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第一厨 完结+番外完本[美食传奇]—— BY:浮云素

作者:浮云素  录入:03-07

说是烹鱼,鱼哪来的?
莫文远用虎口卡住鲤鱼,将它猛地摔在砧板上。鱼不停摆尾,带有腥味的点点水花落在人脸上,鱼腥味侵入鼻腔。
他面色不变,刀背一拍,鱼没了声息,借着摇曳的火光,莫文远细细打量鲤鱼,再一次为它的高品质所倾倒。
鱼没有眼皮,即使被拍晕了,眼珠子还突兀地嵌在眼眶中,它的角膜透明而清亮,莫文远玩心大起戳了一下眼珠子,Q弹同果冻,一戳一动一戳一动。
再看鳃丝,泛着淡淡的血色,粘液透明无味,鳞片更是泛着光。
他两眼发光,就像是沙漠中的旅人看见了绿洲,淘金人发现了金子,饥饿的野兽嗅到了鲜肉的味儿。
对他来说高品质的食材是不可替代的宝藏。
装刀具的皮套被展开,他抽出去鳞刀。去鳞刀刀面被做成了尖尖的三角形,中间挖出几个小孔动。
鱼鳞连根剥落,鳃、胆被完整地挖下来,鱼被片成完整的两面,鱼肉朝上放在砧板上,一面上贴着完整的骨头架子,另一面干干净净什么都没有。
完美的刀功。
若有懂行的庖厨在这里,绝对会为莫文远精妙至极的手法送上掌声
他先把鱼头鱼尾巴剁下来,连同骨架放在一起,准备等会儿入锅熬汤,莫文远砸吧嘴,心说要是有牛奶就好了,放进鱼汤里,滋味更佳。
等等……
他摸了下自己的下巴,要是没记错的话有后院好像有正在哺乳的母羊?早上还听旅店主人说,如果想要喝羊乳尽管同他说便是,若会挤奶术,自取也无妨 ,只要别超过5斤就行。
不若去看看,要是出的奶水好便能代替牛乳。
……
唐时,羊乳在医药界还有日常生活中都得以运用。寻常百姓家且不说,若母亲产子后奶水不够哺乳,便会选择以山羊乳并米汤喂养。孙思邈更是在其所著《备急千金要方》中提到“治病患干呕方”∶取羊乳汁,饮一杯。
旅店老板养母羊也是出于哺乳之用,但羊奶多时,他们也会煮熟后饮上一杯。
莫文远盘算过后便拎着木桶去挤奶,羊圈中养了两头公羊并一头母羊。
他才靠近羊圈,几头羊就醒了,他们心态平和,没有咩咩直叫,也没有烦躁地用羊蹄刨土,对莫文远的态度像是对待老朋友。
他的动物缘很好,从小虫鱼鸟兽见他少有不善,除了给他端上餐桌的那些。
莫文远将木桶放在羊的腹部下,用过水的干净布将她腹部擦擦,开始挤奶。
在长安时,他也做过些需要添加牛乳羊乳的菜,当时便与厨神系统兑换了挤奶方法,亲自动手,所以现在莫文远动作很是熟练,一点都不担心给其造成惊吓。
他做汤只肖一点羊乳,所以挤两下便停手了,母羊望着他温顺地“咩咩咩”,莫文远还笑了一下。
羊乳也不是挤出来就能用的,回厨房后,他从口袋中掏出几枚杏仁,扔进锅里,生羊乳同杏仁一起用中火煮。
杏仁所含的挥发物质能够与羊奶中的膻味中和,待羊奶煮沸后把杏仁捞出来,乳汁中只留有淡淡的奶香味。
煮羊奶时候他也没有闲着,开始用鱼头鱼骨架熬汤。
骨头炖出来的汤味淡而清亮,很适合作为二次加工前的底料。
两口铁鼎都在灶台上烧着,他便开始处理新鲜鱼片,将薄片放在盆中,撒点粗盐进去,手指在鱼片面上反复揉搓,让盐味进入肉里面。
顶级食材不需要更多的粉饰,本身的味道已经足够出众,若用酱料调制,那才是画蛇添足。
“咕咚咕咚咕咚——”
羊乳与鱼汤表面泛起了一个个小气泡,莫文远将汤水先倒入碗中,鼎擦洗上油,鱼片下去同姜丝葱一起翻炒,鱼肉的香味盈满鼻腔,焦黄色的鱼片令人食指大动。
躲在窗外的小黑羊口水滴答:好!好想吃!
清炖鱼片还没结束,他随即将羊乳并鱼汤倒入锅中,又扔了点绿叶蔬菜与豆腐进去,火由大变小,慢煮。
爆炒鱼片的香味尚且未消,悠长的汤鲜味再度冒头。
莫文远嗅着味道满意地点点头。
清炖鲤鱼汤,成了!
……
李三娘躺在榻上,辗转反侧,不得安生。她正在睡梦中,但就好像有什么人用轻飘飘的羽毛在她鼻尖不断扫过一样,她不断吸气,鼻孔一收一缩一收一缩。
“腾。”李三娘的眼睛还是闭着的,但是身体却违背睡意,顽强地从榻上爬了起来,实在不行了,味道太香了!她迫不及待想要找到香味的源头,享受一顿美美的早餐。
久经美食考验的她尚且如此,更不要说是其他人了,无论是店中的旅客也好,店主人也好,一大清早,都被弥散在空气中的异香惊醒。
鼻子嗅嗅嗅嗅嗅:“什么味道?”
“好香!”
“鱼香味?”
“快起来快起来!”
旅店主人是跑得最快的,他叫金荣达,四十岁上下,白白胖胖一团和气,身为店主人他早上起的本就比客人早,谁叫寄宿时的吃食都是他与他娘子并帮佣操办的。
天未完全亮时,他四仰八叉躺在榻上,嘴巴大张,鼻中的孔洞更是大大的。
他娘子猛地拍他滚圆的肚皮道:“甚香味?你快点去看看!”
金荣达猛地跳弹起来,他吸鼻子道:“香味竟是真的?”他还以为自己是在梦中大快朵颐。
他娘子撇撇嘴催促道:“你快去!”
金老板的体型就证明他是个好吃的,在知香味是真后,他勉强套上一件褂子,撒腿就往堂前跑,越是靠近厨房,香味就越浓,他的肚子咕噜噜直叫。
莫文远正好从堂前出来,他看向面带陶醉之色,撒腿狂奔的老板道:“金伯可有事?”
金荣达惊讶道:“这么早小郎君就在堂前拾掇菜了?”他路上就猜测别不是莫小郎君在做菜吧?昨日的牡丹菜香飘十里,在场看客差点都打起来了,有幸闻到其味的金荣达对莫文远的厨艺那是十二分的信服。
莫文远道:“我梦中得新菜作法,忍不住试试。”
“莫不是灶台娘娘托梦?!”
莫文远但笑不语,看在他人眼中,像是默认。
金荣达与有荣焉,受到神仙托梦的小郎君,竟然住在他们家客栈,而且还用他们家的灶台做了菜,还香飘十里?就连他家的厨房都变得更精贵了。
远处,小黑羊正在欢快地吃鱼片,他把脑袋扎在海碗中,伸舌头的动作与狗一样,不过他的牙口却比狗好多了。
小黑羊边吃边发出含糊的“咩咩咩”声。
灶台娘娘给莫小远托梦了?
慧智叹口气道:“没有。”
“以前没有现在没有未来也没有。”
“从来没有神仙给莫小郎君托梦过。”
小黑羊:“咩咩咩咩咩。”
他笑了,笑得直打嗝。
莫小远真是妙人,不仅烧手好菜,还会用神仙当幌子,小饕餮年岁不大,知道得不少,他用咩咩咩之声开嘲讽。
慧智更加深深地叹了口气:“哎,从来只有仙人给凡人托梦,到了莫小郎君这里,也不知怎么的,竟是他借由神仙之口行凡人之事了。”
还好这里没有菩萨的泥塑像,否则菩萨的表情一定同慧智一样,眉毛纠结,形容愁苦。
菩萨:我求求你!我真的没有托梦!
……
旅店客人中行商居多,他们日间辛劳,天不亮就起床准备买卖货物,但等货物差不多清空后,就会赖在床上,睡到日上三竿才行,以此方法收敛消耗掉的精气。
金荣达记得,有几名行商昨日已做完买卖,按照惯例,今天本应睡得昏天黑地,哪知他替莫小郎君将馒头端到大厅后,却发现所有客人都聚集于此,大堂中的桌子都不够用了,晚来的人三三两两站在角落,见他进来时,都眼巴巴地盯着金荣达手上的盘子。
他们的眼神,与饿了几天的乞丐类似。
金荣达是个有生活智慧的人,他在厨房里喝了两碗鱼汤,一口气在胃里塞了三个馒头,才慢悠悠把菜品端上桌,否则他眼睛肯定就馋绿了。
“莫小郎君做了馒头并几道吃食。”他把大盘子往桌上一放,“一人只可取两只馒头。”
住宿的人都交了伙食费,金荣达负责他们一顿早饭,晚上如果要在店里吃就令加钱。
听了他的话之后,一双双手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窜到盘子旁,一手拿一只馒头,两手就是两个,食客左右开工,咬口左边的馒头,再咬口右边的馒头。
“两只馒头不够吃啊!金大,我多交份伙食钱,可否多拿两只。”
金荣达呵呵,心道想得怪美。
“多交铜板也没得了!小郎君一共就做了这点,有的吃便是福气,你还想要吃饱?”
“想要填饱大肚汉,吃十个八个也不够。”
人群中发出哄笑声,说要多交钱的人也不害臊,反而将馒头塞进口中意犹未尽道:“金大知我。”
“这馒头,就算是吃二十个,也不够吃。”
金荣达娘子长得壮实,腰不比她郎君细多少,她粗胳膊抬起,半人高的大陶瓮便轻松离地,陶瓮中装满汤汤水水,随她走动,汤在瓮中激荡,发出如同浪花拍岸似的清脆声响。
“吃馒头别急着喝水,莫小郎君熬得汤要上来了!”
听者连忙放下水杯,即使噎得嗓子眼直抽抽也不肯喝水。
“咣当——”陶瓮底面同桌面相接,发出闷响,店小二跟在后面,手上有一摞碗。
他甚至没有问谁想喝,香飘十里,若有人不想喝,才是呆了傻了。
碗送到每人手上,大厅内没有说话声,“咕隆咕隆咕隆”声此起彼伏,更有趣的是,没人用饮酒的豪迈姿势端着碗,绝大多数人都双手持碗,小心翼翼,喝的时候都不敢把手抬太高,深怕动作过猛,汤水泼溅出来。
那就太浪费了。
“喂,金大你们在吃什么?”
左邻右舍也被惊动了。
金大摆摆手:“鱼汤。”
“胡扯吧,鱼汤这么香?”
“爱信不信。”
“嘿,可否给我来一碗?”
“去去去,自家人都不够喝,别说你了。”
……
李三娘的早餐精致多了,乳白色的汤盛在碗里,汤底堆满鱼肉,面上飘有翠绿色的葱花。
参合羊乳揉的蒸饼被切成小块,肉馅馒头只有小半个拳头大小。
杯中是去腥的羊乳,莫文远将其同茶叶一起煮了,又把杏仁和各色坚果磨成粉小块撒在羊乳面上,纯天然无污染手工奶茶。
李三娘笑道:“太丰盛了吧,我可吃得?”即便她吃惯莫文远所制美食,都觉得早餐奢侈得紧。
莫文远道:“阿娘你都吃不得,还有人能吃得?”顺带吹捧一番李三娘的美貌,“我眼光果然没错,阿娘你戴花同街上那些……”他可疑地沉默了,没法,有些戴花书生的尊容不足为外人道也。
他略过描述那些人长相的句子,直白夸奖:“怕是花神在阿娘你面前都要甘拜下风。”
“手如柔荑,肤如凝脂,领如蝤蛴,齿如瓠犀,螓首蛾眉,巧笑倩兮,美目眇兮。”这年头诗句才开始流行,莫文远在现代时没读过几首唐诗,倒是诗经,他背得挺熟,此时便用了卫风中的诗句称赞李三娘的美貌。
粉红色的大花插在发髻上,几率云鬓慵懒地挂在耳畔,她略施脂粉,两霞微红,嘴唇呈现出有光泽的水润红色。配上淡红色罗裙,真是美得不可方物。
李三娘给儿子夸出了小女生情怀,她伸手在莫文远的脸蛋上轻轻拧了一下道:“小小年纪,就油嘴滑舌,长大以后不知能骗去多少小姑娘芳心。”
说着就开始吃vip尊享早餐。
两人没有食不言寝不语的规矩,莫文远道:“我等会子便去找陆二郎商量,快的话明日便往缑氏县去。”
李三娘虽知莫文远早慧,对他却还是有诸多不放心,便道:“我同你一块去找陆忠。”
三娘本就长得好看,在长安时就有馒头西施的薄名,不过这名声随着她的生意越做越大,就变淡了,众人见她,多是先感受到其身上不同于常人的威势,秀丽的长相反倒成了添头。
然而近日她淡妆浓抹,且别说是路上的郎君看呆,即便是陆二等人都愣头愣脑,见李三娘硬是说不出话来。他支支吾吾许久才回话道:“想要回缑氏县?娘子可要同去?”
莫文远哭笑不得:“就我去罢了。”刚才李三娘都说好几遍了,合着对方根本没过脑子。
陆忠道:“哦!哦!成啊,没问题,定将小郎君安全送过去。”他忍不住道,“三娘戴得花真好,很趁你颜色。”
不是来自于儿子的夸奖根本无法撼动李三娘的钢铁之躯,她大方点头道:“是花好,它可是我儿赢来的花王。”时刻记住吹捧儿子。
莫小远:“……”
哎,阿娘你这样,就不怕我膨胀吗?
……
隔日莫文远起了个大早,同行商上路。前往缑氏县的行商二十岁上下,名唤秦百川,他正好有事要到县中打个来回,陆忠与他说好后,便同意带莫文远一起上路。
其实就算是没有说好他也不会拒绝,在经历过了夜擒硕鼠精事件后,商队中人对莫小郎君佩服得那是五体投地,几乎将他当成了仙童转世,恨不得供起来。所以,几日前莫文远的牡丹菜在坊间闹出动静时,他们也见怪不怪,便是被问道,也只撇撇嘴道:“那可是莫小郎君,理该如此。”
县与洛阳距离不远,用现代的计量方式来看大概要几十公里,秦百川弄了头强壮的毛驴,带两人上路。
行至城门,莫文远看见不少挑担背笼的行人,他们的担中装了豆腐。他道:“他们行往何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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