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面小书店[系统] 完结+番外完本[穿越爽文]—— BY:少年梦话

作者:少年梦话  录入:11-19

在他看来,母亲太不小心了,而且也太过愚蠢。既然选择了警察作为伴侣,那就要小心隐藏自己的异常。因为自己的疏忽大意被父亲看出了异常,从而被关进精神病院,那是她咎由自取。
如果是他的话,一定会足够小心,不会让任何人看出自己的异常的。
所以一直以来他都扮演着一个平庸无聊的正常人。
而且一直以来在父亲对他的监控下,他都表现的完美无缺,并且成功的从心理医生那里骗来了正常的评价。
但是父亲身为警察的敏感和直觉并没有那么好糊弄,父亲一直没放松对他的监控。也许是他表现的太过完美了?
还好他热爱阅读,每当他沉浸在书的世界中时,他才能从父亲严密的监视下获得喘息的空间。他靠书琢磨万物,从而完善自己对世界的认知。书,真是人类历史上最伟大的成就!
借由书籍构造的理想世界慰藉,他才能在现实世界里苟延残喘,才能按部就班的上了一所不起眼的大学,选择了一个普通的专业,然后在父亲的安排下,成为了一名记者。
多么可笑啊。他这个只能在阴影里生存的怪物,却偏偏成为了以揭露社会黑暗为宗旨的新闻记者。
乐景原本以为他将来必须要成为匡扶正义的时代守夜人,也为此痛苦的做下了抛弃中庸之道的决定。然而很快他就发现了,他的很多同事比他所奉行的中庸之道还要息事宁人,明哲保身。于是他立刻就放弃了他之前的想法,变成了一个得过且过的社会老油子——因为这才是凡人的。
如是这般工作了三年,乐景一直成功的扮演着自己的路人甲角色,兢兢业业,无人怀疑。然后因为他的“出色”表现,报社领导把他提拔成了编辑。
本来是这样春风得意志得意满的剧情发展,命运却突然来了个急转弯——老家传来了消息,父母出了车祸,当场死亡。
老实说,初听到这个消息时,他在寡淡的悲哀之下蕴藏的竟然是庞大的欣喜和如负释重。
父母死了,没有人能束缚自己了。
他自由了!
有生第一次,他真正的感受到了自己是活着的。
然而父母的去世颇有种罗生门的色彩。
因为肇事者是他舅舅家的儿子,他的表弟。
表弟跪在他面前痛哭流涕,说他不是故意的,他因为惊惶误把油门当成了刹车,结果造成了这项惨案。
舅舅舅妈一家也跪在他面前苦苦哀求,说表弟刚拿到驾照没几天,因为赶时间去医院看望生病的舅妈而闯了红灯,谁知却……他们希望他能原谅表弟。
按照法律,表弟如果不是故意的话,那么他只是违反了道路交通法,只需要负民事责任而不是刑事责任。所以舅舅一家三口都咬定了表弟不是故意的。的确,在外人看来,舅舅一家和自家向来和睦,根本没有任何深仇大恨,表弟也犯不着故意撞死自己的姑父姑姑。
于是他露出了微笑,轻声细语原谅了自己的表弟,换来表弟的感激和……得意。
他眯起双眼,露出一个人畜无害的笑容。也许是因为他一直以来奉行的中庸之道太完美了。所以才会被表弟小看。在表弟的认知里,他一直都是一个唯唯诺诺的“爸宝男”。
虽然父母死了他确实松了口气,但是毫无疑问他对父母还是有感情的,虽然稀薄,但是足够他完成所谓的“复仇”。
说到这里,乐景停了下来,喝了口茶润了润嗓子。凯恩斯思考了一下,问:“你是请了杀手吗?”
乐景惊讶的问道:“为什么这么说?”
凯恩斯诚实回答:“因为你看起来很弱。”
乐景笑了起来,他冲凯恩斯摇了摇手指,语重心长的告诫道:“杀人的方法有很多,用刀子杀人只是其中最低端的一条。”
凯恩斯不服气地问道:“那么你是怎么做的?”
“很简单。”青年漫不经心的喝了一口茶,声音清冽平淡,没有任何感情波动,“我只是给他做了一盘没有熟的见手青而已。”
注意到凯恩斯疑惑的目光,青年解释道:“这是一种菌类,如果没熟就吃的话,轻则呕吐腹泻出现幻觉,重则昏睡不醒。”
“我告诉神志不清的他,你菌子中毒了,症状比较轻微,多喝水就好了……”青年微笑起来,若无其事地说道:“然后我喂他喝了一杯疯狗的唾液。”
他耐心地对凯恩斯这个中世纪原住民进行科普:“你知道被疯狗咬了会得疯病而死吧?”
凯恩斯迷惑的点了点头。
“那是因为疯狗的体液里含有一种叫做狂犬病毒的东西,这种病毒如果进了人体,人就会得和疯狗一样的疯病。”
“这种病毒,如果细心保存的话,可以在体外存活一周的时间。而且你知道最妙的是什么吗?”青年兴致勃勃地问半精灵,黑眸在灯光下呈现较浅的琥珀色,此时正闪闪发光,“狂犬病的潜伏周期很长,最高的可以达到20年。而我的表弟,小时候被家里的狗抓伤过。”
“当时他没有打疫苗呢。”青年右手撑着下巴,双眼弯成好看的月牙,“所以两个月后,我表弟开始恶心,头晕,全身麻痒,然后几天后开始恐水,怕风,全身抽搐,最后他全身瘫痪,呼吸和血液循环系统功能出现了衰竭,迅速陷入昏迷。然后十几小时后,他无比凄惨的死去。整个过程只持续了短短的六天。”
“这六天,我一直都陪在他身边的。”青年笑着说:“狂犬病患者分为两种类型,一种是理智全无,另一种是全程理智清醒,而我那可怜的表弟,不巧是后一种呢。”
维克多吞咽了下口水,小心翼翼地加入了谈话:“也就是说……?”
“他全程清醒的目睹着自己的死亡哦。”青年笑着肯定了黑猫的想法,随后叹了口气,目光颇有些索然无味,“从那以后我就发现,杀人真是太简单不过的事情了。”
尽管理智告诉他不要再问下去,但是维克多还是忍不住好奇地问青年:“你认为你表弟故意杀了你父母?为什么?”
“我也好奇过呀。然后我调查过后才发现。”乐景撇撇嘴,兴致缺缺的垂下眼睛:“没有什么特别的理由,只是他想这么做罢了。”
“他只是一个普通的为杀人而感到开心的愉悦犯罢了。”
第21章 女巫建国了解一下(1 2)
注视着青年平静微笑的模样,维克多缓缓打了个哆嗦。
他的表弟究竟是放出了什么样的怪物啊!就连他表弟的死,也不过是帮助这个怪物完成了自我觉醒。
“那么你杀人有什么感觉吗?”凯恩斯追问。
乐景托着下巴思索了一下:“好像,没什么特别的感觉?”他脸上挂着漫不经心的笑意:“就像你说的那样,我想杀人,而我恰有杀人的能力,那么我为什么不这么做呢?”
看来父亲并不是完全错的,起码他果然是个天生的杀人犯。
凯恩斯的脸上出现了微弱的笑意:“所以你跟我一样,我们是同类。”
谁知乐景却摇头否认了凯恩斯的说法:“不,我们是不一样的。”
“那里不一样?”
“且不说如果没有必要,我并不喜欢用杀人来解决问题,我们之间最大的区别大概是,我有自我,而你没有吧?”
凯恩斯眉头紧蹙,疑惑问道:“你一直在说的自我到底是什么?为什么说我没有?”
“按照心理学的角度来解释,自我亦称自我意识或自我概念,主要是指个体对自己存在状态的认知,是个体对其社会角色进行自我评价的结果。自我意识主要包括以下三方面的内容:一是个体对自身生理状态的认识和评价。主要包括对自己的体重、身高、身材、容貌等体像和性别方面的认识,以及对身体的痛苦、饥饿、疲倦等感觉。二是对自身心理状态的认识和评价。主要包括对自己的能力、知识、情绪、气质、性格、理想、信念、兴趣、爱好等方面的认识和评价。三是对自己与周围关系的认识和评价。主要包括对自己在一定社会关系中的地位、作用,以及对自己与他人关系的认识和评价。①”乐景停了一会儿,给了凯恩斯一些思索的时间,然后才问道:“那么你觉得你符合这些条件吗?”
凯恩斯沉默了一下,声音有些干涩:“没有。一个也没有。”
乐景一针见血点评道:“所以我才说你仅仅只是活着而已,通俗点解释,就是你是一具没有灵魂的躯壳。”
凯恩斯急切地追问:“那么你是怎么拥有自我的呢?”
如果可以,凯恩斯也不愿意这样死气沉沉的活着。这样的人生苍白无聊,没有任何价值。他想让自己的人生鲜活起来。
“人刚出生时是没有自我的,人的成长其实是自我发育成长的过程。所以人很难有一两岁时记忆,因为那时候人还没形成自我,所以也就没有基于自我而产生的记忆。”青年眼神放空,明显陷入回忆,嘴角挂着轻松愉快的笑容,“我的自我诞生的很早,大概是在我学走路的两岁时期。那是一个秋天,地上落了很多彤红的枫叶,在还没有形成审美意识的年幼时期,我站在哪里看着那些枫叶,竟然浮现了关于美的意识:枫叶真美。于是‘我’就诞生了。”
“自我迫使我想要靠近枫叶。于是在没有人搀扶的情况下,我学会了走路。这就是关于我的自我最初的故事。一个始于枫叶的美好故事。”
青年用双手交织撑起下巴,对着呆愣的半精灵笑了笑,眼神少有的明快活泼:“也就是说,我是因为‘美’而来到这个世界上的,‘美’就是我与世界的联系。所以如果我手持利剑,必不为私利,而是为守护‘美’而战,为此我可以不惜一切代价,并可以不择手段。”
所以他才一直对父亲的担忧和掌控不以为然。父亲实在是多虑了。犯罪对于他来说的确是很简单,是宛如呼吸一般的本能。也因此太没挑战性了,太枯燥无聊了。
人生短暂,总要给生命找点意义,才不负来这世界一遭。这是个多么美丽而又丑陋的世界啊。所以他愿意用自己的生命来守护这份美丽,并将永远把手里的利剑对准邪恶和丑陋。
不因正义,不为公义,无关法律和道德,只是因为这样足够有趣,而他想这么做而已。
凯恩斯愣愣的看着乐景,问道:“美是什么?”
“每个人对于美的定义都是不一样的。”乐景轻轻一笑,眼神宛如悬挂在苍穹之上的银河,明亮,华美,永远璀璨,永远闪耀:“对我来说,有趣就是美。有趣的人是美的,有趣的世界也是美的。为了守护有趣的人和世界,我会成为时代的守夜人。”
乐景微阖双目,神情有种说不出的肃穆虔诚,声音清冽坚定,轻轻背诵起他自心中不知默背过多少次的誓言:“长夜将至,我从今开始守望,至死方休。”
“我将不娶妻、不封地、不生子。”
“我将不戴宝冠,不争荣宠。”
“我将尽忠职守,生死于斯。”
“我是黑暗中的利剑,长城上的守卫,抵御寒冷的烈焰,破晓时分的光线,唤醒眠者的号角,守护王国的坚盾。”
“我将生命与荣耀献给守夜人,今夜如此,夜夜皆然。”
这是在《权利的游戏》中出现过的守夜人誓言。他没怎么看过这部美剧,但是却牢牢的记住了这段誓言。
这是一段在他如今这个年纪说出来会无比中二的誓言,可是“中二”难道就是坏的吗?比起做一名中规中矩暮气沉沉的成年人,他宁愿永远做一名“中二”少年。起码“中二”代表了一种与整个世界对抗的勇气和百折不挠的热情。
只不过如果是现在的他的话,应该要添上这句话:“如果我身在黑暗,那么我将永远朝向东方——因为那是太阳升起的地方。”
乐景的目光落到凯恩斯身后的书架上,双眸如同雨后初晴的天空,干净不染一丝尘埃。凯恩斯的心脏突然狠狠的跳动起来,青年的双眸好像有种不可思议的魔力,让他移不开目光。
真美啊,他的脑海里突然蹦出了这个概念。他新奇的捂上怦怦乱跳的心脏,有生第一次有了活着的实感。原来,这就是美吗?
他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人。明明和他一样是身处黑暗的怪物,整个人却不染尘埃,闪闪发光。他坚定无畏,从不会迷茫。是和凯恩斯完全相反的存在。
乐景看着陷入震撼久久不语的半精灵,露出一个孩子气般调皮的笑容:“不明白也不要紧,我可以慢慢教你。”他真诚的看着凯恩斯:“所以,留下来吧,凯恩斯,我需要你,你也需要我。我们是同类,不是吗?”
他饶有兴味的看着正在思考的半精灵。就像赌石一样,在没磨掉包裹在外面的石层前,没有人知道里面会是什么。他的内在也许只是一块不值一文的废石,但是也有可能成为美轮美奂独一无二的珍宝。
因为未知,所以期待,所以兴致勃勃,所以跃跃欲试。
凯恩斯定定的看了他一会儿,那双一直死气沉沉的绿色双眸第一次出现了剧烈波动,乐景恍惚间甚至觉得凯恩斯此时的双眸像两颗遍布裂痕的弹珠。
乐景突然想起了莱昂纳德·科恩的一句诗:“万物皆有裂痕,那是光进来的地方。”
没有人能永远封闭自己,成为一座孤岛。人呐,就是一种很容易寂寞的生物。
半响,凯恩斯不适应地直视他的眼睛,干巴巴的问道:“我需要在这里干什么?”
青年缓和眉眼,露出一个温柔舒畅的笑容:“整理图书,打扫卫生,招待客人。还有一点我希望你能够做到。”
“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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