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着前夫遗产重生 番外完结[现代耽美]——BY:水竹青菜

作者:水竹青菜  录入:06-08

  现在他右手还伤着,试着用左手握笔写了几个字,也算清秀,就是没什么风骨。
  距离他上次拿书本都是两个多月时间,不过他按照他昨天梦里时间算,已经有近二十年没有翻过课本,那些熙熙攘攘的记忆充斥着他的脑袋,直胀得他头疼。
  翻开书就跟看天书一样,两眼懵圈,从头翻到尾,也没看懂几个知识点。
  他揉了揉自己泛疼的额角,早上喝的几碗面汤早被消化干净,肚子咕噜噜的响着,他站起来在厨房里转悠了一圈,里面半粒米面也没有,干净的连老鼠也不光顾。
  他拿了钥匙熄了火盆,准备出门找吃的,走到门口想到什么又突然倒回来,反锁好门钥匙扔到门口盒子里,顺手把身上套着的大衣扔到旁边椅子上。
  进到浴室拉上玻璃门,扒拉开身上的旧衬衫,露出锁骨下面位置,那里曾经挂过个玉佛。
  后来有次他跟秦封动手,磕到地上摔碎了,割破皮肉,渗了血进去,成了个血色纹身,里头有个空间,还挺大,有百来平米,他拿来存东西了。
  也不论什么东西,看到喜欢的都收到里面去。
  秦封刚开始挣钱的时候,浑身暴发户姿态,也不懂古玩收藏,就爱黄金,金首饰金叶子金条金块之类,来者不拒的。
  没两年又转研究玉石翡翠去了,那堆金子就被他随手从保险箱里清出来,扔到卧室床头柜里,他收拾房间时候嫌占位置,收到空间里了。
  他跟秦封离婚的时候,心如死灰,也没记起这茬来,离婚后十多年没联系,也就没还回去。
  后来秦封死了,委托律师转交遗嘱,说把名下财产全留给他,包括他估价几十个亿的公司股份,和他名下所有珠宝收藏和房产,估价大概在三十多亿。
  他跟秦封断的干净,又不缺吃喝,自然不要。
  结果被秦家众人领着人砸了他的门,堵着他家不让他出门。
  把他给恶心坏了,当着他们的面儿打电话给那律师,让他把秦封的公司股份转让了,把钱捐出去,不论捐到哪里去,反正是一分也不给他们留。
  秦家人跟疯了似得在他家里打砸一通,连他脑袋都敲破了个洞,勒着他脖子,逼他把秦封留给他的珠宝房产交出去。
  藜麦原本还不在乎那些东西,被他们弄得倒是不想便宜了他们,把东西拿纸箱装了塞空间里,转身带着东西跳了崖。
  他被他们恶心一辈子,就想着恶心他们一回。
  那些东西进了他的空间里,任秦家那些人再神通广大,惹火了他,半分钱也别想拿到。
  藜麦伸手按着自己锁骨下面米粒大小的红色印记,眼神有些深,半响嗤笑一声,“还真不是做梦啊。”
  不过他现在倒不找这些,他记得梦里2012年的时候末日论盛行,他那段时间抑郁症正是最严重的时候,总觉得第二天就会是世界末日,惶惶不可终日。
  医药物资买了许多,把空间塞满了。
  居然也没白屯,现在正好用上。
  他从里面取了些油盐酱醋和米面肉菜,在厨房里摸索着在家用左手切菜炒菜,他右手废了多年,早将左手练得跟右手一般无二的灵活。
  换成现在这个身体,也只是开始有些僵硬,慢慢的就掌握了要领,很快就弄出来个回锅肉和土豆丝,将就着炒菜的锅烧了锅汤,放了两滴醋。
  正巧旁边锅里饭蒸熟了,把饭菜端到屋里桌子上开吃。
  正是长身体的时候,吃的再多也不怕撑着,他连着把锅里饭和着汤吃完了,满足的摸了摸自己肚子,低声感叹着,“真幸福。”
  想想他都好久没吃过这么饱了,年轻时候没钱能省就省,吃饭恨不得一碗饭能管一天,等有钱了胃早饿坏了,就能喝粥养着。
  他其实还算好的,秦封比他大一岁,死于胃癌。
  他刚吃完饭,桌子还没收呢,路蕴拎着装了饭的盒子来敲他的门,进门也不客气,自顾拖张旧椅子往他跟前坐下,把手里东西放到桌上,“我妈听说你回来了,特意给你烧了豆角干腊排骨,哎哟,你吃了啊。”
  “吃了,帮我多谢阿姨。”
  “谢什么,你又不是不知道我妈,喜欢你跟什么似得,我都怀疑你才是她亲生的呢,我给你放厨房柜子里,你晚上吃,这温度也不高放的住。”
  说着自己拎着东西就给他放好了,又转回来给他说话,“早让你跟我回去住,我房间高低床都买好了,你非不去,这房子又不供暖,等入冬了冷不着你的!”
  他家原来跟藜麦是邻居,后来新城区开发搬迁在新城买了房子,这边就不住了,一直喊着让藜麦跟他们住过去。
  藜麦笑了下,“我奶奶在这边住惯了,我要去了你家,她自己岂不是孤单的很。”
  路蕴却不吃这套,坐那嚷嚷着,“你少拿奶奶当借口,藜奶奶难道不想看着你过的好些?我刚开车过来,这边住的人越发少了,半天都看不到人影子,你也不嫌冷清的慌!”
  藜麦收拾着碗筷,摇头,“不嫌啊,冷冷清清的,正好呢,没人打扰了清净。”
  路蕴反正不理解别人爱一个人待着的喜好,他就喜欢跟朋友待一块儿,若让他自己待个一天两天的,那就跟要了他命一样的难受。
  不过他也知道藜麦犟的很,劝不动也就不劝,问他,“你学费缴过了,生活费有吗,我爸让我问问,想给你送些钱过来呢,不过下午有趟货送,没过来。”
  他们家对藜麦是真的好,藜麦也感激,“你回去告诉叔叔,不用担心,我奶奶给我留了点钱,之后生计都给我安排好了的。”
  路蕴不信,追根究底问他藜奶奶给他安排了什么生计,藜麦也不瞒他,“我准备酿酒卖。”
  不过也不是藜奶奶给他准备的,他跟着秦封刚开始有钱不多久,一群暴发户想着打入上流社会,很是附庸风雅了许久,身边就爱带个小姑娘小伙子烹茶煮酒,连听个曲儿还爱听个古筝箜篌的。
  他那会儿多贱啊,哪愿意秦封身边有人,拽着秦封不松手,就说我去学,我跟你去,你别去找别人。
  后来被秦封那些朋友看笑话了很多年。
  不过本事是真学到了,他还爱钻研,愣是给他弄出来几张很不错的酿酒方子,后来离婚之后靠卖酒度日了。


第3章 复习
  说到酿酒,他上辈子卖得最好的有四种,分别是桃花春,荷叶青,杏子黄和青梅嗅,正巧对应着四季气候时节喝。
  他还留了几坛在空间里,装作去屋里柜子里找了半天,实际从空间里拎出来一坛桃花春,拿了个碗给路蕴到了一碗,笑着推到他面前,“你尝尝。”
  路蕴夸张的嚎叫一声,“哇,麦子,你居然勾引未成年人酗酒!”
  说着凑过去桌子上盯着碗里微粉红色的液体闻了闻,只闻到淡淡的酒气儿,倒是甜香多一些,不由有些怀疑着,“你这是酒呢,还是糖水呢。”
  藜麦难得起了调皮心思,也不给他多说,只笑了下,“你试试就知道了。”
  路蕴看的心里痒痒,端着碗一气儿喝了,旁边藜麦都还不及拦阻,喝完还在那小声嘀咕,“你这都是什么酒啊,喝着跟糖水一样,喝着一点劲儿都没有。
  咦,我头怎么会这么晕,麦子你别晃啦,快来扶我一下,我头晕呢。”
  说完直接一头栽倒,趴到桌子上呼呼大睡。
  藜麦暗道谁让你把酒当糖水喝,我要是没两把刷子,能靠着卖酒水养活自己?
  最上等的桃花春,色若桃花,酒气淡薄,偏酒劲十分霸道,适宜小酌微醺,多少号称千杯不醉的栽到他这酒上,戒都戒不掉最后成了他的忠实顾客。
  像路蕴这样子牛饮整碗的,估计不到晚上是醒不了了。
  把醉倒过去的路蕴拎到床上躺着,自己把往年教科书搬出来堆叠好,他是真准备好好念书的,这下吃饱喝足,便开始复习重新整理知识点。
  为一年多以后的高考作努力。
  学校高二分科,他念的理科班,主课程有语数英语物理化学生物一共六科,考试的时候是按照高考规矩来,考语数外理综。
  语文不用理会,这个完全是凭借语感积累的,他本身语文成绩都是学校顶尖的,落下两个月课程无非背诵默写拖些后腿。
  也急不来,得慢慢补。
  英语他也不担心。
  当年他还想过出国定居,英国、法国和澳大利亚是他特别想去的地方,想着去那边乡下住着,谁也打扰不到他。
  虽然后面因为他的护照和身份证被秦封扣着,哪儿也去不了,不过为此他英语和法语练的不错,能正常跟人对话甚至看些原文小说。
  应付高考肯定是没有问题的。
  让他比较头疼的是数学和理综科目,这几个学科真是从他上辈子辍学之后就再没接触过,早忘到九霄云外去了,看着书里千丝万缕联系,就抓不着那个线头。
  只能从头开始。
  好在他认识秦封之前都是典型乖宝宝好学生,各科教科书都还保存着,上面认真记着笔记和例题,还有些融会贯通自己的理解。
  他本来思维逻辑在,刚开始还有些生疏,理顺一个知识点之后,就很容易触类旁通顺藤摸瓜找到下一个,再顺着枝蔓像张网状散开去。
  看到后面他两辈子的记忆融合起来,竟还能渐渐回忆起当时记笔记时候的心情和老师讲解的其他知识点来,就更加容易整理了些。
  一边理一边记,慢慢的看入了迷。
  在书桌跟前坐了一下午,等外面天色暗下来,看不清楚书本上的字,他才回过神来,肚子也咕噜噜的叫唤起来,中午吃的一锅饭早消化完了。
  他看了眼时间,快七点,放下书笔起身去厨房把路蕴送过来的排骨豆角热了,蒸了锅馒头,吃饱了,泡了壶茶喝完,在屋里走了几圈,往火盆里加了几块炭,慢悠悠的单手撑着做了几组俯卧撑,把手脚活动开,才又回到书桌前继续努力去了。
  这期间他在外面动静不小,愣是没把里面喝醉酒的路蕴给吵醒,等他把数学跟理综笔记整理完,一看时间都快十一点了。
  活动着自己酸疼的肩膀和脖颈,走到里屋把路蕴喊醒,路蕴正做梦梦见跟十二班班花约会呢,被他拍醒还老不愿意醒过来,抱着被子流口水,“萃萃你别走,咱们去吃肯德基,鸡腿都给你。”
  被藜麦一巴掌毫不留情的拍醒,“再不起来我告阿姨你早恋了啊。”
  吓得一个鲤鱼翻身从床上蹦跶起来,看见是他才松了口气,“哎哟,麦子你干啥啊,吓我一跳。”
  藜麦拖冲着他龇了龇牙,“梦见什么美事儿呢,笑得那么荡漾,都11点了你不饿啊。”
  他这么一说路蕴还真觉得饿了,摸了摸自己肚子,蹦下床穿鞋,苦恼不已,“这么晚了,也不知道我妈有没有给我留饭呢。”
  藜麦笑着拍了他一巴掌,“得了吧,这么晚了你还想开车回去呢,在这歇下吧,我去下锅面条将就吃,明天我再跟你回去看看阿姨和叔叔,顺便盯着你把作业做了。”
  说着转身进厨房炒臊子下面条,路蕴这下不干了,心道你可是逃学逃了小半学期的人呢,怕不是连课上到哪儿都不知道呢,还想辅助我学习。
  他从屋里追到厨房门口,用他庞大的身躯堵住门,傲娇的哼唧出声,“哼,明明是想去我家蹭我的学习笔记,你就直说呗,咱两什么交情,又不是不让你去。”
  藜麦正在倒油炒菜,油溅开“刺啦”的声音特大,没听清楚,“你说什么?”
  路蕴小傲娇不愿意重复,昂着小脑袋瓜走到他书桌跟前翻看他的笔记,很快就拿着他的笔记本一脸惊恐的跑到厨房来,抖着他的笔记本,“这…这是什么?”
  他两离的近,藜麦终于听清楚他的话,往锅里搁盐的空隙抬头看了一眼,“我笔记啊,怎么了。”
  说完就埋头炒菜了,只留下路蕴在那一脸被雷劈了一样,满脸的不可置信,“怎么了?你问我怎么了,哥,你都逃学打架不上课两个多月了,哪里来的笔记?”
  更可恶的是,笔记记得还比他这个天天上课从不迟到早退的乖宝宝还详细深刻些,天理何在!
  “不对啊,你这分明是高二书本上的知识点!”
  路蕴一脸你骗我的神情,“前面你偶尔逃学我也就认了,你高二就参加了个开学仪式,课都没上一节呢,你哪里来的笔记?!”
  藜麦随口答道,“自己看书整理的,忙了我一下午呢,刚完。记住了七七八八,等明天去你家看你写作业,顺便在加强记忆一下,这不快期中考试了吗。”
  你光看书就能整理出来这么好的笔记,还记个七七八八?
  路蕴彻底石化。
  那我上这课还有何用!?
  怒摔课本!
  你们这些学霸给不给人留活路了!
  最后无奈的化悲愤为食欲,把藜麦做的面条吃了大半,在那一个劲儿撑着肚子嚷嚷,“饿死你们这些没人性的学霸们,我们学渣才有活路。”
  藜麦好脾气得在那跟他解释,“可我不饿啊,我晚上吃的你送过来的排骨豆角啊,可香了。”
  气的他皱了一张胖脸,又深知论嘴炮不是藜麦对手,只能拉着藜麦袖子在那嘤嘤嘤,“没人性啊,别人发小都是有鸡腿都要分着吃,落我这就剩下面条啦,你不是人啊。”
  一边哭着一边还不忘把碗里汤喝干净,碗推给藜麦让他去洗,藜麦拿着碗冲他笑着,露出两颗小虎牙来,“这谁家的发小这么好,反正不是你,我刚刚了听见了,你梦里一直追着个叫萃萃的小姑娘跑,说要把鸡腿全给人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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