,他们也知道,主厨非常宠爱的自己的小女儿,能让他说出这话,他的小女儿得多喜欢孔宣啊!
他们隐晦地打量年轻人,也都被他的出色长相给震惊到了,但同时,顾客们也很清楚这张脸并不属于米国主流明星中的一员,所以他应该是亚洲人?
鉴于主厨是用英语对话的,他们并不觉得这位年轻人是霓虹人。
孔宣没有惊讶,对他来说,无论在哪个国家见到自己的粉丝都是很正常的一件事,孔宣从来不怀疑自己的魅力,他用纯熟的英语回答道:“没问题,我们还能合影拍照。”
主厨很高兴,而他女儿迷妹的身份让江虹飞与孔宣多得了两片甜瓜。
但让他们没想到的是,今天在这家店的奇遇并不止于此,当两人合影完准备离开时,他们在门口竟然遇见了老熟人艾米。
艾米虽然是金发碧眼的米国甜心,但还是挺有脑子的,在追求她心中的英雄杨戬失败后她就宣布放弃,并且火速找到了下一任男友。
当江虹飞他们起身准备离开时,艾米正好挽着新晋男友的胳膊入店,两方人打了一个照面。
孔宣异于寻常亚洲人的艳丽长相让艾米印象深刻,她打招呼道:“嘿,你是杨的朋友吗?”
江虹飞一秒便反应过来,她口中的杨指的是杨戬,让米国人喊种花国人的全名实在是有点吃力,他们一般都是直接喊姓或者名的。
孔宣点头后,艾米也认出了江虹飞,她想想道:“你是他的经纪人?”
江虹飞心说,看来陈励没有给艾米留下印象,比起他很少出现在杨戬身边,江虹飞更相信是因为陈励的长相太平庸了,就是普通中年人的长相,让脸盲的艾米记住实在有点困难。
他知道自己长得不错。
但他们毕竟只是点头之交,打招呼后寒暄两句就离开了,倒是艾米的男朋友在看江虹飞把哈雷推出来后说了一声酷。
艾米对戴上头盔的江虹飞眨眨眼睛道:“你男朋友很帅。”
江虹飞只是笑了一下,没说话。
倒是孔宣,圈着江虹飞的腰得意洋洋道:“她说我很帅!”
江虹飞道:“正常正常,只要有眼睛的人都会觉得你很帅。”
要不是呆毛被扣在头盔里,孔宣头顶上的一撮毛肯定会跳一下,他郑重点头道:“你说得没错!”
有正常审美能力的人都会觉得他好看!
……
在吃吃喝喝中,两天过去了,孔宣与江虹飞终于迎来了米国之行的重头戏试镜。
一大早,江虹飞就把孔宣从床上拉了起来,完全没有前两天骑着摩托车叱咤风云的模样。
孔宣都怒了,他道:“不是下午面试吗,你一大早把我拉起来做什么?”他把手机从床头举起来,贴着江虹飞的鼻子道,“现在才7点啊!”
江虹飞也知道是自己紧张过头,他讪讪道:“这个,早睡早起身体好嘛,我们可以打个八段锦调整一下状态?”
孔宣勃然大怒道:“调整你个头啊!”
但很可惜,孔宣是那种被喊醒之后就再也睡不着的体质,而且他也觉得酒店的大床没有家里的大床柔软,让他多赖床他还不乐意呢,只能起来后穿戴整齐,开始揣度剧本。
光王这个角色的头发与瞳孔都是铂金色的,他打了一个响指,瞳孔与头发颜色就变了,而且与染的不一样,颜色极度自然。
江虹飞打量一番,接着道:“光王是长发。”
孔宣看他一眼,似乎在说“你事情怎么这么多”,但他的头发却在法术的驱动下开始生长,直到头发长到腰间才停止。
江虹飞发自内心地赞叹道:“完美。”
孔宣拽拽自己的头发道:“已经很多年没有留这么长的头发了。”在过去,每个人类都秉承“身体发肤受之父母”的时代,他的头发也是长发,但随着人间界的发展,天界的潮流也受到影响,他们的时间大体停留在人间界一百年前,也就是民国时代,但在那年头,男性基本上都是短发,而下凡之后孔宣无师自通,把原来还略显复古的发型改造一番,现在潮到飞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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