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话……跟他大哥差不多,甚至更糟糕一点。
他在那次绑架里被人打断了手,身上也有伤,行动不便,再加上那场绑架里,他们的母亲护着大哥不管他……他一肚子的怨气甚至不想活了。
至于小妹才五岁,根本不顶事。
当时那情况,他们一家子被人卖了都是正常的,幸好还有蕴安。
在出国前,他跟蕴安其实不熟。
他比蕴安大两岁,而蕴安出生的时候,正是他们家的日子要过不下去的时候,家里已经有两个儿子了,第三个并不如何稀罕,再加上穷……蕴安就被送了出去给别人做儿子。
收养蕴安的那家人姓傅,傅蕴安这个名字,就是那家人给起的。
蕴安在那户人家从小读书,后来那家人在战乱中出事,霍家帮了他们,把蕴安接回来的时候,他不过八岁就已经认识两千多字,会读许多文章了,那两年他父亲请了老师教他们,他和大哥不听课,蕴安却听得极为认真。
大约读书是真的有用,当他们的母亲在码头上崩溃大哭,他和大哥也怕得不行的时候,蕴安找到了一个在码头上扛活的华工,还拿出藏在鞋子里的金子,给他们一家找了个住处。
那时他们的母亲整天只知道哭,他病着,妹妹年纪小……他们一开始靠蕴安藏起来的金子买吃食,后来也是蕴安找了点活儿干,一家子才没饿死。
当然了,他大哥也出力了——他大哥跑去混帮派,时不时就浑身是伤地弄点吃食回家。
这么挣扎了几个月,蕴安竟然就学会了洋文,然后让他们母亲做了吃食,他再拿去卖,总算让他们不用担心会饿死。
那段日子,霍英是不太愿意回忆的,好在后来苦尽甘来,他们联系上了父亲,他们父亲又捎来了钱。
然而虽然有了钱,家里的情况却并未好转。
他大哥拿着钱,在帮派里混得风生水起,还抽起了大烟,他的手因为之前的拖延治不好了,于是整天不想活,至于他们的母亲……她还是只知道哭。
他们一家要是这样子下去,最后怕是都要遭。
那时候,又是蕴安去把大哥找回来,带着他们搬家,逼大哥借大烟,又天天盯着他们学洋文学国文,把他们从堕落的深渊中拉回来的。
他们一家的日子,总算慢慢好了起来,大哥也开始认真学习,而他则放弃了轻生的念头。
四年前,大哥第一个回国,两年前,他带着母亲回国,半年前,蕴安也毕业回国了……他们的日子总算好了起来。
至于傅怀安……
他们跟傅怀安,其实没什么仇怨。傅怀安的那个娘虽然有些小心思,但没害过他们,也没本事害他们。
只是想到他们小时候吃不饱饭,后来被绑架,出了国又差点饿死,傅怀安却在家里当他的小少爷,他总归是不太舒服的。
“大哥本就该留在家里。”傅蕴安道。
“留家里做什么,那些人看着就惹人厌。”霍英道。
傅蕴安知道霍英对父母有心结,没再接话。
而这时,霍英又道:“蕴安,听说你看上了穆永学的儿子……你放心,只要你喜欢,我和大哥都是支持的。”
傅蕴安表情一僵。
霍英又道:“这个穆昌琼……哦,现在改名叫穆琼了,他出生不错,跟你肯定有共同语言,还挺有文化会写书,配你不算差。”
霍英刚来上海,但穆琼的资料,却已经全部看过了。
他对穆琼还挺欣赏的。
这孩子有志气,当爹的不要他,自己也能把日子过好,又有才华,比他之前以为弟弟喜欢的那个戏子好了太多。
就是这样的人,兴许会不乐意跟了他弟弟……不过这年头,谁有枪谁是大爷,穆琼一个文人,总归是逃不掉的。
“二哥,没有这回事。”傅蕴安道。
穆琼长得不错,当初在西餐馆门口穿了身西装招揽客人的样子,他就挺喜欢的,觉得赏心悦目。
后来相处多了,更觉得穆琼各方面都很优秀。
但也仅此而已。
又不是所有人都喜欢男人,穆琼年纪还小,祸害人家做什么?
“蕴安……”
“二哥,我从来不缺主见,自己的事情自己会处理。”傅蕴安道。
还真是……
霍英在外头是赫赫有名的霍二少,人人巴结,但对着傅蕴安,他却硬气不起来。
要不是这弟弟,他如今指不定早就没命了。
更何况,别看他生意做得风生水起……他弟没回国的时候,靠的是他弟在国外帮着,等他弟回国了,上海这边的生意也是他弟在管,他自觉他弟比他有本事多了。
第65章 流浪记
毕竟是大年夜, 还要回家守岁,穆琼和魏亭聊过之后就离开了。
回去的时候, 夜色更深, 但家家户户的灯却亮着,隐隐还有一些欢声笑语从中传出。
远处,更时不时传来几声闷响——这是有人在放鞭炮。
穆琼的嘴角勾了起来, 他加快脚步,想快点回去陪朱婉婉和穆昌玉。
结果,他走到一个拐角的时候,竟然被绊了一下,差点摔了一跤。
年三十的晚上, 一点月亮都瞧不见,路上也就黑得很, 但隔开老远有个路灯, 再加上家家户户窗口流淌出的灯光,穆琼倒也不至于看不清路。
但路上有东西,他就看不大清楚了。
被绊了一下,穆琼先是觉得自己倒霉, 突然又意识到了什么,脸色一变。
绊他的不像是石头,这感觉……穆琼看向地上那黑乎乎的一团。
出来走夜路,他是准备了些东西的, 拿出一盒火柴,穆琼点燃了一根。
在火柴微弱的光线下, 他看到了一个瘦骨嶙峋,穿着一件破旧的单衣的孩子躺在地上。
这孩子的脑袋跟他的身体相比,有点过大了,他没有穿鞋,脚上少了几个脚指头……
火柴烧到了穆琼的手,穆琼才将之放开。
他站在原地,又拿出一根火柴点燃。
地上的孩子也许六七岁,也许更大一点,他身上有伤,身体已经僵硬了,整个人蜷曲在石板铺成的路上。
穆琼又被火柴烧到了手指。
穿越过来这么久,穆琼不是没有见过穷人,就连死人,他也是见过的。
之前去义诊的时候,就有个孩子死在他的面前,后来,他更是见过好些必死的病人,见识过各种惨状。
但在这样一个阖家团圆的日子里,在路上看到这么一个也不知道是冻死还是饿死的孩子……
穆琼站在黑暗里,一动不动了许久。
良久,他才继续往前走去。
没多久就到了家,穆琼敲了敲门,朱婉婉就来开门了。
“琼儿,魏校长他在学校里还好吧?”朱婉婉好奇地问道。
“挺?6" 民国之文豪0 ">首页28 页, 玫摹!蹦虑淼馈?br /> “那就好。”朱婉婉往屋里走,一边走一边道:“琼儿,我煮了点荸荠,你要不要吃?”
“娘,不用了……我想洗个澡。”穆琼道。
“哥你要洗澡啊!我给你烧水去!”穆昌玉立刻就道。
大夏天的,在厨房烧火是个苦差事,但冬天在厨房烧火,却是个好差事,最暖和了。
穆昌玉钻进厨房,点了火烧水,还找来一份报纸,借着灶膛的火光看了起来。
“晚上少看点书,免得看坏了眼睛。”穆琼道。
穆昌玉朝着穆琼吐了吐舌头,却没放下报纸。
而朱婉婉这时候,也搬了个小板凳坐到灶边,和女儿一起看报纸。
穆琼看着她们,心里总算好受了一点。
他用滚烫的水洗了个澡。
朱婉婉和穆昌玉打算守岁,到半夜才睡,但他却早早地回了房间。
每天晚上,他都会写点《我在百年后》,但今天晚上并没有写,早早地上了床。
之前遇到的事情,让他想到了很多。
他想起了自己看过很多遍,印象深刻的童话《卖火柴的小女孩》,也想起了另一个故事——《三毛流浪记》,更想起了在现代时看过的一些这个时期的照片。
其中有好些照片,拍的都是冻饿死在路边的孩子。
最乱的时候,在某些城市,政府甚至专门安排了一些捡尸人,负责将死在路边的人捡走掩埋。
穆琼突然想到新文要写什么了。
他的新文的主角,会是一个流浪在上海的孩子。
他不知道之前那个悄无声息死在路边的孩子叫什么名字,但他会写一个这样的孩子,让他活在自己的书里,活得好好的。
穆琼想了许久,最后竟是没了睡意,干脆就从床上爬起来,然后写了些新文的大纲。
他不知道自己写了多久,直到眼睛不太舒服,才重新躺下。
第二天大年初一,一向准时起床的穆琼起晚了,他往楼下走的时候,朱婉婉已经在做午餐了。
这种日子,那些平日里会每天挑着青菜来县城卖的农民都是不过来的,没处买菜,好在朱婉婉提前买了一些蔬菜备着,再加上昨天剩下的肉菜,已经足够他们三个人吃。
吃过饭,穆琼提议:“我们出去走走?”
朱婉婉和穆昌玉都答应了。
自从穆琼给她们买了面霜口红,面霜她们是天天擦的,原本因为缺水变糙的皮肤,顿时就好了很多,至于口红,她们两个在家里,几乎每天都会少少地涂上一点。
但这次要出门她们不仅没有补一点上去,反而把唇上原有的口红给擦掉了。
穆琼瞧见也没阻止——这年头长得好看,也不见得是好事。
今天的阳光很好,也没什么风,石板铺成的道路上散落着一些树叶,间或还有叽叽喳喳的麻雀从空中落下,在路上寻食。
这一切瞧着挺美好的,根本就想不到,昨晚有孩子就这么死在了路上。
穆琼说要带朱婉婉和穆昌玉出来走走,真的就只是走走——他以为大年初一,在路上是看不到开门的店铺的。
然而他想错了。
走到租界之后,他突然发现有些铺子照常开门。也是,在能赚钱的情况下,生意人肯定是舍不得是关门的,而租界这样一个住着很多洋人的地方,年味儿更是不如别处浓。
路过一家裁缝铺的时候,穆琼带着朱婉婉和穆昌玉进去,打算给自己做一件西装。
穆琼在陈老板那里穿过西装,但离开西餐馆之后,就再没穿过了,那套西装也留在了陈老板那里。
这些日子,他穿的一直都是朱婉婉做的长袍。
而这也是有原因的,在这个时期,上海的文人都不穿西装。
此时的人们一方面觉得洋人很厉害,洋人的东西很好,一方面又排斥洋人,自然也就看不上崇洋媚外穿西装的人。
因着这种种原因,此时一般只有跟洋人做生意的人,才会穿西装。
情况如此,穆琼也就没有穿过西装。
但按照魏亭的说法,霍二少喜欢穿西装,他要去见霍二少,最好也穿个西装。
现代要穿西装,直接花钱买一套成衣就行,但此时都要找裁缝做。
新年做衣服本就要贵,穆琼这次选的料子又是好料子,最后一套做下来要八块大洋,光定金就要给六块大洋。
穆琼爽快地付了钱,然后去了附近的皮鞋店,花一块钱买了一双皮鞋。
做衣服大过年来做不划算会贵很多,穆琼也就没给朱婉婉和穆昌玉做,但皮鞋的价格跟往常没什么不同,因而穆琼不仅给自己买了皮鞋,还给朱婉婉和穆昌玉每人买了一双。
三人的皮鞋都是黑色的,在穆琼眼里老气的很,但在这个时代,有一双皮鞋本身就是很时髦的事情。
皮鞋可是很贵的!为此,穆昌玉还特地买大了一号。
穆琼觉得没必要,但穆昌玉坚持,最后到底还是买了大一号的鞋子。
买过衣服,他们就回了家,然后,朱婉婉穆昌玉继续学习,穆琼则是写起了自己的新书《流浪记》。
在穆家的时候,初二初三家里总有亲戚过来,这边却清净的很,穆琼安心写了两天的书,不仅将他写了很久的英文短文以及注释全部完成,还写了一万字的《流浪记》。
而他写这些的时候,傅家,原名霍怀安的傅怀安,正待在自己的房间里,专心致志地做翻译,翻译《安徒生童话》。
他不做不行。
霍二少对外放出的消息,是要初四才会来上海,可实际上,他年前就来了,然后就一直待在傅蕴安这里。
过年是多么令人向往的日子!傅怀安虽然答应了穆琼要翻译《安徒生童话》,但也没忘了玩,原先,他是想要拿着自己母亲千里迢迢寄来的压岁钱,多买些鞭炮请自己的同学好好玩上一玩的,但是……他二哥在。
傅怀安硬是没敢出门去玩。
既然不出门,就只能呆在家里了。
那些小说他都已经看过很多遍,早已不想看了,又没别的事情做,干脆就跟那本《安徒生童话》杠上了。
他一个个单词查,一句句的意思去猜,发誓一定要翻译点什么出来……而这么死盯着学久了,他竟然还真学出一点感觉来,以前那个洋人曾经教过他的一些东西,也从他的脑海里冒了出来。
他还发现,这些故事挺有意思的。
比如他现在正在看的这个,写的是一个女孩子只有拇指大小……
傅怀安抓耳挠腮地想知道这故事到底讲了什么!
可惜,他大半看不懂……
无奈地叹了口气,他继续研究。
正研究着,一只手突然抽走了他面前的书。
傅怀安的书桌就放在窗下,而窗户开着,他抬头看去,就看到自己的二哥正站在窗外廊下,看他手上的书。
他连忙把自己正要脱口而出的骂人的话咽回肚子里,转而道:“二……二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