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说你要辜负我[慢穿]完本[系统]—— BY:不如睡

作者:不如睡  录入:03-27

他继承了原身的记忆,也继承了原身的情感。

容瑾挑眉:
系统坦然道:
也对,就连他这个主角的原配,也不过是书里三两句带过的炮灰,他所在的容家当然也不会有太多戏份。
容瑾心中却松了一口气。
小说主角也算是天命之子了,他当然不希望容家和主角对上,更不希望是自己把不幸带到容家。
容瑾更加坚定了,在主角落魄时对他好,等他发达了赶紧退位让贤的念头。
容瑾将木盒盖上,交给双云:“明天就把屋子里的茶具换下去。”
双云笑盈盈地应下。
“双云,去把院子里的那处小楼整理出来。”容瑾原本想说用最好的东西,后来想了想还是要符合人设,“换上好一些的器具。规格就按几位堂少爷的来。”
双云虽然摸不着头脑,但还是躬身应下:“是。”
双云抱着木匣下去了。
容瑾晚膳过后,坐到了桌案前。原身习惯在睡前看一会儿书。容瑾也继承了这个习惯。
一个穿着紫色裙衫的少女悄无声息地从外间进来,她先是捧了一盏灯过来,放在容瑾身侧的小桌上。然后安静地站到容瑾身后,帮他取下了头上的簪子。乌黑的长发落下来,少女小心地用手接着,散开铺到榻上,用一把牛角梳小心又轻缓地为容瑾梳发。
容瑾放下了手中的书卷,微微叹了一口气:“朝雨。”
朝雨停下了手上的动作,轻声问:“奴婢打扰您读书了吗?”
“没有。”容瑾抬起头,在灯光的映照下,他的睫毛蹁跹如同蝴蝶。
朝雨从小就知道,自己的姑娘长得好。做女子,是这世上最美的娘子;做男子,也是这世上最俊的郎君。
“朝雨,我让双云把小楼收拾出来了。”
朝雨低下了头,强笑道:“奴婢知道。”
朝雨是双云的姐姐,性格温柔,心思缜密,不知比双云那个傻丫头明白多少。她听说这件事的时候,瞬间就明白了容瑾的用意。
她心中泛起一丝丝苦涩,却也知道这是早晚的事。
“朝雨,我给你说一户好人家。”容瑾转过头看她,神色认真,“我收你做义姐,找一个殷实又淳朴人家的好儿郎,把你风风光光地嫁出去。”
朝雨手中的梳子一下子落在了地上,她的声音颤抖:“姑娘要赶奴婢走吗?”
容瑾的神色平淡,仿佛没有看到她的失态:“你到了成婚的年龄了。”
容瑾不是不明白朝雨的心意,但是他不能接受。
一来他必须要做任务;二来,他对朝雨确实没有特殊的感情。
他对朝雨和双云的感情,远远胜过他所有的血缘姐妹。但这其中,并没有男女之情,他不能再拖着朝雨了。
朝雨的年纪,在古代已经不小了。
“姑娘身边,总要有个人伺候的。”朝雨的眼圈变红了,“姑娘难道还有比奴婢更信任的人吗?”
容瑾伸手擦去了她脸上的泪,声音却平静到冷酷:“你该嫁个好夫婿,做个体体面面的正头娘子。”
“姑娘就不怕吗?”朝雨说着赌气威胁的话,声音却不自觉压得极低,“就不怕奴婢出去了,会对姑娘不利吗?”
容瑾失笑:“你不会的,朝雨。”
灯光下的少年眉眼如画,神色淡然,带着旁人看不懂的温柔:“你不会的。”
“奴婢不会嫁人的。便是姑娘不喜欢奴婢,奴婢也要一辈子伺候姑娘。”朝雨的眼泪却落得更急了,“奴婢嫁了人,姑娘怎么办?”
说完,不等容瑾回话,朝雨便流着泪向外跑了。
容瑾摇摇头,叹了口气。
他也不算太担心。朝雨确实对他有点那意思,可更多的,还是一起长大的情分。
自己的身份不想暴露,就必须招婿。可自己是个男儿,知道的人越少越好,他也不会轻易信任那些外来的女子。
朝雨一开始估计是想着,反正别的人也不放心,倒不如自己来,没名没分伺候他一辈子,顺便为他生儿育女。这才渐渐演变成了今天的模样。
说白了就是一种自我牺牲。
要不然,容瑾想想自己今天在铜镜中看到的模样,哪个姑娘好端端地,会喜欢一个外表娘炮到不行的男孩子啊。
还是让她自己冷静一下。
作者有话要说: 三更发射~
如果没有意外的话,应该是两天一更呦。
第4章 状元郎的糟糠妻4
隆冬时节,寒风凛冽。
鹅毛大雪下了整整一夜,到天微亮,才将将停住。街道上,屋顶上,花草树木上,铺了厚厚的一层雪。整个淮南城穿上了银装,诗人咏词作赋,姑娘们在庭中围着火炉赏雪玩笑,农人也对明年的丰收充满了期待。
但是这场雪并不是对所有人都那么友好。
一条狭窄又凌乱的街道上,许多衣衫褴褛的人挤在一起,脚上被栓了铁链。他们唯一能躲避寒风的地方,不过是一些无遮无挡的窝棚。他们之中有孩子,有壮年,也有女人。
每个人都冻得脸色铁青,嘴唇紫红,只能挤在一起,盖着几条破被子取暖,还要时不时忍受人牙子的怒骂和鞭打,不时爆发出骨肉分离的哀求和痛哭声。
如同人间炼狱。
前面突然传来了一阵喧哗。
坐在马扎上的林牙子正无聊,听到了动静,便仰着头向前看。
人群避开,一辆马车缓缓地从前方的街道驶了过来。
林牙子也禁不住双眼一亮:好漂亮的马车。
并排缓步前进的两匹骏马,皮毛油光水滑,膘肥体壮。黑色的车身上雕着繁复又精致的花纹,装饰了浅绯色的纱幔。素色织锦做成的屏风门上,绘着寥寥几枝红梅。车盖的四个角落,都挂着一串璎珞金铃。随着马车的前行,沿路洒下清越的铃声。
马车周围,还环绕着十多个骑着马的护卫。
林牙子啧啧称奇。这样的马车,这样的阵势,在淮南城也算是亮眼少见的,何况是出现在这里。这可真是太稀奇了。毕竟,能坐得起这样马车的人,想要买奴仆,都等着人牙子把人带上门去,随意挑选。谁会跑到这脏兮兮,又拥挤的地方来呢?
看这马车的风格,似乎还是坐着哪家的小姐夫人呢。
马车缓缓驶过来,在林牙子的摊子前停下了。林牙子立刻换上了一副热情赔笑的模样,迎了上去。
车夫从马车上跳起来,拉住马的缰绳。骑马走在马车窗边,大约是护卫首领的男子低声对着车厢道:“姑娘,我们到了。”
林牙子心想:果然是位小姐,也不知怎么会跑到这里来?
屏风门被拉开,一个秀丽的少女从里面钻了出来。
一名护卫已经将一个脚蹬放在了车边。少女踩着脚蹬下了马车,才回过身,对着车门的方向伸出手:“我扶着姑娘。”
马车真正的主人,终于姗姗来迟地出来了。
一时间,周边的这一圈街道,陷入了寂静当中。就算是自许见过不少世面的林牙子,也呆立当场。
其实,真要说,也没什么太特殊的地方。
少女带着面纱,只露出一双黑白分明的桃花眼,细长又冷淡。长发挽在脑后,很简单的发髻,只插着一支珊瑚簪子。一条大红色的斗篷遮得密不透风,看不出丝毫身段。
但是,当他站在这里,视线扫过来的时候,林牙子当场打了一个激灵。
他几乎是条件反射地在裤边上擦了擦手,感觉自己这辈子从没这么轻声细语过,仿佛大出一口气就把仙子给惊扰了一样:“您是想要买仆人吗?”
仙子点了点头,声音不似一般少女清脆,反而带着微微的哑意:“是。”
他竟然直接回答了自己的话,林牙子很是受宠若惊,连忙欠身:“小姐是想要买丫头吗?好一些的都在里面。”
人牙子也不会把所有的奴隶都扔在外面。对他们来说,这些人和货物没有什么区别。珍贵的货物自然是要好好安置的,若是一不小心冻死了,岂不是亏大发了。
容瑾没有说话,他的视线在拥拥攘攘的人群中扫过。他没有听到系统的提示,所以点了点头。
几人拥着他,跟在林牙子身后,向着街道旁的一处院子走去。
刚跨进院门门槛,容瑾突然闻到一股很重的血腥味。
他微微皱眉,侧过头,朝着血腥味传来的方向看了过去。
那是一个很小的门,门上遮着两块破布做成的门帘。门帘的缝隙中,有一双眼睛和他对视了一眼。
那是一双很亮,带着些许愤怒和狠厉的眼睛。
容瑾的脚步一下子停住了。同时,他脑海中终于出现了系统的声音。

容瑾没有理会试图阻拦的林牙子,径直朝着小门走过去。跟在他身边的护卫替他掀开了门帘。
阳光照进了这方寸之地,一览无余。
容瑾难得的怔愣在原地。
其实他本来也不是个很天真的人,不会觉得世界到处都充满爱和和平之类的。拥有了原身那么多年的记忆后,更是对这世道有不少了解。他早就心知肚明,这是个等级分明,人命如草芥的时代。
但是看到眼前这一幕,他还是觉得心底涌上来一股寒凉和愤怒。
这个屋子,大概原本是用来养牲畜的,非常小,里面还围着一圈栅栏。一个人形蜷缩在里面,只穿着一件破烂的单衣,被打的遍体鳞伤,到处都是血痕,就算是在这么冷的天,血也还没有凝固。他的脚上拴着一条很粗的铁链子,另一头被锁在栅栏上。
若不是那双尚且燃烧着生机的眼睛,容瑾几乎不敢相信,这是一个活人。
容瑾没有在意同行几人的神色,迈步走了进去,他走到那个人身边,蹲下身,平视这个人:“你多大了?”
过了好一会儿,他才沙哑着嗓子回答:“十五。”
林牙子跟了上来:“小姐,这小子不听话地很,还没调教好,买回去也要跑的。”
容瑾听了他的话,仍然没有起身,反而问少年:“你愿意跟我回去吗?”
少年终于抬起头,去看这个突然出现,说要带他回去的陌生少女。半响后:“愿意。”
听到了答复,容瑾站起身:“就他了。陈叔,给他收拾一下,带他回去。”
陈峰习武,对处理外伤很有心得。他闻言看了一眼林牙子。林牙子知趣地赶紧报上价钱:“二十两。”
陈峰惊诧:“二十两?你拿我们当冤大头?”
林牙子连忙解释:“我哪儿敢?别看他如今这副模样,那可是我这些年,都没收到过的顶级货色。真真正正读书的少年郎。若不是不听话,绝不会卖这么便宜的!”
“就二十两。”容瑾打断了两人的交谈,“我们回。”
买到了想要的人,容瑾就打算离开。
双云在他身后,轻声询问:“姑娘,不再看看别的了吗?”
容瑾已经告诉了双云,他此行买人的真正目的。双云对自家姑娘这么轻易,就决定了如此重要的人选,有些许的不安。
她已经和林牙子打听过了,这个少年之所以被打成这样,关在这里,是因为他多次想要逃跑。虽然他可能有什么苦衷,但是这也多多少少说明了,这个少年野性难驯,难以控制,不是上佳的人选。
而且,双云发自内心地觉得,就算只是名义上的姑爷,想配上自家姑娘,也必须得是一个长相俊逸,德才兼备之人。这连脸也没看过,能靠谱吗?
容瑾视双云如幼妹,平日里很是宽容。如今听她质疑,也不生气,淡淡回道:“先带回去养养看。若是不行,再换就是了。”
这当然只是随便说说,就算把自己换了,也不能把小说男主给换了啊。
容瑾也知道双云的想法,他心想:双云实在是多虑了。作为小说的男主,而且是后来考上了状元,攀上了高门的男主,那必须是风流倜傥,才华横溢的啊。就是这个抛弃糟糠的人品不怎么样。
不过现在容瑾也多少改变了想法,他毕竟是个男的,又不是和主角做真夫妻,说不上是谁抛弃谁。说不定人家是互利互惠,和平和离呢?
不管怎么说,都必须要抱紧主角的大腿啊。
容瑾微微失神,在心里感慨,丝毫没有注意到,他说出“再换”那句话的时候,一直低着头缩在角落里的少年,悄悄抬头看了他一眼。
听了容瑾的回答,双云也恍然大悟,高兴起来。
也是哦,我家姑娘又不是真的一嫁定终身。不喜欢再换就好啦。
踏上马车之前,容瑾突然说:“再给他二十两银子。”
护卫立刻从钱袋中取出银子,拿给了林牙子。
容瑾看向摸不着头脑,一脸谄笑的林牙子:“至少,修个好些的,能挡风的棚子。”
说完,也没等回应,他便上了马车:“走。”
这世道,他也无能为力。
……
陈峰当场给他简单地包扎了一下,然后带着他去了医馆,请大夫给他开了药。
少年一路沉默,非常顺从,完全看不出林牙子口中乖张不逊的模样。
最后,他跟着陈峰回了容家。
陈峰一路领着他穿过长廊,最后在一扇拱门前停下,那门内站着一个妙龄女子。少年看出,她和那天跟在小姐身后的小丫鬟长得有点像,只是年纪更大一些,也更显沉静气度。
陈峰对她的态度很尊重:“朝雨姑娘。”
朝雨一福:“陈大哥。”
朝雨站直身,朝着他身后的少年看过来:“跟我来。”
少年跟在她身后,进了内院。朝雨一边引路,一边叮嘱他:“我家姑娘的芝兰院,是最接近前院的院子。你无事绝不能往后面去,免得冲撞了家中的女眷。”
推书 20234-03-27 :魔王级炮灰 完结+》:本书总字数为:2087826个 《魔王级炮灰》作者:非摩安文案当大魔王顾青成为原创背景里的炮灰,那颤抖吧,金鱼们!阅读提醒:1.顾青系列文,不看前文不影响看本文吧2.快穿苏爽文,大魔王人形自走挂~3.CP什么的随缘(烟内容标签: 天之骄子 打脸 快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