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印书馆是上海最大的出版社之一,把书交给商业印书馆出版,拿的版税或许比小出版社给的低,但却能卖的更多,总体上来讲,还是很划算的。
另外,章澈人也不错……若无意外,以后楼玉宇这个笔名下的书,他都会交给商业印书馆出版。
章澈亲自把穆琼送出门去。
出了商业印书馆的大门,穆琼又叫了一辆黄包车,却没有马上回家,而是先去了附近的一家卤味店,买了三只烧鸡,一斤白切羊肉,又另外称了一点鸡肝鸡心。
这些卤味,被店家放在一个垫了一张油纸的藤篮里给他,他拎着回家去,然后就被朱婉婉说了:“琼儿,你怎么买了这么多东西?我们哪里吃的完?”
“有两只烧鸡,我是要明天带去学校,分给同事的。”穆琼道。
朱婉婉还是有点纠结,这些东西可不便宜,穆琼花钱也太多了……
“娘,我今天拿了五百块的稿费。”穆琼又道。
朱婉婉满脸震惊地看着穆琼,这时候再也想不起烧鸡的事情了。
这天吃饭的时候,朱婉婉整个人还是懵的。
穆昌玉倒是吃得高兴。烧鸡是整只鸡放进油里炸过,再放进卤水里煮的,外面皮特别好吃,还很入味很下饭,她吃得直打嗝。
穆琼看她这样,本就很好的心情更好了。
吃过晚饭,天已经完全黑了,家里点起了蜡烛。
穆琼在摇曳的烛光下拿出自己的笔记本,开始琢磨着要买房了。
他想攒点钱,买个位于租界的有电灯的房子,这一来安全,二来有了点灯,他晚上也就能写上几个小时了。
现在只是点蜡烛,他总觉得不够亮,怕伤了眼睛。
要知道,他现在还是个青少年,视力还没定型……
穆琼虽说这么想,但到底还是在烛光下写了点东西。
他写的是《我在百年后》。
《我在百年后》的主角,是一个民国的中年人,他出生在清朝,经历过世事变幻,家里的情况又一团乱,因而对这个国家的未来充满忧虑。
而这天,他怀着忧虑睡下,再醒来的时候,竟发现自己躺在一张露天躺椅上。
他从躺椅上起来,很愤怒地喊自己家里的佣人的名字,想知道是谁恶作剧将他搬到了屋外,突然就瞧见了一栋高耸入云的建筑。
不,这样的建筑不止一幢,他看到了很多幢!
他抬着头,看着这一切都傻眼了,而这时,他又看到一个穿着一件露胳膊的衣服,和一条露大腿的裤子,脑袋后面扎了个辫子女人从他面前跑过。
那女人跑过的时候,还好奇地看着他。
他被看得浑身不自在,怀疑这女人是个妖怪,会吸了他的精气,转身就跑。
跑了没多远,他突然又听到了一阵响亮的音乐声。
他朝着声音传来的方向看去,然后就看到一群头发花白的老太太,拿着玫红色扇子,正在翩翩起舞。
这些人看着已经年迈,但一个个精神抖擞,看着就跟故事里老神仙似的。
这群老太太的旁边,还有几个穿着白色练功服的老大爷,正练着……太极剑?
第51章 教辅书
穆琼写这篇《我在百年后》, 还写的挺爽的。
之前写《留学》和《求医》的时候,他其实一直都有刻意改变自己的文风, 写之前常常会看看这个时期的书, 照着这时候的文风来写。
他怕自己写得跟这个时代格格不入,会惹来别人的怀疑。
但写《我在百年后》,他就没有这样的顾虑了。
这部小说, 他连稿费都不打算要了,还怕什么?
他现在是完全放开了写的,再加上他对现代很熟悉……写着也就特别轻松。
不过,用笔写书总归没有用电脑“打书”来得快,再加上一些细节什么的需要思考……他写了两个小时, 也就写了两千字。
穆琼将这两千字收进一个箱子,和自己刚拿到的五百元的庄票一起锁了起来, 这才上床睡觉。
而傅家, 傅蕴安这时候也正准备睡觉。
大众报傅怀安一放学就给他了,但他没空看,直到这会儿干完手上的活儿,洗漱完毕, 他才靠在床上,打开报纸看了起来,权当睡前消遣。
之前义诊的时候,他天天和穆琼待在一起, 但因为他并不是太过好奇的人,因而他从未探问过《留学》的结局, 直到这时候看到,才知道穆琼竟然是这么写的。
这个结局,有点理想化了。
但他还挺喜欢的。
有时候看点美好的东西,总能让人心生愉悦。
傅蕴安看完《留学》,就注意到了后面的《求医》。
《求医》这个故事,是他和穆琼讨论出来的,尤其是其中某些案例,直接是他提供的,他原本对这个故事并无太大兴趣,但现在一看……那文里的描写,实在太真实了。
他竟仿佛被拉到了那个柴房里,经历了书里的女人经历的一切。
穆琼别的不说,这笔力当真不错。
傅蕴安将报纸收好,深吸一口气躺下了。
而另一个房间里,最后到底没憋住看了《求医》的傅怀安,吸了吸自己的鼻子,眼睛红了。
这世?0" 民国之文豪0 ">首页22 页, 希趺从姓饷床业娜耍∧歉龅逼牌诺囊蔡盗耍?br /> 这故事太让人难受了,他以后再也不看了!
第二天是个阴天,风很大。
穆琼一大早,就穿了一件厚棉袄离了家,然后叫了一辆黄包车送他去学校。
他昨晚睡晚了没休息好,今天就不折腾自己了。
到了学校时间还早,但学生都已经来了,有人在背文章,更多的人则在背他写给他们的英文短文。
看到他,这些学生纷纷过来打招呼:“穆老师好!”
“你们好。”穆琼一直都是没什么架子的,他也跟这些人打招呼,还纠正了几个背文章的学生的发音。
在外面略耽搁了一会儿,穆琼就回到办公室,坐下来开始备课。
他没让学生买政府印的教科书,但自己却从魏亭那里拿来全套教科书,还有教会学校用的教科书,全都看了一遍。
教会学校的教科书,直接就是用的英国那边的课本,政府的教科书也是照着改的。
其实照着这些书教,也不是不行,但只靠教科书学一门语言是很难的,想要学好需要一些其他输入。
比如课外阅读,又比如语言环境。
给学生营造一个说英文的语言环境很难,但增加课外阅读却没问题。
穆琼每次上完课,都会把自己教的写下来,让这些学生准备一个本子或者白纸,自己抄好反复记熟,再让他们背他写的英文短文。
这时的学生很省心,他随意交代一声,他们就会好好完成,完全不用盯着收作业或者抽查。
就说背英文短文,最初他怕这些学生不背,特地抽查了几次,结果各个背得滚瓜烂熟,就是发音不太标准。
因此,他最近着重关注的,就是这些学生的发音了。
备课完成,就到了上课时间。
穆琼拿着自己用来备课的笔记本走进学校,就发现魏亭坐在教室的最后面,紧挨着满脸不情愿的傅怀安。
他之前就觉得魏亭心大,就算他英文不错,也不能就这么把一群学生交给他了……现在,魏亭总算想起来要检查一下他的教学能力了?
穆琼按着自己的步骤开始上课,很快就上完了一节课。
下课时他不仅留下了一黑板的笔记,还留下了一张写了篇文章的纸,让班里的学生全都抄下背出,如果有不懂的内容,就来办公室问他。
这些学生应了,一个个抢着想要先抄,穆琼则是出了办公室。
“穆琼,你的课上的太好了!”魏亭跟了出来,满脸惊喜:“上的比我好太多了。”
穆琼倒是没觉得自己上课上的有多好:“我根本没有经验……”
“别这么说,就算是有经验的老师,上的也不一定有你这么好!”魏亭道:“我当初刚学英文的时候,找的老师如果是你,也不至于出国之后,说的话别人听不懂了!”
穆琼还真没想到,自己竟然能被这么称赞,不过和魏亭聊了聊,也算是知道原因了。
这时教会学校的老师,多是外国传教士,而这些传教士在国外压根就不是老师,基本都是来了这边之后,才赶鸭子上架成了老师的,教的自然不可能太好,学得如何更是全看学生自己。
而这些学生毕业出来,从事教育行业之后,他们教的,自然也不可能也太好。
反倒是穆琼,他在现代学语言的时候,人家是用了精挑细选过的教学方案来教他的,他依样画葫芦拿来教这些孩子,自然也就显得格外不同。
当然了,他会被这么夸,主要还是因为这时候实在缺老师。
现代的贫困山区缺老师,因而完全没有教学经验的大学生去支教,他们也是欢迎的,而他们原本的老师,有些自己才初中或者高中毕业。
而平安中学,差不多就是这情况了。
当然了,平安中学还算好的。原主在苏州读的中学,只教国文数学,连物理课化学课都没有。
这一切,要等到新文化运动之后,才会慢慢好转。
魏亭将穆琼夸了一通,又道:“你让学生背的那些小短文,我都看过了,非常好!我觉得我们可以将之整理出版,让更多的人看到用到。”
穆琼还有点反应不过来,魏亭又道:“对了,学国文也可以这么学!一些孩子学国文为什么学不好,还不是因为太难?上来就学三字经千字文,有些老师还不解释意思,孩子要学好哪那么容易?要是写些这样的小文章给孩子读,孩子学起来一定快。”
这确实有道理,如果当初他父母用千字文给他启蒙,上来就是“天地玄黄,宇宙洪荒。日月盈昃,辰宿列张”这些,他兴许会不喜欢读书。
魏亭越说越激动:“走,我们去讨论一下。”
这一讨论,讨论了整整两个小时,而魏亭已经决定要和穆琼一起整理出版两本书了。
其中一本是帮助学英文的短篇小故事,另一本,就是帮助学国文的短篇小故事。
按着魏亭的说法,现在市面上没有这样的书,他们一定要尽快写出来,好让学生可以快点看到,早点学到。
魏亭实在是个雷厉风行的人,不过有些事情还就需要有人这么去做。
国文短文这事,魏亭打算自己去办,只是希望穆琼也能写几篇放进去,至于英文短文这个,因为穆琼已经写了十来篇了,他干脆就让穆琼全权负责了:“我们出的书不厚,一本书就印五十篇短文,你若是能写,就全由你来写,你若是忙不过来,再来找我。”
“这个我能写。”穆琼道,这种小短文,基本都是截取生活片段写出来的,这类的小文章不管是英文的还是法文的,他看了太多,很轻松就能写出来。
“那就麻烦你了!”魏亭道。
穆琼的手上,就这么又多了一个活儿,他琢磨着,兴许《求医》还没出版,他的这部英文教辅书,就已经先出来了。
这天中午,穆琼将一只烧鸡给了要出去吃饭的盛朝辉等人,让他们加餐,另一只烧鸡,则切开和钟老师还有冯小丫夫妇,以及开门的瘸腿老头分了。
“这烧鸡真香,长毛来了都不带放的。”钟老师道。
钟老师中午带的菜,基本每天都是咸鸭蛋。
鸡蛋在上海卖的贵,主要是新鲜鸡蛋少见。乡下地方,鸡蛋其实算不得特别贵,鸭蛋也是。
一些农家养了鸭子,下的蛋做成咸鸭蛋,这样就能保存久一点,一次攒多点拿来上海卖,有时候价格比新鲜鸡蛋还要便宜。
“长毛?”穆琼问。
“就是太平天国的那些人。”钟老师笑笑:“你这个年纪的不太知道,我们这年纪,有几年最怕被他们抢了。”
太平天国运动失败之后,很多农民起义军变成了强盗,又因为他们不扎辫子,披头散发,就被称之为长毛。
江浙上海一带,一度深受其害。
穆琼知道一些大事,但细节什么的还真不知道,就多问了几句,钟老师全都一一答了。
吃过饭,穆琼就开始写《求医》
他现在要做的事情的很多,但莫名地不觉得累,反而觉得很充实。
这是个混乱的时代。而他,也想为这个时代做点什么。
又过了一天,天更冷了。
这天穆琼起得比往常还要早。
他打算去一趟傅蕴安那里,给傅蕴安送点东西,感谢傅蕴安在他写《求医》的前提供的种种帮助。
说起来,义诊回来之后,他就没怎么去傅蕴安义诊的地方帮忙了。
一来是没有时间,二来则是郑维新孙奕尧等人得知傅蕴安每天早上都会在诊所义诊之后,便也跑来帮忙了,如此一来,自然用不着他。
第52章 送钢笔
南方的冬天湿冷湿冷的, 就算穆琼年纪轻火气壮,也觉得有点受不住。
今天, 他不仅穿了厚棉袄, 还带了一个厚围巾挡风。
至于帽子……这时候那种西式的帽子还不流行,瓜皮帽又实在不好看,就算了。
黄包车车夫跑得飞快, 很快就把穆琼送到了傅蕴安义诊的诊所门口。
诊所的门开着,穆琼走进去,就瞧见诊所里的两个医生正在忙活着,傅蕴安却不在:“傅医生不在?”
“他在里面给人动手术。”这两个医生已经跟穆琼很熟了,指了指屋里:“来了个得了阑尾炎的病人。”
诊所里面是有个手术室的, 听说傅蕴安在里面动手术,穆琼也不好随意进去, 就在门口等着, 顺便跟那些来治病的病人闲聊,安抚他们的情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