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着前夫遗产重生 番外完结[现代耽美]——BY:水竹青菜

作者:水竹青菜  录入:06-08

  偏偏心里又知道,面前这人动不得更伤不得,一动,自己就得后悔终生。
  只能拿已经裂开沾血的爪子一遍遍的挠着石壁,撕心裂肺的疼。
  藜麦能感受到他语气里的怒意和无奈,可浑身都被暮气沉沉包围着,无动于衷的垂着脑袋,“那你想怎样?说吧,你想怎样?”
  他猛地抬起头盯着秦封,咬着牙,露出个有些怪异的笑容,手里紧拽着自己衣服,声音尖锐无比,语调又急又利,“说啊,你到底想怎样!
  我从小到大受的教育要我温和,守礼,善良,与人为善,我不擅争吵不喜谩骂,我向来信奉着退一步海阔天空,有什么事情,我都好好儿跟你说,可我说了有用吗?!
  我说了要跟你分手!说了咱们就这么散了!我好好儿跟你说过了,说了让你走你的阳关道,别他妈的再来烦我!你听了吗!你就跟个聋子似的就装作听不到,你还想要我怎么做!
  你是不是非得我像个泼妇一样指着你鼻子骂到你祖宗十八代,或者像个疯子样的拿刀子捅死你再去给你陪葬,大家同归于尽,你才会觉得我是认真的,不是在跟你闹着玩儿!
  我他妈就是想跟你散了,不是在跟你闹别扭,你都穷到连饭都吃不起了,我凭什么还得跟你过,我图你什么啊,你倒是说说我到底图你什么啊!”
  他越说越觉得气恼委屈,他到底图过秦封什么,跟秦封在一起的时候,这人一穷二白,有什么可以让他看上的?!凭什么他就得天天被人指着鼻子骂贱货还得上赶着往前靠?!
  说完用力推开他,转身就走。
  秦封想也没想,伸手捞住他胳膊拽着不让他走,脸色晦暗无比,他气着藜麦刚刚的动作,可等到藜麦发火了,又觉得心疼,下意识觉得不能松手,真松手了,这人就不会再回头。
  藜麦回头转身就踹出去一脚,“滚你妈的!”
  他气得狠了,胸口像哏着东西,呼吸不畅,脸色发白,浑身都轻微的颤抖着,满脑子的怒火蹭蹭蹭的燃烧着,几乎快把他烧成灰烬。
  理智早被烧成青烟,灰飞烟灭了个干净。
  脑袋里盘旋的念头都是,若面前这人再敢多说一句,大不了就直接拼个你死我活罢,大家谁也别想好过了。
  秦封没再说话,直挺挺站着,硬生生挨了他一脚踹,他穿着上次新买的小牛皮靴子,底儿坚硬无比,又是用足了全身力气。
  这一脚踹过去,绕是秦封身强体壮,也被踹得晃动了下,随即用力抓着他手不放,盯着他的眼神泛着红,仿佛染了血腥气。
  又像是被气得太狠,偏偏又只能压抑着怒气,压得自己胸腔里不断翻腾着巨浪,气血在里面乱窜着,涌动着,涨的胸口到脑仁都寸寸生疼。
  只是不敢再随意开口,生怕张嘴就能直接被气得吐出血来。
  他也不说话,就那么黑着脸盯着藜麦,动作粗鲁地把藜麦衣服给套好,拉链拉到最顶端上面,连刚刚露出来的丁点脖颈都完全遮掩住,从自己衣服兜里掏出来个纸包,塞到藜麦怀里。
  然后仗着自己身高腿长身体还壮实,拎着藜麦往前半步,把人压到门上,趁着藜麦反抗他桎梏的时候,单手掐着那瘦削纤巧的下巴,把脸掰到一边去。
  低头,隔着衣服,在他脖子上狠命咬了一口,藜麦感觉到自己脖子上一阵钝痛感,估计是皮肉隔着衣服都被啃破了,疼的拧紧了眉头,伸手就去掐他脖子,“你个王八蛋,我跟你拼了!”
  秦封侧头避开,藜麦气狠了,用了十分力气,尾指指甲在他脖子上挠出道血槽来,带着块被抓下的肉,顿时血流如注,可秦封就跟感觉不到疼似的,拽着他的胳膊压到胸口前,不让他再动。
  似乎终于是把那口怒气压了下去,嗓音沙哑着,可好歹能顺利开口说话了,“麦子,你生气,打我骂我都行,要是嫌费力气,拿刀扎我两刀也行,只要给我留口气,我保证不躲不让,你别这么折腾自己,我看着难受。
  我是个混人,可还没有混蛋到那般地步,我想跟你过日子,不是把你当做泄欲工具。”
  语气冰冷僵硬,落在藜麦身上的动作却是温和轻柔的,放完狠话就松开钳制着藜麦的动作,“听见了吗。”
  藜麦冷笑一声,把他递过来的纸袋朝他砸过去,“谁稀罕要你的东西,带着一起滚。”
  秦封同样拧紧了眉,他是真从骨子里穷成习惯了,看着别人糟践东西的就要发火,可最终还是知道现在不是能发火的时机,怕两人之间关系更僵,深吸口气,忍住了。
  目光深沉的盯着藜麦许久,“我送出去的东西就没有收回的道理,你若不要就随便丢开去,只当是我贱的。”
  说完果真不去看那纸袋,就那么站在原地,紧抿着嘴唇,眼神恳切,“我知道你不图我什么,是我离不开你,麦子,只要你别再提跟我分手的话,你觉得我哪里做的不对,你说,我一定听。”
  藜麦冷笑着,伸手指向外面,“行啊,听话是吧,那你给我滚。”
  秦封抿紧了嘴唇,唇线抿成条直线,坚毅粗旷的五官更显得冷硬无比,他沉默着,盯着藜麦看了许久,听话的点点头,“好。”
  说完转身就走,半点不带犹豫的,他步子跨的很大,很快就消失在巷子阴影里。
  留下藜麦愣在原地,没想到能这般轻易的打发走秦封。
  他皱着眉,盯着秦封的背影一瘸一拐的,在昏暗无比的路灯下渐行渐远。
  又盯着落在地上的纸袋子看了许久,心里头泛出浓重的疑惑来。
  秦封的脾气,有这么好的吗?
  应该是没有的,十几岁的秦封因为家庭原因,书念到初二就辍学不念了,整日里跟着些小混混待着,况且天生脾气暴躁不好惹。
  平日里最烦别人看不起他,而且骨子里还带点儿轻微的中二病。
  典型一言不合就要跟人动手的性子,控都控制不住的那种,稍微能沉得住气点儿,都是三十好几的年纪了。
  他刚刚真做好了要跟秦封打一架的准备了,没想到……秦封竟然还能沉得住气。
  藜麦皱着眉,心里突兀的升腾起些许怪异感,却又一时摸不到头脑,抓不住那条线头在哪。
  等秦封真走远了,藜麦弯腰捡起地上的纸袋,打看了眼,里面装了包刚熬制好的花生糖,被摔到地上,边角有些地方摔碎了点,不过整体还算完整。
  还有一叠钱,都不用数就知道正好1500块。
  藜麦暗道果然秦封是知道了他跟杨晓东的赌约,去学校找杨晓东要他履行赌约去了。
  藜麦顿时觉得手里纸袋有些烫手,扔也不是,拿也不是。
  秦封其实不会做饭,连煮个面都会要不是里面夹生要不就是煮成锅面糊糊,唯一会做得就是花生糖,而且做出来成品很好,色泽漂亮,香甜酥脆。
  原因也简单,藜麦爱吃,但是两人都穷啊,舍不得花钱去买些糖来吃,所以他能耐得下心思选料熬糖浆,花大半天时间做出来小包成品。
  自己是舍不得吃的,全给藜麦送过来。
  藜麦看着纸袋里的东西,心里有些甜腻腻的泡泡,更多的却是连他说都说不清楚的茫然和恐慌。
  他不怕秦封对他不好,若是可以,他很愿意跟秦封在这院子里打一架,你掐着我脖子,我敲破你脑袋。
  怒气上头,逮到旁边什么就用什么,真在这里分个你死我活也行,然后秦封负气从他家离去,老死再不相往来。
  他怕的是秦封对他好,那会让他惊恐、茫然、满心里惶惶不安,因为连他也不知道,自己能在秦封这种攻势下坚持多久。
  会不会再一头栽进去,出不来。
  他犹豫着,把纸袋里面花生糖拿出来,放在跟前看了许久。
  空间里面多的是比这精致漂亮的吃食,偏偏他心里知道的清楚,不管那些东西再好再美味,也始终比不上这么小包花生糖好吃的。
  毕竟是他曾经心心念念多年的东西,早深刻入心的记忆。
  可惜了,他没办法把还没发生的事情安在现在这个秦封头上,却也实在是不想重蹈覆辙,走一遍那并不愉快的老路。
  他过不去自己心里那道坎儿。
  在心里惋惜着,唇角泛起抹苦笑,把它放了回去,连同纸袋子跟之前装围巾的袋子收到一堆。
  想着等有空的时候把这些东西再还回去,毕竟按照秦封的性子,送出去的东西,只要是送到他手里了,不管他喜不喜欢,秦封都能觉得自己礼物被收下了。
  藜麦不愿意跟他再有瓜葛,自然不会收。
  扔开便也再没多看一眼。


第23章 测试
  藜麦跟老太太约好周末去市一中,参加他们学校转学测试,路蕴知道了缠着他也要跟着去,藜麦想了想,便也把他带上。
  等两人跟老太太汇合,她看着路蕴还有些惊讶,“路蕴也去参加考试啊。”
  这真不是她针对路蕴,实在是路蕴成绩在她班里都快垫底了,确实离市一中的高要求有些距离。
  路蕴在老师面前也不敢贫嘴了,乖乖巧巧喊了声老师就不吭声,藜麦笑着点了点头,跟她回话,“我想让他念五中,到时候走艺考路线。”
  市五中就在市一中旁边,两所学校挨着,仅一墙之隔,跟市一中里面汇聚了全市甚至全省尖子生不同,五中专门走艺术生路线,美术、体育、音乐和影视专业艺考生录取率都很高。
  艺考生对文化成绩要求就有所降低。
  路蕴的成绩实在惨不忍睹,正经参加高考是没戏了,只能另谋出路。
  藜麦这次就想带他去五中看看,有没有他感兴趣的专业课,若是有最好,若是没有,藜麦再让他决定是在五中念书还是回去。
  不过藜麦是希望路蕴在五中念。
  一是路蕴在五中成绩要是跟不上,他可以抽时间给他补课,二是五中专门培养艺术生,有许多专业形体训练课程。
  他还是希望不管将来路蕴做什么,至少站出去是好看的,不再因为外形被人看不起。
  老太太年龄在那,闻言稍加思考也就明白他的打算,不由点点头,看着他的目光里带着些许欣慰,“这也未尝不是个好法子。”
  路蕴倒是不清楚他的打算,听他这么一说,在心里琢磨一会,觉得他这主意简直太棒了!
  既不用跟麦子分开,又能远离他妈不用整天提心吊胆怕她上演河东狮吼,要他真成了艺考生,说不定还能走大运考上个大学!
  当即兴奋的蹦起来,抱着藜麦胳膊嗷嗷直嚎,“麦子你真好,你简直太聪明了,哇!”
  被藜麦冷着脸拍开,也不恼,自个儿在那里美得冒泡儿。
  市一中学校坐落在市中心附近,他们三人搭车过去,有位烫着波浪卷,涂着正红色口红,穿着时髦的女士正等在门口。
  见到他们就笑着迎上来,拉着老太太手撒娇,“老师您可算是来了,好久没看到您了。”
  老太太笑呵呵地拍了拍她,“多大人了还这般也不怕你学生们笑话。”
  就跟藜麦他们介绍,“她姓何,你们就喊何老师吧。”
  藜麦跟路蕴都乖乖喊了,何老师笑眯眯的打量着两人,重点还是落在藜麦身上,她是个外貌协会成员,比较喜欢长得好看的,“好好好,我先带你们在学校逛逛,还是直接去找校长?”
  老太太想了想,“还是先去考试吧,考完若批卷子的时候,有时间再逛逛,也不着急。这孩子性子稳重,又乖巧,不存在换个环境适应不了的问题。”
  何老师自然没意见,就听她的,带着他们就去参加考试。
  他们学校因为教学成绩突出,平时也有很多人转学过来,入学测试的题都是常年准备好的。她又提前跟学校沟通好了,考试都安排妥当了,就直接带着藜麦去了间空办公室。
  先拿了语文卷子给他做,“作文太费时间就不写了,你做完语文再喊我拿数学的给你。”
  藜麦冲她笑了下,“老师把试卷都给我吧。”
  何老师略微惊讶着,“这不好吧,你要是看了卷子上的试题,除了上厕所,可就不能出去太长时间了。”
  为了保证考试成绩的准确,这是必须要求的。
  可语文数学英语加理综四张卷子,标准考试用时八个半小时,这么长时间,而且全程是高强度考试,不让人出去活动吃饭,那也太难为人了。
  所以何老师就想着,让他做完一科再拿第二张卷子,毕竟她也知道有些学生做题速度很快,可能会觉得单科考两小时纯属浪费时间。
  干脆做完一张觉得还能再继续再给他卷子,这样又不耽搁他休息,又不让他觉得时间浪费。
  藜麦乖巧的点头,晃了晃自己拎着的塑料袋,“没事我带了吃的。”
  何老师,“……”
  她其实也看到他拎了个塑料袋,透明的,装了个热水壶和几个馒头。
  还以为是学生家里经济条件不好,不愿意在外面花钱吃饭带着的午餐呢。
  还在那暗自嘀咕着,这学生长得挺精神大气,没想到行事倒有些小家子气,好歹是来了她的地盘上,她怎么着也不会让他饿着肚子回去啊。
  没想到人家倒也是带的午餐,不过就是跟她想的有点儿不同,好好儿个入学测试,倒整得跟那古时候考科举一样。
  进考场就没想出去,准备在里面大战三天三夜呢。
  不过她本身性子都是听开明的,嘀咕归嘀咕,见藜麦自己有打算,也就没勉强,把卷子都给了他,自己在旁边坐着监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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